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益的对立到利益的和谐_课程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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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时常交织在一起。

个人利益指的是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所获得的收益和回报,而社会利益则是指社会整体从个体的利益中所获得的积极结果。

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它们既有协同发展的一面,也有冲突和矛盾的一面。

本文将探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从某种角度来看,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一个繁荣、稳定和公正的社会能够为个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从而增加个人的福利和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

与此同时,个人的努力和投入也可以为社会带来积极的改变和发展。

一个勤奋努力的个体不仅可以为自己创造财富,还能够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因此,个人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之间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然而,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

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往往会面临一系列的抉择和取舍。

有时,个人的利益可能与社会的利益相冲突。

个人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和权力,可能会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进行竞争,甚至损害他人的利益。

这种个人主义和私利至上的行为往往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个人的利益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受制于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必须在社会利益的框架内寻求最大化。

为了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导向。

首先,我们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关注他人的利益和福祉。

只有在一个和谐、互助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中,个人才能够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潜力。

这要求我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他人的利益,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其次,我们应该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追求长远利益而非短期利益的最大化。

个人的利益应该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性相协调。

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我们应该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口的控制,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我们应该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公正的实践。

利益冲突理论浅评-文档资料

利益冲突理论浅评-文档资料

利益冲突理论浅评一、利益冲突理论核心观点利益冲突理论是用社会中存在的冲突来解释犯罪行为发生原因的一组理论。

冲突理论家认为,几乎在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冲突,例如利益冲突,犯罪是社会中存在的冲突的产物。

人类思想史上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社会观,即共意论和冲突论,与标定理论的思想基础不一样的是,冲突理论犯罪学家批判了共意论,指出试图解释犯罪原因的实用主义“一致性模式”是不符合社会实际的,认为在社会中,和谐的、稳定的价值观、行为模式是暂时的,文化、利益、行为模式等的冲突才是永恒的。

冲突论者认为,这些不一致不可避免的导致冲突,冲突双方胜者将会得到权力,权力越大的人们合法追逐自身利益就越自由,而权力越小的人们在追逐自身利益时就越有可能被官方界定为罪犯,由此社会中存在的冲突便导致了犯罪。

总的来说,利益冲突理论围绕着“利益”或“权力”的冲突来论述犯罪的原因,是一种具有很强批判性的犯罪学理论,利益冲突论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迅速发展,并得到了广泛的理论认同,对犯罪学研究领域产生过巨大冲击。

二、利益冲突理论历史发展历程、趋势(一)代表人物、观点、理论侧重点、区别在以上冲突思想理论家们论述自己的观点后,乔治?沃尔德第一次比较全面的运用社会学中的冲突理论来解释犯罪原因。

他以利益冲突为基础,以在争夺利益过程中产生的“权力”为论述核心,基本观点是犯罪时具有不同利益的群体之间发生冲突的结果,他的理论被称为“利益群体冲突理论”。

他首先以两个公认的假设为基础开始论述,即人类基本上是结群性动物和群体间行为受利益影响;然后他解释了新的利益出现时,新的群体便出现,当不同群体所具有的利益、目的可能相互重叠、相互侵犯和变得有竞争性是,群体之间就会产生冲突;而冲突会导致两种结果,即制定法律和控制法律的实施以及控制国家的警察力量。

这种结果出现后,控制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便很有可能运用这两个手段来让失去控制方致罪,由于控制方的人数占社会总人口的少数,因此犯罪行为时少数权力群体的行为。

教育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处理策略

教育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处理策略

教育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处理策略在教育管理中,利益冲突是一个常见而复杂的问题。

在教育系统的多元化与复杂性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各种利益相关者(如学生、家长、教师、行政管理者及教育政策制定者等)之间的利益诉求常常存在差异,甚至相互对立。

如何有效地识别、管理与化解这种利益冲突,是教育管理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为此,本文将探讨在教育管理中处理利益冲突的策略。

