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 光伏电站并网试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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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试验报告 光伏 并网 发电 江苏、浙江区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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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试验报告委托单位:XXXXXXX有限公司
试验人:
审核人:
XXXXXXXXXX有限公司
试验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接地电阻试验记录单
避雷器单独接地
变电所避雷器镇单独接地
试验人员: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试验人员:
试验人员
并网开关短路试验记录单
试验人员:
XXXXXXXXX有限公司0.8MW光伏发电项目
并网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屋顶,安装800KW光伏组件,采用2904块多晶硅组件,组成132个光伏组串。

接入60KW逆变器10台,36KW逆变器2台。

通过2台400V低压柜并网发电。

三、验收情况:
本工程在2019年11月12日进行并网前验收,检查并网开关、检查失压、跳闸正常、逆变器防孤岛效应正常、开断故障电流试验合格,一致认为,本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要求均以满足江苏省光伏设计标准,执行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规定;项目实体质量与设计一致,符合电力设施质量校验及评定标准;生产准备及安全实施基本齐全。

四、验收结论:
本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为合格
建设单位(章):建设单位(章):
日期:日期: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0.8MW光伏项目并网前调试报告
结论:
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关于光伏电站并网工程验收工作

关于光伏电站并网工程验收工作

关于光伏电站并网工程验收工作的有关说明一、并网验收的条件和程序1.验收的基本条件光伏电站本体及并网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电气安装、试验、调试工作完成,电力通讯、电力调度数据网、二次安全防护、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光功率预测、动态无功补偿、稳控、PMU功角相量测量、调度发电计划与申报系统、AGC自动发电控制、AVC自动电压无功调节控制、防误操作系统、电能量采集等系统全部联调完毕,电站内部通过三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检验合格,电站和汇集站并网验收资料齐全有效,并已分别整理报送交易中心后(见附件:新能源电站并网验收基本资料清单),电站可提出并网验收申请。

2.并网验收程序和组织方式交易中心收到新能源电站并网资料和验收申请书后,组织地区供电公司开展工程现场前期核查。

对于检查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电站,交易中心与光伏企业协商确定并网验收时间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成立现场验收组,赴电站现场开展并网验收工作。

对于现场核查提交的并网验收细料与实际工程建设情况不符的电站,安排工程完善期,待有关工程全部完工,经检查现场基本具备条件后,交易中心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协商确定并网验收时间安排。

现场验收组按照技术专业一般分为:一次设备、线路、二次设备、新能源调度管理、安全管理、技术资料、通信自动化和信息安全、电能计算、供用电及电量抄核、电气交接性试验、商业化运营条件等专业验收小组,分别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针对各专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并填写现场检查验收意见单,明确存在缺陷问题和专业验收结论性意见。

新能源电站本体及并网工程首次现场验收不合格的,现场验收组向电站方提交现场检查验收意见单,安排整改消缺期,待现场工程缺陷全部整改完善后,进行现场复检验收。

组织现场复检验收的基本条件是:新能源电站已针对工程缺陷问题逐条整改完善,编制了工程消缺整改报告,提交了复检验收申请书,整改消缺报告应逐条说明整改措施、消缺过程、整改结果等情况,并通过拍摄整改前后的现场照片和补充资料详细说明整改消缺情况。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 1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 1

10min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MW) 1min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MW) 装机容量 装机容量 装机容量/3 0.2 装机容量/5 装机容量/10
三、《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标准解读
6 功率和电压
基本原则:大中型光伏电站应具备相应电源特性,能够在一 定程度上参与电网的电压和频率调节。
二、《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制定背景
2010年,国家电网公司发展部下达企标编制计划,在原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 基础上,经过修订 后,形成《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报批 稿 )》,标准号暂定Q /GDW 617-2010 。 2010年4月23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展部组织专家在南京召开 讨论会,对修改后的初稿进行了研讨 2010年11月12日、12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展部在北京主 持召开《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送审稿)审查会, 会后形成《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报批稿)》
一、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对电网运行提出的挑战 二、Q /GDW 617-2010 标准制定的背景 三、Q /GDW 617-2010 标准解读
三、《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标准解读
标准内容整体介绍
一般原则 电能质量要求 功率控制与电压调节
光伏电站接入 光伏电站接入 电网技术规定 电网技术规定
电网异常时的响应特性 安全与保护 通用技术条件 电能计量要求 通信与信号 系统测试要求
西藏羊八井100kW电站: 最大功率变化率每分钟70%; 浙江示范工程(运行3个月): 250kW屋顶工程实测最大功率变化 率为每分钟20% 60kW屋顶工程实测最大功率变化 率为每分钟25%
一、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对电网运行提出的挑战
光伏分布式接入配电网对电网安全产生影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电源并网争议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电源并网争议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电源并网争议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电源并网争议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宁波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在浙分公司: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电源并网争议裁决已列入行政裁决事项。

