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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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6篇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6篇

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6篇第1篇示例:民事答辩状原告:XXX被告:XXX法院:我系被告XXX的委托代理人,在此对原告XXX提交的民事诉讼答辩如下:一、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向法院提出了XXXXX的诉讼请求。

经过我方认真审阅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我方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表示一部分认同,一部分不认同,并就不认同的部分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根据原告提供的合同及相关证据,我方承认双方曾经签订了合同,并且在XXXXX年X月X日支付了合同约定的首付款。

合同约定XXX,原告应当按时支付尾款并履行相关义务。

由于XXXXX的原因,原告拖延支付尾款,并违约XXXXX。

我方在此明确表明,我方并未违约,相反,我方一直在等待原告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我方在此强调,根据合同约定,由于原告的违约行为,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返还已支付的首付款。

我们还要求法院支持我们关闭合同并向我们返还首付款。

四、关于损失赔偿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还要求我方赔偿XXXXXX。

在此,我们要澄清一点,根据合同约定,原告的违约行为给我方带来了XXXXX 的损失。

我们希望法院能够支持我们对原告提出的损失赔偿请求。

五、关于解决方案在我方的合法诉求基础上,我方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 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返还已支付的首付款;2. 要求法院支持我方对原告的损失赔偿请求;3. 其他合法有效的要求。

六、结语在此,我方郑重提请法院对我方的答辩意见予以充分考虑,并依法判决。

感谢法院对此案的公正审理。

特此答辩。

日期:XXXX年X月X日第2篇示例:法院:原告:XXX被告:XXX诉讼代理人:XXX法庭审理员:民事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XXX,我系XXX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原告XXX提起的合同纠纷案,我方提出如下答辩:一、关于原告的主张原告在诉讼材料中称,我方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XXXX,但我方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原告损失XXXXX元,要求我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民事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范文民事答辩状范文1答辩人:xxx,男,51岁,汉族,住xxx镇小学。

被答辩人:xxx县xxx小学。

法人代表:xxx任校长职务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谈不上合同纠纷,答辩人现住房是20xx年从该校教师岳文昌名下转让而来,未曾与被答辩人签订什么合同,不存在合同约定不属于本校教职工封闭一楼后门的说法。

房屋后门与生俱来,不属于答辩人私开。

再者,答辩人所购房屋,属被答辩人早年所建,由于前门距地面达1米多高不能正常出入,答辩人只能从自家后门出入,后门一旦封闭将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正常生活出行。

被答辩人在当初建造房子时,就理应考虑到给购房者留有合理的出路。

如果没有房屋后门的支撑,答辩人将不会购买一个没有出路的'房子。

学校安全固然重要,但防范的措施也并非一种,而答辩人的权益也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并没有不属于该校教职工必须封闭一楼后门的约定,被答辩人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且以损害答辩人权益为筹码,依法不能成立。

请求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请。

答辩人:xxx 20xx年xx月xx日民事答辩状范文2尊敬的审判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深圳市XXX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马成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各项诉讼活动,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意见:一、被答辩人所提交的《XXX公司收取经营资金记录》并非借款凭证,该资金记录仅为对之前借款数额的汇总。

被答辩人起诉状中诉称“该资金记录为借款记录,订立后答辩人一直没有依约定正常支付利息”,实际上答辩人早已还清所借款项,该资金记录仅仅确定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借款的数额,并未如实载明答辩人偿还借款的数额,因而不能凭此单一认定借款数额。

结合答辩人提交的银行流水清单可以看出,自4月5日起至8月11日止,答辩人已向被答辩人通过银行转账334.55万元,20xx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现金还款19万元,总计353.55万元人民币,其金额远远高于被答辩人所诉的281.5万元,答辩人实际早已还清欠款。

民事答辩状范例精选5篇

民事答辩状范例精选5篇

民事答辩状范例(一)答辩人:张______,男,______岁,______公司工人,现住______市______区七委。

被答辩人:李______,女,______岁,无业,现住地址同上。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知下: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是捏造的不实之词。

