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
船舶结构防火特点及检验

第48卷2019年7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船海工程SHIP&OCEANENGINEERING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Vol.48Jul.2019㊀㊀㊀DOI:10.3963/j.issn.1671 ̄7953.2019.S1.015船舶结构防火特点及检验杨威1ꎬ田斐2(1.中国船级社江阴办事处ꎬ江苏无锡214431ꎻ2.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ꎬ武汉430060)摘㊀要:分析船舶结构防火的特点及检验中常见的问题ꎬ结合规范公约的要求ꎬ分析㊁归纳防火区域的划分ꎬ分隔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ꎬ脱险通道布置及检查要点ꎮ关键词:结构防火ꎻ脱险通道ꎻ端壁ꎻ环围中图分类号:U692.7㊀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671 ̄7953(2019)S1 ̄0053 ̄03收稿日期:2019-03-18修回日期:2019-03-30第一作者:杨威(1983 )ꎬ男ꎬ硕士ꎬ工程师研究方向:船舶结构设计与制造1㊀散货船结构防火的基本要求根据«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2章和船舶检验规范的要求ꎬ船舶结构防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用耐火分隔将船舶划分若干个区域ꎻ②用耐火分隔将起居处所与失火危险性大的处所隔开ꎻ③在有各种开口和贯穿件的情况下ꎬ有效地保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ꎻ④限制可燃材料的使用ꎻ⑤保护脱险通道ꎮ对于货船ꎬ按照上述公约和规范的要求ꎬ考虑到可操作性ꎬ在具体涉及到结构防火的检查时一般分为三部分ꎬ即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分隔的检查ꎻ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ꎻ脱险通道的检查ꎮ2㊀结构防火的检查2.1㊀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分隔的检查货船上的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按照其所在的位置及用途ꎬ用不同结构和隔热的舱壁及甲板将处所划分成相对独立的区域ꎬ并利用IC法㊁IIC法或IIIC法中的任何一种保护方法对分隔区域进行防火保护[1]ꎬ以防止火灾蔓延ꎮ公约根据处所的失火危险程度和在船舶位置上的重要性ꎬ将船舶处所分成了11类ꎬ对每类处所区域的舱壁及甲板的耐火性规定了最低要求ꎮ国际航行货船目前一般采用IC法对起居和服务处所进行保护ꎬ在走廊㊁梯道和脱险通道内安装烟雾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ꎬ在每个起居处所㊁服务处所及控制站的出口遍布手动报警按钮ꎬ同时ꎬ上建舱壁在未明确规定防火等级的部位均采用B级不燃分隔材料分隔ꎬ不低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要求ꎮ2.2㊀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在耐火分隔完整性方面的检查ꎬ主要集中在机舱与走廊之间的隔舱壁及其舱壁上的防火门㊁生活处所内的梯道(如与机舱相邻时)及其防火门㊁应急电瓶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㊁应急发电机与机舱之间的隔舱壁㊁固定式灭火装置间舱壁(如二氧化碳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及起居处所间的隔舱壁)㊁应急消防泵间与机舱间或货舱间的隔舱壁及机舱内逃生通道与机舱之间的隔舱壁等位置ꎮ以某国际航行系列散货船现场检查为案例ꎬ举例说明检查重点ꎮ2.2.1㊀二氧化碳间端壁及地板的耐火完整性本系列散货船的二氧化碳间与医务室采用共同一道横端壁ꎬ此端壁需采用满足FTP规则的A60级材料进行防火分隔ꎻ二氧化碳间的尾部端壁与氧乙炔及氧气储藏室共用端壁ꎬ也需采用A60级分隔ꎻ另外二氧化碳间处甲板以下为机舱ꎬ采用A60级敷料ꎬ考虑到耐火完整性ꎬ敷料与二氧化碳室靠近走廊的共用端壁必须用A60级陶瓷棉延伸450mmꎻ注意此端壁的450mm延伸ꎬ如设置在二氧化碳间内ꎬ为方便检查与保养维护适用于外部敷设ꎻ如设置在外侧走廊ꎬ由于走廊端壁一侧设置的衬板将防火材料遮盖在内ꎬ不方便港口国检查ꎬ脱落之后也不方便维护ꎬ建议在二氧化碳间一侧延伸450mmꎮ2.2.2㊀应急消防泵间与机舱之间耐火完整性的检查35控制站和A类机器处所之间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为重中之重ꎬ两个处所不仅是船上失火危险程度最高的处所ꎬ也是在船舶营运和应急中占