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发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目录1.总则 (1)2.职责 (2)3.操作要求 (3)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 (7)5.二次设备防误管理 (14)6.专业工作 (17)7.附则 (2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制定。
1.3本规定中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包括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和二次设备防误。
1.4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功能:(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进、出手车;(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5二次设备防误应做到:(1)防止误碰、误动运行的二次设备;(2)防止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3)防止误整定、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4)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操作顺序错误。
1.6本规定适用于3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维(制造)单位需遵守本规定,并根据本规定在设计、物资、建设、运检、调控等环节细化实施细则。
2.职责2.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标准、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召开专业会议。
2.2中国电科院高压所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完成防误专业年度工作报告。
2.3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及防误装置日常运行维护等专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中的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机、开关箱、配电箱、断路器、电缆线等。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3. 组织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4.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电气安全培训;5. 管理公司内的电气设备购置和验收;6. 对电气设备的停用、报废和更新进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如下:1. 使用电气设备的员工应遵守本管理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2. 使用电气设备的员工应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3. 发现电气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机,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4. 各部门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5. 公司领导部门应对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使用电气设备的员工应按照下列规程进行操作:1. 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是否有异常,保证设备运行的正常;2. 使用电气设备时,应避免淋雨、强光直射或潮湿环境,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3. 使用电气设备应佩戴好个人防护器材,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4. 在清理电气设备时,应注意断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 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声音或异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6.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第七条定期维护保养电气设备是保障设备运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具体规定如下: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制定电气设备的维修计划和保养周期;2. 维护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3. 维护保养人员应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4. 维护保养人员应做好设备维修记录,记录维修情况、维修时间和费用等信息。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省2004)

附件: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浙江省电力公司二00四年七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在生产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243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所管辖的各发电厂、变电所一次电气设备防误装置的管理.从事防误装置的设计、施工、运行、安装调试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
第三条防误装置是防止运行和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
本办法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四条新、扩、改建的发、变电工程,如需装设防误装置的,其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第五条各发电厂、电力(业)局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责任制第六条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改造项目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部署;负责浙江电网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每2—3年召开一次防误装置专业工作会议;每年二月底前向国家电网公司和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年度防误工作总结。
第七条各发电厂、电力(业)局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实施细则,负责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和项目的实施;每年一月底前向浙江省电力公司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和《防误闭锁装置统计表》、《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及相关电气误操作统计表》以及本年度防误工作计划;组织防误装置的技术培训;制定防误装置的现场运行规定,建立防误装置的设备台帐。
第八条各发电厂、电力(业)局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分管生产的厂(局)长或总工程师担任。
第九条各发电厂、电力(业)局生产技术部门负责防误装置的设计审查、装置选型、技术改造、投产验收和运行管理;安监部门负责监督防误装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运行、检修单位负责防误装置的项目实施和运行、维护,参加防误装置的设计审查、装置选型、投产验收.第十条各发电厂、电力(业)局应在生产技术部门或安监部门设立防误专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防误装置的技术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保障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实际。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电气误操作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定义电气误操作是指在电气设备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的错误行为、失误或疏忽等原因导致的不安全事件。
