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设计资质【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 号】
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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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2000年6月8日,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工作,保障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从事《规定》适用范围内压力管道安装的单位,必须具有安装相应类别级别压力管道的资格(以下简称安装资格),按本实施细则取得《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格式见附件一)。
第三条安装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流体介质,输送距离①≥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GA1(2)范围以外的管道;(3)GA1(3)范围以外的管道。
①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二、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如下:GB1:燃气管道;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如下: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质技监锅发[1999]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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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劳锅字[1988]5号实施以来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质量得到了提高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部门职能的变化原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已不能完全适应要求因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本规则于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同时废止对现有持证检验人员其资格证自新规则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旧证作废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新规则并做好过渡衔接工作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附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待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9月27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申报条件8第三章考核组织程序13第四章考核科目内容及方法16第五章监督管理20第六章附则23附件一25附件二27附件三29附件四31附件五33附件六35附件七37附件八3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受聘于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的检验单位并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下同检验的人员第三条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的人员必须按本规则进行资格考核并取得相应检验项目的人员资格证书第四条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和高级检验师检验员包括锅炉检验员压力容器检验员压力管道检验员医用氧舱检验员气瓶检验员起重机检验员电梯检验员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架空索道检验员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员防爆电气检验员检验师包括锅炉检验师压力容器检验师压力管道检验师起重机检验师电梯检验师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师架空索道检验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师防爆电气检验师高级检验师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第五条检验人员的职责一检验员的职责1在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2编制检验方案出具检验报告井对检验结果负责二检验师除正确履行检验员职责外还具有以下职责1对检验员进行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和考评2编制审核检验方案检验报告3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三高级检验师除正确履行检验师职责外还具有以下职责1对检验员检验师进行技能培训工作指导2参与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3参与有关法规标准的编写和审定第六条检验人员允许从事的检验项目一检验员的检验项目分定期检验和监督不包括进出口安全性能检验锅炉检验员GL额定蒸汽压力 2.5MPa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检验压力容器检验员RQ第一二类压力容器不包括医用氧舱检验气瓶检验员QP气瓶检验医用氧舱检验员YC医用氧舱检验压力管道检验员GD工业管道限设计压力10Mpa输送非极度危害介质设计压力4Mpa且设计温度400输送介质为可燃有毒流体公用管道检验起重机检验员QZ桥门式起重机建筑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装卸桥简易起重机升降机等各类起重机检验电梯检验员DT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检验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CJ汽车叉车电瓶车等各类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架空索道检验员SD客运货运等各类架空索道电气或机械部分检验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员YJ滑行车类旋转运动类观览车类赛车类单轨车和小火车类水上娱乐项目其它无动力娱乐项目等各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施检验防爆电气检验员FB防爆电器防爆电机防爆仪表和防爆照明灯具检验二检验师的检验项目分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特种设备类检验师检验项目还包括型式试验锅炉检验师GS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检验压力容器检验师RS第一二三类压力容器超高压容器气瓶检验压力管道检验师DS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检验起重机检验师QS桥门式起重机建筑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装卸桥简易起重机升降机等各类起重机检验电梯检验师TS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检验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师JS汽车叉车电瓶车等各类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架空索道检验师SS客运货运等各类架空索道检验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师YS滑行车类旋转运动类观览车类赛车类单轨车和小火车类水上娱乐项目其它无动力娱乐项目等各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防爆电气检验师FS防爆电器防爆电机防爆仪表和防爆照明灯具检验三高级检验师的检验项目包括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检验项目还包括型式试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GG第一二三类压力容器超高压容器气瓶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检验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TG起重机电梯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检验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锅炉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锅炉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井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三具有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锅炉检验专业培训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第八