据突出位置的重要处所ꎮ比较典型的控制站包括应急消防泵舱和舵机舱ꎮ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ꎬA类机器处所与应急消防泵及其动力源所在的处所之间ꎬ不允许有直接通道ꎮ当此种布置不可行时ꎬ主管机关可接受一种替代布置ꎮ本系列散货船最初的结构布置为应急消防泵舱设置在舵机舱之内ꎬ二者之间直接以梯道连接ꎬ未设置门或其他隔离ꎻ舵机舱与机舱共用一道端壁ꎬ该端壁上舵机舱通往机舱的开口设置两道门ꎬ一道为防火门ꎬ另一道为钢质门ꎮ为保证耐火完整性ꎬ将舵机舱与应急消防泵舱作为一个控制站ꎬ机舱为A类机器处所ꎬ公约要求控制站与A类机器处所之间共用舱壁采用A60级分隔ꎻ为保证耐火完整性ꎬ两道门形成的环围处所的周界端壁须全部敷设A60陶瓷棉ꎬ环围内甲板敷设A60敷料ꎬ两道门中靠近机舱一端的防火门须为A60级门ꎬ且设置自闭器ꎮ按照法规II-2章第10条要求ꎬ此处ꎬ因为舵机舱与应急消防泵舱作为一个处所ꎬ适用于消防泵舱的要求也适用此共同处所ꎬ则舵机舱与机舱之间的双道门理应采用气锁设施ꎬ即靠近机舱的门为A60级自闭门ꎬ须在此通道上另设一门至少为钢质门ꎬ适度气密并自闭ꎬ两道门在舵机舱与机舱的直接通道上必须形成气锁ꎮ2.2.3㊀其他开口和贯穿件的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其他开口和贯穿件主要包括走廊舱壁的门上开设的通风口ꎬ以及处所装设的贯穿舱壁的通风导管和电缆及其他管路ꎮ在走廊舱壁内ꎬ有住室和公共处所的门上及门以下可开设通风口ꎬ但开口只允许设在门的下半部ꎬ若开口在门上时ꎬ还应装有用不燃材料制成的百叶栅ꎮ检查的重点在于通风导管㊁电缆管或其他管路在穿过 A ̄15 A ̄30 A ̄60 级耐火分隔时在规定的长度范围内敷设与该分隔相同的隔热材料ꎬ通风导管还应按要求装设自动挡火板ꎮ2.3㊀脱险通道的检查货船上的脱险通道分为机器处所脱险通道和除机器处所外的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ꎬ由于其所处的位置不同ꎬ失火危险性也不同ꎬ所以对不同处所脱险通道的要求也有所区别ꎮ在结构防火检查中ꎬA类机器处所的应急脱险通道是检查的重点ꎮ2.3.1㊀通道敷设类型的区分对于货船应急脱险通道隔热材料敷设一般分为外侧敷设和内侧敷设ꎬ外侧敷设在向火面ꎬ内侧敷设背火面ꎮ以某40万tVLOC和38800DWT散货船的脱险通道为例ꎬ都是采用的隔热材料外侧敷设ꎮ外侧敷设的优点:①对环围内钢梯焊接固定点的防火要求很容易满足ꎬ即«海上人命安全公约»4.2.1要求的 钢梯的安装方式应使热量不能通过未隔热的固定点传入该环围内 ꎻ②易于检查维护ꎮ营运检验中便于在机舱区域巡检时对隔热材料的敷设状况进行检查ꎮ部分船舶会在脱险通道内侧敷设隔热材料:缺点在于由于梯道环围内部一般会设置垂直加强构件ꎬ施工阶段需要对构件进行敷设ꎬ增加了施工难度ꎻ且在环围内部敷设隔热材料势必会减少通道净宽ꎬ增加了净宽不够的风险ꎮ2.3.2㊀通道钢梯固定点的防火绝缘保护由于机舱脱险通道梯脚钢梯固定点的防火绝缘布置不满足法规要求被船旗国开出滞留缺陷ꎬ此种情况时有发生ꎮ根据某次滞留项的内容描述ꎬ机舱一逃生通道(围壁竖梯)竖钢梯与围壁连接点未做隔热绝缘处理ꎬ不符合«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2章3.3.1(3)的规定ꎮ根据国内海船法规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ꎬ皆要求 钢梯的安装方式应使热量不能通过未隔热的固定点传入该环围内 ꎮ针对该问题ꎬ一般可采取如下补救方案:在通道外部固定点的相应位置包覆绝缘ꎬ每个梯子固定点外部包覆450mm直径的防火绝缘ꎮ2.3.3㊀通道净尺寸问题根据公约第II-2/13.4.2.1.1条要求:提供从A类机器处所至开敞甲板的脱险通道的受保护环围可安装一个舱口作为环围至开敞甲板的出口ꎮ该舱口的最小内部尺寸800mmˑ800mm[2]ꎮ对于2016年2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的船舶ꎬ已明确机舱脱险通道的设计方法ꎬSOLASregula ̄tionsII-2/13.4ꎬ同时对机舱环围脱险通道的尺寸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ꎬ作为港口国检查的参考ꎬ见图1ꎮ影响通道净尺寸的四个因素及注意事项如45图1㊀脱线通道内部示意下ꎮ1)垂直梯子:已明确环围内的垂直梯子可计入环围的内部尺寸ꎮ梯子的横档中心距离垂直面不小于150mmꎬ但一侧梯面的存在应使得该侧梯面至水平结构的净宽减小至不小于600mmꎮ2)垂直结构及其附件结构ꎮ结构的布置情况很重要ꎬ较大尺寸的结构尽量不要布置在环围壁中间ꎬ一切以确保结构的设置不会影响穿着消防员装备的船员通过此通道为准ꎮ3)水平结构ꎮ水平结构不计入环围内部尺寸ꎮ如受保护环围包括了水平结构部分ꎬ其一侧净宽(环围距离梯面)应不小于600mmꎮ4)隔热物ꎮ环围内A60材料敷设厚度为40~50mmꎬ不计入环围内部尺寸ꎮ5)电缆㊁照明等设备ꎮ不计入环围内部尺寸ꎮ建议不必布置在环围围壁中间位置ꎬ尽量布置在环围角落ꎮ对于散货船结构防火ꎬ根据其载货的不同和结构型式的各异ꎬ在现场检查中也会有各种不同的要求ꎬ需要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ꎮ3㊀结论航运及船舶制造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对检验本身提出更高要求ꎬ如何深入理解法规和规范ꎬ扫除检验中的诸多迷障ꎬ为船舶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ꎬ需要各方齐心合力ꎮ参考文献[1]孙吉清.