现将《浙江省电源并网争议处理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17日浙江省电源并网争议处理规则(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源并网争议处理行为,促进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保证电力交易正常进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源并网争议,是指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达不成并网调度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争议。

第三条处理电源并网争议应当遵循合理、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

电源并网争议可能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影响扩大。

第四条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发生电源并网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处理。

第五条发电企业或者电网企业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处理电源并网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二)争议具体事项;(三)具体的处理请求、事实及理由;(四)相关证据材料及其目录。

第六条省发展改革委收到电源并网争议处理申请书后,应当在7日内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初步审查,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二)不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光伏电站并网要求及并网方式

光伏电站并网要求及并网方式

光伏电站并网要求及并网方式光伏电站并网要求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与电网的连接是一个重要环节,大中型并网光伏电站设计应符合以下几种标准要求:《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50865《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19964《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并参照《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NB/T32006 等进行检测。

光伏电站的并网向当地交流负载提供电能和向电网发送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直流分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面应满足以下并网要求。

1.谐波和波形畸变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压应满足《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规定。

2.电压偏差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应满足《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的规定,即35kV及以上公共连接点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

20kV及以下三相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3.电压波动和闪变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处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应满足(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的规定。

光伏电站单独引起公共连接点处的电压变动限值与变动频度、电压等级有关。

光伏电站在公共连接点单独引起的电压闪变值,应根据光伏电站安装容量占供电容量的比例,以及系统电压,按照《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的规定,分别按三级做不同处理。

4.电压不平衡度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不超过《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规定的限值,公共连接点的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应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

其中由光伏电站引起的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应不超过1.3%,短时不超过2.6%。

5.直流分量光伏电站并网运行时,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0.5%,对于不经过变压器直接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因逆变器效率等特殊因素可放宽到1%。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2篇)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2篇)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光伏发电是一种利用太阳能将光能转化为电能的技术,可以实现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光伏发电站作为分布式能源发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发电能力。

由于并网发电需要与电网进行连接,因此光伏发电站并网的安全条件和评价规则非常重要。

本文将围绕光伏发电站并网的安全条件和评价规则展开深入探讨。

一、光伏发电站并网的安全条件1. 电网条件光伏发电站并网需要接入电网进行发电,因此首先要满足电网条件。

对于稳定运行的电网来说,起码应具备以下条件:(1)正常电压水平:电网的电压水平应该在允许范围内,符合电力系统的运行要求。

(2)正常频率:电网的频率应该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

(3)电网可靠性:电网的可靠性要求高,能够正常运行,并能够满足光伏发电站的接入需求。

2. 光伏发电站的条件光伏发电站自身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安全并网:(1)发电容量和发电能力:光伏发电站需要具备足够的发电容量和发电能力,以满足电网的需求。

(2)连接设备的安全性:光伏发电站需要安装相应的设备进行连接,这些连接设备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性,能够正常运行并保证发电安全。

(3)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光伏发电站应该安装可靠的保护装置,能够及时识别故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发电安全。

二、光伏发电站并网的评价规则1. 电网稳定性评价电网稳定性是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的基础,对电网的稳定性进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压水平评价:评价电网的电压水平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能够满足光伏发电站的接入要求。

(2)频率稳定性评价:评价电网的频率是否稳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电网可靠性评价:评价电网的可靠性,能否正常运行,并能够满足光伏发电站的接入需求。

2. 光伏发电站评价光伏发电站本身也需要进行评价,以确保其能够安全并网。

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电容量和发电能力评价:评价光伏发电站的发电容量和发电能力,是否能够满足电网的需求。