条申报压力容器气瓶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三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压力容器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四具有高中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气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气瓶检验员资格考核只限定期检验第九条申报医用氧舱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持有压力容器检验员检验资格证件井经医用氧舱检验专业培训第十条申报压力管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三具有理工科非管道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管道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第十一条申报起重机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三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第十二条申报电梯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三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第十三条申报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不含机车下同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三具有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第十四条申报架空索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起重运输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运输专业标准分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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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MPa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检验30台次以上2压力容器检验员RQ参与完成第一二类压力容器检验30台次以上3气瓶检验员QP参与完成气瓶检验150只申报产品监督检验项目的其产品监督检验数量为一批以上4医用氧舱检验员YC参与完成医用氧舱检验10台次以上5压力管道检验员GD参与完成工业管道限设计压力10Mpa输送非极度危害介质设计压力4Mpa且设计温度400输送介质为可燃有毒流体公用管道检验5KM以上6起重机检验员QZ参与完成桥门式起重机建筑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装卸桥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之中3种类起重机检验各10台次以上其余种类起重机检验各5台次以上7电梯检验员DT参与完成客梯货梯或客货电梯检验各15台次以上其余种类电梯检验各5台次以上8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CJ参与完成汽车叉车电瓶车等3种类以上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各10台次以上其余种类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各5台次以上9架空索道检验员SD参与完成客运或货运架空索道电气或机械部分检验20台次以上10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员YJ参与完成滑行车类旋转运动类观览车类赛车类单轨车和小火车类水上娱乐项目其它无动力娱乐项目之中4种类以上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各10台次以上其余种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各5台次以上11防爆电气检验员FB参与完成防爆电器防爆电机防爆仪表和防爆照明灯具检验各10台次以上不得少于3种第二十九条报考检验员资格的人员应考项目考核合格后二年未能参与完成本规则第二十八条三款规定数量的检验工作或检验师未签署意见考核成绩作废第三十条检验师进行理论知识包括综合定检监检知识口试答辩考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师须加试评片考核持RT级以上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可免评片考核压力容器检验师须加试医用氧舱知识考核持医用氧舱检验员资格的免试申报含型式试验项目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的人员须在理论知识口试答辩考核中加试型式试验的有关知识理论知识口试答辩评片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其中口试答辩考核项中论文占40分答辩占60分一理论知识考核的内容1综合知识1国内外有关法规标准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知识2定检知识1编制检验工艺2国内外常规检测方法原理及应用3重大复杂特殊设备的检验案例分析4疑难缺陷评定及处理5典型事故分析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3监检知识1有关设备制造工艺过程2监检有关规则方法3质量保证体系4监检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判断处理二口试答辩考核的内容1根据本人主要承担的重大项目检验工作编写专题技术论文2叙述主要检验经历明确阐述论文要据回答考官提问三评片主要考核检验人员对射线底片中缺陷检出及运用标准准确评定的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为合格第三十一条高级检验师进行口试答辩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70标准分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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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压力容器国家标准

常用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一览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2000]22号《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劳人锅[1982]6号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劳锅字[1998]4号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监督考核办法劳部发[1993]266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人锅[1988]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劳部发[1993]441号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劳人锅[1985]4号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劳部发[1993]254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劳锅字[1989]5号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劳人锅[1986]2号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试行)质技监局锅发[1999]217号锅炉化学清洗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15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试行)劳部发[1993]37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3]4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4]262号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劳部发[1998]51号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劳部发[1995]300号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劳锅字[1990]10号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劳锅字[1990]1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关于进口卧式内燃锅炉连接结构问题的函劳安锅局[1997]74号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别条文的通知劳锅[1992]1号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的通知质技监局锅发[2001]08号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劳人锅[1986]2号关于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7]171号关于公布《