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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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NW-38-2008汽车零部件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采样技术规范

SJ-NW-38-2008汽车零部件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采样技术规范

编号SJ-NW-38-2008代替密级商密3级▲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汽车零部件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采样技术规范2008 -07 -15制定2008 -09 -25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规范是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测试方面指导汽车零部件材料进行气体采样的规范和原则,并在今后的实际应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使采样过程的质量得以保证。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法规标准所进行管理;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VOC项目组负责起草和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罗华、王晓、杨旭俭、廖学斌、沈驰、徐朋编制:校核:审定:批准:本流程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汽车零部件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采样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总成及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测试采样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零部件总成及材料挥发性有机组分及醛酮组分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HJ/ 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组分和醛酮组分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挥发性有机组分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本规范中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利用tenax 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 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3.2 醛酮组分本规范中醛酮组分是指含有羰基官能团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如: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

吉利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资采样测定 方法

吉利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资采样测定 方法

Q/JLY J711489-2008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编制: 毛招凤校对: 曹绪军审核: 俞厚升审定: 杨国斌标准: 黄晶晶批准: 何伟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十二月GEELY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Q/JLY J711489-2008前 言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害物质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汽车非金属件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9-08《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9-0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增加零部件封装规范;——对测量用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TENAX管、DNPH管的采样条件进行重新定义;——对分析设备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毛招凤。

本标准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8年3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术语和定义、测试原理、试验设备、测量目标化合物、样件采集、气体捕集、分析方法、质量控制、结果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行李箱等涉及的零部件及与汽车内室导入流动空气接触的零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

车内⾮⾦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法和分级指标《车内⾮⾦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法及分级指标》编制说明⼀、⼯作简况(⼀)、⽴项的背景和意义车内挥发性有害物质(VOCs)具有散发周期长、毒性⼤、易受环境影响等特点,处理不当会严重威胁驾乘⼈员⾝体健康。

随着⼤众环保意识逐步提⾼,该问题引起了政府及⾏业各界的⼴泛关注。

⽬前,我国已出台《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法》和《GB/T 27630-2011乘⽤车内空⽓质量评价指南》,明确规定了车内VOCs检测⽅法及限值标准。

在⾏业的推动下,整车VOCs限值要求标准正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的强标预计将于2017年正式发布。

强标的发布将⼤⼤增强其对整车企业的约束⼒,同时也为政府部门进⼀步强化监管提供依据。

零部件VOCs标准⽅⾯,2015年国标委下达了编制《车内⾮⾦属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法》的通知,⽬前该标准已形成初稿,预计于2017年底发布实施。

车内VOCs散发源于材料,管控的根源也在于材料。

然⽽我国还没有统⼀的材料VOCs采样测试⽅法及评价指标,车内⾮⾦属材料VOCs性能良莠不齐,⾏业发展缓慢。

⼀⽅⾯,国内整车企业材料VOCs 检测⽅法不统⼀,分散了企业研发精⼒及资⾦,抬⾼了⾏业成本;另⼀⽅⾯,由于缺乏材料VOCs散发性能评价⽅法,部分材料以次充好,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环境。

制定车内⾮⾦属材料VOCs检测⽅法及分级指标,将填补国内汽车⾮⾦属材料VOCs检测标准空⽩,对于完善车⽤材料标准体系,规范⾏业⽆序发展现状具有重要推动作⽤。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前,材料级别VOCs检测⽅法基本成熟,国际上ISO、VDA、JASO 对车内⾮⾦属材料VOCs检测都有相关规定,依据主要检测仪器不同,可以分为袋⼦法、舱式法、顶空法。

袋⼦法以⽇系及国内⾃主品牌应⽤为主,舱式法以德系品牌应⽤为主,顶空法在材料企业中应⽤较多。

SJNW37208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

SJNW37208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

编号代替密级商密1级▲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2008 -07-15制订2008-09-25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前言本规范是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面指导汽车零部件取样的规范和原则,并在今后的实际应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使取样过程的质量得以保证。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VOC项目组负责起草;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进行管理和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罗华、王晓、杨旭俭、赵志宏编制:罗华、杨旭俭、赵志宏校核:王晓审定:刘杨胜批准: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汽车零部件总成及材料的取样。

本规范适用于车内零部件,包括维修用零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与定义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 车内零部件interior parts用于车内与排放有关的区域包括所有直接或者通过空气与汽车乘客舱相连的区域,也包括行李室、空调和加热装置以及车身内衬后面的空间的有机非金属材料零部件,主要由塑料、橡胶、毡、纺织品、人造皮革、真皮、泡沫、喷漆、密封胶、隔热隔音材料等构成的零部件。

4 适用部件需要接受检测的车内零部件,见表1。

5 取样、包装运输5.1 取样原则5.1.1样品应从经检验合格包装的零部件中抽取。

原则上应保证样品材料及零部件的取样时间符合零部件的最短供货状态。

从样品生产到取样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

5.1.2 一种零部件取样时要在同一批产品中选择二个平行样。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企标)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企标)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 测试对象化合物 (2)5测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测试样品 (2)5.2 测试原理 (2)5.3 测试设备和试剂 (3)5.4 测试流程 (4)附录A(规范性附录)被测车内零部件总成及取样要求 (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车内零部件总成放散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醛酮类物质采样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由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车内零部件总成放散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醛酮类物质的采样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座椅、仪表板、顶棚、车门内饰板、地毯等与车内部有空气交换的零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标准状态下初沸点小于或等于250℃,且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或固体。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及比较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及比较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及比较I. 前言- 介绍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和危害- 阐述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必要性和意义II.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 详细阐述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分析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相关标准和法规- 着重介绍各种功效测试方法,如静态头空间法、扫描电子显微镜等III.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比较分析- 对比分析不同测试方法之间的优缺点- 分析判断不同测试所得的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数据的可靠性、精确度和重现性- 讨论不同测试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IV. 结果与讨论- 分析不同测试方法下得到的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量数据- 对所得数据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V. 结论- 总结不同测试方法下所得的数据及分析结果- 提出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的优化建议- 表达对未来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研究的期望VI. 参考文献第一章:前言据统计,汽车内饰件是环境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最主要的来源之一,其中包括苯、甲醛、乙醛等等。

