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财产与行为课税分析
第08章 税收原理 《财政学》PPT课件

A × B=C
计税依据 税率 税额
6
一、税制要素
(一)税制的基本要素
征税对象
税目
税目是在征税对象范围内规定的具体征税类别,是对征税
对象的具体化。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稿酬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经营所得
偶然所得
7
一、税制要素
(一)税制的基本要素
节省 政府在征税时花费的人力和经 费最少,征税费用不能过高。
31
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便利 确实
最少征收费用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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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平等 一国国民应当根据自己的收入 能力,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 享得收入的比例来承担政府的 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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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税务行政原则
税务行政原则又称为课税技术原则。
确实
便利
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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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
公平 原则
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当 公平,应使每个人支 付合理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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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
效率 原则
要求对征税方式进行选择, 尽量不影响市场主体的经 济决策,将税收的额外负 担降低到最低程度。
税收不可驱使财富外流。
政府征税不应该导致财富逃出国 外,因此对具有较强流动性的财 富征税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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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是指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在于组 织财政收入,满足财政支出需要,又称为财政 收入原则。
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

行为目的税的征收目的和作用
调节经济活动
通过征收行为目的税,政府可以 调节某些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引导社会行为
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政府可以引导社会公众选择更健康、 环保、节约等有益的行为方式。
增加财政收入
行为目的税作为一种税收收入,可 以为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区别
征收对象与范围不同,资源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行为目的税属于间接税;征收目的与作用不同,资源税侧重 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财产税侧重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行为目的税侧重于调节市场经济活动和增加政府 财政收入。
05
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资源税案例分析
案例一
煤炭资源税
背景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但开采过程中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 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环境,我国开始征收煤炭资源税。
02
财产税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 一类税收的统称,如房产税、车船税 等。
特点
财产税是对个人或组织拥有的财富进 行课税,具有受益性、级差性和普遍 性等特点。
财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
对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税种,包 括房屋原值、租金收入等。
车船税
对车辆和船舶征收的税种,根 据车辆类型、吨位和用途等确 定税额。
04
三种税收的比较与联系
征收对象与范围的比较
资源税
针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所 取得的收益征收的税种,征 收对象主要是土地、矿产、 海洋等自然资源。
财产税
对财产所有者拥有的财产 价值或收益征收的税种, 征收范围包括房产、地产、 金融资产等。
第一章税法概论.doc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
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因此,了解税收的本质与特征是非常必要的。
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制性。
主要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二是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法律关系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了解税收法律关系,对于正确理解国家税法的本质,严格依法纳税、依法征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1.权利主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
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财政学》讲义

《财政学》讲义第1章 财政概述教学目标:了解财政概念、区分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理解财政的职能教学重点及难点:财政职能教学内容:一、财政的概念1.财政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的集中性分配,即国家的分配。
2.财政的内涵A财政分配主体是国家,参与分配的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
财政分配以国家存在为前提,由国家组织,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
B财政分配对象是社会产品,主要是剩余产品。
C财政分配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即社会公共需要。
社会公共需要指向社会提供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权利和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等方面的需要。
二、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公共产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一)公共产品及其特征1.公共产品是指没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的产品。
根据萨缪尔森定义,纯公共产品是指这样的产品: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
2.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排他性;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二)市场失灵1.公共产品;2.外部效应;3.不完全竞争;4.收入分配不公;5.经济波动与失衡。
(三)基本结论1.财政是公共部门经济,现代政府不仅仅是个消费单位,也是个创造价值的生产部门,政府要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财政的职能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得令人满意的事项,如提供公共产品、纠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等。
3.财政效率体现为财政收入对经济的影响和财政支出的社会满意度(即提供公共品数量和质量是否令社会满意)。
三、财政的职能1.资源配置,是指通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资源结构的合理化,使其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要内容包括调节全社会资源在地区之间、产业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之间的配置。
2.收入分配职能,是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方式是调节企业利润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
五大税种计算归纳总结及相关知识(重要)

