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流程及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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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手续流程前言
本指南围绕我市建设管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进行详述。
本指南主要法律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苏州
主管科室:建设局总工室,电话:,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
(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
按规定要求需进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由建设单位办理):
1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报审表;
2 、初步设计抗震设计专篇;
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 、建筑、结构初步设计图纸;
5 、结构计算书。
(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抗震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由建设单位办理):
1 、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常熟建设信息网下载);
(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
办理承发包交易手续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由建设单位办理):
(一)确定施工单位
1 、常熟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
2 、项目批文
3 、新开工项目与年度投资计划审批表
4 、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5 、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文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饰装修项目提供的)
8 、房产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房产开发项目提供)
9 、建设业主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董事会纪要、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出资人不是个人的,还需提供其营业执照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地址:海虞北路 48 号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电话:。
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办理):
1 、建筑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
4 、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意见(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
5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名单,现场总监和监理人员提供岗位证书;
6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总包与分包的安全责任协议书,燃气管道设施监护交底卡;
7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及保险条款(由施工单位在常熟市各商业保险公司办理);
8 、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机械管理员、特殊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操作资格证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 、拆迁许可证(如工程涉及拆迁);
5 、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
6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7 、施工组织设计;
8 、经备案的监理合同(需监理的项目提供);
9 、资金落实证明;
10 、已经办妥质监、安监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分包工程的含分包合同,一式六份);
3 、监理合同(六份);
4 、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
5 、驻苏监理企业提供《驻苏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非驻苏监理企业提供《非驻苏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本省外市的监理提供《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
办理监理合同备案地址:海虞北路 48 号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电话:。
(三)、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由勘察设、计单位办理):
1 、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
2 、项目招标的提供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供备案时核查);
3 、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副本需要核原件);
4 、勘察、设计合同(一式六份);
5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省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单项核验登记申请表》;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由建设单位办理):
1 、建设项目申请(立项报告)、批复;
2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
3 、建设用地申请和批复;
4 、建设用地位置红线图;
5 、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 、拆迁审批材料;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证);
9 、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平面布局图,须加盖规划局业务章);
10 、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或直接发包文件)、中标(承接)通知书;
11 、建设工程地质、水文勘测报告;
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由建设单位办理):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审查意见书复印件各一份);
5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竣工报告、质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各
一份);
6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一份);
7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各一份);
8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份);
9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各一份);
10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查、大型设备专项检查、各类现场会等。
附件:《常熟市建设局各类收费项目一览表》
建设工程收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