处理利益冲突,首先需要有效的沟通。

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不同利益相关者明确自己的立场,了解他人的需求与期望。

在教育管理中,管理者应创造一个开放的沟通环境,鼓励各方积极参与讨论。

设立定期的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多样化的反馈渠道,能够有效收集各方的意见,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理解利益冲突的根源。

比如,校方可以通过定期的家长会,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促进家校之间的理解与合作。

教育管理者在处理利益冲突时,需要展现出一定的敏感性和灵活性。

管理者对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有足够的认知,才能在矛盾中找到平衡点。

在教育决策时,管理者应充分考虑增进各方利益的方案,例如在课程设置、资源分配等方面,尽量做到兼顾多方利益。

例如,在进行课程改革时,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也要考虑教师的教学能力与父母的期望,这样才能制定出更具可操作性的方向。

利益冲突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由于对于教育管理过程的参与程度不同,对事件的理解及预期可能会出现差异。

为此,教育管理者需要积极提供透明的信息。

公开透明的管理不仅能增强各方的信任感,也有助于降低利益冲突的发生率。

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等形式向全体利益相关者及时传达信息,让每个人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政策与动态。

在处理利益冲突的具体操作中,建立相应的利益协调机制至关重要。

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利益协调委员会,委员会应由各方代表组成,对于各类利益冲突进行讨论和协调。

这种多方参与的方式不仅能够吸引更多的意见与建议,也能减少利益冲突带来的紧张局面。

利益冲突的解决之道权衡个人与集体的利益

利益冲突的解决之道权衡个人与集体的利益

利益冲突的解决之道权衡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在探讨利益冲突的解决之道时,我们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权衡个人与集体的利益。

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冲突常常导致矛盾和问题的产生。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冲突,我们需要找到一种平衡点,既考虑了个人的权益,也顾及了整体的利益。

首先,为了权衡个人与集体的利益,我们需要明确个人的权益和集体的利益分别指什么。

个人的权益是指个人基于自身需求、权力和利益所应享有的权利。

而集体的利益是指整体群体在共同利益中所追求的目标。

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关系,而不是彼此对立的关系。

因此,我们应该从整体和个体的角度来看待利益冲突问题。

其次,对于个人来说,应当充分尊重个人权益,保障个人发展的自由和权利。

个人的利益通常包括财务、职业、健康、教育等各个方面。

重视个人利益是实现个体的自由与发展的前提,符合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原则。

因此,我们应当允许个人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合法地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益。

然而,个人的利益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服从于集体的利益。

集体的利益代表了组织、社群、国家的整体需求和目标。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和集体的利益相互联系和依赖,无法彻底割裂。

个体的行为和选择必须考虑到对整体的影响,避免损害整体利益。

因此,在制定个人行为规范和解决利益冲突时,应当以促进集体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依据。

为了解决利益冲突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和方法来权衡个人与集体的利益。

首先,强调法律和制度的作用。

法律法规是维护整体利益的最基本保障,也是个人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规范个人和组织的行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是解决利益冲突的关键。

其次,加强教育和宣传。

通过教育,使个人从小就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增强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同时,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对个人与集体利益平衡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个人在行动中兼顾整体利益。

此外,可推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集体利益和个人权益能够得到平衡。

这需要建立公平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避免权益分配过于倾向于个人还是集体。

社会正义与个人利益的对立

社会正义与个人利益的对立

社会正义与个人利益的对立社会正义和个人利益的对立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既是学者探讨的焦点,也是社会发展中的难题。

社会正义,作为一个理想的愿景,追求公平、公正、平等,而个人利益则强调个体的权益、自由和利益最大化。

虽然两者看似相互对立,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对立背后存在着着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首先,个人利益与社会正义的对立是因为人类的自利本性导致的。

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的利益追求,希望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权力。

这种自利的本性使得个人倾向于强调自身的权益而忽略其他人的需要和利益。

然而,社会正义的追求要求我们超越个人的自私欲望,关注整个社会的利益。

这种对立让我们陷入了一个困境:个人利益的追求可能会破坏社会的正义,而社会正义的追求可能会限制个人的利益。

如何在这个对立中寻求平衡,成为了我们思考的问题。

其次,社会正义和个人利益的对立也体现了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社会正义追求的是公平和平等,而个人利益则追求个体的自由和权益最大化。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资源和机会的分配往往存在不平等现象,导致社会正义无法完全实现。

