合同法,课程介绍
合同法课程设计

合同法课程设计一、课程概述合同法是商法中重要的一部分,它作为商务活动中最基本的合法约束,对商业中的各种合法关系均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本课程主要涉及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分类、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履行合同的方式、合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课程目标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2.掌握合同的分类以及合同的成立和效力要件。
3.了解履行合同的方式,掌握合同违约责任。
4.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商业活动中的合同法问题。
三、课程大纲第一章合同法基本原理1.1 合同法的概念及特点 1.2 合同法的地位与作用第二章合同的分类2.1 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 2.2 订立合同的方式 2.3 合同的效力第三章合同的成立和效力3.1 合同的要件 3.2 合同的成立 3.3 总则和实体法规定的效力第四章履行合同的方式4.1 履行义务的内容 4.2 履行方式和时间 4.3 履行期届满的要求第五章合同违约责任5.1 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5.2 违约责任的种类 5.3 违约责任的形式四、课程设计要求1.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不超过三人,自行确定课程设计题目。
2.课程设计从实际出发,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内容要求充分体现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
3.课程设计应该包括课程要素、实际案例分析和分析结论。
五、课程考核1.课程设计按小组为单位完成,每位同学必须积极参与且完成自己的任务。
2.每个小组需要提交课程设计的报告,形式不限。
3.考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课程内容和课程设计内容。
六、参考书目1.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同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金杜律师事务所.合同法实务案例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3.张德勇.现代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七、结语本课程将合同法的基础理论融合于实践案例,既理论性又实务性,为学生提供深刻思考和独立思考的机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相信在本课程的学习中,同学们能够更好地掌握合同法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解决商业争端的能力。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doc《合同法》(Contrac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doc《合同法》(Contrac(Contract Law)课程编号:070413有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51学时学分:3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孙丽华编制时刻:2004年8月13日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义务本课程为法学专业本科之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
《合同法》是国度教诲部规定在通俗高校法学及相干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具有专门强的实践性和理论性。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进修所必备的常识)进修《合同法》以平易近法为差不多,经由过程专业常识的传授,使学生操纵合同法的基来源差不多理,同时能够或许应用所学常识解决合同胶葛。
三、教授教化内容、学时安排和全然要求(一)合同法概述(2学时)1、教授教化要求(1)熟悉操纵合同的一样概念和司法特点。
(2)明白得、操纵合同法基来源差不多则。
(3)操纵合同的本质和地位。
(4)明白得合同的各类分类。
2、重点、难点重点:合同的司法特点、合同法的调剂对象、基来源差不多则难点:合同的具体分类、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3、教授教化说明教授教化方法:讲解思虑题:(1)合同的概念、合同与协定、与契约的差别。
(2)合同的司法特点。
(3)合同法的调剂对象。
(4)合同法原则的涵义。
(5)合同法原则与平易近通基来源差不多则的关系。
(6)合同分类的标准。
(7)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分类及意义。
(8)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9)主合同与从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0)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涵义。
(11)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涵义、与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关系。
(12)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涵义、无名合同的司法有用。
(13)射幸合同的涵义、司法效力。
(二)合同的订立(4学时)1、教授教化要求(1)明白得操纵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订立法度榜样。
(2)明白得合同的司法束缚力、合同的情势要件。
合同法课程介绍

合同法课程介绍
一、课程性质
合同法课程是法学专业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的14门课程之一。
二、课程说明
本课程共54课时,每周3课时,共2学分;为考试课。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生产、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法律手段。
自然人的日常生活、法人的生产经营、一国的科技进步、社会财富的增加、国际经济交往,都离不开合同法。
合同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维系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学科,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合同法体系中的其他规定;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仓储合同;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合同法》课程标准

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 念、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 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 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 义的理念,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
保全 同保全措施以维护合同主体 ● 掌握合同法关于合同的
权益。
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权的
具体规定。
●会结合案情对合同变更和 ● 了解合同变更和转让的
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具体 含义和类型;
合同变更 认定;
● 掌握债权让与、债务承
和转让 ●能够根据合同变更和转让 担、概括移转的具体适用条
的特点准确适用相应的的变 件和程序。
●了解加工承揽合同的概 念、特征及效力; ● 掌握加工承揽合同中当 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会结合案情分析识别委托 ●了解委托合同的概念、特
提供
合同的不同类型和效力;
征及效力;
4
服务 委托合同 ● 能根据个案提出恰当解决 ● 掌握委托合同中当事人 4
合同
委托合同纠纷的具体方案。 的权利和义务。
技术合同
● 会根据案情准确适用合同 ● 了解合同履行的含义、
合同的 履行
履行抗辩权;
原则和履行抗辩权;
● 能够通过个案剖析全面适 ● 掌握合同履行对履行主
当履行合同的基本要求。
体、履行标的等因素的具体
18
要求。
● 会结合案情选择确认适用 ● 了解合同的撤销权、债
不同的合同保全方法;
权人的代位权的含义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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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原因对比图
5
体系结构
1总5个有则名合同
课 程 的
第⒈一买章卖合一同般规⒉定供电、水、气、热合同 第⒊二赠章予合合同同⒋的借订款立合同 ⒌租赁合同 第⒍三融章资合合同同⒎的承效揽力合同 ⒏建设工程合同
内
第⒐四运章输合合同同⒑的技履术行合同 ⒒保管合同
容
第⒓五仓章储合合同同⒔的委变托更合和同转⒕让行纪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在悬赏广告中明确表示支 付酬金,悬赏广告应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原 告拾得遗失物,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被告不遵 守诺言,应属违约。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① 要约
② 承诺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引入知识点:
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
二次
三次
参考人数 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综合分析原因:
1、没有充分重视; 2、不重视形成性考核; 3、缺乏专科学习基础; 4、不适应多媒体教学; 5、法律学习枯燥乏味。
1、没有充分重视;
与班主任及时沟通,向同学们反复陈述利害。
35 30 25 20 15 10
5 0
一次
二次
朱晋华辩称:丢失公文包后,通过《天津日报》、天 津《今晚报》多次刊登寻包启事,考虑到只有在明确 酬金的数目的情况下,才能与拾包者取得联系,所以 才明确给付酬金1.5万元。其实并不是出于自己真实 的意思,现在不同意支付1.5万元报酬。
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
李绍华辩称:因王家平身为公安干警,应按照包 内提单、私人联系手册等物品为线索,寻找失主, 或主动将有关遗失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应等 待酬金,王家平并未履行应尽的职责,故不同意 给付李珉酬金之要求。
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合同法是民事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本课程通过系统全面的讲授,介绍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让学生全面掌握合同法的知识和应用技能。