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有三: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务正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经常在外赌博,致使被答辩人生活困难,连买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钱等情况,确系捏造。

事实是:答辩人单位工作系三班倒,答辩人下夜班后还要干包工活,根本没有赌博之事。

答辩人将挣来的钱交被答辩人支配,现被答辩人有3000元储蓄,根本不存在买衣服回娘家要钱之事情。

二、被答辩人诉称近3、4年来,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张口就骂,举手就打,经常夜不归宿,在外赌博,被答辩人稍加询问,便对被答辩人进行毒打,逼得被答辩人曾两次自杀,经抢救脱险等,更是不符合事实的。

答辩人从未打过被答辩人,除夜班外,答辩人都在家住。

至于被答辩人两次自杀,与答辩人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为其离婚创造条件而已。

三、应当指出的是,被答辩人生活作风不正派。

曾于____________年跟_________乱搞两性关系,答辩人发现后,由于被答辩人和_________苦苦哀求,并表示悔改,答辩人才勉强把事情压下去。

事情过后,被答辩人迄今并未有悔改表现,但答辩人考虑到两个女儿幼小,愿等待被答辩人悔改过来,重归于好。

因此,答辩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不法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事答辩状范例(三)答辩人:_____发展有限公司地址:____市____区____号楼图书市场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因原告____市仁爱教育研究所诉我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提出答辩如下:本公司不应是本案被告。

民事答辩状案例范文

民事答辩状案例范文

民事答辩状案例范文案件概述本案为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

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其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乙方认为其行为并未违约,故拒绝赔偿。

答辩状正文尊敬的法院:本案中,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其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乙方认为其行为并未违约,故拒绝赔偿。

本答辩状就此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关于甲方的主张甲方主张乙方违约,导致其遭受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要求乙方赔偿。

但是,乙方并未违约。

具体如下:1.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中承诺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但是甲方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货款,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产品,这是甲方违约的原因。

2.甲方在合同中承诺支付货款,但是在交付产品后,甲方却拒绝支付货款,这也是甲方违约的原因。

3.甲方在合同中承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产品,这同样是甲方违约的原因。

综上所述,甲方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乙方并未违约。

二、关于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其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乙方并未违约,甲方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

三、关于甲方的诉讼请求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其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乙方并未违约,甲方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四、关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案中,甲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乙方违约,而乙方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其并未违约。

具体如下:1.甲方提供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和数量,也没有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2.乙方提供的交付记录和货款支付记录,充分证明其并未违约。

综上所述,本案中乙方并未违约,甲方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甲方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故乙方请求法院驳回甲方的诉讼请求。

结语以上就是本案的答辩意见,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答辩状样书6篇

民事答辩状样书6篇

民事答辩状样书6篇第1篇示例:民事答辩状样书原告:XXX被告:XXX尊敬的法院:我系被告XXX,特向贵法院提交答辩状,说明以下事实和理由:一、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陈述:原告在诉状中声称本人强行侵占其财产并且拒绝归还,要求我赔偿损失。

但我作为被告,对此予以澄清:我并未强行侵占原告任何财产,更没有拒绝归还。

事发当时双方之间确有一些误会和不愉快,但并非原告所陈述的那般严重。

二、关于法律责任的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在民事纠纷中都应当保持理性冷静,寻求和解并遵守法律的裁决。

我作为被告,愿意接受法院的裁决并主动协商解决双方的矛盾。

在此,我也呼吁原告能够理性看待问题,放下个人情绪,与我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三、关于和解意向的表达:我作为被告,愿意与原告坐下来面对面交流,倾听对方的诉求,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我们不必再将争端延续下去,浪费彼此的时间和精力,而是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达成和解,共同推动案件的顺利解决。

四、关于案件的处理建议:鉴于双方之间尚存一些分歧和矛盾,我建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能够给予双方更多的沟通机会,帮助双方澄清事实,转变态度,协商解决。

在维护法律尊严的也能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最后陈述:我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作为被告,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接受裁决结果。

