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急救备用药品近效期更换登记表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近效期更换登记表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近效期更换登记表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近效期更换登记表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近效期更换登记册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药学部制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 ^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备用药品检查表

2013年第三季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检查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9月21日—9月23日药剂科对全院23个科室备用药品 或抢救车及急救箱药品的科室及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比 较好,以下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1、备用药品无专人管理及交接班核对记录的科室:内五科、精 神二科。 2、备用药品不按药品分类保存的科室:精神一科、外一科、外 二科、骨一科、内五科、精神一科、CT室、介入室、内二科。 3、备用药品品种数量不相符的科室:急症科、介入室、外二科、 妇产科、住院手术室。 4、备用药品质量外观不合格的科室:传染科、透析室、骨二科、 外一科、儿科、妇产科、120救护车。 5、备用药品中有过期药品的科室:内一科、骨一科。 三、改进措施 1、备用药品必须专人管理,并做好交接班核对记录。 2、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药品分类保存,高危药品必须有高危药品 警示标志,并做到双人核对。 3、备用药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做到药品库存相符。备用药 品需由护士长或指定人员每月自查一次。

4、备用药品需定期检查其质量,确保安全用药。 5、备用药品中药品效期在3个月内必须有统一的警示标志或及时 到药品库房领取。 以上问题整改由各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整改,存在的问题下次检查作为重点。 莱西市市立医院药剂科 2013年9月25日

2013年第四季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检查总结 三、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22日—12月24日药剂科对全院23个科室备用药 品或抢救车及急救箱药品的科室及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 比较好,以下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存在的问题 1、备用药品无专人管理及交接班核对记录的科室:透析室、儿 科。 2、备用药品不按药品分类保存的科室:外二科、急诊科、胃镜 室、内一科、内二科、CT室、心电图室、精神二科、妇产科。 3、备用药品品种数量不相符的科室:心电图室、内五科、外一 科、骨一科、住院手术室、门诊手术室、介入室。 4、备用药品质量外观不合格的科室:传染科、介入室、骨二科。 5、备用药品中有过期药品的科室:胃镜室、妇产科。 三、改进措施 1、备用药品必须专人管理,并做好交接班核对记录。 2、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药品分类保存,高危药品必须有高危药品 警示标志,并做到双人核对。 3、备用药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做到药品库存相符。备用药 品需由护士长或指定人员每月自查一次。 4、备用药品需定期检查其质量,确保安全用药。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 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 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 《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 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

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 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

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一、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二、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科、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

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完整

表全院统配置药品表 医院急救药品目录 科室:责任人: 建议:1.基数可以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备5支或10支,届时让各科室报数备案2.抢救车内无急救中药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 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备用药品按照急救药品统一管理。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 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 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 室及时整改。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只供学习与交流 X X X X医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库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4、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5、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7、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报损,并重新领取该药品。 8、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库,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X X X X医院 2012年1月20日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DP05b_205_215TC005 092-661解决方案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2.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 3.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5.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6.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急救车的封存: (1)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2)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3)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4)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两个月更换。 (5)封存者双人签名。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急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药品清单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1

(完整版)药学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doc

4.1 5.2.5药学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 目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附: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附:备用药品质量检查登记汇总表 附:收回药品登记表 附:备用药品报损补领表 药学部药品质量与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 药学部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药品目录 药学部急诊调剂室急救箱药品目录 病区(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目录