{技术规范标准}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测试技术规范报批稿最终报批稿

{技术规范标准}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测试技术规范报批稿最终报批稿

{技术规范标准}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测试技术规范报批稿最终报批稿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文件资料和气象环境监测数据收集35 现场检测和数据修正规则46 光伏电站性能测试57 光伏电站系统性能比评估118 检测评估报告14附录A(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性能测试与整体性能评估主流程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基本信息记录表16附录C(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气象环境系统数据记录表17附录D(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性能测试记录表18附录E(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系统性能比评估数据记录表24附录F(规范性附录)检测结果记录表汇总表25前言本本规范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计量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建材设备节能与智能化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科诚节能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辐射安全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军、程涛、刘江峰、黄成伟、是凡、耿晓菊、唐庆伟、吉晓红、冀艳霞。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邓小君、张莲敏、黄静、齐志伟、韩会丽、夏燕杰、黄强。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测试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测试的定义、测试方法、技术要求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安装的并网光伏电站、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电站,不适用于储能电站及独立光伏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GB/T6495.3光伏器件第3部分:地面用光伏器件的测量原理及标准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94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17949.1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GB/T18210-2000晶体硅光伏(PV)方阵I-V特性的现场测量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20513-2006光伏系统性能监测、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GB/T29196-2012独立光伏系统技术规范GB/T29319-201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NB/T32012-201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CNCA/CTS0004-2010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IECTC82光伏系统能量性能评估方法技术标准IEC61140-2009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概念IEC61829-1995晶体硅光伏方阵I-V特性现场测量IEC62446:2009并网光伏系统系统文件、试运行测试和检查的最低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 2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 2

一、光伏发电现场测试提出的问题
PCC
发电单元
光伏发电站
Q /GDW 617-2010 标准提出了光伏发电站电网适应性指标的要求 逆变器实验室测试与发电单元现场测试之间的关系? 发电单元与多机并联后的光伏发电站并网特性的关系? 测试时机与工程进度时间的关系?更换什么重要部件时应重新测试?
一、光伏发电现场测试提出的问题 二、Q /GDW 618-2010 标准制定的背景 三、Q /GDW 618-2010 标准解读 四、现场实测案例分析
三、Q /GDW 618-2010 标准解读
3.3 测试内容
小型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内容至少应包括: 电能质量测试、功率特性测试(有功功率输出特性测试) 电压/频率异常时的响应特性测试、防孤岛保护特性测试 通用性能测试 中型和大型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内容至少应包括: 电能质量测试、功率特性测试、低电压耐受能力测试、 电压/频率异常时的响应特性测试、防孤岛保护特性测试、 通用性能测试以及调度部门要求的其它一些测试项目
三、Q /GDW 618-2010 标准解读
3.4 测试方法与步骤——防孤岛保护特性测试
防孤岛 防孤岛 保护 保护 特性 特性 测试 测试
j) 断开K2,通过数字示波器记录被测光伏电站运行情况 g) 依次投入防孤岛检测装置的电阻R、电感L、电容C d) 防孤岛能力测试应选择辐照良好的时段进行 a) 每次调节后,通过数字示波器记录被测光伏电站运行情况 k) 若时间呈持续上升趋势,则应继续以2%的增量扩大调节范围 h) 若在2s或电网企业指定时间内断开与电网连接,则不再继续测试 e) 防孤岛能力测试点应设置在光伏电站或单元发电模块并网点处 b) 使电阻R消耗的有功功率等于被测电站发出的有功功率 l) 测量被测光伏电站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输出 i) 使品质因数为1±0.1,流过K2的基波电流小于额定电流的5% f) 直至记录的时间呈下降趋势,输出报表和测量曲线 c) 调节L、C,使负载无功功率每次变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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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光伏电站并网试验规范前言为使光伏电站安全可靠地并网运行,规范浙江电网光伏电站并网试验工作,为光伏电站竣工验收提供有效的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对于中型及大型光伏电站的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应依据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相关条款进行。

本规范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规范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杭州市电力局。