更希望原告能够理性对待此案,与我一同解决问题,共同促进案件的顺利解决。

特此答辩。

被告XXX日期:XXX第2篇示例:尊敬的法官:我作为被告,特此递交民事答辩状,就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和理由,提出如下答辩:一、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真实性原告在诉状中所列明的诉讼请求为XX,我坚决不同意该请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事实上,原告在此次诉讼中所述的诉求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且原告所举证的材料仅仅是片面的证据,没有全面客观说明事件的真相。

请求法庭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慎审判,确认其合理性。

精彩民事答辩状(精选16篇)

精彩民事答辩状(精选16篇)

精彩民事答辩状(精选16篇)精彩民事答辩状篇1答辩人:,男,x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省xx县xx 镇。

被答辩人:,男,x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省xx县xx 镇。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答辩如下:请求事项:1、请求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2、请求判令xx县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将附着物补偿款36000元整支付给答辩人;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原告诉称答辩人系租赁其土地2.4亩耕种,不符合客观事实。

答辩人于x年从定西迁移到,当时的xx村村书记说:“村里现在没有土地可分,你看本地人,有地多不想种,而且想退地的,就和他写一个退地手续,就分给你。

”结果当时有、二人愿意各自退回耕地三亩给答辩人,并于x年6月、8月交换退地手续及起沙平地款。

x年6月30日答辩人交给陶某起沙平地款590元,x年8月21日答辩人交给被答辩人柴某起沙款420元整,并立有字据。

当时答辩人凭此字据找到村书记,村里才予办理户口准入证,答辩人将户口迁移至xx村。

后来,答辩人想将土地承包人改为本人,当时的村书记说已经有了退地手续,还怕他们赖账吗?并且出具证明确有退地一事,盖有村委会的公章。

于是就这样,地一直在陶某和被答辩人柴某的名下,但是实际一直由答辩人耕种已经长达10年之久。

在征地前后,答辩人曾多次找过负责征地的和镇政府有关领导协调解决此事,但均未成功。

现在xx新区为了开发建设需要征收土地。

案外有关单位及个别领导或个人为了达到逼迁目的,便指使、挑唆被答辩人,炮制此诉,加之被答辩人的个人贪欲,想将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占为己有。

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试问,现被答辩人向贵院谎称答辩人系租赁其土地,至x年后再未给付其租金,其有何租赁土地和租金的证据?在此,答辩人保证以上所述完全属实,也恳请法院能依法尊重事实,还原真相,有必要的话,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可前往当地现场实际调查,是非曲直,一查便知!核查后,若被答辩人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则应迳行驳回其诉讼请求;若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答辩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涉案土地2.4亩上的附着物系答辩人所种植,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附着物补偿费理应归答辩人所有,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

优秀民事答辩状

优秀民事答辩状

优秀民事答辩状尊敬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在此,针对原告刘占合、胡景芝、刘沛荣提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我作为答辩人提出以下答辩意见:首先,原告起诉的主体并不适格。

我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

我与司机张明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而是租赁关系。

我将京G46361重型自卸货车租赁给张明,并每月收取租金。

洪维云作为雇主,雇用张明及其租赁的货车,张明亦承诺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等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未认定张明或我有责任。

此外,原告与死者刘淑华的身份关系,以及原告的近亲属和家庭成员关系,均未能明确。

其次,原告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

2006年6月18日上午10时25分,张明驾驶租赁的京G46361号重型自卸货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路350东站附近发现轮胎漏气。

在寻找修理厂过程中,将车开至军靓汽配门脸房前,停车等待检修。

由于修理场地存在安全隐患,货车侧翻导致两名维修工不幸身亡。

此次事故被认定为意外,张明和死者均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我深感同情,积极救治伤者,抚慰死者家属,并已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然而,军靓汽配的所有人肖启来并未对员工进行工伤申报和赔偿。

再者,原告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和第72条的规定,以及《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28条、第29条、第23条和第22条的规定,答辩人和张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均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

基于以上理由,我恳请贵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敬礼具状人:[答辩人姓名]代理人:李浩2007年3月[具体日期]。