这种不平等使得一些人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害,进而加剧了社会正义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对立关系。

例如,贫富差距的加剧导致社会正义的缺失,而财富的集中又使得一些人的个人利益受到限制。

这种对立的存在让人们更加关注如何解决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以实现社会正义和个人利益的平衡。

更进一步探讨,社会正义和个人利益的对立也体现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

社会正义的追求以整个社会的福祉为目标,而个人利益则追求个体的私人福利。

当社会追求公共利益时,个人利益往往会受到限制。

例如,为了保护环境,可能需要限制一部分企业的发展,从而限制了个人的经济利益。

这种场景下,社会正义和个人利益的对立尤为突出。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并不是完全对立的。

公共利益的追求也可以为个人创造更好的环境、更多的资源和更广阔的机会,最终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正义的统一。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辩论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辩论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辩论背景介绍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社会中一个长期存在的热点话题。

在现代社会,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

个人利益通常指的是个体在特定情况下为实现私人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或利益,而社会利益是指整体社会或群体共同追求的最大利益。

在这个话题下,人们将对不同情况下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展开深入辩论。

个人利益的重要性个人利益是每个人在行为中首要考虑的因素。

人们生而自由,追求自己的利益是天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需求、愿望和目标,这些个人利益驱使着人们前进。

个人利益的实现可以带来满足感和成就感,从而促进个人的发展和增长。

社会利益的重要性在一个社会中,个体的利益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利益相关联的。

社会利益是指整个社会群体追求的最大利益,包括公共利益、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追求社会利益可以带来整体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与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并非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利益往往与社会利益存在着冲突与平衡的问题。

一方面,个人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可能会损害整体社会利益,导致资源过度消耗、环境破坏等问题;另一方面,过于偏向社会利益可能会剥夺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导致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

因此,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需要在冲突与平衡中寻求最优解。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调和与统一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需要得到有效调和和统一。

个体应该以整体社会和集体利益为依归,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和发展中,同时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也要考虑到社会整体利益。

只有在个人与整体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统一和平衡时,社会才能实现长期的和谐和持续发展。

结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命题,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平衡和调和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思考和努力解决的问题。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我们面临的一些复杂问题,常常只有通过对立统一的观点才能看得更清楚、更全面。

对立统一思想源于中国古代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对立面,而这些对立面又是存在于统一体中的。

在现代应用中,对立统一思想可以用来帮助我们理解和处理各种复杂的现实问题。

以下是几个例子:一、自由和安全对于一个社会而言,自由和安全是两个相较而言概念。

在一些情况下,二者之间可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比如说,在一个公正、稳定的社会中,自由和安全是相对平衡的。

与此相反的是,在一个暴力、混乱的社会中,安全将成为优先考虑的问题,自由也可能会因此而受到限制。

两个相较而言的概念,但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任何的过度偏颇都会导致问题。

二、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也是两个常常被视为对立的概念。

一些人主张发展经济是第一位的,而另一些人则会强调环境保护更为迫切。

这其中,没有一个是绝对意义上的正确的,它们都是相应的,可以协调统一的。

在环境遭受损害的时候,会导致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品质及经济发展,所以,对于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是绝对的对立,而是共同整合的。

三、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看起来是两个对立的概念,它们之间往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有的时候,个人利益会与公共利益产生冲突,当个人的利益追求过度的时候,就可能会危及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同时,单纯地追求公共利益,也可能会对个人的权利造成过度限制。

在实际应用中,必须要将自我利益和公共利益加以协调,当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一致时,统一的效果就会达到最大化。

