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8年基础医学院博士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制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2017年基础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7年基础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山医学院、基础医学院(深圳)(以下简称“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医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2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6、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7、英语应用能力较好,应达到如下条件之一:(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新托福成绩≥90(老托福成绩≥580),或雅思成绩≥6.0分。
8、符合《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外,其余均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学制为3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学院各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17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申请人留意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中山医学院博士生报考材料采集系统提交材料,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和缴纳报名费。
1、提交材料本招生简章公布日至2016年12月5日,申请人根据导师接收公开招考计划的情况,登录中山医学院博士生报考材料采集系统/bsbk提交材料。
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三篇)

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以下是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一些实施细则:1.选拔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2.选拔条件:候选人必须在学业、思想品德、科技文化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当地规定的选拔条件。
3.选拔程序:选拔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
(1) 初选:校方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科技文化等方面表现进行初步筛选。
(2) 复选:初选合格的学生将参加复选,进行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环节。
4.选拔组织:选拔由学校组织,校内设置专门的选拔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5.选拔标准:根据候选人在学业、思想品德、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优秀表现进行评定,综合考虑考试成绩、绩点、荣誉称号、学科竞赛成绩、社会实践经历等。
6.选拔结果: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择优选取一定数量的优秀专科生。
7.选拔奖励:被选拔为“优秀专科生”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学校推荐等。
8.选拔管理:被选拔为“优秀专科生”的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享有一定的待遇和管理,例如提供学习资源支持、培养计划指导等。
以上是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一些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
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二)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____的重要思想,落实《____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阶段高等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的教育体制,加大学籍管理改革力度,使我校的优秀学生能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接受教育,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规范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专升本”工作要在集体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
二、选拔基本条件1、必须是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应届普通专科层次(含“3+2”升段生,下同)毕业生;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且未受到过纪律处分者。
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学金评定指导意见

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学金评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第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形成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与资助机制。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暨研〔2007〕40号),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用于支付我校境内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支持研究生全身心投入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
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专业学位、定向、委培、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实行研究生申请,学院根据下达指标组织评审,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的办法。
研究生所获奖学金由其个人负责管理,以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并根据研究生的学业逐年评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尊重学位点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确实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的全面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作用。
第二章奖学金的设置第五条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其经费来源于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费(含研究生业务费)、研究生所缴学费、导师配套经费以及学校筹措的其它经费。
第六条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和硕士总人数95%的比例设立奖学金。
奖学金设置比例及额度见表一。
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政府核定的当年的标准执行。
(以上奖学金按每学年10个月计发,“T”为学校录取当年公布的硕士、博士生学费标准。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第2学年、第2学年的奖助金评定。
第八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次学年不得申请各等级奖学金。
暨南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方式)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1经济学院 002产业经济学院 002产业经济学院 002产业经济学院 002产业经济学院 002产业经济学院 002产业经济学院
01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重庆市第三十八中学校
52 105590100090016 王海晴 262.4 246.5 254.5 非定向 申请审核制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1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东北电力大学
53 105590100090022 刘升伟 260.2 248.7 254.4 非定向 申请审核制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方式)拟录取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考生编号Fra bibliotek考生姓名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总成绩
拟录取 类型
招生方式
105590100060011 侯素敏 268.8 246 257.4 非定向 申请审核制
105590100059011 高锡蓉 256.8 264.33 260.57 非定向 硕博连读
105590100059024 赵凯 257.2 261.67 259.44 非定向 硕博连读
105590100059019 杨贤宏 253.2 265.6 259.4 非定向 申请审核制
硕博连读生只能获取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硕博连读生只能获取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篇一:硕博连读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正文【研招办】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学生学籍和答辩的规定20-01-22 08:38(点击: 1548)各学院、导师、学生:根据国家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年开始,我校对所有从硕士选拔并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学生,其学籍和答辩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所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于博士入学报到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后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硕士二年级学生需要进行提前答辩,须按照我校学位论文提前开题和提前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时间最迟不晚于博士入学年份的8月31日;硕士三年级学生可按正常时间答辩,答辩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博士入学年份的3月15日。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若在第1条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则博士入学后只能选择放弃硕士学籍,注册博士学籍。
博士学籍注册后可以按原硕士毕业时间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但不能获得硕士毕业证书,逾期不能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若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除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外,还可按照我校《关于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提前攻博生的学位管理规定》的程序申请硕士学位。
针对20级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需在20年1月完成硕士开题,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若在20年8月31日前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可在20年3月前完成了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20年1月20日【关闭窗口】篇二:关于开展20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培养单位: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激发在校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习热情,增强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级、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遴选硕博连读生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
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改革管理办法