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目录》的通知劳部发[1995]351号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技监局第11号令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劳安锅局字[1995]52号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质技监锅字[2000]63号A、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审查要点劳安锅局[1995]68号低压锅炉制造许可证审查要点劳安锅局[1997]26号关于做好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技监局锅发[1999]162号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注册与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2000]07号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2000]07号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考核注册与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2000]07号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2000]07号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技监局第13号令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常用压力容器国家标准GB150 钢制压力容器DL 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GBJ 235-82 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HS 01005-92 工业管道维护检修规程GB/T 3091-93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T 3092-93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1220-75 不锈耐酸钢技术条件GB 1220-75 耐热钢技术条件GB 711-8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HG 20528-92 衬里钢管用承插环松套钢制管法兰GB 222-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n 188-82 一般用途高温合金管GBn 187.1-82 高温合金棒材纵向低倍组织酸侵试验法GBn 187.2-82 高温合金横向低倍组织酸侵试验法GBn 187.3-82 高温合金棒材纵向断口试验法GBn 187.4-82 高温合金棒材纵向低倍组织酸侵试验法GBn 187.5-82 高温合金低倍、高倍组织标准评级图谱GB 223.1~7-81 钢铁及合金中碳,硅、硫、磷、锰等元素测定GB 223.8~24-82 钢铁及合金中Cr、Ni、Ti、Cu、Co等元素测定GB 223.67-89 化学分析法测定硫量GB 223.69-89 化学分析法、燃烧气体容量法测定碳量GB 223.3~5-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 223.61~5-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 226-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GB 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法GB/T 229-94 金属夏比(U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 230-9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 231-84 金属布适硬度试验方法GB 232-88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 241-9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GB 242-82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GB 243-82 金属管缩口试验方法GB 244-82 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GB 245-82 金属管卷边试验方法GB 709-88 热轧厚钢板品种GB 715-89 标准件用碳素钢热轧圆钢GB 908-87 锻制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 1047-70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通径GB 1048-90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GB 1228-84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 1229-84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 1298-86 碳素工具钢技术条件GB 1299-85 合金工具钢技术条件GB 1414-78 管接旋入端用普通螺纹尺寸系列GB 1690-82 硫化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GB 1696-81 硬质橡胶横向折断强度的测定方法GB 1697-82 硬质橡胶抗冲强度试验方法GB 1698-82 硬质橡胶硬度的测定GB 1699-82 硬质橡胶耐热试验方法GB 1700-82 硬质橡胶抗剪切强度试验方法GB 1701-82 硬质橡胶抗张强度和扯断伸长率的测定GB 1814-79 钢材断口检验法GB/T 1818-94 金属表面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 1954-80 铬镍奥氏体不锈钢焊缝铁素体含量测定法GB 1979-80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GB 2038-91 金属材料延性断裂韧度的试验方法GB 2039-80 金属拉伸蠕变试验方法GB 2102-88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GB 2105-91 金属材料切变模量及泊松比测量方法GB 2106-80 金属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 2107-80 金属高温旋转弯曲疲劳试验方法GB 2270-80 不锈钢无缝钢管GB 2406-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 2407-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炽热棒法)GB 2408-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GB 2576-81 玻璃钢中树脂不可溶分含量试验方法GB 2577-81 玻璃钢中树脂含量试验方法GB 2578-81 纤维缠绕玻璃钢环形试样制作方法GB 2649-81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法GB 2650-81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法GB 2651-81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法GB 2653-81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法GB 2654-81 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法GB 2655-81 焊接接头冷作时效敏感性试验法GB 2656-81 焊缝金属和焊接接头的疲劳试验法GB 2689.1~4-81 寿命试验和加速寿命试验法GB 2971-82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断口检验方法GB 3077-82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 3087-82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 3090-82 不锈钢小直径钢管GB 3098.1-82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 3098.2-82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GB 3098.3-82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固螺钉GB 3098.4-86 紧固件机械性能细牙螺母GB 3098.6-86 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GB 3098.10-93 紧固件机械性能有色金属制造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GB/T 3098.12-96 紧固件机械性能证载荷试验螺母锥形保GB 3103.1-82 紧固件公差螺栓、螺钉和螺母GB 3103.3-82 紧固件公差平垫圈GB 3104-82 紧固件六角产品的对边宽度GB 3105-82 螺栓和螺钉的头下圆角半径GB 3106-82 螺栓、螺钉和螺柱的公称长度和普通螺栓的螺纹长度GB/T 3140-95 纤维增塑平均比热容试验方法GB 3159-82 液压万能试验机GB 3281-82 不锈耐酸及耐热钢厚钢板技术条件GB 3733.1~2-83 卡套式端直通管接头与直通接头体GB 3734.1~2-83 卡套式锥螺纹直通管接头与直通接头体GB 3735.1~2-83 卡套式端直通长管接头与直通长接头体GB 3736.1~2-83 卡套式锥螺纹长管接头与长接头体GB 