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人员补助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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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保证派驻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派驻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适用人员第二条适用范围1.公司派驻境外企业的员工,包括公司本部的员工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2.派驻境外企业的员工包括长期派驻和临时派驻的员工。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三条薪资构成1.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和层次,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税收政策,合理制定派驻员工的薪资构成。

2.薪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待遇等。

具体薪资构成的比例和项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薪资支付1.派驻员工的薪资支付由公司总部负责,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进行。

2.薪资支付的方式可以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公司会根据派驻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五条保险福利1.公司将为派驻员工购买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等。

2.公司将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为派驻员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住房补贴1.根据派驻地的住房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公司将为派驻员工提供适当的住房补贴。

2.住房补贴可以包括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确定。

第七章培训和发展第七条岗前培训1.公司将为派驻员工提供相应的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培训、文化交流培训等。

2.岗前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和安排。

第八条职业发展1.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

2.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个人需求和公司业务需要,提供培训、岗位晋升等机会,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目标。

外派人员住宿和伙食贴补方案

外派人员住宿和伙食贴补方案

外派人员住宿和伙食贴补方案为加强公司外派人员管理需要,规范和统一外派人员的住宿、伙食标准,以使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化和合理化,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而有序地进行,拟制定外派人员住宿和伙食贴补方案如下:1、出勤补贴标准:公司外派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并每人每天给予100元的补贴,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累计外派满15天(含15天)以上者发放此补贴。

2、通讯费补贴标准:外派人员的通讯费补贴(不含公司通讯费补贴)高管按300元/月,中层按150元/月,员工按100元标准补贴。

话费凭发票报销。

3、交通费补贴标准:外派人员在公司驻外机构地区原则上不予补贴交通费,如确因工作需要,公司又无法提供交通工具时,公司驻外机构人员须请示分管领导,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租用其他车辆,发生的交通费用可据实报销。

4、休假标准:长期外派人员采取调剂休假的办法,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月可享受一次探亲假,休假时间累计不超过六天。

在公司无法为其提供往返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往返交通费用(不高于飞机经济舱或高铁二等座票价)可由公司据实报销。

5、一般性出差伙食补贴按公司原有制度执行,每人每天补贴50元。

6、公司从业人员(含正式工、派遣工及实习人员)到公司驻外机构所在地出差时,一律应在公司驻外机构宿舍入住(如确定床位已满无法安排的情况除外),不得报销其他住宿费。

在公司驻外机构床位已满的情况下,方可在外入住,入住地点应是公司指定的酒店或宾馆。

住宿杂费为生活日用品开支,如洗涤用品,限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7、公司员工到公司驻外机构出差时,必须在出差前、后及时到行政部门备案并办理外出登记手续,记录出差时间、地点、期限,并在出差地点位置打卡,作为外出期间考勤的依据,便于计算出差补贴。

8、对于外派人员在公司驻外机构内部食堂就餐者,用餐人员在就餐前签字登记即可,每月底由公司驻外机构进行用餐情况统计并经相关流程后于月末报至公司行政部门统计汇总。

9.未经公司驻外机构安排擅自外住人员、或非公司员工,公司驻外机构不提供就餐,公司不予报销。

外派长驻员工补贴管理办法

外派长驻员工补贴管理办法

外派长驻员工补贴管理办法
一、为支持公司外地项目及业务的开展,鼓励员工响应公司的需要,
接受公司外派工作的任务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外派员工,是指工作地在省外或省内成都以外的二三
级城市的且在外派工作地进行长期驻地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员工短期出差的,按公司的出差管理办法执行,不适用于本办法。

三、新进员工在招聘时指定为外派项目招聘的及与新员工的薪酬福利
有特殊约定的,也不适用本办法。

四、外派补贴项目由职务补贴、生活补贴和通讯补贴构成。

补贴标准
参照项目地的地域、职务及当地的工作、生活条件确定,补贴标准如下:
外派长驻员工补贴管理办法
五、如有特殊情况,对个别外派员工的补贴需作出特殊调整的,经公司总裁签字并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六、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上述补贴项目及标准进行分析与调整,并经
公司领导签字后执行。

七、员工享受的上述补贴只有员工在外派期间享有,如果返回公司工
作后将不再享有上述补贴。

八、上述补贴将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给员工。

九、如员工外派工作的月份不满整月的,则按实际天数给予计算。

十、上述办法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执行。

十一、上述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1、人员薪酬福利管理简介1.1 目的1.2 适用范围2、人员薪酬管理政策2.1 基本工资2.1.1 工资核定标准2.1.2 工资支付方式2.2 岗位津贴2.2.1 津贴申请和核定2.2.2 津贴支付2.3 绩效奖金2.3.1 绩效评估方法2.3.2 绩效奖金支付2.4 加班工资2.4.1 加班工资计算2.4.2 加班工资支付方式 2.5 其他福利2.5.1 包餐福利2.5.2 住宿补贴2.5.3 交通补贴3、人员薪酬福利管理流程3.1 工资核定流程3.2 岗位津贴支付流程3.3 绩效奖金发放流程3.4 加班工资支付流程3.5 其他福利支付流程4、人员薪酬福利管理责任分工4.1 人力资源部责任4.2 财务部责任4.3 监督部门责任5、人员薪酬福利管理监督与检查5.1 监督机构5.2 监督频率5.3 审核与审计要求6、附则6.1 本办法解释权6.2 生效日期6.3 修订和解释附件:附件1、工资核定标准表格附件2、岗位津贴申请表附件3、绩效评估表附件4、加班工资计算表附件5、其他福利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基本工资:指员工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获得的工资。