税法基础知识和常见专业术语一、税法构成要素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法律承担者,但并非一定是经济负担者)与负税人(正真经济负担者,在税法中不做明确规定,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房价高,想通过税法来打压,总打压不下来,所以并不是政府说要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就是税负的转嫁。
2.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都站在了代征机关的中间,税款的传递业务)是代征收机构来扣和收,代纳税人去交不同:业务资金的流向的差别我国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规定有代扣代缴义务人;(资金向外流动付款过程中,扣下一部分去交给征税机关)我国消费税规定有代收代缴义务人。
(收款过程中,再多收一部分金额作为税,然后转手付给征收机关)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最基本的要素)的质与量质的规定性——征税范围——税目量的规定性——计税依据——税基4.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营业税,按行业交通运输业3%,服务业5%等等,17%,13%等)(采用这个税率,收入差距不会有很大变化的,可以鼓励竞争用这个税率,对于企业比较多)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个体,承包绝对数变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相对数变化)全和超之分:我国没有全额累进税率,也没用全率累进税率(缩小贫富悬殊,用于个人)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数量,重量,体积等,比如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平方米)(车按辆,比较简单可行)5.起征点(开始征税达到的起点界限,没达到是不征税,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是全额征收的,而不是超过部分征,只对收入低部分人可以享受,比如个体的增值税、营业税)与免征额(免征的数额,没达到的不征,达到或者超过是按超过部分征收,都可以享受)6.减免税种类税额=税基×税率(1)税额式减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2)税基式减免:国债利息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残疾人员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100%扣除。
财产税和行为税

liuyi
Lecture-10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 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⑵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⑶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 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⑷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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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 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 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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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实施
根据房产税法规定: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程服务的各种工棚、 材料棚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当施工结束 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 应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照章纳税。任务中9月厂房办理验收 手续,10月计算房产税,当年为3个月。此项2008年应纳房产税 =1100×(1-20%)×1.2%×3÷12=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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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⑴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
征的。税率为l.2%; ⑵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l2%。
从2001年l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 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 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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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ure-10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 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二)税额标准
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

财产课税和资源课税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课税比较公平。个人拥有财产的多少往往可以反映其纳税能力,对财产课税符合量能纳税原则。企业或个人占用的国家资源有多有少、有和无的差别,有质量高低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又会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收益水平,课税可以调节纳税人的级差收入,也合乎受益纳税原则。
二、现行资源税
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是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收益,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的纳税人,它的作用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调节资源极差收入。中央和地方的资源税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所得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我国于1984年10月开征资源税,按当时价格不能大动的情况,为了避免企业既得利益受影响,资源税实际征税只限于少数煤炭、石油开采企业。资源税开征时,是按照资源产品销售利润率确定税率征收的。1986年,鉴于资源产品销售利润率下降的情况,为了稳定资源税收入,决定将资源税计税方法在原设计税负的基础上,改为按产量和销量核定税额从量征收。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