第四条分类电气误操作可分为以下几类: 1. 误操作开关类:包含操作错误开关、操作错误配电盘等情况; 2. 误操作插拔类:包含错误插拔电源插头、错误拔出设备插线等情况; 3. 误操作接地类:包含错误接地、错误拔掉接地线等情况; 4. 误操作复位类:包含错误复位电气保护装置、错误恢复供电等情况。
第三章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从业人员培训国家电网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方面的培训,包含但不限于: 1.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2. 电气设备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3. 电气设备安全维护知识。
第六条操作人员资质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资质认证,并明确限定操作人员的操作范围和权限。
操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关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 2. 熟识操作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 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电气设备标识国家电网公司应对电气设备进行标识,包含但不限于: 1. 设备名称和型号; 2. 额定电压和电流; 3. 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国家电网公司应在操作区域和设备上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标识,提示从业人员注意操作规程和安全事项。
第九条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国家电网公司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维护保养包含但不限于: 1. 定期巡检设备; 2. 清洁设备表面和排出杂物。
第十条事故报告和分析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电气误操作事故报告和分析制度,对发生的电气误操作事故进行报告和分析,找失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和防备。
2024年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贯彻ldquo;安全第一,预防为主rdquo;的方针,为创建一流企业,培养一流的运行队伍,为切实保障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杜绝一切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一切操作、监护操作必须落实以值长、值班员(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的互保作用,确保安全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1.3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的通知,规范操作行为,使一切操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1.4操作、监护人员,应做到规程熟悉、图纸熟悉、现场设备熟悉、防范措施熟悉。
1.5电气运行人员,要熟悉微机闭锁、机械闭锁、电气闭锁等闭锁装置的功能、作用和原理。
闭锁装置处于常闭锁状态,并列入巡回检查范围,发现缺陷,应立即汇报联系消除,不得随意解除(拆除)闭锁装置。
1.6微机强行解锁钥匙必须严格管理,需要强行解锁时,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专职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归还登记手续。
不准外借强行解锁钥匙,严禁擅自强行解锁操作。
1.7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操作责任心,一切操作,都应做到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积极投入。
1.8对值班人员的操作要定期分析评价,交流和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推荐操作能手。
9任何人员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1.10为规范监护、操作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电气误操作,凡遇系统一次系统有操作,专业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跟踪操作,动态实行防误管理。
1.11对一贯认真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圆满完成各项操作任务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操作视情节、性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本规定由发电部负责实施和解释。
2适用范围2.1.依据《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及我厂的具体情况,本规定规定了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基本步骤、以及操作票的规范管理等。
对倒闸操作的发受令、填票、审核、执行、复查、总结等全过程作了具体的规定。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厂电气操作行为,提高电厂电气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电气设备误操作导致的事故发生。
2. 本规定适用于电厂各级各类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电缆等。
3. 所有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4. 电厂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和监督,并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电气设备操作基本要求1. 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前,必须先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和操作要求,确保具备必要的操作知识和技能。
2.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运行状态或参数。
3. 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手册、操作规程和标识等,不得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设备或部件。
4. 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在进行电气设备的开关操作时,必须先切断供电,然后进行相应的操作,操作完成后再通电。
6. 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注意个人安全,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三、电气设备维护保养要求1. 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工作状态或参数。
2. 维护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清洁和润滑,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要求1. 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2.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报修,并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拆卸或修复设备。
3. 对于因电气设备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必须进行彻底的事故分析和调查,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电气设备操作培训和考核要求1. 对从事电气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技能。
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发文)

附件: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1.总则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浙江省范围内电力用户可参照执行。
1.4 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制定;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生产部、基建部、农电部、调通中心和系统各单位分级实施;安全监察部负责防误操作组织监督。