2、岗位津贴:指员工因特定岗位工作条件获得的津贴。

3、绩效奖金:指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发放的奖金。

4、加班工资:指员工因加班工作而获得的工资。

5、其他福利:指公司针对员工提供的其他福利,如包餐福利、住宿补贴、交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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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人员补助发放办法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人员补助发放办法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外派补助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业务范围拓展的需要,规范外派员工补助的管理,结合现行国家公务员因公外出的补助标准和同行业其他公司的综合水平,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外派、出差与培训1、外派外派是指因为工作需要被派往分公司和营业部相关岗位工作,该岗位具备不因为外派人员的变化而变动的特征,具备长期存在性.外派岗位和人数由公司确定,其中分公司、北京、吉隆坡营业部详见附件(新增外派岗位另行报批确定);2、出差出差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暂时到国内、国外(地区)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务,该工作具备因目标完成而结束的特征,不具备延续性。

3、培训培训是指因为工作需要由公司选送到国内、国外(地区)学习.第三条外派补助标准外派补助是对员工因外派引起生活不便给予的补助,主要包括艰苦补偿、离家补偿、消费补偿、通讯补偿等。

1、外派国内分公司和营业部员工的外派补助,在规定范围内据实执行:(1)外派国内分公司的外派补助标准按照《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深航发[2005]109号)的规定执行;(2)2、外派国外(地区)员工的外派补助,包括住宿补助、伙食补助和公杂补助等,以包干的形式计发,具体标准为:(1)住宿补助:公司未解决住宿的,住宿补助以国家标准为上限实报实销;解决住宿的,不再享受;(2)伙食补助和公杂补助:按国家标准的65%发放。

3、外派国外(地区)员工的通讯补助及交通补助标准为:(1)通讯补助:在营业部新开设的前三个月,实报实销;三个月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交通补助:因工作从市区到机场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当地营业部的财务规定另行办理。

4、外派人员往返于深圳与外派地点的机票及机场巴士费等参照出差标准按规定报销.5、外派补助发放原则(1)外派人员的外派天数由部门汇总统计;(2)外派国外(地区)补助的发放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3)外派补助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汇率以发放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外派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外派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外派异地员工系指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短期特别派驻到公司本部以外地区从事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因个人或工作原因长期调至异地的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三、保险
外派异地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仍在其第一次外派前工作所在地交纳。

四、补贴
(一)生活安置费
员工外派至异地工作半年及以上,可一次性给予生活安置费800元(凭票报销)。

(二)生活补贴
员工外派异地期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并薪发放)。

(三)住房补贴
1.自派任之日起5天(含)内,按照出差标准实报酒店住宿费;
2.5天后,根据外派工作地点的不同,可享受住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表:
五、休假
(一)外派异地员工在外派异地期间按规定享受年休假,不再另行给假。

(二)员工在外派期间,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定,每满季度可报销一次本人或其配偶的往返路费(限外派异地业务骨干现工作地至原居住地的往返路费)。

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派员工补贴制度

外派员工补贴制度

外派员工补贴制度一、外派员工补贴制度的内容1.交通补贴:为了解决外派员工工作地点的交通问题,公司将提供交通补贴。

具体金额会根据员工所在地和工作地点的距离而定。

2.食宿补贴:公司将提供食宿补贴,以确保外派员工在工作地有良好的食宿条件。

具体标准将与当地的物价水平相结合,旨在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3.工作补贴:外派员工有可能面临国外生活成本较高的情况,公司将提供一定的工作补贴,用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如办公用品、商务招待等。

4.语言培训补贴:由于外派员工需要在国外工作,语言能力是一个重要的素质。

公司将提供一定的语言培训补贴,帮助员工提高语言水平,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5.家庭补贴:如果外派员工有家属随行,公司将提供一定的家庭补贴,以解决陪同员工的家属的住房、医疗保险等问题,确保家庭成员的福利。

6.代表性补贴:如果外派员工需要代表公司参加会议、活动等,公司将提供一定的代表性补贴,用于报销员工在代表公司过程中的差旅、餐费等费用。

二、外派员工补贴制度的标准1.交通补贴标准:根据员工所在地和工作地的距离,公司将提供不同的交通补贴标准。

可以以公共交通费用为基准,给予一定的补贴。

2.食宿补贴标准:食宿补贴标准将与当地的物价水平相结合,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可以进行年度调整,以适应通货膨胀等因素。