文件名称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 修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颁布部门适用部门第 1 页共 2 页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病区和门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 1.病区和门诊科室的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药品、常用备用药品、高危药品。 2.病区和门诊科室,根据医疗需要,和护理部共同拟定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清单。清单一式四份,分别存放病区和门诊科室、住院药房、护理部和药学部。 3.药学部根据清单,为病区和门诊科室配备药品,药品属于医院所有。药学部协助管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见附表1: 4.病区和门诊科室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护士任备用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补充等具体管理工作。 5.备用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6.备用药品的配备,以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原则上,贵重药、自费药不在临床科室备用。 7.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参照药学部药品贮存、保管技术规范 的规定储存、保管。需冷藏的药品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 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效期时限。对同一药品不同 规格者要有醒目标志,防止差错。对氯化钾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的高危 药品应单独或与其他药品区别存放,并做显著标示,提醒用药注意。 8.领取、码放、使用备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同一品种效期最近的批 次要做标识。使用药品时应做到用旧存新。 9.备用药品应每日交班、核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 题应立即报告本科室护士长,并报告药学部。 10.病区和门诊科室保管员应每月一次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形,应停止该药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与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就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与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与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与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与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她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就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就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与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一、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二、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职人员要对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三、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及备用药品的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甚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用药身特点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会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拟定后,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办理支领手续。 二、备用、抢救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不得随意取用。为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每次使用和补充后应及时做好记录。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及备用药品淸单,并有交接班记录。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理人员对急救及备用药品进行日常管理。抢救及备用药品使用时应遵循左进右出的原则。 四、临床备用及抢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变质、失效等。高警示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依据管理工具提供的数据,按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抢救及备用药品基数。 五、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员每月检查药品一次,对标签不淸、近效期、破损、变色、沉淀、浑浊等疑似质变的药品应及时到药房进行更换。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最低基数。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120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破损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抢救及备用药品负责,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九、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应每季不定期地对全院具有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科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査。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流程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品种、规格及数量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一式二份,科室、出库药房各一份)。 三、科室配置备用药品品种、规格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申请并填写《科室备用药品审批表》、《科室备用药品(科室专科用药配置)明细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科室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必须有批号。药剂科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规格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确属临床急需、三无患者用药等特殊情况,需增加品种、规格、数量的,须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科室补充备用药品明细表》,说明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药剂科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补充或变动。 五、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患者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处方、医嘱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换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1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抢救车药品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抢救车药品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房应备有常用和急救用的药品,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 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服用。 二、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品质量,近期先用。 三、抢救车内抢救药品,应每日清点,使用后及时清点。每周总查一次 并记录。 四、根据药品贮存要求进行贮存。 (一)麻醉药品、精神类药: 1.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2.标签清楚,写明药名、剂量。 3.实施“专用清点帐册”,每班清点,记录正确,写实数。 4.一类精神类药、麻醉药(如度冷丁等)使用后须登记并保留空安瓿交 药房。 (二)贵重药品: 1.根据医院规定的贵重药品做到加锁保管,专人负责,每班清点,帐物 相符。 2.贵重药品做到“专人专用”,注明床号、姓名。 3.若停止使用,应及时将药品退回药房。 (三)备用药(针剂、大输液): 1.每天定时清点,按实数进行记录,用后及时补充,近期先用。 2.标签清楚,写明药名、剂量、数量。氯化钾针剂用蓝标签红字,并与 其它药物分开放置。 3.药柜(抽屉)清洁、无灰。 4.胰岛素使用后必须标明开封日期,有效期1个月。 (四)外用药: 1.消毒剂、外用药分柜放置。甲醛、甲苯等危险品,专柜放置,并上锁 保管。 2.柜内标签清楚(红标签),写明药物名称、浓度。 3.各类外用药均做到适量放置,每次只得开启一瓶,开启后按规定有效 期使用。

4.外用抗菌素不去铝盖,按规定有效期使用。 抢救车药品及备用药品管理流程 各类药品 抢救车内麻醉药品贵重药品备用药外用药 抢救药品精神类药(针剂、大输液) 每日清点“专用清点帐册”专人专用定时清点消毒剂与专人保管专人负责按实数记录外用药分柜专柜加锁放置 专用处方 专册登记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使用;药品使用的可追溯性,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对原制度进行持续改进。 三、适用范围:各临床科室及可能发生医疗急救的科室。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原则上只作为科室急救使用,分为抢救盒内与盒外药品,盒外药品为根据各科室抢救患者特点,是抢救盒内品种或数量不足的补充。抢救盒内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由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确定,全院统一;抢救盒外备用药品由各备用科室在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核准的“可备用药品目录”中选取,各科可自行建立备用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无特殊原因,抢救盒外备用品种不得超过10种。(二)领取:抢救盒内备用药品,由药剂科统一准备后,发放于各备用单位;抢救盒外备用药品,各备用单位根据品种与数量,向药剂科(病区:病区药房。门诊科室:门诊药房)领取。 (三)管理:各备用单位将领取的药品,存放于专用车辆或专用柜、抽斗、专用贮存盒中,温湿度及光线强度达到备用药品的存贮要求,不得与其他物品、药品混放。外侧有“抢救药品”“备用药品”字样,各有存放清单,有自毁式封签;内部一药一格,标牌统一,高警示、易混淆药品标识明显。效期近于6个月,抢救盒内备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更换,抢救盒外备用药品由护士及时向病区药房调换,如无法采购或药剂科认为此药日常无法消耗,备用效期可近于1个月(如该药在下月到效期,需在本月30日前到病区药房报损,重新领用。),效期小于6个月的药品,需有近效期标识。并建立《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每日巡查记录本》,每日进行清点与交接。 (四)使用:当遇到急救患者需使用抢救盒内备用药品时,在打开抢救盒同时,护士应通知药房准备新的抢救盒(病区:工作时间通知病区药房;非要作时间通知门诊药房。门诊科室:通知急诊药房),并立即告知工勤人员取新的抢救盒。如特殊情况,也可从离抢救现场最近处取得抢救盒。抢救完毕,医生开医嘱,护士将从抢救盒取药清单放入打开的抢救盒内,一并交药房处理。使用抢救盒外的备用药品需在执行单上记录使用剂量与批号。使用后,补录执行医嘱,与病区(或门诊)药房联系统查询是否同一批号(如同一批号,补进药品即可;如不同批号,将原批号药送回病区(门诊)药房,由药房重新发同批号药品,保证备用药品为同一批号。) (五)检查: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急救备用药品数量质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全面检查不少于1次,医院总护士长不定期巡查,药剂科每3个月全面检查1次。检查内容:抢救盒封签完整性,抢救盒外备用药品品种、数量、批号等是否与《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每日巡查记录本》相符,贮存要求是否相符(如高警示、易混淆药品标识,内服、外用、注射剂相互不混放,贮存温湿度,标识明显等),质量问题(如变质变色破损,包装上信息完整,字迹清晰)。 (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按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执行。手术室、麻醉科备用药品按手术室、麻醉科专门制度执行。 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样本