船舶高级消防[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ꎬ2011.[2]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M].国际海事组织ꎬ2009.FireProtectionCharacteristicsandInspectionofShipStructureYANGWei1ꎬTIANFei2(1.JiangyinOfficeofChinaClassificationSocietyꎬWuxiJiangsu214431ꎬChinaꎻ2.WuchangShipbuildingHeavyIndustryGroupCo.ꎬLtd.ꎬWuhan430060ꎬChina)Abstract:Thecharacteristicsoffireprotectionofshipstructureandthecommonproblemsininspectionwerediscussed.Combinedwiththerequirementsoftherulesandconventionsꎬthekeyinspectionpointsofstructuralfireprotectionwereanalyzedandsummarizedꎬsuchasdivisionandseparationoffireprotectionareasꎬintegrityoffireseparationandescaperoutelayout.Keywords:constructionfireprotectionꎻpassagewayofescapeꎻendbulkheadꎻsurrounding55。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范文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范文一、船舶结构防火的重要性船舶是一个高度复杂且特殊的工作环境。
火灾是船舶上最严重的安全威胁之一,一旦发生火灾,将对船舶和人员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确保船舶结构的防火性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船舶结构防火的相关检查事项,旨在提高船舶防火安全性,保护人员和船舶免受火灾的危害。
二、船舶结构防火检查事项1. 船舶结构材料首先,要检查船舶的结构材料。
船舶结构应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防火板、防火涂料等。
检查材料的防火等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船舶隔热材料船舶的隔热材料也需要进行检查。
隔热材料是防止火灾蔓延的关键因素之一。
确保隔热材料的选择合适,并且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
检查材料的状况,如是否老化、损坏或者存在缺陷。
3. 船舶电气设备船舶上的电气设备也是火灾的潜在源头之一,因此需要进行仔细的检查。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确,是否有漏电、短路等现象。
确保船舶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4. 船舶防火门船舶上的防火门是防止火灾蔓延的重要设施之一。
检查防火门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
检查防火门的密封性能,确保其能够有效隔离火灾的传播。
5. 船舶火灾报警系统船舶上的火灾报警系统是保护人员和船舶安全的重要设备。
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确保其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火灾的发生。
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布局是否合理,能否覆盖到达各个区域。
6. 船舶逃生通道船舶上的逃生通道是在火灾发生时安全撤离的保障。
检查逃生通道的布局是否合理,通道的宽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确保通道的开启状态良好,能够随时使用。
7. 船舶灭火设备船舶上的灭火设备是火灾发生时扑灭火源的关键设备。
检查灭火设备的种类是否齐全,位置是否合理。
检查灭火设备的使用状态,如是否过期或损坏。
8. 消防设备维护最后,定期检查船舶上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灭火栓等。
确保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得到落实。