1.5 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2.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公司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任组长,生产、安监、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生产部、农电部设立专责(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防误操作管理;安监部设立专责(职)监督人员,负责对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的防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职责为:2.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1.2 定期组织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1.3 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2 安全监察部职责2.2.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浙江省电力公司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

浙江省电力公司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电力系统属于高危行业,误操作引起的事故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影响是不可承受的。
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是电力系统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措施,用于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
本文将阐述浙江省电力公司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的核心内容。
一、概述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是根据我国当前电力生产和管理需求而制定的一项电力系统保护技术措施。
该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防范误操作对电力系统的不良影响,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减少线路故障和停电事件的发生。
该规范主要适用于电力系统中各类设备和电源的操作管理,包括线路开关、跳闸、重合闸等电力保护设备的操作。
在实施本规范之前,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防误闭锁装置。
二、闭锁逻辑的分类根据电力系统的不同运行情况和设备特点,防误操作闭锁逻辑可分为三类,分别为“开闭原则”、“步骤闭锁”和“逻辑闭锁”。
1.开闭原则开闭原则是指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完成动作的设备,在下一个操作状态下,只有通过特定操作才能够恢复到正常状态。
例如,线路开关在关闭后,只有当跳闸操作后,才能恢复到正常关闭状态。
2.步骤闭锁步骤闭锁是通过对设备进行连锁操作的方式,达到防误操作的目的。
例如,对于一台发电机而言,当电源接入后,依次进行电压调节、起动操作和并网操作,才能够顺利投入运行。
若其中任何一步操作出现异常情况,闭锁装置将自动触发,避免误操作造成的不良影响。
3.逻辑闭锁逻辑闭锁是指根据电力系统的电路逻辑关系,通过判断某些设备的状态,避免误操作和故障的发生。
例如,对于自带式保护的线路来说,当出现线路故障时,闭锁装置会自动判断开关状态,只有在开关闭合情况下,才会进行跳闸操作,避免误操作或操作失误引发不必要的损失。
三、闭锁逻辑的要求对于浙江省电力公司的防误闭锁管理工作,有以下要求:1.防误闭锁装置的选用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应合理选用适当型号的闭锁装置,并对其进行技术验收。
同时,为确保闭锁能够正确触发,装置必须经过充分的实验测试,验证其的可靠性和灵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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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1.总则1。
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等制定。
1。
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浙江省范围内电力用户可参照执行。
1。
4 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制定;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生产部、基建部、农电部、调通中心和系统各单位分级实施;安全监察部负责防误操作组织监督。
1.5 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1.6 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2.管理职责2。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公司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任组长,生产、安监、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生产部、农电部设立专责(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防误操作管理;安监部设立专责(职)监督人员,负责对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的防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职责为:2。
1。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
1.2 定期组织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
1.3 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2 安全监察部职责2.2。
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2.2。
2 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和防误装置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2.2.3 负责向国网公司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事故分析报告。
2.3 生产部职责2。
3。
1 负责全系统防误装置技术管理,制定防误装置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
2。
3.2 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防误装置的技术改造、选型、设计审查,并做到“三同时".2。
3。
3 负责制定操作票、倒闸操作、防误装置、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管理规定、技术措施。
2。
3.4 负责防误装置技术监督、技术培训、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每年二月底前发布公司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2。
3.5负责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分析、交流、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和防误装置工作。
根据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补充制定防误操作规章制度相应的条款,并定期组织修订相应的规章制度.2.3.6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事故分析报告。
2。
4 农电工作部职责2.4.1 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防误装置的技术改造、选型、设计审查,并做到“三同时”。
2.4。
2 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2.4。
3 负责防误装置技术监督、技术培训、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定期组织分析、交流、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和防误装置工作。
2。
4。
4组织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
5 调通中心2。
5。
1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调度运行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调度运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指导市、县调度部门做好防止误调度、误操作的各项管理工作.2。