急救备用药物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物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物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物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必备药物,备用药物涉及为全院统一配备药物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备药物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初次选取领用统一配备药物,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物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长品种、数量,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物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物,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她人员不得擅自取用。基数药物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物。 五、备用药物中具有麻醉药物、精神药物、高危药物,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要标明标记。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物,应按特殊药物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储,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物管理和使用与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储药物,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核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物种类、数量与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所有备用药物负责(涉及精神药物和麻醉药物),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物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备用药物有效期及损坏状况。近效期药物优选使用,

到期备用药物,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物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备用药物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物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物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物管理状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治。 附:备用急救药物一览表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 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 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学部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一、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二、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科、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表:化州市中医院备用药品一览表

病区(急救车)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救护车)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管理 1.1医疗集团依据有关规定在病区(救护车)配备急救药品。各病区(救护车)配备的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定位存放。 1.2急救药品的种类、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在医疗集团统一配备基础上,各病区(救护车)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1.3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按规定要求分类存放,标记明显。 1.4急救药品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登记本记录登记急救药品种类、品名、规格、数量、用途、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1.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等是否与帐目相符。对长期未使用的药品,要及时与住院药房联系,调换为新批号。 1.6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对过期、损毁、模糊难辨等药品,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 1.7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保证急救药品处于随时应急、可用状态。 2、备用药品管理 2.1病区内备用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2备用药品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剂科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2.3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用、更换、保管、质量检查等工作。 2.4备用药品应定位按药品种类摆放。 2.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维持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2.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剂科按规定处理。 2.7药品应按规定要求条件贮存,避免储存不当造成损失。 3、科室急救、备用药品领用流程 3.1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到药剂科填写本科室药品目录并备案。 3.2填写药品申领单,由药品会计记账并打印药品出库单。 3.3凭药品出库单到药库领取药品。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特修订本管理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药品(各科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常用备用药品。 二、病区和门诊科室,根据医疗需要拟定急救备用药品品种目录和数量清单,通用部分品种和数量由药学部会同护理部共同制定;专用部分的品种和数量根据各使用部门情况自定,由所在护理病区临床科室主任或门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商定,上报护理部和药学部批准。目录清单一式四份,分别存放病区或门诊科室、住院药房、护理部或门诊部和药学部。 三、药学部根据目录清单,为病区和门诊科室配备药品,药品属于医院所有。 四、病区和门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护士长为负责人,由其指定一名护士任急救备用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补充等具体管理工作,领用、补充程序见图1。药学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部分抽查5个品种。检查内容见表1。 五、急救药品存放于医用急救车中,通用部分存放于抢救车上层,按目录顺序从左上角横向依次摆放,然后依次摆放专用部分。常用备用药品专柜(专屉)保管。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六、急救备用药品的配备,仅供为患者抢救和病区常用必备药品,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满足应急之需为原则。 七、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参照药学部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保管。需冷藏的药品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品通用名、规格和数量。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高警示药品应单独或与其他药品区别存放,并做显著标识,提示用药防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八、领取、摆放、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同一品种有两种以上批次时,应对效期最近的批次做标识,以便使用药品时做到用旧存新。 九、急救备用药品应每日核对、交班。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本科室护士长,并报告药学部。 十、病区和门诊科室保管人员应每月一次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形,应停止使用,对有质量药品按程序报损并补领。 十一、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病区和门诊科室应每月一次自查,将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进行登记,各使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将效期1-3个月内的药品到第二住院药房更换(费用按公用药支出)。收回的药品由药学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常用备用药品中片剂、栓剂等剂型,使用后,待补充数量暂存药品调剂室,等整个包装单位用完后,从药品调剂室一并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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