3737.1~2-83 卡套式直通管接头与直通接头体GB 3738.1~2-83 卡套式端直角管接头与直角接头体GB 3739.1~2-83 卡套式锥螺纹直角管接头与直角接头体GB 3740.1~2-83 卡套式直角管接头与直角接头体GB 3741.1~2-83 卡套式端三通管接头与三通接头体GB 3742.1~2-83 卡套式锥螺纹三通管接头与三通接头体GB 3743.1~2-83 卡套式端直角三通管接头与直角三通接头体GB 3744.1~2-83 卡套式锥螺纹直角三通管接头与直角三通接头体GB 3745.1~2-83 卡套式三通管接头与三通接头体GB 3746.1~2-83 卡套式四通管接头与四通接头体GB 3747.1~2-83 卡套式焊接管接头与焊接接头体GB 3748.1~2-83 卡套式隔膜直通管接头与直通接头体GB 3749.1~2-83 卡套式隔壁直角管接头与直角接头体GB 3750.1~2-83 卡套式铰接管接头、铰接接头体与铰接六角螺栓GB 3751.1~2-83 卡套式压力表管接头与压力表接头体GB 3752.1~2-83 卡套式组合直角管接头与直角接头体GB 3753.1~2-83 卡套式组合三通管接头与三通接头体GB 3754.1~2-83 卡套式端对接直通管接头与直通接头体GB 3755.1~2-83 卡套式锥螺纹对接直通管接头与直通接头体GB 3756.1~2-83 卡套式对接直通管接头与直通接头体GB 3757.1~2-83 卡套式端对接直角管接头与直角接头体GB 3758.1~2-83 卡套式锥螺纹对接直角管接头与直角接头体GB 3759-83 卡套式管接头用螺母GB 3760-83 卡套式管接头用对接螺母GB 3761-83 卡套式管接头用锥体环GB 3762-83 卡套式管接头用尖角密封垫圈GB 3763-83 卡套式管接头用六角薄螺母GB 3765-83 卡套式管接头技术条件GB 4159-84 金属低温夏比冲击试验方法GB 4163-84 不锈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GB 4218-84 化工用硬聚乙烯管材的腐蚀度试验方法GB /T 4219-96 化工用硬聚乙烯(PVC-U)管材GB 4420-84 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 4434.1-84 不锈钢10%草酸浸蚀试验方法GB 4434.2-84 不锈钢硫酸-硫酸铁腐蚀试验方法GB 4434.3-84 不锈钢65%硝酸腐蚀试验方法GB/T9222—1998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T16508—1996 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JB/T3375—1991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JB/T1609—1993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JB/T1610—1993 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JB/T1611—1993 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JB/T1612—1994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3144—1982 锅炉大口径管座角焊缝超声波探伤JB/T7602—1994 工业锅炉T型接头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JB/T2635—1993 锅炉膜式壁管屏(轧制鳍片管)技术条件JB/T1618—1992 壳锅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件JB/T1619—1993 锅壳锅炉本体总装技术条件JB/T1620—1993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JB/T9619—1999 工业锅炉胀接技术条件JB/T1622—1993 锅炉胀接管孔尺寸和管端伸出长度JB/T6693—1993 水管工业锅炉主要受压元件制造工艺GB/T17410—1998 有机热载体炉JB/T7985—1995 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条件GB50273—1998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T1613—199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GBJ211—1987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41—1992 锅炉房设计规范GB1576—1996 低压锅炉水质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JB/T6696—1993 电站锅炉技术条件DL/T5047—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5007—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31—19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J58—199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79—199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DL647—1998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JB4732—1995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GB50094—1998 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12337—1999 钢制球形贮罐JB4710—2000 钢制塔式容器GB12130—1995 医用高压氧舱CD130A8—1987 钛制设备设计技术规定CD130A9—1987 钛制设备技术条件HG2432—1993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JB4708-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T4709-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4730-19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44-2000 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JB/T4700-2000 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JB/T4701-2000 甲型平焊法兰JB/T4702-2000 乙型平焊法兰JB/T4703-2000 长颈对焊法兰JB4721-1992 外头盖侧法兰JB/T4737-1995 椭圆形封头JB/T4738-1995 90°折边锥形封头JB/T4739-1995 60°折边锥形封头JB/T4729-1994 旋压封头GB16749-1997 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JB/T4736-1995 补强圈JB/T4707-2000 等长双头螺栓HG20592~20614-1997 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20615~20635-1997 管法兰垫片紧固件JB/T4704-2000 非金属软垫片JB/T4705-2000 缠绕垫片JB/T4706-2000 金属包垫片JB/T4718-1992 管壳式换热器金属包垫片JB/T4719-1992 管壳式换热器用缠绕垫片JB/T4720-1992 管壳式换热器用非金属软垫片气瓶GB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GB5100-1994 钢质焊接气瓶GB11638-1989 溶解乙断气瓶GB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GB15380-1994 小容积石油气钢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12135-1999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13004-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75-1999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76-1991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13003-1991 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GB16163-1996 瓶装压缩气体分类罐车HG/T3143-1982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技术条件GB10478-1989 液化气体铁道罐车技术条件JB/T6897-1993 低温液体槽车通用原材料GB/T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700-1988 碳素结构钢GB/T710-199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T711-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13237-1991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GB6654-1996 压力容器用钢板GB/T8163-1999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713-1997 锅炉用钢板YB(T)41-1987 锅炉用碳素钢及低合金钢厚钢板YB(T)40-1987 压力容器碳素钢及低合金钢厚钢板GB3087-1999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YB(T)33-1986 