检查消防设备的操作性能,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完整版)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前言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定义2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5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36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27 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16附录A (标准的附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17附录B (标准的附录)消防演习记录31附录C (标准的附录)船舶防火档案32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
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年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及1998年修改通报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IMO SOLAS 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IMO《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AMD1-1995 AMD2-1997)LMDG 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 MSG. 35(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消防安全检查fire safety in specti on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其中之一就是火灾。
火灾不仅会对船舶本身造成严重损失,还可能威胁到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船舶结构的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船舶结构防火的重要性、检查的目的和方法以及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船舶结构防火的重要性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其结构设计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船舶的防火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预防火灾发生,即防火设计;二是及时发现并控制火灾,即防火检查。
船舶结构的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船舶本身:船舶的主体结构主要是由钢材构成,火灾一旦发生,燃烧时释放的热量和火势都极为猛烈,容易对船舶的结构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导致船体失去浮力,威胁到船舶的航行安全。
2.保障人员安全:船舶上通常会有大量的船员,如果火灾爆发,船员在烟雾和火势中逃生将变得困难,严重时将导致人员伤亡。
3.减少财产损失:船舶上往往装载有大量的货物和设备,火灾一旦发生,将对这些财物造成严重的损失。
4.环境保护:船舶常常在海洋中航行,特殊的环境环境下火灾的扑灭相对困难,一旦船辆烧毁,将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由于船舶结构的特殊性,其防火工作相较于其他建筑物而言更加复杂和重要。
二、检查的目的和方法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是为了及早发现和解决可能的安全隐患,确保船舶结构的防火性能达到要求,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检查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结构材料检查:船舶的结构材料通常是钢材,检查时需要确认钢材的防火性能是否达标,是否有锈蚀、腐蚀等情况。
2.防火分隔检查:防火分隔是指将船舶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区域,以减少火势的扩散。
检查时需要确认防火隔离的墙壁、天花板、地板等建筑材料是否完好,并且进行适当的防火封堵处理。