民事纠纷答辩状范文

民事纠纷答辩状范文

民事纠纷答辩状范文民事纠纷答辩状范文【1】田x信、田x兰诉田x恒赡养、财产权纠纷一案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答辩人田x恒,男,62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市xx 建筑公司工人,住市政建设管理局花园路xx号。

因田x信、田x兰诉田><恒赡养、财产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1.原告在诉状中称"被告未经父母同意搬出居住,至今30多年不尽赡养义务",不符合事实我与原告田x信、田x兰虽系同胞兄弟姊妹关系,但由于伯父田xx无儿,1956年农历四月初三,经生父母与伯父田xx协议,我被过继给田xx为养子,并立有过继单。

从那时起,我即与养父田xx一起生活。

1962年我到xx市xx建筑公司x队干瓦工,才与养父分住两地,但每月给养父寄款,直到1986年养父去世为止。

养父田xx虽有女儿,但早已结婚在外地居住。

我对养父养老送终的情况,养父的生女可以证明。

我被送养的事实原告是清楚的,生父母也从来没有否定我已被送养,也从来未曾要求我尽赡养义务。

现原告提出要我尽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至于说1962年我回xx市居住的原因,那是因为我的工作单位在xx市。

刚回xx市时,因单位临时解决不了我的住房问题,才暂居住在生父母家里,并不像原告起诉状中所称是"由于生活困难"才搬回xx市"与生父母兄弟姊妹一起生活"。

1962年生活并不困难,我养父母家庭的生活更不困难,这有证人证明。

原告企图用"生活困难"搬回xx市,来否定既成的收养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2.原告在诉状中称:1987年,被告田x恒出卖了南河街13号个人住房,又到父母的院子里建房,今年4月17日,将所建房屋卖掉得款156000元,被告独吞。

要求人民法院将156000元追回,除了父母拿出一部分外,其余的钱由兄弟姊妹共同所有。

事实是这样的:1966年我从工作单位和工友处借钱买下xx 街xx 号房屋,从生父母家搬出后,就一直住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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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的成功案例关于民事答辩状的成功案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事答辩状的成功案例。

民事答辩状的成功案例【1】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兰州A物业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一案答辩如下:一、20xx年10月8日被答辩人兰州A物业有限公司、兰州B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个体户马x祥三方经协商一致作为联合投资的乙方共同与C公司就甘南州合作市D金矿的投资、勘探、开采、加工生产等事项达成协议。

签订了《合作市D金矿合作联营协议书》,并制作了《合作市D金矿股东章程》。

该《协议书》和《股东章程》明确规定被答辩人、兰州B数据有限公司、马x祥三方作为一个合作的整体组成乙方。

乙方的三方合作者作为一个整体才具有与甲方平等的民事主体,任何一方脱离乙方整体,没有独立主张权利的资格。

答辩人在《协议书》中的地位仅作为乙方合作组成单位兰州B数据有限公司的代表人参加金矿的勘探、开采等工作。

既不具备乙方合作整体组成单位的法人地位,也不是任何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答辩人不具备《协议书》、《公司章程》民事约定下的诉讼主体资格。

不是适格的被告,不能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对象,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合作联营协议书》、《合作市D金矿股东章程》明确约定:甲乙双方按照拟定的投资比例方式进行投资,承担风险责任和利益分配,由甲方代表尕x英,乙方股东代表程x荣、杨x元(被答辩人法定代表人逮x玲的丈夫)、马x林四人组成董事机构,共同制定决策该矿山的重大事项。

合作方委派专人或自行出任承担矿山的生产管理职责。

《协议书》第十条中明确约定:“任一合作方或合作人在合作有效期间,不得有损合作方共同利益的行为,未经合作方或代表人一致同意,任一合作者不得转让退出合作和其他人参股。

