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第二章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和修改该分支机构、该部门商业秘密的事项和范围,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会议、培训、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秘密保护的意义、作用,增强全员的保密意识;第五条各部门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密员,负责对涉密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对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培训内容;新员工到部门报到后,相关负责人需详细说明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商业秘密内容及管理制度;第七条知识产权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第八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一)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二)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公司授权和许可不得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四)如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第三章商业秘密的内容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十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第四章密级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划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根本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技术总结报告、技术配方、工艺卡片、技术通知、原材料和产品的编码方法、工程设计;经营决策、营销规划、市场调查和预测报告、促销方案、定价策略、商业函电;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内部会计报告与分析;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薪酬方案、中高级职员的全部资料、兼职和聘用人员的合同协议、内部各考核体系考核资料;“机密级”:是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生产过程的质量记录;经营战略、销售政策、营销计划、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档案、合同订单、营销管理制度、工作总结;采购渠道、进价策略、主要原材料技术指标;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存货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人员调配方案、人员结构、员工录取过程;“秘密级”: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主要包括:一般的非标设备资料、整合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长期投资核算、外部会计报告、档案室普通文件、员工薪资表等;第十二条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实行标识控制,加盖“绝密”、“机密”印章;在特殊情况下未进行标识的有关资料、文件仍然为商业秘密;第十三条商业秘密的密级及标识,由各部门依据本规定随时进行确定并标明保密级别;商业秘密在确定密级前,各部门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需要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等载体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申报,经公司相关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知识产权管理部做好相应的记录;第十五条根据保密需要,对关键数据和软件等计算机信息采取加密或其它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泄密;第十六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进行复印或复制;得到许可复印或复制后,复印件或复制件与原件的密级相同;因工作需要使用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通知保密员对商业秘密及其复印件、复制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第十七条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的销毁由部门领导提出,经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做好记录;第五章商业秘密的确定和申报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每年6月、12月初确认、修改本单位涉及的商业秘密事项,依据各单位报送备案的商业秘密事项汇总编制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报送公司高管人员,而将各部门涉及的商业秘密以部门商业秘密一览表的形式单独发放;第十九条各部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例会,对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确认,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当保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各部门应当随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确认,必要时通知职能部门参加;第二十条公司实行保密信息报告制度;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将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的,应当事先得到部门负责人的许可,保密员做好登记;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产生保密信息、职务成果的,应立即向本部门保密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取得或将要取得其他企业的保密信息,应在事前或事后向本部门保密员报告;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事项或项目结束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归入本部门档案管理;各部门保密员须定期将本部门档案资料交公司办档案室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由员工个人保管的秘密载体,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密员做好登记,保管人应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员工发生内部调动,须向原部门返还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保密员注销登记;员工离开公司时,个人保管的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该全部返还公司,并须在本单位保密员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公司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开本部门或本公司的各种手续和出示有关证明;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使用权限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有权了解全公司的技术、经营、管理各级秘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三条副总经理级:有权了解分管工作的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级以下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四条部门负责人级:有权了解本部门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和公司一般级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办人员有权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本部门其它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和其它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章保密条款的约定第二十七条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对掌握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的人员在其签订的保密协议中,须明确竞业限制条款;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第二十八条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离开本企业,在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后,仍然对企业重要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完全公开;第八章外来人员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安保部门应加强人员进出的控制,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回执卡”管理;“回执卡”上应注明来访人员的出入时间,如到下班时间尚有未离公司的来访人员,接待部门须主动向安保部门说明;一般情况下,未经预约说明或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下班时间严禁外人进入公司;对来访者一律实行统一集中接待;有业务关系的来访人员,由门卫通知对口接待部门或个人接待,进入生产区须办理“进入生产区许可证”手续,并有专人陪同;进入涉密区域,须征得部门保密员或负责人同意;无业务关系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厂区,接待人员在传达室会客;第三十条物资运出公司,实行物资出门证制度;凡运出物资,门卫需严格检查,任何物资出厂均需出具有权人员批准的出门证;第九章违反商业秘密保护的处罚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没有及时按本办法的规定或相关要求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尚未造成失密后果的,给予以下处罚:秘密级:责任人罚款元;机密级:责任人罚款元,保密员罚款元;绝密级:责任人罚款元,保密员罚款元,部门负责人罚款元;第三十二条责任人无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处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三条责任人违反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企业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或根据签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四条责任人侵犯商业秘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章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五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检查本规定的实施;第三十六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负责该规定实施情况的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篇一: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XX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商业保密资料得到妥善保密和管理,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合作伙伴和服务提供商。