3.电线电缆系统检查:船舶上的电线电缆是可能引发火灾的重要源头之一,检查时需要确认电线电缆是否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是否维护良好。
4.消防器材检查:船舶上的消防器材是预防和控制火灾的重要手段,检查时需要确认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并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2024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2篇)

2024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____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船舶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提高航行安全的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____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船舶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船舶所有人和船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监管为主原则:加强船舶安全监管,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
3. 防患于未然原则:防范船舶安全事故,提前识别和排除隐患。
4. 公正公平原则:船舶安全检查应公正、公平、客观,不得有任何歧视。
四、船舶安全检查机构我国设立专门的船舶安全检查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五、船舶安全检查要求1. 定期检查:所有船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完成检查报告。
2. 不定期检查: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历史事故较多或风险较大的船舶。
3. 特别检查: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特别检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采取临时措施。
六、船舶安全检查内容1. 船舶设备检查:对船舶的机械、电气、通信、导航和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 船舶结构检查:对船体、舱口、舱门等结构进行检查,排除可能导致泄漏或进水的隐患。
3. 船舶防火检查:检查船舶的防火设备和防火措施的有效性,确保船舶防火安全。
4. 船舶应急措施检查:检查船舶的应急疏散措施和救生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疏散和救援。
5. 船舶航行安全检查:对船舶的航行装置、航行通信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船舶可以正常航行。
七、船舶安全检查程序1. 申报备案:船舶所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船舶安全检查机构申报船舶安全情况,并备案登记。
2. 安全检查通知: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应提前通知船舶所有人,约定具体安全检查时间。
3. 安全检查程序:船舶安全检查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船舶安全巡检规程

船舶安全巡检规程船舶是一种特殊交通工具,为了确保船上人员和货物的安全,船舶安全巡检是非常重要的。
船舶安全巡检规程旨在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遵守相关的海事规定和国际标准。
本文将从船舶结构、消防安全、航行设备、人员安全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船舶结构巡检船舶结构巡检是确保船舶完整性和航行安全的基础。
在巡检过程中,应当特别关注以下方面:1. 船体外观:巡检时,应仔细检查船体外观是否有破损、锈蚀、变形等情况。
如果发现损坏,应及时采取修复措施,以确保船体的强度和稳定性。
2. 舱室密封性能:检查船舱门、油舱盖、货舱门等密封件的完好性,确保它们能够有效地防止水、油等物质的渗漏。
3. 舵机系统:查看舵机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确保舵机油箱的油位和质量符合规定。
二、消防安全巡检船舶在海上航行期间,消防安全是非常关键的。
船舶应当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1. 消防设备:确保船上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以及火焰探测器等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遵循消防安全标准。