5。
2 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稳定管理和运行方式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电网运行方式编制、设备检修管理、新扩建设备投入电网、频率、电压、稳定等管理规定进行电网运行管理,精心安排电网各类运行方式,并指导市、县调度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
5。
3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电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调度管理规定,做好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整定、管理及反措等工作,并指导市、县局做好相关工作.2。
5。
4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通信及自动化运行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电力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做好电力通信及调度自动化检修、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并指导市、县局做好相关工作。
2.6 相关部门职责有关部门应对所从事的基建、生产、电网运行、营销等管理和技术过程中涉及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负责。
2.7 各市电力(业)局、发电厂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营销、调度等相关部门参加,并在生产、农电部门设立专责(职)管理人员,在安监部设立专责(职)监督人员.工作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2。
7。
1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
7。
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2.7。
3 负责本单位防误操作和防误装置日常管理.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2.7.4 每年一月底前省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2.7.5 将防误装置大修、维护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本单位反事故技术措施。
2。
7。
6 组织防误装置技术培训.2.7.7 参加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
3.管理措施3。
1 设备停复役申请电气设备停复役申请应充分考虑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安全要求,其工作流程应满足各级调度部门和现场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
3.2 操作票管理要求3.2.1 操作票的填写、审核和使用及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操作人员按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3.2.2 倒闸操作典型操作票的编写、审核、批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和公司变电运行倒闸操作“六要、七禁、八步、一流程”作业规范.3。
3倒闸操作基本条件(简称六要)3。
3。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名单。
3。
3。
1.1操作人和监护人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
3.3.1.2操作人员是指经上级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值长(含副值长,下同)、正值、副值。
3.3。
1。
3两人进行监护操作时,由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副值不得担任操作监护人。
3.3.1.4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宜由正值操作,值长监护。
3。
3.1。
5跟班实习运行值班人员(指经过现场规程制度学习和现场见习后,已具备一定运行值班素质的新人员)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允许在操作人、监护人双重监护下进行简单的操作。
3.3。
2要有明显的设备现场标志和相别色标3。
3。
2。
1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箱)均必须有规范、醒目的命名标志.3。
3。
2.2现场一次设备要有相应调度命名的设备名称和编号。
3.3.2.3现场一次设备应有相别色标,闸刀操作部件上应有转动方向,接地闸刀机械操作杆上应有黑色标志。
3.3.2。
4现场二次转换开关、电流切换端子、切换片等应有切换位置指示。
3。
3.2.5现场需要操作的一、二次设备命名应与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内命名相一致。
3。
3.2.6同屏上有两个及以下单元(回路),应标明该单元(回路)名称;多单元(回路)的可标明大名称,屏前、屏后均应标明。
3。
3.2。
7控制KK开关旁应有完整的开关命名,回路(间隔)命名不能替代开关命名.3.3.2.8多单元(回路)控制、保护屏后应有明显分隔线并标明该单元(回路)名称。
3。
3.2.9控制、保护屏后每一单元(回路)的端子排上方,应标明该单元(回路)名称.3.3.3要有正确的一次系统模拟图3.3。
3.1变电所控制室应具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
3。
3.3.2集控站应具有与管辖变电所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但该系统图应具有模拟操作功能和显示标示牌功能,并与实际一次设备相符)。
3。
3.3.3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上应标明设备间隔的名称和编号,能确切标明设备实际状态,能标明接地线的装设位置和编号.3。
3。
4要有经批准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3.3.4。
1变电所应制订《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和《变电所典型操作票》,并经上级审核批准,其内容必须与现场设备相符。
变电所现场应具有本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
3。
3.4.2集控站应制订《集控站运行规程》并经上级审核批准,其内容必须与现场设备相符。
3.3。
4。
3集控站应具有管辖变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
3。
3.4。
4接受调度命令、向调度汇报时,应使用统一、确切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应使用普通话.3。
3.5要有确切的操作指令和合格的倒闸操作票3。
3。
5。
1调度指令应符合现场设备状态,多个指令应符合顺序要求,下发正令时应有指令时间。
3。
3.5。
2变电所自行掌握的操作,必须由当班值班负责人发令,按规定开操作票进行操作。
3。
3。
5。
3操作前应正确填写操作票.事故应急处理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应使用典型操作票或事故应急处理操作卡.事故应急处理的复役操作应根据调度指令填写操作票.3。
3。
5.4操作票原则上由副值或操作人填写,经正值、值长审核合格,并分别签名。
拟票人和审票人不得为同一人.3.3.5.5跟班实习运行值班人员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允许在拟票人的指导下填写操作票并签名.3.3。
5.6应使用统一编号的操作票,编号应连号且自动生成或预先印制,按编号顺序使用。
每个变电所或集控站在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相同编号的操作票。
3.3.5.7经计算机打印后的操作票,不论是否执行,均应保存;发令人、接令人、发令时间、操作时间、人员签名不得用计算机打印,应手工填写.3.3。
5。
6直接应用的操作卡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有相应管理制度。
3。
3。
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和安全工器具3.3.6.1变电所安全用具应按规定配置验电器、绝缘棒、绝缘靴、绝缘手套、梯子等,并定期试验合格,使用前应检查完好。
3.3。
6.2变电所应具有操作杆、扳手、电压表等操作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完好,适宜于操作。
3。
3。
6.3接地线数量应满足要求,集控站接地线应统一编号,在固定位置对号放置,规格符合现场实际,应定期试验合格,使用前应检查完好。
3。
3。
6。
4变电所应具有完善的防误闭锁装置,对不具备防误闭锁功能的点应采取组织措施加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