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李勇等81名同志具备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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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

2018年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

郑安
51
亳州市谯城区国土资源局
颜世华
52
亳州市谯城区国土资源局
张丽
53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
袁凤珠
54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前江中心所
方来富
55 安徽永祥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赵晓辉
56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梅街中心所
鲍中标
57
阜阳市土地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58
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安徽省土地开发复 垦整理中心)
25 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徐 林
26 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蒋孝海
27 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杨 霞
28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811地质队
刘晓东
29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王 耀
30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薛念周
性别
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
黄凯
17
池州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
褚娟
18
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吴海东
19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王剑锋
20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韩玲
21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汪宏志
22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闫建军
23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
秦鹏飞
24 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高 波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高级工程师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高级工程师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高级工程师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高级工程师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高级工程师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批准李维虎等74位同志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批准李维虎等74位同志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批准李维虎等74位同志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3.12.31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批准李维虎等74位同志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有关市科技局、人社局,有关民营科技企业:
经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李维虎等13位同志(名单附后)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刘世年等61位同志(名单附后)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2013年12月20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附件: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科技厅
2013年12月31日附件:
具备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研究员(13人):。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职称管理办法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职称管理办法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职称管理办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72号)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度全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和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在皖从事上述工程专业工作已满1年以上且在岗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受x纪x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应当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自然资人〔20xx〕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专业范围、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等要求。

根据评审权限,省自然资源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省测绘总院(测绘局)测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测绘中级工程师申报评审。

三、有关要求(一)关于申报程序。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标准条件、业绩材料和论文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报送工作。

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初审等程序,分类登记成册,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送审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后报送。

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初审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资历、业绩和考核等材料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申报人员有关信息要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关于学历、专业要求。

申报职称所称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x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凡职称申请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在取得申报职称学历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专业相符:参加由国家教育行x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组织开展的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累计3个月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申报高、中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学时、200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具体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认定;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6.19•【文号】国土资发[2013]68号•【施行日期】2013.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根据《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试点选拔、各地各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面向社会公示、专家两审遴选等程序,确定王静等52名同志入选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王洪波等92名同志入选第一批国土资源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大陆构造与动力学等37个科研团队入选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现予以公布。

入选首批培养计划的科技人才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创新、奋发进取,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土资源有关专项项目,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人才工作部署,落实《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部战略,不拘一格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不断完善和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及成长环境,切实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创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013年6月19日附件:1.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名单2.第一批国土资源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名单3.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名单附件1附件2附件3。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皖国土资〔2018〕198号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皖国土资〔2018〕198号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省直各相关部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作协同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能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24号)中“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要求,现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员组成联席会议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单位组成。

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一)统筹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用地审批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协作,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通报进展情况。

(三)研究重点项目用地审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或处理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成员单位也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

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6.09.05•【字号】皖国土资函〔2016〕1448号•【施行日期】201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448号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国家建材地勘中心安徽总队,各矿山设计院,各矿业(集团)公司:2016年6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取消了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认定,这是新形势下推进改革的需要。

多年来,特别是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和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以来,储量评审在界定矿与非矿、掌控矿产资源家底、保证矿产资源国有权益不流失、维护矿业权人利益、把好矿产资源入口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取消后,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专家评审,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进来。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广泛遴选和聘任评审专家,确保遴选的专家条件不降低,评审质量不下降,切实维护储量评审的权威性,经研究,拟建立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的专业、矿类和专家类型申请人应按照技术专业和矿类申请矿产储量评审专家,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专业、两个矿类的专家资格。

技术专业分为:地质、物化探、水工环、采(选)矿、矿产经济(含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

矿类分为:煤炭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含地下热水)。

专家类型:根据储量评审要求及资质条件,拟选聘两类专家:主审专家和评审专家。

专家组长只能由主审专家担任,主审专家也可以担任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只能按照相应专业担任专家组成员,不担任评审专家组长。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一)主审专家基本条件1.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20年以上(含20年);3.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从事矿产勘查、矿产开发、矿产储量评审、矿山或水源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矿山设计满15年,同时具有下列经历之一:(1)主持或主编过中型以上矿床或水源地勘查报告、矿井生产勘探报告;(2)主持过中型以上矿床或水源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矿山设计工作。

2017安徽地勘土地测绘工程

地球化学勘查
高级工程师
46
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总公司
吴飞

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
47
安徽省பைடு நூலகம்琊山矿业总公司
乔小明