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改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决定》(暨研[2009]116号)及《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下的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暨研[2009]11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境内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行研究生申请,我院根据大学下达的指标组织评审,最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研究生所获奖学金由其个人负责管理,以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并根据研究生的学业逐年评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我院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尊重各教研室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以利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的全面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
第二章奖学金的设置第五条大学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其经费来源于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费、研究生所缴学费、导师配套经费以及学校筹措的其它经费。
第六条大学按照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和硕士总人数95%的比例设立奖学金。
奖学金设置比例及额度见下表。
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政府核定的当年的标准执行。
暨南大学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情况士生学费标准)第三章适用对象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 年及以后入学的我院境内全日制临床医学研究生(定向、委培的除外)第2学年、第3学年的奖学金评定。
第八条参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次学年不得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列入D等奖学金。
(一)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二)有学术或思想道德问题者;(三)有课程成绩需重修或补考者;(四)中期考核学位课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五)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分者;(六)培养单位对研究生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七)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八)无故不参加大学及学院规定的集体活动者;(九)未经导师和单位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者;(十)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十一)在临床实践中违反诊疗常规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十二)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十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2014
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加大研究生奖助学金投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 号)、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 号)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综合类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学金等。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津贴、博士津贴、困难补助金等。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拥有我校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四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分别参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五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和培养单位自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的专项经费等。
第六条所有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应遵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具体评选方案以相关通知为准。
第二章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名额指标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博士津贴三部分,标准参照表一,奖励等级实行年度动态评审,一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仅面向二、三年级博士生。
天大校研〔2014〕12号(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4‟12号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精神,落实《天津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天大校发…2014‟2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考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2014年11月21日(联系人:潘峰;联系电话:87401780 )附件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精神,落实《天津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天大校发…2014‟2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考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申请—审核”制,是指学校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而是由考生提出申请,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申请—审核”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导师和专家组在招生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方法,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三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学校通过建立“人才选拔申请审核、招考过程监督保障、培养质量跟踪反馈、招生岗位动态调整”等四项机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意识,构建外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招生质量保障体系和具有学科特色的招生选拔办法。
药学专业本硕博连读培养机制探索—以武汉大学为例
药学专业本硕博连读培养机制探索—以武汉大学为例摘要: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引导高校高起点布局支撑国家原始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
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制定《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规划(2021—2035年)》,探索基础学科本硕博连读培养模式,为国家未来发展储备尖端人才。
武汉大学药学院在学校的政策支持下积极探索,建立“创新试验班”(本硕博连读培养),目前进展顺利,效果较好。
[关键词]药学专业;本硕博;连读培养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也让医药卫生事业处于一个重点发展的战略位置,其发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
药学学科作为生命健康领域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应把握机遇,明确学科发展态势,为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提供强力支持。
一、目标与背景我国现阶段本科、研究生的培养阶段基本是分离的,这种整齐划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已不适应当前高等教育日益多元化的发展,特别是在一些对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的学习及掌握有很强的连续性要求的基础学科。
因此在学校领导的大力倡导下,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本科生院协同创新,整合优质课程资源,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教学的对接与连读,积极探索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的一体化本、硕、博连读式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连读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学研究的主要参与者是研究生,在研究生中,博士因为已经受到过硕士阶段的科研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更成为主力军。
因此我们要加强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改革,尽早发现具有科研潜质的学生。
本硕博连读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出现是满足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需求,把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的又一次主动探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强调了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分流淘汰抑或督促支持: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研究——基于一所研究型大学总体培养方案的文本分析
第1期2022年1月现代教育科学ModernEducationScienceNo 1Jan.2022[收稿日期]2021-07-05[基金项目]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我国高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申请-考核’制实施现状与成效评价研究”(项目编号:GJK2021039)。
[作者简介]叶晓力(1993-),男,安徽滁州人,教育学博士,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比较教育、研究生教育。
分流淘汰抑或督促支持: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研究———基于一所研究型大学总体培养方案的文本分析叶晓力(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 [摘 要]博士生中期考核是世界一流大学培养博士生的通行做法,在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诸多大学在博士生教育改革中新增中期考核环节,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加以确立,以期加强博士生培养的科学化、规范化与专业化。
本研究以一所研究型大学为例,对该校总体方案和12个学院实施细则的文本内容进行分析。
基于中期考核的3个维度剖析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考核目的在于对培养质量进行监控;实施过程体现了统一规范下的多元变式;结果管理存在严格规定之外的“空间”。
基于此,本研究归纳了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度与权力逻辑上相关各方的利益博弈、能力与潜力范畴中衡量标准的关键因素,以及分流与淘汰结果下难以回避的两难困局,并对此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博士生培养;中期考核制度;分流淘汰;督促支持;质量保障 [中图分类号]G64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22)01-0131-07 [DOI]10 13980/j cnki xdjykx 2022 01 021 一、问题提出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兴起于美国大学,具体形式被称之为“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DoctoralCandidateQualifyingExamination),目的在于对博士生进行分流,及时淘汰在博士学习过程中表现不佳并被认定为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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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础医学院博士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大陆生)招生简章和《暨南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试行)》(暨研﹝2011﹞66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科特点,为做好我院博士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指标分配
我院2018年病理与病理生理学专业招生指标以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大陆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二、领导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由专业点成立审核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材料审核和面试工作。
三、报考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按学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要求。
(二)申请审核制审核条件
1. 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型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 审核基本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一篇SCI论文;
②其他能反映科研成果突出的证明材料,如排名紧接在导师之后的已显现转移转化的专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