本规范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光伏电站并网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50千峰瓦及以上新建光伏电站的并网试验,光伏电站设备更新改造后的并网试验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与闪变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8479-2001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GB/T 19939-2005 光伏电站并网技术要求GB/Z 19964-200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20046-2006 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 50057-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475-2006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国家电网发展[2009] 747号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应用细则(试行)3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3.1光伏电站 PV PowerStation包含所有太阳电池方阵、逆变器(单台或多台)、相关的电站控制设备和变压器等在内的发电系统。

3.2并网光伏电站Grid-connected PV Station接入电网(输电网或配电网)运行的光伏电站。

3.3逆变器Inverter光伏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器件。

用于将电能变换成适合于电网使用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电能的电气设备。

最大功率跟踪控制器、逆变器和控制器均可属于逆变器的一部分。

逆变器具备控制、保护和滤波功能,有时被称作功率调节子系统,功率变换系统,静态变换器,或者功率调节单元。

3.4孤岛现象 Islanding光伏电站与主网解列时仍保持对局部电网继续供电的状态。

孤岛现象可分为非计划性孤岛现象和计划性孤岛现象。

3.5公共连接点 point of common coupling光伏发电站与所接入的电力系统的连接处。

光伏电站如接入用户(企业)内部电网,公共连接点指用户(企业)内部电网与公用电网的连接处。

3.6并网点 PV point of interconnection指光伏电站与电网之间的连接点,也是解并列点。

3.7计量点 Metering Point指电能计量装置装设点。

3.8品质因数 quality factor振时每周期最大储能与所消耗能量比值的2 倍。

在并联RLC谐振电路中,负载品质因数。

4 总则光伏电站并网试验应从电站的安全与保护、电能质量、监控及通信、电站设备性能等几个方面进行试验。

光伏电站并网试验分调试阶段试验和试运行阶段试验两部分;根据试验现场的可操作性又分为常规项目和特殊项目两类;光伏电站商业运行前应完成本规范要求的所有试验项目(详见附录A),特殊项目试验可根据电站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各项试验均应满足下述相关项目的试验要求。

逆变器、光伏组件、升压变等主要设备在改造或更换后,应重新对其性能进行相关的试验。

5 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5.1 一般性检查和测试1)并网光伏电站电气接线及并网点检查:并网光伏电站的电气接线及并网方式应符合浙江省电力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应用细则(试行)》第4条的要求。

并网点应设置易于操作、可闭锁且具有明显断开点的并网总断路器;连接光伏电站和电网的专用开关柜应有醒目标识,标识应标明“警告”、“双电源”等提示性文字和符号。

2)主要设备检查:逆变器、连接电缆、主回路开关及升压变等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随带的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检查外观应有铭牌,器件无缺损和异常,涂层完整。

3)防雷接地装置检查:光伏电站和并网点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设计与建设应满足GB50057-200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防雷措施的相关规定。

4)计量装置检查: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符合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以及相关标准、规程要求。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 GB/T 17883《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和 DL/T 614《多功能电能表》的要求。

电能表至少应具备双向有功和四象限无功计量功能、事件记录功能;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本地通信和通过电能信息采集终端远程通信的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符合 DL/T 645《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采集信息应接入电网调度机构的电能信息采集系统。

型和中型光伏电站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

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电能计量装置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5)大型光伏电站中应装设专用故障录波装置。

故障录波装置应记录故障前10秒到故障后60秒的情况。

故障录波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

光伏电站并网点交流电压、电流信号需要接入光伏电站的故障录波装置。

保护动作信号、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触发输出信号可接入故障录波装置的外部触发节点。

6)校验汇流箱连接至逆变器的电缆极性应正常。

7)配电柜及各路交直流电缆绝缘测试值均正常。

8)测试汇流箱内各分路的开路电压均正常,同一汇流箱内各分路的开路电压相对偏差在1%内。

5.2 绝缘电阻及绝缘强度5.2.1 绝缘电阻测量试验条件:光伏电站电缆外观检查正常,光伏电站与光伏组件及电网间的电气连接应断开。

主要试验设备:量程大于1000V的兆欧表,准确度应不低于10级。

试验要求:光伏电站逆变器的输入回路对地、输出回路对地以及输入回路与输出回路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MΩ。