2. 定义- 商业保密资料:指涉及公司商业运营、技术、客户、合同、战略、市场、财务或其他重要商业信息的任何非息。
- 披露:指未经授权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保密资料。
- 使用:指未经授权利用商业保密资料。
- 员工:指公司内部的雇员和临时工。
- 合作伙伴:指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外部实体或个人。
- 服务提供商: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或个人。
3. 保密责任- 公司员工应了解和遵守保密政策和规定。
- 合作伙伴和服务提供商应在签署适当的保密协议后才能获得商业保密资料。
4. 保密措施- 所有商业保密资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标记为“商业保密”或类似词语。
- 商业保密资料应妥善存储并限制访问权限。
- 电子商业保密资料应加密并采取适当的网络安全措施。
- 在会议或讨论中使用商业保密资料时,应确保参与者身份合法,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
5. 保密违规处理- 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 违反保密规定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并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6. 培训和宣传- 公司将定期提供保密培训以确保员工了解保密规定和最佳实践。
-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讯和宣传活动提高对商业保密的重视和意识。
7. 附加规定- 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所有。
- 任何对本规定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公司合法授权。
8.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所有相关保密规定。
以上为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请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遵守。
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公司法律部门或保密办公室。
保密经理签名:日期:。
上市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商业秘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创新,提高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业秘密是指上市公司拥有、使用的对外保密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
第三条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管、员工、实习生、顾问等。
第四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可控性。
第五条上市公司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风险意识。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六条上市公司要对商业秘密进行细分分类管理,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上市公司要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加密商业秘密信息,防止泄漏和劫持。
第八条上市公司要建立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
第九条上市公司要明确商业秘密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制定使用商业秘密的规定和流程。
第十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商业秘密档案和备份制度,确保商业秘密的备份和恢复。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要加强对外委托单位和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保护监督,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上市公司的员工和相关人员要遵守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不得泄漏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制定商业秘密保密规定,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要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检查和监督机制,对员工的商业秘密保密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安全性管理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商业秘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商业秘密的访问控制机制,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访问权限。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商业秘密的传输控制机制,对商业秘密的传输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九条上市公司要建立商业秘密的外部通信控制机制,对外发文和通信的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和保护。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3、公司客户名册;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6、客户资料;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措施(一)在《****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三)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2024年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6篇)

2024年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6篇)目录第1篇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2篇z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3篇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3)第4篇企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第5篇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6篇g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3、公司客户名册;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6、客户资料;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措施(一)在《****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商业秘密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保密岗位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法务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保密范围公司保密范围如下:(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4)公司包装设计和各类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应用、数据信息等);(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工艺技术文件、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8)公司重要场所如质量检测区域、产品生产区域、产品研发区域等。
(9)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第五条密级确定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公司产品研发方案、产品推广方案、客户资料、采购资料、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图纸、员工薪资、财务数据等为绝密级;(2)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等为机密级;(3)公司现行或规划构思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员工人事资料等为秘密级。
第六条保密规则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以下规则:(1) 本公司各类人员都负有不泄露或为私利自己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公司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义务,并承担维护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2)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或经营活动中,凡知悉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负保护责任,并承担实施保密措施的义务;(3)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工作或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应具有保密责任,并承担不泄露、不打听、不谈论的义务;(4)上述规定的保密范围的相关资料有密级资料外出时,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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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________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客户名册;
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6.客户资料;
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
(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措施
(一)在《________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三)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四)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五)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六)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
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八、泄密应急
(一)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二)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九、泄密责任追究
(一)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十、本管理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