低中压锅炉用冷拔钢管GB5310-1995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YB(T)32-1986 高压锅炉用冷拔无缝钢管GB/T912-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板GB/T4237-1992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8-1992 耐热钢板JB4733-1996 压力容器用爆炸不锈钢复合钢板GB6479-1986 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GB13296-1991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1994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6653-1994 焊接气瓶用钢板JB4726-2000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4727-2000 低温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4728-2000 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JB/T9626-1999 锅炉锻件焊接GB/T5117-1995 碳钢焊条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GB/T983-1995 不锈钢焊条GB/T5293-1999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GB/T12470-1990 低合金钢埋弧用焊剂GB/T14957-1994 熔化焊用焊丝GB/T14958-1994 气体保护焊用焊丝GB/T8110-19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10045-1988 碳钢药芯焊丝GB/T13148-1991 不锈钢复合钢板焊接技术条件GB/T13149-1991 钛及钛合金复合钢板焊接技术条件检验和试验GB/T3323-19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JB1152-19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DL/T5048-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检验篇)GB/T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32-1999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19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4338-1995 金属材料高温拉伸试验GB/T4160-1984 钢的应变时效敏感性试验方法(夏比冲击法)GB/T244-1997 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GB/T242-1997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GB/T246-199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GB/T6397-1986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GB/T13239-1991 金属低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31-1984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号关于颁发《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局,劳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强对压力管道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现颁布《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对压力管道设计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提高压力管道设计水平,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遵守本办法。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5.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下列情况:1.设备本体所属管道;2.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3.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4.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四条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l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 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注1)大于等于2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DN大于等于300mm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 DN大于等于150mm的管道。
质技监局发[1999]99号《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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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二OOO年六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工作,保障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从事《规定》适用范围内压力管道安装的单位,必须具有安装相应类别级别压力管道的资格(以下简称安装资格),按本实施细则取得《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格式见附件一)。
第三条安装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l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 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流体介质,输送距离(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脚GA2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PMa的管道;(2)GAl(2)范围以外的管道;(3)GAl(3)范围以外的管道。
二、公用瞥道为GB类,级别划分如下:GBl:燃气管道;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如下: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 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管道;(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压力管道知识

6 压力管道知识---------------------华泰工程公司6.1 压力管道工作内容:设计文件存档及填写详细设计阶段《典型压力管道设计产品表》(见附表一)及《典型类别、级别、品种压力管道表》(见附表二)。
每个主项的设计文件中管道命名表备注栏写压力管道级别品种,并填写《压力管道一览表》(见附表三)。
6.2 哪里类压力管道中的哪些设计文件必须四级签署?答:GA1、GC1级压力管道的管道布置图、管道材料设计规定及管道应力分析计算书要设计、校核、审核、审定四级签署;GB类、GA2、GC2级压力管道设计要设计、校核、审核三级签署。
6.3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与不适用范围如何?答: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 Pa(表压),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 Pa(表压),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一)设备0.1M Pa(表压)本体所属管道;(二)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三)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四)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6.4 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认证与管理办法》对压力管道的类别、级别如何划分的?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且压力P>1.6Mpa的管道;(2)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注1)≥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 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压力管道类别定义及范围
186℃的管道。
四、压力管道元件指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组成件。
包括管子、管件、阀门、法兰、以及密封件、紧固件、膨胀节、阻火器、安全保护装置等。