四、多元文化和民族认同在文化多样化的社会中,不同的民族文化各自存在,有些可能彼此冲突。

此时,我们可以从对立统一的角度来思考,不是要将这些文化完全同化,而是在相互之间进行对话和承认,将其统一成一个具有广泛共识和认同的整体。

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民族和文化不应该隔绝,而是在互相交流和理解的基础上,逐渐接受、融合,以建立一个新的多元文化生态。

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现实社会和谐的实质——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几点认识

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现实社会和谐的实质——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几点认识

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现实社会和谐的实质——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几点认识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谈几点看法,与大家讨论交流。

一、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是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中提出来的。

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到今天,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同时又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而且一些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解决。

有人说,改革开放近30年,成绩那么大,为什么问题和矛盾又会那么多呢?这就要辩证地看问题。

邓小平90年代初就讲过,现在看来,发展起来了的问题不比不发展的时候少。

发展起来,问题反而多了,这就是辩证法。

这叫做“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矛盾”。

比如,贫富差距和贫困问题。

改革开放至今,贫困率从31%下降到1.8%,绝大多数人解决了温饱,达到了小康,贫困人数大规模减少,贫困人口绝对数很少了,但贫富差距拉开了,贫困问题相对突出了。

邓小平还有一句话,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比解决发展的问题还难。

辩证法就是如此,事物的辩证法并不像人们主观想象那么简单。

打天下难,但坐天下比打天下还难。

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如果不解决,就会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要实现“五统筹”。

“五统筹”针对的就是五对矛盾,即城乡之间的矛盾、区域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之间的矛盾、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

为什么要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一方面,发展起来了,有了基础和条件,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有问题、有矛盾,而且因为问题多了、矛盾多了,需要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也就是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

总之,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旧的问题和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

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也只有靠更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