”《股东章程》第三条、第四条明确规定:矿山总投资为100万元人民币。

其中被答辩人出资30万元,参股比例为30%。

《协议书》生效后被答辩人先后投资6万元,并提供一辆支付首期预付款项的奥林皮卡车(甘******)用于矿山的勘探、开采使用。

在协议的履行和章程的执行过程中,答辩人作为投资参股方B数据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人,在合作市D进行探矿,做了大量的地质勘查、开采工作,开洞六个,累计进尺600米。

现有联营合作方C公司和甘南州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乙方与合作市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站签订的协议书、合作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整改指令书佐证。

在此期间作为参股人的杨x元不履行《协议书》和《股东章程》,不按时依约出资,造成整体出资不到位,致使开矿业务停止。

奥林皮卡车(甘******)也因被答辩人拖欠车款于20xx年被奔马公司扣走。

现答辩人不仅不承担因其违约给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反而提起诉讼要求受害方答辩人返还投资款14万元,并承担损失1万元,这与理与法不能自圆其说。

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予以驳回。

三、20xx年4月20日被答辩人的代表人杨x元以帮助答辩人审验车辆为名,将答辩人的私人车辆(甘xxxxxx)陆地巡洋舰开走,并将该车的行车证等手续一并拿走。

其后又以到珠海出差为由不将车辆还给答辩人。

此后,非法对该车改色过户,私自占为己有。

答辩人得知这些情况后,立刻向司法机关报案。

但不曾想到被答辩人为掩盖、逃避其犯罪事实,恶意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答辩人支付被其占为已有的(甘xxxxxx)车的大修费用59544元及管理费6000元。

试问,被答辩人私自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财产所有人还应为其支付汽车修理费和其他各项费用支出吗?非法行为能得到法律保护吗?这种滥用诉权的行为难道不应受到法律制裁吗?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起诉的被告(答辩人)不适格,诉讼请求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起诉显系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驳回。

答辩人:20xx年3月22日民事答辩状的成功案例【2】答辩人(被告)李xx,男,19xx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开封市泰山庙街338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原告)陈x、李x、乔x、李x起诉合伙纠纷一案,答辩意见如下:一、起诉状诉称“由于李xx管理不善,造成经营混乱”与事实不符。

虽然合伙协议约定“李xx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但是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合伙人的经营理念不同,从一开始,每个合伙人就各自当家,李x大肆装修自己的办公室,又装空调又铺木地板,又买家具。

而李xx的办公室仅有一个办公桌椅。

虽然由李x管理财务,但是各合伙人随意使用合伙资金,白条冲账的行为比比皆是。

在经营过程中,合伙人之间经常出现分歧,矛盾和纠纷不断,李xx无法正常行使管理权,使合伙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运作,最终使合伙人协商一致解散企业。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都有管理权和监督权,将责任全推到李xx一人身上不但与事实不符,也是不公平的。

二、李xx并没有将合伙企业剩余资金和剩余物资装入自己囊中,更未违反合伙协议中解散清算的约定,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20xx年10月31日合伙人算账后,在乔x的公司办公室共同协商签订了“解散合同”,就合伙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1、李x、乔x、李x各分现金57000元,陈x分现金26000元;2、厂里原有剩余设备归李xx所有;3、厂里李x办公室内所有设施归李x所有;4、上述内容已电话通知陈x,陈x再有异议纠纷,由李x、乔x、李x、李xx承担。

”该“解散合同”是李x起草的,用乔x的打印机打印的。

当时仅仅陈x的不在现场。

根据协议,李x、李x、乔x的现金他们均已全部拿走;陈x的现金她也得到了9900元,仅余16100元尚未领取。

当时并未约定每人“先得”那么多现金,“解散合同”以及每人的收条上也没有“先得”的字样和内容。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过程完全符合“合伙协议书”中关于解散清算的约定,也是全体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而且这份“解散合同”正是原告起草和打印的。

李xx的农业银行卡中并没有尚未分配的资金,卡中的款是合伙人经过清算后用来归还欠款的资金,其中包括李xx在合伙期间垫支的款项。

这些资金在签订“解散合同”前的算账时已经考虑在内,原告现在却不承认了。

三、被答辩人增加的诉讼请求部分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他们这一诉讼行为恰恰暴露了他们的不讲诚信的态度,以及他们行使诉讼权利的随意态度。

