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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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编制预算的基本要点1.全面考虑工程的全过程,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各个阶段;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定额进行编制;3.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特殊情况;4.严格控制成本,确保合理经济。

二、预算定额的编制规则1.工程定额的选择:根据不同工程类型选择相应的定额,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2.定额参数的确定:根据工程规模、难度、工艺特点等确定定额参数,包括人工价格、材料价格、设备价格等;3.计算方法的确定:根据定额的具体要求确定计算方法,包括工程量计算、材料计算、设备计算等;4.标价依据的确定:根据工程预算的要求确定标价的依据,包括单价、承包价、总造价等;5.补充说明及审批:对编制过程中的补充说明进行记录,并通过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三、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1.工程量计算:根据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内容,采用合适的计量单位进行量化计算;2.人工费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和人工单价进行相应的乘法计算;3.材料费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和材料单价进行相应的乘法计算;4.设备费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和设备单价进行相应的乘法计算;5.间接费计算:包括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根据项目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6.暂列金额计算:根据工程的特殊要求,需要设置一定的暂列金额进行计算;7.存在固定标准的工程项目可以直接查询执行,无需再次计算。

四、预算定额的应用范围1.土建工程: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2.建筑装饰工程:包括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空调安装等;3.建筑机电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4.建筑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等。

总结: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与计算规则是确保工程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的重要依据。

编制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全过程,选择合适的工程定额以及确定相应的定额参数和计算方法。

在实际应用中,预算定额应根据具体工程类型和地区特点进行调整,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安装工程预算的编制范围1.安装工程预算包括基本安装工程、公用设备和器材安装工程、专业设备和器材安装工程以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基本安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工程、民用建筑室内照明工程、建筑排水与供水工程、供热与通风工程、安防工程等。

3.公用设备和器材安装工程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通信与广播电视设备安装工程、公共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

4.专业设备和器材安装工程包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设备安装工程、厨房设备安装工程等。

5.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试运行、调试工作、保护层、防腐层施工以及其他必要工作。

1.安装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主要以个、套、平方米、米、千克、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2.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建筑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细目来计算。

3.工程量计算的方法主要采用总量法和单价法。

-总量法是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细目中的数量来计算,例如设备数量、管道长度、电缆长度等。

-单价法是按照预算单价和实际数量来计算工程量,例如根据单位长度的管道单价和实际管道长度计算工程量。

4.工程量计算中的规避工程不纳入工程量计算范围内。

规避工程指在设计和施工中可以避免或减少的工程量,如大型设备拆除、旧设备迁移等。

5.安装工程中的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应进行单独核算,并列入工程量计算中。

三、工程量计算的基本步骤1.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

2.根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细目,计算工程数量。

3.通过对比和分析历史工程资料,确定工程量计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按照工程量计算的原则和方法,计算工程量,并将结果填入工程量清单。

5.按照工程量计算的结果编制预算。

总之,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方法、计算的范围和计算的步骤,保证了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这些规则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招标人和施工单位对安装工程进行有效的预算和管理,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电气安装工程预算是指对电气安装工程进行全面审查、估算和编制工程造价预算的过程。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为了保证电气安装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统一性,从而提高安装工程管理水平和效益,规范安装工程市场秩序。

电气安装工程预算的编制需要按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量计算基本原则:工程量计算应符合统一的计量原则,即按实际施工部位和工程内容进行分项工程量的计算,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2.工程量计算基本单位:电气安装工程量计算以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为基准,如米、立方米、千克等。

3.工程量计算方法: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将施工图纸上的部位分解成独立的分部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然后按照相应的施工规范和定额进行计算。

4.工程量计算内容:电气安装工程量计算包括主要设备、材料、构配件、劳动量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要考虑施工建筑物的特殊要求,如通风、防火、防爆等。

5.工程量计算标准:电气安装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进行,如《建筑施工和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6.工程量计算程序:工程量计算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工程量计算依据的确定、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原则、分项工程量计算的编制和总工程量计算的核算等。

7.工程量计算软件应用:为了提高工程量计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可以借助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进行工程量计算,如CAD软件、建筑工程计量软件等。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制定,可以提高电气安装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消除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促进安装工程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同时,通过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能够准确掌握工程的投资成本,为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电气安装工程预算是指根据施工设计和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对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电气元件及其安装费用进行计算,最终得出该工程所需的费用总额。

下面将介绍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方法1.设备工程量计算:根据项目设计文件和设备清单,计算设备数量、型号、规格、单价等。

2.电缆线路计算:根据电缆线路长度、数量、规格和电缆桥架长度、数量等,计算电缆线路工程量。

3.线路开关插座等计算:根据设计方案和工程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开关插座类型、数量、安装位置等,计算线路开关插座等工程量。

4.照明工程量计算:根据照明灯具的数量、型号、规格等,计算照明工程量。

5.配电箱计算:根据配电箱的数量、型号、规格等,计算配电箱工程量。

1.工程量计算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工程量计算需要基于详细的施工设计文件,包括平面布置图、综合布线图、开关箱布置图、线路表等。

3.各项工程量计算需按照设计方案、工程实际情况、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填写或估算。

4.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要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如线路长度、线径、绝缘性能要求、电气设备功率等因素。

5.工程量计算涉及的相关参数和数据需真实可靠,不能虚报或缺漏。

三、工程量计算原则1.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量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工程量计算需充分考虑施工实际情况,包括工程规模、施工条件、技术要求等。

3.工程量计算需统一使用标准化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确保计算结果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4.工程量计算需遵循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存在人为干预、虚报等行为。