2. 防火隔离:检查船舱、船舶设备和机舱是否有良好的防火隔离措施,确保火灾的扩散被最大限度地限制在受影响的区域。
三、航行设备巡检航行设备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的关键。
巡检航行设备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 导航设备:确保船舶上的导航灯、雷达、GPS和罗盘等导航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
2. 通信设备:检查无线电设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员个体通信设备等通信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四、人员安全巡检人员安全是船舶运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巡检人员安全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船员培训和执照: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培训和合格的执照,并定期检查其证书的有效性。
2. 人员逃生与救生设备:检查船舶上的逃生通道、救生艇、救生桶和救生圈等逃生与救生设备的完好性并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
3. 船舶安全制度:检查船上的安全制度和紧急情况演练是否符合规定,并确保所有船员都了解和熟悉这些制度。
建造船舶(货船)防火结构的基本要求和特点

现场检验要求和注意事项3
– 查明起居和服务处所采用下列保护方法之一: • IC法——应装有认可型的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其安装和布置应在起居处所走廊,梯道和脱险通道内提 供感烟式探测保护和手动报警按钮。在起居处所和服务 处所内,以不燃的“B”级或“C”级作内部分隔舱壁。 IIC法——应装有认可型的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 系统,其安装和布置应在起居处所、厨房和其它服务处 所,但实质上没有失火危险的处所除外。此外还要设有 认可型的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其安装和布置应 在起居处所的所有走廊、梯道和脱险通道内提供感烟式 探测保护和手动报警按钮。一般内部舱壁分隔的形式不 予限制。供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使用的走廊和 梯道环围中的天花板、衬板、风档以及相连的地板,均 应为不燃材料。
现场检验要求和注意事项5
– 检查耐火分隔的布置与敷设正确性 1. 根据批准的图纸检查耐火分隔的布置,并确认舱 壁及甲板的耐火完整性不得低于规范中所列货船 耐火分隔的表格中的要求。 在应用分隔相邻处所甲板的耐火完整性的表格 时, 应注意有甲板上处所和甲板下处所的区别。 2. 查核耐火甲板的结构形式及选用的耐火材料是否 与型式认可证书相符,并检查甲板敷料敷设的正 确性。 – 耐火甲板可分为复合型耐火甲板和浮动地板, 其典型的结构形式参见下列图示
现场检验要求和注意事项7
--耐火甲板的施工检查 5.浮动地板芯材敷设时块与块之间, 及层与层之间应紧凑地交叉铺设 于钢甲板上,不同层的接缝应错 开约100mm,芯材上面铺设的防 水纸或防水薄膜及钢板网接缝搭 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6.甲板敷料敷设完工后,表面应 光洁,无明显缺陷。
现场检验要求和注意事项8
建造船舶防火结构的数码照片
----上层建筑内穿过A-0舱壁风管
船舶防火结构及设置的缺陷与整改

火灾案例与水上救助®CASE AND RESCUE船舶防火结构及设置的缺陷与整改■张永兴0引言船舶防火结构与设置,是船舶防火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PSC和FSC的必查项目。
在2018年、2019年的两年里,某船级社签发 1SM证书的船舶,在PSC检查中分别发现了通风筒 防火挡板不能关闭;机舱盖严重腐蚀,风雨密门不 能关闭;防火门关闭不严;油柜速闭阀不工作;厨 房排烟滤网脏污,接油盘充满油;应急逃生孔隔热 材料不足等主要缺陷,分别占滞留船舶的28.5%、34%,呈上升态势。
现简述船舶防火结构与设置的 规范要求,常见缺陷分析和整改意见,以供参考。
1规范要求SOLAS公约第n—2章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 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公约、规则)有关船舶 防火结构及设置规定如下。
1.1防火结构用耐热与结构性限界面,将船舶划分为若干 主竖区,如将起居处所与机器处所、装货、装油处 所隔开;限制使用可燃材料;探知火源区域内的任 何火灾与将其抑制和扑灭;保护脱险通道或灭火出 人口;易燃货物蒸气着火的可能性减至最低限度等。