二、行为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 (一)行为税的特点 行为税具有如下特点: 1.特定目的性。 2.调节力度较强。 3.分散性和灵活性。 4.收入的不稳定性 。
(二)印花税的基本内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因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 现行印花税的特点是:1.覆盖面广。 2.税率低,税负轻。 3.在征管方式实行纳税人“三自”纳税方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都属于印花税的课税范围。 具体包括五大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或收入、费用额及件数。
第三节 车船使用税
一、车船使用税概述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车船使用税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车船的管理,提高车船的使用效益。 目前,除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外单位及外籍个人仍继续执行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外,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均缴纳车船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和房产的租金收入。 1.房产计税价值的确定。房产的计税价值是房产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租金收入的确定。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不论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经营地、居住所在地设在何处,均应在房地产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理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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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机关应纳房产税=150×12%=18(万元) ❖ 公司应纳房产税=3000×(1-10%)×1.2%=32.4(万
元)
例9-4
❖ 某企业2004年度共拥有土地65000平方米,其中子弟学校 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2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 化占地2000平方米。2004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 值4000万元,7月1日起企业将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 400平方米的一幢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 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8月10日对委托加工单位建设的生 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 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 扣除比例20%) 要求:
❖ 实行源泉课征。(在采掘或生产地一次课征) ❖ 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
增利不征税,有利于促进企业增产增收; 减利不减税,有利于财政收入稳定。 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 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资源税的作用
❖ 通过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水平,促进企业之间开 展公平竞争。
❖ 可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采,节约使用,有效配置 资源。
❖ 下半年房产原值的房产税:(4000-200)×(1-20%) ×1.2%/2=18.24(万元)
❖ 生产车间的房产税:500×(1-20%)×1.2%/3=1.6 (万元)(从9月份开始计算)
❖ 所以,该企业200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1.08+19.2 +18.24+1.6=40.12(万元)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该地区适用单位税额为3.5元/平方米。计算该单位应 纳耕地占用税。
应纳税额=3000×3.5=10500(元) ❖ 免税规定:水库、移民、灾民、难民、部队军用设施
用地,学校、医院、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及停机坪 等 ❖ 占用耕地时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一次征收。从批 准用地30日起交纳。逾期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 税款的5 ‰的滞纳金。
房产税税收优惠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
产税。但其所属的附属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单位 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其 附设的营业性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 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纳税 ❖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 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纳税地点:开采和生产资源的所在地 ❖ 纳税期限: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
税;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为一期的,期满之日起5日 内预缴,次月1~10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耕地占用税(1987、4、1)
❖ 耕地占用税: 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 和个人,按其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定额征收的一 种税。
❖ 应纳税额=(400+450÷0.8)×20
=(400+562.5)×20=19250(元)
❖ 按规定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减征后应纳 税额为:19250×(1-30%)=13475(元)
征收与管理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以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 当天 b.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d.采取a.、b、以外的方式,为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凭证的当天 e.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 ,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商场占地应纳税额=6000 ×4=24000(元); 分店占地应纳税额=4000 ×2=8000(元); 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000 ×1=1000(元); 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24000+8000+1000=33000 (元)
第二节 财产课税
❖ 房产税 ❖ 契税 ❖ 车辆购置税
第九章 资源、财产与行为课税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资源税 财产课税 行为课税
第一节 资源课税
❖ 资源税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 资源税制的基本内容 ❖ 资源税的征收与管理 ❖ 耕地占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的概念
❖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 我国目前开征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
资源税税制的基本内容(2)
❖ 税目税额
税目
税额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原煤)
0.3~5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M2
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吨
液体盐
2~10元/吨
例9-1
❖ 东北某油田2004年10月份对外销售原油4000万吨, 工业锅炉烧用60万吨;对外销售天然气300立方米。 该原油适用税额为原油24元/吨,天然气12元/千立 方米。计算其应纳资源税。
人均耕地>3亩的地区
1~5元/m2
❖ 闽、浙、苏、粤6元/m2 ; 湘、鄂、辽元5/m2 ;
山西、吉林、黑龙江3.5元/m2 ; 上海 9元/m2 ;
西南、西北4 元/m2 ; 天津7元/m2 ; 北京 8元/m2
耕地占用税(3)
❖ 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耕地、每平方米计税 ❖ 某单位在某市郊区征用耕地3000平方米用于建造仓库,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租 金收入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得的报酬, 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如果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 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 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纳税期限: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 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税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 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契税
❖ 一、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变动时,按双方订立 的契约,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 二、契税的税制内容
(一)契税纳税人 (二)契税征税对象 (三)契税计税依据和税率 (四)契税税收优惠
❖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4000+60)×24+0.3×12 =97443.6(万元)
例9-2
❖ 某铜矿2004年1月份共向外销售铜矿原矿400吨,精矿 450吨,每吨原矿可选取精矿0.8吨,税务机关核定该 铜矿资源税单位税额为20元/吨,计算该铜矿开采企 业1月份应纳资源税。
籍人员
契税征税对象
❖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通常包 括: (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 2 )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 3 ) 房屋买卖 ( 4 ) 房屋赠与 ( 5 ) 房屋交换
❖ 耕地占用税的特点: 征税对象特定性 一次性课征 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税款使用具有专用性
耕地占用税(2)
❖ 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生产的单位 和个人(不含国外企业)
❖ 税率:采用差别定额税率
人均耕地≤1亩的地区
2~10元/m2
1亩<人均耕地≤2亩的地区 1.6~8元 /m2
2亩<人均耕地≤3亩的地区 1.5~6元/m2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当月起,缴纳 房产税
❖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 产税
❖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手续前,即已使用或出租、出借 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 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 ❖ 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物资源、 植物资源、海洋资源、太阳能等资源
资源税的特点
❖ 征税范围较窄(只对特定资源,主要是矿产品资源征税)。 1984年10月开征资源税,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开 征资源税;后将铁矿石纳入;1994年,对所有矿产品征 税,但采取列举方法。
❖ 三、契税的计算与征收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的征收管理
契税纳税人
❖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 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是买方非卖 方)
❖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 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 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
❖ 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 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例 9-4 解答
❖ 城镇土地使用税=(65000-3000-1200)×4= 243200(元)
❖ 出租仓库的房产税:1.5×6×12%=1.08(万元)
❖ 上半年房产原值的房产税:4000×(1-20%)× 1.2%/2=19.2(万元)
❖ 某政府机关与某公司共同使用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 8000万元,省政府机关占用房产价值5000万元,公司占 用房产价值3000万元。2003年省政府机关将其使用的房 产的一部分(价值2000万元),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 入15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 度为10%,计算省政府机关和公司当年应纳的房产税。
房产税
❖ 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余值或房 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 房产税制的基本内容 纳税人 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和税率 税收优惠
❖ 房产税的计算与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