压力管道的定义及分类压力管道的定义及分类《监察规定》明确指出:压力管道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它具体指具有下列属性的管道:a、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b、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c、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d、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等于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
e、前四项规定的管道附属设施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等。
注¶:GB5044标准将介质的毒性程度分为四级,其最高允许浓度分别为:极度危害(I级):〈0.1mg/m3;高度危害(II级):0.1mg/m3~1mg/m3;中度危害(III级):1.0mg/m3~10.0mg/m3;轻度危害(IV级)〉10.0mg/m3。
注·:GB50160标准对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乙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注¸:GB50160标准对液态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按如下分类:甲A类:15︒C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它类似的液体;甲B类:甲A类以外的可燃液体,闪点<28︒C;乙A类:闪点≥28︒C至≤45︒C的可燃液体;乙B类:闪点>45︒C至<60︒C的可燃液体;丙A类:闪点≥60︒C至≤120︒C的可燃液体;丙B类:闪点>120︒C的可燃液体。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第三批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第三批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的通知文号:质技监局锅发[2001]19号颁布日期:2001-02-01 执行日期:2001-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按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号)的要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工程建设部、中国化工动力机械协会等审查机构(试点)对申请的设计单位进行了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审查。
根据审查结果,批准仪化集团公司设计院等34个单位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并颁发《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证书》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批准书》。
批准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批准范围和批准书编号见附件。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认真做好设计工作,确保压力管道的使用安全。
附件:第三批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名单附件:批准第三批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单位名单┌─┬──────────────┬──────┬──────────┐│序│单位│批准书编号│ 批准范围││号││││├─┼──────────────┼──────┼──────────┤│1│仪化集团公司设计院│GSP-072-06│GB1、GB2 、GC2(3)(4)│├─┼──────────────┼──────┼──────────┤│ 2│京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GSP-073-06│GA2、GB1、GB2 、GC1│├─┼──────────────┼──────┼──────────┤│ 3│中京工程设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GSP-074-06│GC2│├─┼──────────────┼──────┼──────────┤│ 4│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GSP-075-06│GB2、GC1(1)(2)(4)、│││││GC2(1)(2)│├─┼──────────────┼──────┼──────────┤│ 5│南京化工厂设计所│GSP-076-06│GC1(1)(2)、中国石化集团第三建设公司││GB1、GB2、GC2 │││设计所│GSP-077-06│(本系统)│├─┼──────────────┼──────┼──────────┤│ 7│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设计所│GSP-078-06│GB2、GC2(本系统)│├─┼──────────────┼──────┼──────────┤│ 8│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设计所│GSP-079-06│GB2、GC2(本系统)│├─┼──────────────┼──────┼──────────┤│ 9│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设计处│GSP-080-06│GC1(2)(4) GC2(1)(3) │││││(4)(自行设计) │├─┼──────────────┼──────┼──────────┤│10│湖北化肥厂设计室│GSP-081-06│GC2(自行设计)│├─┼──────────────┼──────┼──────────┤│11│滇黔桂石油勘探局规划设计所│G SP-082-06│GB1、GC2(自行设计)│├─┼──────────────┼──────┼──────────┤│12│重庆一坪高级润滑油公司设计室│GSP-083-06│GC2(4)(自行设计)│├─┼──────────────┼──────┼──────────┤│13│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GSP-084-06│GC1(2)(4)、GC2│├─┼──────────────┼──────┼──────────┤│14│无锡市化工研究设计院│GSP-085-06│GB1、GB2、GC1(1)(2) │││││(4)、GC2(2) │├─┼──────────────┼──────┼──────────┤│15│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GSP-086-06│GA1(1)、GA2(2)、│││││GB2、GC1│├─┼──────────────┼──────┼──────────┤│16│上海太平洋化工(集团)公司焦││GA1(1)、GB1、GB2、│││化设计院│GSP-087-06│GB2、GC1│├─┼──────────────┼──────┼──────────┤│17│上海吴泾化工总厂设计院│GSP-088-06│GB1 、GB2、GC1(2)(3)│││││(4)、GC2│├─┼──────────────┼──────┼──────────┤│18│上海化工研究院设计所│GSP-089-06│GC1(2)(3)(4)、GC2 │├─┼──────────────┼──────┼──────────┤│19│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GSP-090-06│GA1(1)、GA2、GB1、│││││GB2、GC1│├─┼──────────────┼──────┼──────────┤│20│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SP-091-06│GB1、GC1(1)(2)(4)、│││││GC1明化工研究院开发设计所│GSP-092-06│GB1、GB2、GC1(1)(2) │││││(4)、GC2(2) │├─┼──────────────┼──────┼──────────┤│22│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B1、GB2、GC1(2)(3) │││设计院│GSP-093-06│(4)、GC2│├─┼──────────────┼──────┼──────────┤│23│河南省开封化肥厂设计室│GSP-094-06│GB1、GB2、GC1(1)(2) │││││(4)、GC2│├─┼──────────────┼──────┼──────────┤│24│海南海利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GSP-095-06│GC1(1)(2)(3)、GC2 │├─┼──────────────┼──────┼──────────┤│25│青岛化工设计院│GSP-096-06│GA2(1)(2)、GB1、│││││GB2、G C1│├─┼──────────────┼──────┼──────────┤│26│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院│GSP-097-06│GC1、GC2│├─┼──────────────┼──────┼──────────┤│27│青岛海湾化工设计研究院│GSP-098-06│GA2(1)(2)、GB1、│││││GB2、GC1│├─┼──────────────┼──────┼──────────┤│28│河南贝利石化集团股份有限││GB1、GB2、GC1(2)(3) │││公司设计研究所│GSP-099-06│、GC2│├─┼──────────────┼──────┼──────────┤│29│平顶山飞行化工(集团)有限││GB1、GB2、GC1(2)(4) │││责任公司设计室│GSP-0100-06 │、GC2;(自行设计)│├─┼──────────────┼──────┼──────────┤│30│河南省新乡化肥总厂技术改造││GC1(2)(3)(4)、GC2;│││办公室│GSP-0101-06 │(自行设计)│├─┼──────────────┼──────┼──────────┤│31│焦作市化工装备工程公司│GSP-0102-06 │GB2、GC1(2)(3)(4)、│││││GC2;(自行设计)│├─┼──────────────┼──────┼──────────┤│32│河南省温县化肥厂设计室│GSP-0103-06 │GC1(2)(4)、GC2;│││││(自行设计)│├─┼──────────────┼──────┼──────────┤│33│新乡市燃料化肥总厂│GSP-0104-06 │GB2、GC1(2)(3)(4)、│││││GC2;(自行设计)│├─┼──────────────┼──────┼──────────┤│34│北京航天爱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GSP-0105-05 │GC1(医用供氧系统)。