二、教学目标1.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掌握民间常见合同的要件和构成要素;3.熟悉合同法的关键制度和经典案例,提高考试应对能力;4.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编排章节内容第一章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及适用原则第二章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五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六章合同权利与保护第七章合同法的适用与特定合同的案例分析第一章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及适用原则1.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与例外;4.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和效力1.合同的要件与条件;2.合同的构成要素;3.合同的订立和形式;4.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1.合同的履行义务与期限;2.合同的违约与其后果;3.合同的主体违约与直接蒙受损害方的救济;4.合同的间接违约和连带责任的划分。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要件与程序;2.合同的转让方式与期限;3.合同的终止与代理变更。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合同的解除方式与后果;2.合同的终止条件与程序;3.合同的自动终止原因及其证明。
第六章合同权利与保护1.合同权利的种类与属性;2.合同中的不当利用与不当得利;3.合同保障的措施和救济;4.合同中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第七章合同法的适用与特定合同的案例分析1.合同法的适用原则与实践;2.特定合同的原则和特点;3.合同案例分析。
四、教与学方法教学方法1.理论讲解;2.案例分析;3.互动授课;4.课堂演练。
学习方法1.认真听讲,做好笔记;2.小组讨论,推理分析;3.课外阅读,丰富知识;4.课堂演练,提高技能。
五、考核方式1.期末考试占60%;2.课堂小测验占20%;3.论文/报告占20%。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6篇篇1一、前言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习者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通过本大纲的学习,学习者应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并在实际生活中合理运用。
二、大纲内容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2. 合同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合同的成立条件3. 合同的形式与实质要件4. 合同的订立过程及效力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 合同的主要内容2. 合同的解释与履行3. 合同的形式要求与证据保全四、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的条件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3.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3.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4.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负担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合同的变更2. 合同的转让与承受3. 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七、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形式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减轻责任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赔偿原则八、合同的解释与纠纷处理1. 合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2.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3. 诉讼中的合同证据规则九、特殊合同类型介绍与分析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承揽合同篇2一、前言本教学大纲旨在提供关于合同法学习的全面指南,帮助学习者深入了解合同法的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本大纲遵循严谨的法律逻辑框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本学习资料,学习者将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为将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二、教学大纲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功能2. 合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3. 合同的基本原则二、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素a. 当事人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一致c. 合法目的2. 合同成立的方式与程序3. 合同成立的瑕疵与救济三、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生效要件2. 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效力待定的合同c. 无效合同d. 可撤销的合同3. 合同的履行原则与规则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规则a. 适当履行b. 同时履行c. 先后履行2. 履行抗辩权3. 履行不当的救济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a. 协商一致变更b. 法定变更2. 合同的解除a. 协议解除b. 法定解除c. 约定解除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类型2.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措施七、合同的终止1.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方式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清理八、特殊类型的合同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委托合同等常见合同的特殊规定与实践应用。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3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合同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则。
本课程将深入探讨合同的法律属性、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相关问题,使学生全面了解合同的法律规范,学习合同法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目标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掌握合同的种类、成立条件及效力要求;3.熟悉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具体操作;4.掌握合同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实践;5.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安排1.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主体(1)合同主体的概念和种类;(2)合同主体的主体资格要求;(3)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同能力。
3.合同的形式(1)合同的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2)特殊情形下的合同形式要求。
4.合同的成立(1)合同的要约和承诺;(2)合同的接受和生效;(3)无约束力的承诺和合同。
5.合同的履行(1)履行义务的内容和方式;(2)履行期限和催告;(3)履行义务的免责和违约责任。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的变更方式和效力;(2)合同的解除原因和程序;(3)合同的自动解除和法院解除。
7.合同的转让(1)合同权利和债务的转让;(2)转让的条件和程序;(3)转让的效果和法律规定。
8.合同的终止(1)合同的终止原因和方式;(2)合同的效力和终止后的影响;(3)合同的不可抗力和变更。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小组讨论、论文写作等。
通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五、教学要求与评价1.学生要求:(1)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学习活动;(2)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和案例分析;(3)学期末完成课程设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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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课程介绍
篇一:合同法课程介绍
合同法研究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预约合同等基本问题,并从中对合同法的相关问题有一总体了解。
第一节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好意施惠(合同的认定)
第二节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概念
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发生依据
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适用条件
五、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六、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类型
第三节诺城合同与实践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诺城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分
三、世界各国对赠与合同诺城性或实践性
四、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规定析解