不能简单地把问题和矛盾归咎于改革和发展,存在这些问题和矛盾,恰恰是因为改革和发展不够深入。

因此,只有深化改革,加大发展力度,才能解决好发展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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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力与利益是紧密相联的。 利益是行使权力追求的目标, 权力是 创造利益、 获取利益的有效手段。没有利益, 权力的行使就失 权力与利益之间的互动本身就是政策 去意义。 ” 另一方面,
〔 %〕
制定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特别是利益, 它一直是权力的 核心所在。 政策的形成过程, 实际上是各种利益团体把自己的 利益要求投入到政策制定系统中,由政策主体依据自身利益 的需求, 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 在课程改革与发 展过程中, 人们的利益不是抽象存在的, 而是具体体现在课程 政策的变革当中。课程政策作为人们针对具体课程问题而采 取的一种政治措施,必然直接地和具体地体现着人们的切身 利益及各种利益关系。 一项课程政策之所以被革新, 是因为在 现有课程政策条件下,无法实现某一或某些利益团体的潜在 利益,受该项课程政策的影响者就会产生对新的课程政策制 定的需求, 即是说, 一项新的课程政策安排只有在其能够带来 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受其影响者才会产生对它的需 求, 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各种利益表达渠道, 输入政府的决策 过程之中。 同其他政策一样,课程政策中所要进行的利益分配是一 个完整的动态过程, 这种过程取向大致经历四个环节: 利益选 择、 利益综合、 利益分配和利益落实。首先, 政府对利益的分 配, 不是任意的, 无的放矢的。政府总是选择那些与政府的价 值取向一致的社会群体利益作为分配对象。 其次, 课程政策本 身所反映的利益关系, 是通过课程问题表现出来的。 与社会公 共利益紧密相关的课程政策, 是要提供一种普遍遵循, 或者至 少相关人员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规范人们在追求利益所出 现的矛盾或冲突中的行为。政府必须综合地平衡各种利益关 系, 或简称 “ 利益综合 ” 。利益综合建立在利益选择的基础上, 前者既是后者的逻辑结果, 又是现实结果, 而且往往是两种结 果的有机统一。第三, 课程政策所分配的利益, 经常是对一些 人是直接的, 而对另一些人是间接的。 第四, 政策分配利益, 满 足一部分利益群体的合理要求是十分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 这些利益群体能否按照课程政策的预定目标,获得应有的利 益。 政府的政策主体地位, 需要它们主动地把政策内容贯彻到 实践中去, 产生应有的政策效果, 即从本质上讲, 使得分配的 利益到位。 国家的理性直接决定了其在利益综合和课程政策制定中 的行为反应。其结果是使得作为权威性社会价值分配方案的 课程政策安排倾向于那些更为有效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群 体。 政府决策所支配的是作为整体的组织, 它带来的损益关系 是由不同的利益集团承担的。 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关系, 对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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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东芳: 从利益的对立到利益的和谐—— — 课程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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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制定难以产生影响,因而他们的很多利益要求在很多时 候就无法得到满足,这与他们几乎没有课程权力是相对应 的。 同样, 虽然教师团体较学生团体或家长团体在课程政策制 定的问题上有更多一点的权力表达的机会,也就相应获得了 对应的更多一点的利益表达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是很有限 的。总之, 无论是何种利益团体, 其权力与利益之间都存在着 互动。 当课程政策制定中权力与利益处于良性互动状态时, 才 能保证课程政策制定中从利益的对立到利益的和谐的达成。
团体。 集团是指当事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们的集合体, 仅 仅是一定属性相似的人们的集合体。 换言之, 它可以指属性集 团、 态度相同集团、 阶级等, 也可以指具体的特定的组织, 使用 范围极广。 集团判断最根本的标准是态度相同、 存在相互作用
’〕 在本文中, 将那些具有特定的共同利益 的组织和共同利益。〔
类型课程政策的国家, 各有其不相同的主导利益追求, 而且这些主导利益往往是对立的, 因此, 在利益追求日 “ ” 益多元化的社会中, 一项 好 的课程政策的制定要求克服这一弊病, 努力使各种利益团体的利益表达达致和 谐状态。 关键词: 课程政策; 课程改革; 课程权力; 利益 中图分类号: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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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利益的对立到利益的和谐
—— — 课程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分析
# 胡东芳
摘 要: 在课程政策制定中, 权力与利益是不可或缺的两大要素, 二者具有明显的互动性。由于实施不同