3.工作补贴标准:根据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公司将提供一定的工作补贴。

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性质进行评估。

4.语言培训补贴标准:公司将根据外派员工的具体情况提供语言培训补贴。

可以根据培训的时间和费用进行相应的补贴。

5.家庭补贴标准:如果外派员工有家属随行,公司将提供一定的家庭补贴。

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和需要进行评估。

6.代表性补贴标准:根据员工代表公司参加会议、活动的实际情况,公司将提供一定的代表性补贴。

可以根据活动的时间和费用进行相应的补贴。

三、外派员工补贴制度的管理1.透明公正:公司需要明确补贴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并向外派员工进行公开说明。

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

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

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第一节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外派人员:1、指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被公司派往原招聘录用地以外的地点工作3个月(含)以上的;2、上述人员须持录用地户籍或已在录用地购房;3、非上述情况须在人事异动时,本人提出经部门及人力资源总监共同确定,方可享受(事后提出须经总裁批准);4、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5、如户籍或长住地不在招聘地,视具体情况由部门及人力资源总监共同审批。

1、交通费用补贴:公司原则上给予外派人员报销每月一次来回探亲交通费用,乘坐标准按出差费用报支规定,范围内按实报支,超出部分自理。

2、租房补贴:A、员工被派驻在外(3个月及以上),且在某一地点工作10天/每月以上的,应按本规定在当地租房,特殊情况须经总裁批准。

B、公司可给予派驻在外工作人员最高15天的找房期,分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本规定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最高期限。

在15天内住宿费按出差规定给予报销,超过此期限,按本规定执行。

C、外派人员的住宿若由分公司租房解决的,应符合本规定标准,特殊情况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抄送人力资源中心;分公司总经理费用由总裁批准。

若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租金超标准,超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D、为便于外派人员的生活,可由分公司协助寻找钟点工,费用由本人支付。

E、各分公司视实际情况可租用一间二室或三室房,作为总部或其他分公司短期派驻使用,分公司行政部作为租用房的管理者,应保证在前一人离开后及时更换日常住宿用品,保持清洁,以保证后来人员能立即入住。

以降低公司出差成本。

F、外派人员租住房间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包括分公司租用的公用房)G、分公司代租房内生活用品及相关水电等费用可由总公司负担。

3、餐费补贴:A、享受外派补贴费用的人员,如分公司提供免费午餐,可享有。

如分公司以现金补贴的形式发放,则不可享受。

B、餐费补贴一律按驻外实际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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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外派补助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业务范围拓展的需要,规范外派员工补助的管理,结合现行国家公务员因公外出的补助标准和同行业其
他公司的综合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派、出差与培训
1、外派
外派是指因为工作需要被派往分公司和营业部相关岗位工作,该岗位具备不因为外派人员的变化而变动的特征,具备长期存在性。

外派岗位和人数由公司确定,其中分公司、北京、吉隆坡营业部详见附件(新增外派岗位另行报批确定);
2、出差
出差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暂时到国内、国外(地区)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务,该工作具备因目标完成而结束的特征,不具备延续性。

3、培训
培训是指因为工作需要由公司选送到国内、国外(地区)学习。

第三条外派补助标准
外派补助是对员工因外派引起生活不便给予的补助,主要包括艰苦补偿、离家补偿、消费补偿、通讯补偿等。

1、外派国内分公司和营业部员工的外派补助,在规定范围内据实执行:
(1)外派国内分公司的外派补助标准按照《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深航发[2005]109号)的规定执行;
(2)
2、外派国外(地区)员工的外派补助,包括住宿补助、伙食补助和公
杂补助等,以包干的形式计发,具体标准为:
(1)住宿补助:公司未解决住宿的,住宿补助以国家标准为上限实报实销;解决住宿的,不再享受;
(2)伙食补助和公杂补助:按国家标准的65%发放。

3、外派国外(地区)员工的通讯补助及交通补助标准为:
(1)通讯补助:在营业部新开设的前三个月,实报实销;三个月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交通补助:因工作从市区到机场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当地营业部的财务规定另行办理。

4、外派人员往返于深圳与外派地点的机票及机场巴士费等参照出差标
准按规定报销。

5、外派补助发放原则
(1)外派人员的外派天数由部门汇总统计;
(2)外派国外(地区)补助的发放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3)外派补助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汇率以发放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4)外派员工回深圳期间,不享受外派补助;
(5)国内外派补助按季发放,国外(地区)外派补助按月发放。

第四条出差、培训补助及费用报销
1、出差、培训补助及费用报销等根据《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出国
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及《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出差、探亲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国外(地区)出差、培训须在相关阅批件中明确后,才适用出差报销
流程。

第五条附则
1、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消费水平的变化,外派补助标准可根据需要进行
相应修订和调整。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但不包括公司在国外(地区)招聘的
属地化员工,国外(地区)招聘属地化员工的各项补助政策由公司另行制定。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亦然。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驻国外员工补助标准及管理办法》(深
航发[2005]5号)同时废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日
以上配备人数,根据实际飞机数量和属地化人员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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