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工作,保障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从事《规定》适用范围内压力管道安装的单位,必须具有安装相应类别级别压力管道的资格(以下简称安装资格),按本实施细则取得《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格式见附件一)。
第三条安装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流体介质,输送距离①≥200km(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GA1(2)范围以外的管道;(3)GA1(3)范围以外的管道;二、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如下:GB1:燃气管道;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如下: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号关于颁发《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强对压力管道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现颁布《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对压力管道设计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提高压力管道设计水平,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遵守本办法。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5.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下列情况:1.设备本体所属管道;2.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3.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4.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四条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l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注1)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大于等于300mm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大于等于150mm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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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 号关于颁发《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强对压力管道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现颁布《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压力管道设计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提高压力管道设计水平,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遵守本办法。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o.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o.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5.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下列情况:1.设备本体所属管道;2.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3.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 的管道;4.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四条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 类,级别划分为:(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l 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 MPa 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注1)大于等于2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DN大于等于300mm 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5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DN 大于等于150mm 的管道。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 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产小于等于1.6MPa 的管道;2.GAl(2)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3.GAl(3)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二、公用管道为GB 类,级别划分为:GB1:燃气管道;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 类;级别划分为:(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 级: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 大于等于4.0 MPa 的管道;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0 MPa 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0MPa 的管道。
(二)符合以下条住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 级: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办P<4.0MPa 的管道;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 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 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注1: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第五条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及其设计审批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设计证书》《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取得设计单位资格和人员资格方可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及审批工作。
),第六条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发证。
1.GA 类、GCl 级(注2)以及隶属于国务院主管部门(含国务院直属的特大型企业)管理的GB 类、GC2 级(注3)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证;2. GB 类、GC2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资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发证;3.自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按照本条l、2 款的分工,分别由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发证。
压力管道自行设计资格的单位,只限于为本单位属于丙级设计资质业务范围以下小型项目的更新、改造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
注2:含GA 类十GB 类,GCl 级十GB 类,GA 类十GC 类,GA 类十GB 类十GC 类等;注3:含GB 类十GC2 级等。