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
48
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总公司
姚运华

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
49
铜陵羊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陈正余

选矿高级工程师
50
淮北矿业(集团)勘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葛中勤

探矿高级工程师
51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
15
铜陵市天马山黄金矿业
有限公司
李月生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高级工程师
16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
第三勘探队
赵浩山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高级工程师
17
安徽省庐江龙桥矿业
有限公司
欧邦国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高级工程师
18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
第一勘探队
戴汀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高级工程师
19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
第一勘探队
张涛

2017年度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
备注
1
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周湘宁

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
2
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华阳镇国土所
丁妍

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
3
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陈雪梅

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为当前全省抗旱打井找水工作提供专家技术支持的公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为当前全省抗旱打井找水工作提供专家技术支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8.15•【字号】皖国土资函公告[2013]132号•【施行日期】201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为当前全省抗旱打井找水工作提供专家技术支持的公告(皖国土资函公告〔2013〕132号)7月份以来,我省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少雨天气,大部分地区发生不同程度的干旱灾情,局部地区旱情严重,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做好当前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省委、省政府对抗旱工作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书记张宝顺就当前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皖群组电明字〔20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抗旱工作专家咨询组,为全省干旱地区抗旱打井找水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抗旱打井找水工作专家咨询组为了更好的做好全省旱情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抗旱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根据需要,成立4个(分别有3大地勘局和地调中心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咨询工作组为当前抗旱找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一组组长:吴泊人地调中心地环科科长高工139****9538成员:何兴强地调中心地环科副科长高工138****7302李良军地调中心地环科教高139****0350王旭东地调中心地环科高工138****4528项力地调中心地环科工程师158****3527潘国林地调中心地环科工程师139****6506二组组长:方星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水环处处长水工环专业教授级高工158****8788成员:孙健总站副站长总工正高工150****7608孙仁伟省地矿局副调研员高工136****9166王士全327队副调研员高工133****8419唐志远一水副总高工159****2678刁天仁二水所长高工139****6798李运怀地调院所长高工139****2590周传公物化探院分院长高工139****7844三组组长:杜怀玉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处处长138****2603成员:李华华冶地勘局勘基总公司高工187****7838李宗海华冶地勘局811队高工139****1318汪忠兴华冶地勘局地质矿产处高工138****3215刘永强华冶地勘局勘查院高工139****7207章玉银华冶地勘局综合队高工133****9706四组组长:谢长仑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处长高工159****1150成员:刘效良安徽省煤田局处长高工136****6088李磊安徽省煤田局水文队总工152****0008龚远武安徽省煤田局物测队总工138****0500周士荣安徽省煤田局勘查院高工136****1340省厅设立专家咨询组协调组,组长由厅地勘处龚健勇处长兼任,地环处徐常顺副处长、地调中心李建设主任为副组长,负责协调各专家咨询小组工作,更好的服务当地政府,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旱情、灾情情况,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曹明学等19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曹明学等19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01.27
•【字号】建人函[2010]72号
•【施行日期】2009.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曹明学等19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建人函〔2010〕7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2009年12月13日评审通过,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秘〔2010〕25号文批复,曹明学等19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高评会通过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附件:取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附件:
取得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名录库的公告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名录库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8.01•【字号】皖自然资公告〔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名录库的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395号)有关要求,现对注册地在我省且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以及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单位予以公告。

列入名录库的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抓紧做好以下工作:一、2022年8月10日前,自行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site/home)注册并按说明填报公示本单位信息。

其中承担项目情况应包含本单位近3年地质勘查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新承担项目应于1个月内及时更新,不得迟报、漏报。

二、信息公示已纳入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容,请列入名录库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公示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本单位信息。

三、若单位信息出现变动,应及时在监管平台中更新。

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对各单位填报信息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

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但未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信息或填报公示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应按填报要求限期改正。

未按期改正的,视情况将相关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联系人:王家武*************附件:1.安徽省地质勘查单位名录库2.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录库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8月1日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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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李勇等81名同志具备地勘土地测绘工
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测绘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国土资函[2016]35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6.03.11
【实施日期】2016.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李勇等81名同志具备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皖国土资函〔2016〕35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李勇等81名同志具备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16〕72号),李勇等81名同志取得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2015年12月22日高评会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15年取得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2015年取得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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