试验方法:用兆欧表以1000V档试验电压进行绝缘电阻值的测量,每个部位测量3次。

试验前对设备电容量较大者 (如含电缆、大中型变压器和电容器等)应充分放电 (不少于5 mi n ) ,放电时应用绝缘棒等工具进行,不得用手碰触放电导线。

5.2.2 绝缘强度试验试验条件: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进行绝缘强度试验。

主要试验设备:工频耐压测试仪试验电压量程应满足试验要求,漏电流大于20mA时能保护跳闸。

试验要求:光伏电站逆变器的输入回路对地、输出回路对地以及输入回路对输出回路施加试验电压时应不发生击穿闪络现象,且漏电流<20mA,绝缘强度要求见表1。

启动前验证绝缘强度的试验电压应按表1值的75%进行。

注1:不带隔离变压器的逆变器不需要进行输入电路对输出电路的绝缘强度试验。

试验方法:对相关部位施加试验电压,试验电压从零开始调压,缓慢上升至规定值后,持续加压1min。

5.3 保护性能5.3.1 电压异常时的响应特性试验条件:光伏电站各项设备已调试合格,能够进行并网试验。

主要试验设备:大功率调压试验变压器,容量应达3倍及以上光伏电源的容量;波形记录仪,采样频率100kHz及以上。

试验要求:1)小型并网光伏电站。

交流侧电压超出表2规定的正常电压范围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停止向电网送电。

此要求适用于多相系统中的任何一相。

注1:U N为光伏电站并网点的电网额定电压;注2:最大分闸时间是指异常状态发生到逆变器停止向电网送电的时间。

2)大型和中型光伏电站。

应具备一定的耐受电压异常的能力,避免在电网电压异常时解列,引起电网电源的损失。

当并网点电压在图1电压轮廓线及以上的区域内时,光伏电站必须保证不间断并网运行;并网点电压在图中电压轮廓线以下时,允许光伏电站停止向电网电网送电。

图1 中,U L0为正常运行的最低电压限值,一般取0.9 倍额定电压。

U L1为需要耐受的电压下限,T1为电压跌落到 U L1时需要保持并网的时间,T2为电压跌落到U L0时需要保持并网的时间。

U L1、T1、T2 数值的确定需考虑保护和重合闸动作时间等实际情况。

推荐 U L1设定为 0.2 倍额定电压,T1 设定为1s、T2设定为3s。

图1 型光伏电站的低电压耐受能力要求试验方法:利用调压试验变压器作为光伏电站交流输入电源,按试验要求调节不同的输入电压值,以录波器记录光伏电站交流侧电压的波形变化,分析光伏电站的电压响应特性。

若试验变压器不能满足大容量光伏电站试验要求时,可分别对组成光伏电站的各台光伏逆变器进行试验。

5.3.2 频率异常时的响应特性试验条件:光伏电站各项设备已调试合格,能够进行并网试验。

主要试验设备:大功率调频试验变压器,容量应达3倍及以上光伏电源的容量;波形记录仪,采样频率100kHz及以上。

试验要求:1)小型光伏电站。

当并网点频率超过 49.5~50.2 Hz 范围时,应在 0.2s 内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2)大型和中型光伏电站。

应具备一定的耐受系统频率异常的能力,应能够在表3所示电网频率偏离下运行:试验方法:利用调频试验变压器提供光伏电站交流输入电源,按试验要求调节不同的输入电压频率值,采用录波器记录光伏电站交流侧电压的波形变化,分析逆变器是否分闸及分闸时间。

若试验变压器不能满足大容量光伏电站试验要求时,可分别对组成光伏电站的各台光伏逆变器进行试验。

5.3.3 恢复并网保护试验条件:在5.3.1及5.3.2试验项目后进行。

主要试验设备:大功率调压及调频试验变压器,容量应达3倍及以上光伏电源的容量;波形记录仪,采样频率100kHz及以上。

试验要求:电网发生扰动后,在电网电压和频率恢复正常范围之前光伏电站不允许并网。

电网电压、频率恢复正常后,光伏电站需要经过一个可调的延时时间(或固定延时5min)后才能重新并网,这个延时一般为 20s到 5min,取决于并入电网的要求。

试验方法:光伏电站处于待启动状态,调节试验变压器电压或频率值,采用录波器记录光伏电站输出电压及电流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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