防火结构应从结构上保证船舶处于失火危险 的保护之中,在船舶具有的各种开口和贯穿件的情 况下,应有效地维护全船的耐火完整性,耐火分割为A、B、(:级。
其作用为:船舶一旦发生火灾,肯g 在一■定的时间内限制火灾的蔓延,将火焰、热和烟 气控制在局部范围内,为施救赢得时间,为靠近火 区的旅客和船员预留安全脱险通道,减少伤亡和损 失。
1.2 相关设置1.2.1耐火完整性船舶各相邻处所舱壁、甲板的耐火等级,应 保持其耐火等级的完整性。
如电缆、管子、围阱、导管以及桁材、横梁 或其他构件穿过“A”级分割时,应采取措施保证 分割的耐火性不受损坏;如“B”级分割需通过电缆、管子、围阱、导管等,或为装设通风端管、照明灯 具所贯穿,应保证分割的完整性不受损害。
1.2.2 遥控装置机器处所特殊布置主要如下。
天窗开启和关闭、烟囱的开口和关闭及通风 筒挡火闸的关闭、通风机、动力操纵门的关闭或门 的开脱机构、驳油泵、燃油泵等应装有控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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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
Fire prevention inspection of ship structure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国际公约对船舶结构防火的基本要求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第Ⅱ-2章和船舶检验规范的规定,船舶结构防火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耐火分隔将船舶划分若干个区域;
2.用耐火分隔将起居处所与失火危险性大的处所隔开;
3.在有各种开口和贯穿件的情况下,有效地保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
4.限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5.保护脱险通道。
耐火分隔是指由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和/或不燃材料按一定结构形式建立起来的舱壁或甲板。
耐火分隔根据其使用的材料和所达到的隔热效果的差异,可分为“A”级分隔、“B”级分隔和“C”
级分隔,其中“A”级和“B”级分隔的耐火完整性需经标准耐火试验确认。
一般情况下,船体、上层建筑、结构性舱壁、甲板及甲板室应以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制造。
保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就是通过使用结构材料和运用一定的技术,使耐火分隔上的门、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等的耐火性能与其所装配处所的分隔的耐火性能相当。
二、结构防火的检查
1.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分隔的检查。
货船上的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按照其所在的位置及其用途,用不同结构和隔热的舱壁及甲板将处所划分成相对独立的区域,并利用ⅠC法、ⅡC法或ⅢC法中的任何一种保护方法对分隔区域进行防火保护,以防止火灾蔓延。
为便于对船舶不同区域的结构及保护有针对的要求,公约根据处所的失火危险程度和在船舶位置上的重要性,将船舶处所分成了11类,对每类处所区域的舱壁及甲板的耐火性规定了最低要求。
对这方面的检查,主要集中在船舶是否按规定对区域进行了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区域是否满足防火分隔要求。
检查中,要充分利
用船舶上张贴的防火控制图。
根据公约规定,船舶防火控制图上应清楚地标明每层甲板的各控制站,“A”级分隔和“B”级分隔围蔽的各区域,所以船上甲板或舱壁的防火分隔标准可以从船上防火控制图上得到了解(除防火控制图的设计不符合相关公约要求外),检查时可先查看防火控制图,检查中进行核查。
有时还不能从防火控制图上看出具体的防火分隔要求,这时可以查看造船时的结构防火分隔图,从该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具体的防火分隔标准,以此为标准跟实船进行对照检查。
如防火控制图、结构防火分隔图上有明显的不符合公约要求的地方,除主管机关给予免除外,应以公约的要求为准。
2.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
在耐火分隔完整性方面的检查,主要集中在机舱与走廊之间的隔舱壁及其舱壁上的防火门、生活处所内的梯道(如与机舱相邻时)及其防火门、应急电瓶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应急发电机与机舱之间的隔舱壁、固定式灭火装置间舱壁(如CO2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及起居处所间的隔舱壁)、应急消防泵间与机舱间或货舱间的隔舱壁及机舱内逃生通道与机舱之间