这种行为也是对国家的诉讼资源的肆意占用和浪费。

根据20xx年10月31日的“解散合同”第二条约定“厂里原有剩余设备归李xx所有”。

“企业合伙协议书”第七条约定“李xx出资比例为22%,分配比例为25%”,李xx的分配比例应当高于其他合伙人,而李xx在清算中资金分文未得,只分得了剩余的旧设备,这些旧设备折合成现金远远不到50000元,但是李xx考虑到合伙企业亏损的客观事实,本着以和为贵、朋友一场、好聚好散的想法,对现金的分配并未斤斤计较。

这些旧设备至今仍然堆积在李xx的房子里,原告竟然要求分割,实在令人费解。

再者,从原告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上可以看出,原告对合伙财产掌握得是如此透彻,分割财产是如此仔细,那么,他们在签订“解散合同”时,吃亏的事情他们会干吗?他们可能让留存剩余资金吗?另外,木地板、大龙骨、窗子窗帘这些装饰材料都在当时租赁的房子里,原告尽管去拆除取走好了。

会计李x5、6、7三个月的工资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如果合伙企业欠她工资,那么应当由她本人做原告起诉全体合伙人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去告骨求四、20xx年10月31日所签的“解散合同”是全体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效力依法应当得到确认。

20xx年9月30日,全体合伙人所签的“企业合伙协议书”第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

”事实上,全体5名合伙人中有4名合伙人参与了清算,并签订了“解散合同”,完全符合合伙企业清算的约定即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虽然陈x当时未在现场,但是“解散合同”的内容当时已经电话通知了陈x,陈x并未提出异议,这一事实有“解散合同”上李x、乔x、李x、李xx的签字相互印证。

因此,从上述事实可以认定“解散合同”是全体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效力依法应当得到确认。

虽然合伙人没有形成书面的清算报告,但是合伙人之间的算账就是清算行为,试问如果没有清算行为,那么怎么可能签订“解散合同”呢?而“解散合同”的内容就反映出了财务清算的结果,事实上也就是一种财务清算报告。

那种没有书面清算报告散伙协议就属无效的认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五、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案中所称的合伙企业,并没有办理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也没有经过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合伙经营进行期间,被告李xx为了使合伙企业的具备印刷合法资质身份,将王兰经营的开封市绿叶彩印厂的工商登记变更到合伙企业的地址上。

而原告在诉讼中根本就不承认开封市绿叶彩印厂的存在,因为合伙企业自始至终一直对外称为开封市海堡彩印厂。

所以,本案中所称的合伙企业根本就没有依法成立,事实上是一种自然人的合伙关系,故本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再有,“解散合同”第四条约定“若陈x再有异议纠纷,由李x、乔x、李x、李xx承担。

”所以李x、乔x、李x作为共同原告起诉李xx,其主体不适格。

本案应当终止审理。

若陈x再有异议纠纷,应当由她将李x、乔x、李x、李xx一并列为被告,另行起诉。

六、关于陈x的银行卡的问题。

因为银行卡里边的款项是一个动态的状况,该卡先后由不同的人拿着,卡在谁手里掌握,关系着谁使用了卡里的钱。

李xx说该银行卡是往卡里打9900元(即20xx年11月6日)以前一个月的时候从李x手里接过来的,也就是20xx年10月初的时候,而按照原告证人李x的证言该卡是20xx年4月25日交给被告李xx 的。

从银行卡的交易记录上可以看到,20xx年4月25日和20xx年10月初这两个时间点以前银行卡分别已经透支9797元和9900.38元,李xx的妻子王兰于20xx年11月6日将9900元存入卡以后,卡中透支额仅剩290.38元。

可见这9900元的性质确实是根据“解散合同”分配的资金。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除了应当支付陈x16100元清算资金以外,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5条规定“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相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的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本案中,合伙人已经签订了散伙协议即“解散合同”,对合伙财产进行了清算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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