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doc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基础,是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疗质量管理政策、制度和技术规范。
2.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目标、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医疗质量安全考核与评价等。
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诊断与治疗方案制定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诊断与治疗方案制定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符合医学科学规律和患者需求。
2.医疗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对医疗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3.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医疗安全事件。
4.医疗质量监测与改进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测与改进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持续监测、分析与改进。
三、医疗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教育。
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疗质量管理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3.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和学术活动,提升个人医疗质量管理能力。
四、医疗质量安全文化建设1.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倡导医疗质量安全文化,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
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患者对医疗质量安全的认知和参与度。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范本(DOC 39页)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范本(DOC 39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织金县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院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
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查对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十一、分级护理制度十二、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三、病历管理制度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五、危急值报告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附件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附件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3:《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自2009年7月1日施行附件4:《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附件5:“危急值”范围附件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附件7:医患沟通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是第一个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会诊、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不得拒诊,应积极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组织会诊、抢救等。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医院条件有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和科室必要时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doc:免修版模板范本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引言医疗是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建立健全的医疗制度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基础。
为此,我们制定了《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旨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领域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18项核心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1.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实现个人健康信息的全面管理和共享。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健康档案,记录个人基本信息、病史、过敏史等重要信息,以便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
2.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关键。
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人们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3.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旨在优化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促进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
改革过程中,应注重建立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分配,降低患者的负担。
4. 医疗费用监管和控制制度医疗费用监管和控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通过监管机制和控制措施,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的可负担性和可及性。
5. 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评审机制,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提升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6. 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加强医疗事故的管理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医疗事故的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提高事故的有效处理率,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7. 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旨在解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通过建立专门的调解机构,为患者和医疗机构提供公正、公平、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8. 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旨在保障医疗过程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核心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诊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诊疗要求和操作规范,包括诊断、治疗和手术等方面,确保医疗行为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药品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3.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护理过程和护理手段,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纠正和预防医疗事故。
5. 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定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水平。
6. 客户投诉与满意度调查制度: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并通过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7.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质量控制、医疗环境的清洁与消毒等,确
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8. 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及时识别和预防潜在风险,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概率。
这些核心制度共同构成了医疗质量管理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建立和实施这些制度,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提升患者满意度,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医院的首要目标。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有效和满意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临床治疗和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院向国际一流医院迈进。
2.原则: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公正的评价标准,适用的管理措施,使医疗质量管理具有可操作性,并持续不断地改进。
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组织架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医疗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和评估医疗质量管理的实施情况。
2.职责分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应的职责分工,包括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评估等工作。
同时,各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岗位或分管人员,负责本科室或部门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并参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三、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和措施1.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包括质量目标的设定、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手段、质量评价的方法和指标以及质量改进的机制。
2.医疗质量管理的措施: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规范临床操作流程,强化临床质控,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提供持续的医学教育和培训,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加强医药物品管理,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3.医疗质量评价的方法和指标:医疗质量评价应采用多种方法和指标,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术后并发症率、住院期间再入院率等,以全面评价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医疗质量改进的机制: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改进机制,包括定期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审核、开展医疗质量分析和评估、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等,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四、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监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一、质量方针制度:医疗机构应确定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确保医疗质量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各级领导职责和权力,确保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责任,确保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
四、质量管理计划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和方法,确保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和改进。
五、质量评价与改进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评价和改进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周期性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
六、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
七、医疗质量监测和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反馈制度,对医疗操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
八、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
九、医疗事件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进行申报和处理,以及追踪其影响。
十、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明确医疗事故和不满足患者需求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十一、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对医疗质量达标和不达标的行为进行奖励和惩处。
十二、知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对医疗知识进行积累、分享和应用。
十三、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符合规范。
十四、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制度,要求医务人员秉持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
十五、医疗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十六、医疗质量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质量管理能力。
十七、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为此,医院应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
医院需要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和学科专家参与。
委员会负责制定质量目标、规划质量管理工作、决策重大质量问题等。
此外,医院还应设立质量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协助委员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二、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的目的是实现持续改进。
为此,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测机制。
医院可以通过制定质量指标体系,收集医疗质量数据,并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
医院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风险,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医疗质量培训与提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还涉及到医务人员的培训与提升。
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医疗质量培训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基础知识、医疗质量管理方法和技巧等。
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工作素质,为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奠定基础。
四、医疗质量问题处理与纠正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还包括医疗质量问题的处理与纠正措施。
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问题报告制度,规定医务人员发现医疗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医院还应建立医疗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防止医疗质量问题的发生。
五、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还涉及到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
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将医疗质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并公开结果。
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水平。
六、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中还需要涉及到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
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质量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共享。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核心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1、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坚持医疗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3、积极实施医疗技术评估和监测,不断提升医疗水平。
4、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医疗质量管理的体制建设1、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关系。
2、建立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质量管理人员、医疗人员和患者共同参与的医疗质量管理机制。
3、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对医疗工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四、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1、医疗工作规范化管理(1)建立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操作流程规范化、程序化。
(2)建立医疗工作记录制度,规范医疗操作记录,确保医疗过程真实可靠。
2、医疗风险管理(1)建立医疗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医疗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2)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及时、准确报告医疗事故,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
3、医疗质量监控(1)建立医疗质量监测机制,对医疗操作、诊疗效果等进行监测。
(2)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4、医疗服务安全管理(1)建立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确保患者安全。
(2)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降低医疗风险。
5、医患关系维护(1)建立医患沟通机制,促进医患沟通和信任,解决医患纠纷。
(2)建立满意度调查制度,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医疗机构负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责任,全面贯彻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
2、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权益,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医疗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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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查对制度8、分级护理制度9、病历书定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0、值班、交接班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首诊负责制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返回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1.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1.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1.3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
1.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
1.5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科室管理工作水平。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2.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本院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病人入院48小时内完成。
2.2对所分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2.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夜查房。
2.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入院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2.5对急危重、疑难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查房。
2.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2.7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
同时还应检查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2.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2.9注意听取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3.1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3.2对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病程记录,危重、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除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3.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
3.4向实习医师传授疾病诊断、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3.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3.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4.院领导(行政各科室负责人)查房,每周1次,按院领导分工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院长和业务副院长主要检查科室业务建设和医疗质量情况,并对科主任查房质量作出讲评,医务科科长每周业务查房一次。
返回三、病例讨论制度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1.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临床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1.3 举行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 开会时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
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1.5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2.1医院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2.3.1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2.3.2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2.3.3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2.3.4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3.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3.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会:4.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4.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4.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中等以上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5.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内进行。
5.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5.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5.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返回四、会诊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10分钟内)。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返回五、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宜,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
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返回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规范各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制定本制度。
1.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分为四级:1.1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手术。
1.2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1.3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1.4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2.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2.1住院医师2.1.1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内。
2.1.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2主治医师2.2.1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内。
2.2.2高年资历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3副主任医师2.3.1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3.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2.4主任医师2.4.1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
2.5.2资深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
3.各级医师手术权限3.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