第七条凡取得GAI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即具备GA2 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凡取得GCl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即具备GC2 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
第八条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的设计、校核、审核、审定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
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定人员应有设计单位的正式书面任命手续。
第九条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资格认证审查工作和事务工作,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审查机构承担。
第十条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第二章审查机构第十一条审查机构的职责:1.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具体负责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的审查工作;2.负责组织压力管道设计有关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3.协助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设计单位申请的受理工作、抽查工作和有关人员的管理工作;4.接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审查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应为国务院直属特大型企业的设计管理部门或国家民政行政部门注册的社团组织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在行政、财务和技术管理上独立于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之外入3.应配备与审查工作相适应的审查人员;4.建立和保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审查工作质量体系;5.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通讯联络设备、档案资料保管存放条件;6.拥有与其审查范围相适应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7.具有压力管道或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审查业绩;8.保守有关企业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从事GA 类、GCl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审查机构应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从事GB 类、GC2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审查机构应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资料至少应包括:申请文件,对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基本条件的见证件和说明,机构负责人或联络员、审查人员简历等。
第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经审查同意受理的,应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对受理申请的审查机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GA 类、GCl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查机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其审查资格和审查范围;GB 类、GC2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查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其审查资格和审查范围。
GA 类、GCl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查机构可以从事GB 类、GC2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审查工作。
国家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审查机构名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布,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告。
第三章设计单位条件第十六条申请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2.有相应的设计机构和工作场所;3.配备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工具并应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条件;4.有健全的设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5.有与管道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技术标准、规范;6.具有一定的压力管道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申请GAl、GCl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要有近十年内10 项设计作品;申请GB 类、GA2、GC2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要有近六年内6 项设计作品;7.人员配备申请GAl、GCl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各级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10 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应少于 3 人,并有相应的设计业绩;申请GB 类、GA2、GC2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专职设计人员不少于7 人,其中审核人员至少2 人,并有相应的设计业绩。
审批人员最多不超过设计人员总数的30%。
申请GAl、GCl 级压力管道自行设计的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5 人,其中审批人员2 人,并有相应的设计业绩;申请GB 类、GA2、GC2 级压力管道自行设计的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4 人,其中审核人2 人,并有相应的设计业绩。
申请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含自行设计)的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压力管道材料和应力校核人员。
第十七条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一、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主管负责人:(一)基本条件由设计单位主管领导担任,应具有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
熟悉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并能指导各级设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
熟悉压力管道国内外技术动态。
(二)主要职责l. 对设计质量和重大技术问题负领导责任;2. 负责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的聘任工作;3.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压力管道设计的法规、标准;4.负责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的管理和用章的签批。
二、设计技术负责人(一) 基本条件1.从事本专业工作8 年以上,且有较全面的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压力管道设计的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有能力指导管道设计工作,能对关键技术问题作出正确决定;3.熟悉生产工艺;4.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主要职责1.负责重大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并作出决策,对重大原则问题和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2.负责协调审批人员之间的技术问题;3.有计划地安排压力管道设计各级人员的技术培洲、考核及技术交流工作。
三、设计审核(定)人员(一)基本条件1.熟悉并能正确运用管道设计的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指导管道设计人员正常工作;2.具有较全面的压力管道专业知识,并了解相应的工艺和相关专业知识;3.具有6 年以上设计经历且其中3 年以上压力管道设计校核的经历,审定人员必须具有3 年以上审核经历;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