" 才能使与课程政策相关的各方人员利益 的政策理念与行为,
作者简介: 胡东芳 + &-)) ( , , 男, 安徽芜湖人,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系副教授、 博士, 主要从事教育基本原理、 教育政策等 研究。 详见胡东芳 . 从国际比较的观点看课程政策的变化趋势—— — 兼论我国课程改革 ! 关于课程政策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分析, +0,: 的政策取向 〔 /〕 . 教育发展研究 . #’’# , 0) ( )’. 课程共有 ” , 指的是课程政策理想模式的基本设想, 旨在寻求一种反映社会变革和课程改革要求的政策及其制定的 " 所谓 “ 新的方式、 观念和模式,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 指的是课程权力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 即国家、 地方以及学校等课程权力 “ 主体都能够拥有明确的课程权力并保持一定的 “ 张力 ” ; 第二, 指的是一种 “ 超越论 ” 的课程政策价值观, 即超越 “ 统一论 ” 、 适应 论” 的课程政策价值观; 第三, 指的是课程政策制定的一种新模式—— — 共有模式, 其形态是使各方面人员都能得以充分地交流和 +1,: — 对中国特色课程政策模式的探索 〔 参与的 “ 水漏型 ” 。详见胡东芳 . 论课程共有—— /〕 . 教育研究 . #’’# , 21 ( 1$.
利益主体对利益追求的合理性和自主性的基础上,解决好各 使得各种利益团体 种利益团体 $ 包括个人 % 之间的利益矛盾, $ 包括个人 % 在承担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的同时,对利益的追 求真正成为课程政策合理化的动力。 具体地说, 政府利用课程政 策, 去保护、 满足一部分利益团体的利益需求, 同时抑制、 削弱甚 至打击另一部分利益团体的利益需求。通过课程政策显性及隐 性作用的发挥去调整利益关系,在原有利益格局的基础上形成 新的、 各方利益团体都能基本接受的、 和谐的利益结构。 总起来看, 课程政策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都证明, 过于追 求某一利益团体的利益而忽视其他利益团体的利益的合理性 是集权型课程政策或分权型课程政策弊病的根源所在,各执 一端的利益追求现在已很难再占支配地位,人们往往会趋向 于关注各种课程利益的和谐与融合。 因此, 一项 “ 好” 的课程政 策的制定要求克服这一弊病,努力使各种利益团体的利益表 达达致和谐状态。 事实上, 从国家、 地方、 学校及个人关系的角 度来看, 不同主导利益的追求中也内含有这样的要求: 应承认 地方、 学校及个人也有其合法的利益; 应适时地调整国家与地 方、 地方与学校、 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 应使各方利益协调 起来并努力达致最大化。
的和谐并达致最大化,也只有使各方利益呈和谐及最大化状 态, 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课程政策的目标。
“ 政策学的基本理论告诉我们, 任何一项政策说到底都是 关于权利的分配或再分配,不管是在地区间、民族间或阶层 间, 政策实施的结果总是反映了不同人、 不同集团、 不同社会
〔 &〕 而且, 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 只有保障不同 力量的利益。 ”
“ 划分是比较恰当的。 此外, 政党实际上也是一种利益集团, 只 不过其经济利益隐藏在政治利益之后,而且政党所代表的利
〔 $〕 总起来看, 利益 益更广泛, 它往往是若干利益集团的组合。”
集团是介于国家与个人的活动范围之间的组织形式。它是一 些人的组合,具有共同目标和倾向,并积极采取有计划的行 为, 以影响政府官员和公共政策。对于课程政策而言, 这里的 共同目标就是在课程政策系统的决策过程中,在优先目标的 机会和影响分配、 参 确定上, 在财富 ) 物质上的与精神上的 + 、 与分享中代表集团成员的利益。与利益集团相近似的一个概 念是压力集团 ) 在很多时候二者之间是在同一个意义使用 “ 的+, 压力集团乃是指基于法律保障的权利, 参与政府行政运 作过程, 通过各种活动方式, 藉以表达其意见, 而试图影响政 府决策之正式或非正式的团体或组织。 换言之, 压力集团主要 是指社会各种试图对政府政策产生影响的团体,包括为争取
人、 不同集团的利益要求有充分表达的机会, 才能最大限度地 反映各种利益团体的意志。 对于课程政策而言, 无论是中央集 权型课程政策还是地方分权型课程政策,或是学校自主决策
#〕 它们所体现出来的对利益的追求和利益分配 型课程政策,〔
一、从对立到和谐:促进课程政策 制定中权力与利益的良性互动
课程政策的本质属性决定了课程权力分配状况的每一次 变更必然会在相当程度上打破原有利益分配格局而带来利益 分配的变化。 即是说, 课程政策的制定从其开始到结束都会涉 及到权力与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不论是集权型课程政策还 是分权型课程政策, 其课程权力分配形式上虽然有所不同, 但 其后果都将有利于一些人, 不利于另外一部分人。同时, 在制 定课程政策的过程中, 也无法摆脱利益冲突的影响, 制定出来 的课程政策, 也必然会反映出新的利益分配状况。 课程政策的 每一次变革或调整都意味着新的利益格局的产生,产生出来 的新的利益格局又会对已有的课程权力分配状况产生一定的
〔 ,〕 某一特定利益而组成的利益团体。 ”
应该说, 在中国也存在着利益集团, 只不过有些利益集团 是显性存在的, 处于强势地位, 如出版社, 它们在满足政府课 程政策要求的同时, 也进行着经济利益的追求。此外, 还有一 些课程研究组织,它们通过获得课程方面的课题来表达他们 的课程权力并在获得物质上资助以及满足影响课程发展的同 时, 最终影响人的发展的精神追求。当然, 还有些利益集团则 是隐性或被人们所忽视的, 处于劣势地位, 如学生团体、 家长 团体, 他们对课程政策的制定虽然也有许多共同的利益要求, 但在像我国这种实行中央集权型课程政策的国家,他们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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