5.工程量计算需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充分考虑误差和风险因素。

综上所述,电气安装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需要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方法应准确可靠,计算过程需科学公正,计算结果需合理可靠。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YDGZ-201-2000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YDGZ-201-200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3月17日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建标【2000】60号为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由我部组织修订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十一册)(GYD-201~GYD-211-2000)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YD GZ-201-2000)已经完成。

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国家计委1986量发布的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五册《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五册《通信线路工程》除外)和建设部1992量发布的第十六册《非标设备制作工程预算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和日常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现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消耗量的基础。

安装工程量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除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定额内凡以设备重量(吨)为计量单位,或以设备重量范围划分时,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所注明的净重量为准。

二、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均包括随主机供货的、与设备联体的电机、屏盘、安全罩、平台、梯子、栏杆、支架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

三、泵、风机安装1、按不同类型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以重量范围划分子目。

2、直联式的泵和风机,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3、非直联式的泵和风机,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已包括电动机安装。

四、压缩机安装1、按不同类型分别以“台”为计算单位,以重量范围划分子目。

计算重量时,按下列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1)活塞式V、W型及扇型压缩机、压缩机组,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2)立式及L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重量。

电动机另执行电动机安装定额。

(3)往复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成套供应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

但附属设备和管道安装另行计算。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一、变压器及配电设备1、变压器安装及干燥,按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容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2、变压器油过滤,以“吨”为计量单位,其计算方法如下:(1)变压器安装,定额内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

需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它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油过滤数量(吨)=设备油重(吨)*(1+损耗率)3、断路器、负荷开关、电流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电力电容器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4、隔离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5、结合滤波器的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每套包括结合滤波器和单极刀闸安装;不包括抱箍、钢支架、紫铜母线的安装,另套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总则1、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SGD5-2000)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3、安装工程除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SGD5-2000)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 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5、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说明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2、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二)风机、泵安装1、风机、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

直联式、非直联式安装均已包括电动机安装,不再另计。

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装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安装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业主审定施工项目组编制竣工图纸及其说明(设计图纸会审资料等)。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它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等重要文件). 工程量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以台计算的为台.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一、设备安装:所有制药设备及工艺设备因单独列项,计算单位为台,数量按实计取.二、电气安装:1、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以“台”单位,按型号不同单独列项,写明全称及型号名称.配电柜基础槽钢按廷长米计取,油漆在定额内包含,不需再计。

2、插接式母线槽以“米”单位,按实际延长米计取,插接式母线槽进出线箱以“台”计取.支吊架按规范计算出“付”数,再换算成重量计取。

油漆在定额内包含,不需再计。

3、电缆直埋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注:①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②每增加一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③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电缆沟内盖板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①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米。

②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③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增加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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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总则1、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SGD5-2000)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3、安装工程除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SGD5-2000)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 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5、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说明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2、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二)切削设备安装1、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2、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

3、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项目。

(三)锻压设备安装1、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项目。

2、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项目。

(四)铸造设备安装1、制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2、铸铁平台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按方型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项目。

(五)起重设备1、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项目。

2、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3、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4、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项目。

(六)起重机轨道安装1、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项目。

2、车档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

车挡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并按每个单重“t”分列项目。

(七)输送设备安装1、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项目。

2、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分列项目。

3、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项目。

4、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项目。

5、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项目。

6、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项目。

7、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项目。

8、卸矿车及皮带称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项目。

(八)电梯安装1、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项目。

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子目计算。

2、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手动、自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3、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项目。

(九)风机、泵安装1、风机、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

直联式、非直联式安装均已包括电动机安装,不再另计。

2、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3、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项目。

(十)压缩机安装1、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2、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3、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项目。

4、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一)工业炉设备安装1、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容量“t”分列项目。

2、冲天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熔化率(t/h)分列项目。

3、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在计算设备重量时,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为金属结构件,需要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时,则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对内衬砌体部分,执行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相应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十二)煤气发生设备安装1、煤气发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炉膛内径和设备重量分列项目。

2、在安装煤气发生炉时,如其炉膛内径与估价表规定相近、重量超过10%以上时,按下列公式求得重量差系数,按下表调整。

重量差系数= (设备实际重量)÷( 定额设备重量)4、乙炔发生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规格(m3 /h以内)分列项目。

5、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为计量单位,按单位重量在0.5t以内和大于0.5t分列项目。

6、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以“台”为计时单位,按设备外径(m以内/组成节数)分列项目。

(十三)其他机械及附属设备安装1、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类别、名称、型号及重量分列项目。

2、冷风机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安装方式、冷却面积及重量分列项目。

3、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m3”为计量单位,按一台设备灌浆体积“m3以内”分列项目。

4、立式、卧室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冷却或蒸发面积(m2 以内)分列项目。

5、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m3 以内)分列项目。

6、氨油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7、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规格分列项目。

8、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9、玻璃钢冷却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水处理量(m3 /h以内)分列项目。

10、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以“台”或“支”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11、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 以内)分列项目。

12、储气罐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 以内)分列项目。

13、小型空气分离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型号规格分列项目。

14、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烧器、碱水拌和器以“组”为计量单位,纯化器以“套”为计量单位。

以上附属设备均按设备名称及型号分列项目。

15、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按金属结构件单体重量(kg)分制作与安装分列项目。

16、柴油发电机组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凡是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一)变压器1、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2、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罩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3、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所以只有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计取此项费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可列此项,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处理),以“台”为计量单位。

4、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项目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

5、变压器油过滤不论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①变压器安装估价表未包括绝缘油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②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油过滤数量(t)=设备油重(t)×(1+损耗率)(二)配电装置1、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以及电容器柜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电力电容器的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2、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3、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按本册相应说明另行计算。

4、高压设备安装项目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执行相应项目。

5、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以“台” 为计量单位,均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装安装。

6、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本册第四章铁构件安装项目,或按成品考虑。

7、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按相应估价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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