的隔舱壁等位置。
舱壁和甲板。
检查中,利用公约列出的“分隔相邻处所舱壁的耐火完整性”和“分隔相邻处所甲板的耐火完整性”两个表格对不同处所舱壁及甲板的耐火完整性要求,检查核实在船舶不同处所的舱壁及甲板,是否采用了公约要求的耐火分隔并保持其耐火分隔的完整性。
在这11类处所中,要重点对控制站和A类机器处所与其它处所相邻舱壁及甲板的检查,因为这两个处所不仅是船上失火危险程度最高的处所,同时也是在船舶营运和应急中占据突出位置的重要处所,其舱壁及甲板通常采用最高级别的“A-60”级耐火分隔。
检查时,主要核实其耐火分隔是否按规定要求装设了耐火防护层,耐火防护层是否有脱落、破损现象。
门和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
为保持耐火完整性,公约要求,船舶耐火分隔上的门、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的耐火性能应与其所装配处所的分隔的耐火性能相当。
这些方面的检查,主要集中在A类机器处所的门、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
装设在A级分隔上的门及门框应为钢质结构,在B级分隔上的
门应为不燃材料,并且装在A类机器处所限界面舱壁上的门,应适当气密和能够自闭。
在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及控制站梯道环围上的门如果要求自闭的,一般不应装门背钩,如装有门背钩应是故障安全型的,且能遥控释放。
A类机器处所的限界面上不能设窗,机舱的天窗应是钢质的,且不应有玻璃板,若装有玻璃板,则应在玻璃外加装钢质盖,该钢质盖应永久地附连于天窗上并能由一人从外部加以关闭。
其他开口和贯穿件主要包括走廊舱壁的门上开设的通风口,以及处所装设的贯穿舱壁的通风导管和电缆及其他管路。
在走廊舱壁内,有住室和公共处所的门上及门以下可开设通风口,但开口只允许设在门的下半部,若开口在门上时,还应装有用不燃材料制成的百叶栅。
通风导管、电缆管或其他管路穿过处所舱壁耐火分隔时,除要求这些贯穿管路由不燃材料制成外,还应注意在穿过“A-15”、“A-30”、“A-60”级耐火分隔时,在规定的长度范围内敷设与该分隔相同的隔热材料,通风导管还应按要求装设自动挡火板。
3.脱险通道的检查。
货船上的脱险通道由机器处所脱险通道和除机器处所外的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由于其所处的位置不同,失火危险性也不同,所以对不同处所脱险通道的要求也有所区别。
关于机器处所的脱险通道,公约规定,1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每一A类机器处所应有两个远离的脱险通道,其中之一是从该处所下部通往上部一扇门的钢梯,走出该门应有通往开敞甲板继而通往登乘甲板的通道;另一脱险通道要么是能提供连续防火遮蔽(达到“A-60”级)的通往处所外部安全地点的钢梯,要么是设有一扇可以两面操纵的钢门的通往开敞甲板的安全脱险通道。
目前,船上绝大部分采用具有连续防火遮蔽的钢梯,检查时,主要是核实通道敷设的耐火隔热材料是否达到“A-60”级标准要求,以及耐火保护层是否完整,通道是否连续且能通往开敞甲板。
对于除机器处所外的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公约要求应在起居处所的各层,从每一限定处所或处所群至少有两个远离的可通往开敞甲板的梯道和梯子(特殊免除的除外),对其检查,主要是脱险通道的布置是否符合公约要求,梯道的材料是否是钢质的,梯道环围上的门是否按
要求达到“A-0”或“B-0”级分隔要求且具有正常效用的自闭器。
4.可燃材料的限制使用。
可燃材料的限制使用主要涉及到走廊及梯道环围内的外露表面及外露表面上的油漆、清漆及其他饰面材料,以及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内使用的甲板基层敷料,对其要求,总的来说是要求其能起到预防失火和/或阻火的作用,即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方面的性能:不燃性、表面低播焰性、低发热值(不易着火性)、遇到高温不致产生大量的烟和毒气、不致发生爆炸危险等。
使用的这些材料,都应是经过耐火试验程序确定的认可材料,检查时,可让船舶提供相应的认可证书。
三、结构防火检查缺陷的处理
船舶结构防火方面的缺陷,尤其是涉及到耐火分隔,通常都是性质比较严重的,往往可能导致船舶滞留,所以,在检查中确定是否构成缺陷时,一定要准确把握,如果对其有怀疑又不确定的,可要求船级社登轮予以确认。
缺陷确定后,一般情况下,包括构成滞留的缺陷及其他非滞留缺陷都要求船舶在开航前解决,对于需要进
行改造修理的结构防火的重大缺陷,船舶改造修理完成后,还可要求船方申请船级社进行临时性检验,以保证其符合公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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