这些VOCs对人体健康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如嗜睡、感觉不适、呼吸道疾病、癌症等。

因此,测试汽车内饰件的VOCs是非常必要的。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同的测试方法其原理和应用范围也各不相同。

但是,当前对于汽车内饰件VOCs的测试标准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

因此,本篇论文旨在介绍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和危害,并阐述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的测试方法及相应标准和法规,以期对汽车内部环境安全保障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第二章: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为了测试汽车内饰件的VOCs浓度,有许多不同的方法。

首先,如何收集样品和如何制定标准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所在。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采样方法采样方法是汽车内饰件VOCs测试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最新SJ-NW-3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分析

最新SJ-NW-3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分析

编号代替密级商密1级▲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2008 -07 -15制订2008 -09 -25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前言本规范是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面指导汽车零部件取样的规范和原则,并在今后的实际应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使取样过程的质量得以保证。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VOC项目组负责起草;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进行管理和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罗华、王晓、杨旭俭、赵志宏编制:罗华、杨旭俭、赵志宏校核:王晓审定:刘杨胜批准: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汽车零部件总成及材料的取样。

本规范适用于车内零部件,包括维修用零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与定义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 车内零部件 interior parts用于车内与排放有关的区域包括所有直接或者通过空气与汽车乘客舱相连的区域,也包括行李室、空调和加热装置以及车身内衬后面的空间的有机非金属材料零部件,主要由塑料、橡胶、毡、纺织品、人造皮革、真皮、泡沫、喷漆、密封胶、隔热隔音材料等构成的零部件。

4 适用部件需要接受检测的车内零部件,见表1。

5 取样、包装运输5.1 取样原则5.1.1 样品应从经检验合格包装的零部件中抽取。

原则上应保证样品材料及零部件的取样时间符合零部件的最短供货状态。

从样品生产到取样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

汽车内饰件VOC检测介绍

汽车内饰件VOC检测介绍

甲醛测试流程
剪样4cm×10cm×厚度
样品+50ml去离子水
60 ℃加热3h
412nm 检测
显色40 ℃加热15min
移10ml+显色剂
醛酮物质测试
• 测试标准
神龙D400001、通用GMW 15635等
• 测试目的
测试汽车内饰材料的醛酮类物质挥发量(主要包括甲 醛、乙醛、丙烯醛等)
• 测试原理
车内VOC主要来源
遮阳板 车门内饰板
立柱饰板
顶棚
仪表板
衣帽架 行李舱地毯
密封条
方向盘
副仪 表板
座椅 地毯
大众 通用 上汽 神龙 长城
袋式法


√√
箱式、筒式法 √
热解析法


总碳


甲醛(醛酮)




气味



√√
雾化



√√
2.1 袋式法VOC测试
测试原理:将样品放入密封袋中,充入适量氮气后加 热,VOC气体散发,用Tenax管吸附苯烃类物质, 用ATD-GC-MS检测。用DNPH管吸附醛酮类物质, 洗脱后用HPLC检测。
2
perceptible, not disturbing 有轻微气味,但无干扰性
clearly perceptible, but not
3 disturbing 有明显气味,但无干扰性
4
Disturbing 干扰性气味
5
strongly disturbing 强烈干扰性气味
6
not acceptable 难以忍受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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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T
中国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
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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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 物质测试方法及分级指标 (征求意见稿)
Measurement Method and Classification index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2 规范性引Βιβλιοθήκη 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为规范材料VOCs测试工作,引导企业绿色选材,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行业专家编制了车内非 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及分级指标。本标准对材料VOCs试验的样件要求、检测设 备、检测方法、数据处理以及分级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是企业开展车内非金属材料VOCs检测及 分级的重要技术依据。
and Carbonyl Compounds Emitted from Nonmetallic Materials in Vehicles
2017-××-××发布
2017-××-××实施
————————————————————————————
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样件包装、运输、接收 ............................................................... 2
4.1 送样原则 ....................................................................... 2 4.2 样件包装 ....................................................................... 3 4.3 样件运输 ....................................................................... 3 4.4 样件接收 ....................................................................... 3 5 样件处理及采样方法 ................................................................. 3 5.1 样件处理 ....................................................................... 3 5.2 采样方法 ....................................................................... 5 6 分析及结果计算 ..................................................................... 8 6.1 分析设备 ....................................................................... 8 6.2 分析方法 ....................................................................... 8 6.3 质量体积浓度计算 ............................................................... 8 7 材料 VOCs 性能分级 .................................................................. 8 8 试验报告 ........................................................................... 9 附录 A............................................................................... 11
III
T/CAS XXXXX-XXXX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 测试方法及分级指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的试验样件要求、检测设 备、检测方法、数据处理以及材料VOCs分级指标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及分级。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 本标准解释权属于中国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随着世界范围内汽车有害物质有关法规逐步加严,强化车内挥发性有害物质管理工作,完善整车、 零部件、材料VOCs检测标准体系,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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