第四节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无名合同的界定
三、无名合同的类型
四、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预约合同与本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预约合同的界定
第六节合同债权与物权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债权的概念与权能
三、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形式
教学要求:1、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式及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2、掌握要约承诺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概念;3、掌握合同的各种形式要件和必要条款的理论;4、了解格式合同的概念特别是其特点;5、掌握缔约过失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第一节要约与要约邀请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要约邀请的认定
三、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第二节强制缔约义务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强制缔约的含义
三、强制缔约的类型
四、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银行存款)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四、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
第四节电子合同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二、电子合同是否为书面合同
三、签字问题
四、电子合同的成立
第五节格式条款与行业惯例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格式条款问题研究
三、行业惯例问题研究
(购房合同定金)
第三章合同成立与生效
教学要求:1、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和要件,2、掌握表见代理的构成和表见代理的类型
第一节登记对合同效力的意义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房屋买卖)
二、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生效要件
第二节法人超越经营权所订立的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房屋买卖)
二、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三、越权研究
第三节、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强制性规范的范畴
三、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效力
第四节表见代理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
三、表见代理的类型
第五节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重大误解与欺诈
第六节承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承人之危的认定
第七节显示公平的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拍卖、上比较)
二、显示公平合同的认定
第八节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认定
第九节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二、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第四章合同履行
教学要求:掌握情势变更适用的条件、法律效力、掌握第三人利益合同与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等
第一节情势变更制度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篇二:《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是为经济管理类各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该课程以讲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合同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第二部分多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
一、学时分配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其中录像6学时。
二、教材及资料(一)教材
基本教材为《合同法》,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
隋彭生主编。
教学大纲帮助掌握教学重点及教学与考试的目的要求。
(二)参考书
1、赵旭东主编:《合同法学习指导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赵旭东主编:《合同法参考资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教学环节(一)自学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
(二)辅导
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三)考试要求
1、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和处理合同实务问题的能力。
2、题量要适当并且难易搭配。
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有一定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25%,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35%,比较容易的试题占总数的40%。
3、考试题型。
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判断正误、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共六种题型。
根据本课程的特点,试题应引导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并重视提高理解与运用能力。
兼顾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
大体
主观性试题占70%,客观性试题占30%左右。
考试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教学重点: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具体分类、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能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能够清楚地区分各种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并根据各类合同性质确定其不同的权利义
务关系。
同时应对合同的本质和地位及其立法的发展有一般性的了解。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一般意义 2.合同与协议 3.合同与契约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第二节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一、合同法的概念 1.合同法的定义 2.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二、合同法的本质三、合同法的地位四、合同法的立法与特点
1.统一性 2.国际性 3.效率与公正性 4.适用性
第三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合同法原则的概述(一)合同法原则的涵义(二)合同法原则的作用二、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的涵义
(二)平等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关系三、自愿原则 (一) 自愿原则的涵义 (二) 自愿原则的体现四、公平原则(一)公平原则的涵义
(二)公平原则与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五、诚实信用原则
(一)城实信用原则的涵义(二)城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六、保护公序良俗原则(一)保护公序良俗原则的涵义
(二)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辨证关系
七、合法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的涵义(二)合法性原则的体现 1.合同订立合法
2.当事人应合法履行义务, 感受权利
3.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4.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四节合同的分类一、合同的分类(一)分类的标准、 1.经济标准 2.法律标准(二)分类的意义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一)分类标准(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涵义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一)分类标准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涵义四、主合同与从合同(一)分类标准
(二)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涵义五、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篇三:合同法课程介绍
合同法课程介绍
一、课程性质
合同法课程是法学专业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的14门课程
之一。
二、课程说明
本课程共54课时,每周3课时,共2学分;为考试课。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生产、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法律手段。
自然人的日常生活、法人的生产经营、一国的科技进步、社会财富的增加、国际经济交往,都离不开合同法。
合同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维系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学科,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合同法体系中的其他规定;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仓储合同;委托、行纪、居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