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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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学生奖助学金是对于学生在学业、社会活动、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一种奖励和鼓励。

为了使奖学金评选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在每学年结束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选。

一、申请条件申请学生奖助学金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课程中获得优异的成绩,表现出色;2. 综合素质突出: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能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和特长;3. 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积极参与,并有显著成果。

二、奖学金等级学校根据申请学生人数和资金情况,将学生奖助学金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根据绩效和申请学生的特点,学校将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1. 一等奖学金:评选名额有限,非常优秀的学生才有机会获得一等奖学金。

该奖学金金额较高,可以有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和努力进取;2. 二等奖学金:评选名额较少,优秀的学生有机会获得二等奖学金。

奖学金金额适中,可以对学生进行一定的激励;3. 三等奖学金:评选名额相对较多,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获得三等奖学金。

奖学金金额较低,但也可以对学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评选程序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申请材料:学生需要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奖励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等;2. 材料初审:学校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3. 评委评审: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

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4. 结果公示:学校会公示评选结果,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5. 颁发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将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奖学金。

四、评选标准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社会活动等多个方面的考量。

1. 学习成绩: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课程中的学习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等;2.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的表现,如专业能力、创新思维、领导力等;3. 社会活动: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学生组织等方面的积极参与程度和成果。

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

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

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为了促进学生学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成绩,学校设立了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

为了保证助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特制定以下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

一、助学金的种类及金额学校设立了三个等级的助学金,分别是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个学年奖励100名学生,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个学年奖励200名学生,每人奖励金额为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个学年奖励300名学生,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申请助学金的条件1.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

2.学生在学业上要表现出较好的成绩和学习态度。

3.学生在校内外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4.学生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5.学生要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

三、申请助学金的程序1.学生需要在每学年的指定时间内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附近有关材料。

2.学生提交助学金申请表后,由学校负责助学金评选的部门进行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学生的资格。

3.学校负责助学金评选的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组织对这些学生进行面试。

4.面试由学校相关部门的专业老师组成评委会,对学生的面试情况进行评估。

5.根据面试结果和其他材料,学校负责助学金评选的部门将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发布在学校官网上。

四、助学金的管理和追踪1.学校设立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助学金的发放、追踪和评估工作。

2.获得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在每个学期结束后,向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学习成绩和学习计划。

3.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将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问题,提供帮助。

4.学生如有严重违纪或未达到助学金要求的情况,将停止助学金资助,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投诉1.学校将确保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投诉。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奖助学金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实施奖助学金政策,制定了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本校在册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品行表现。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

3. 特殊困难学生如残疾学生、孤儿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助学金种类及金额1.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1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5000元。

2. 二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2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3000元。

3. 三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3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2000元。

4. 特殊困难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资助金额。

四、奖助学金评选办法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行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选。

2. 评选过程中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奖助学金。

3. 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

五、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 奖助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发放,学生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账户信息。

2.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奖助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

3.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的学业和品行情况报告。

六、奖助学金监督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监督机制,定期对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 学校将组织对奖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不断改进奖助学金制度。

七、奖助学金变更和取消1. 学生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奖助学金,需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或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八、奖助学金宣传与推广1. 学校将定期组织奖助学金宣传活动,向学生宣传奖助学金政策和申请流程。

2. 学校将在校园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发布奖助学金的相关信息,提高学生对奖助学金的认识和了解。

九、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修订1.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学生奖助学金一直是教育领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普遍设立了各种奖助学金。

然而,在评选奖助学金的过程中,是否能够公正、合理、透明地进行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定成为当务之急。

1. 奖助学金的设立背景奖助学金作为一种为学生提供经济资助的形式,旨在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学业。

这一制度的建立,源于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和对教育公平的关注。

通过奖助学金制度,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从而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2. 奖助学金的种类与标准学生奖助学金可以分为多个种类,如学业奖、助学金、志愿者服务奖学金等。

对于不同的奖助学金类型,评审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学业奖主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助学金则更注重家庭经济情况。

3. 奖助学金评选的程序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合理,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应该设立一套明确的程序。

首先,学校应该公布奖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和评选条件等。

学生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按照相关评审标准评选。

评选结果应该公示一段时间,以方便学生了解评选过程和结果。

4. 评选标准的科学性为了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性,评选标准应该科学合理。

既要考虑学生的学业表现,也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评选标准应该兼顾学生的整体素质,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奖励荣誉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 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角色建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是保证评选公正的一个重要保障。

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各方共同参与评审工作,确保公平、透明。

同时,委员会应该具备专业的能力和道德素质,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6. 奖助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评选结果应该及时公示,以保证推荐环节的透明公正。

学校可以通过校园公告栏、学校官网等方式发布评选结果,并明确公示的时间。

学生可以通过查询方式了解自己的评选结果,同时也有助于监督评选工作的真实性。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11级法学1班为激励本科及高职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及体现国家对这些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据《____关于建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班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公正、公平、公开,并规范班级行为,增强班级凝聚力。

同时,通过奖助学金激励全班同学积极进取,争优创新,为班级荣誉不懈努力。

细则如下:1. 早操及晚自习迟到、请假累计达到____次者,综合测评扣____分;2. 未经许可的早退、旷课,每节扣____分;3. 无故缺席学校、院系重要活动,每次扣____分;4. 期末考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具备评定资格;5. 违反学校规定,如夜不归宿、斗殴、酗酒等,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者,取消评定资格;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获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其他奖助学金评定;7. 其他奖励加分事项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8.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本班班委所有。

附:11级法学1班班规鉴于大学期间的自由、民主和开放性,我们应增强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以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班规:一、基本准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青海民族大学学生手册》;2. 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3. 积极帮助同学,关心困难同学;4. 遵守作息时间,不晚归,不外宿;5. 参与班级活动,支持班级工作;6.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7. 穿着整洁,举止得体;8. 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需上交____%作为班费;9. 班费支出____元以上需____名班委签字生效。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在我国的大学教育中,奖助学金是一项重要的资助措施,旨在鼓励优秀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然而,由于不同高校、地区之间对于奖助学金评选标准和程序的差异,有必要对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进行探讨和规范,确保公正、公平的评选结果。

二、设立奖助学金的目的设立奖助学金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二是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三是加强学校和社会之间的联系与支持。

三、奖助学金的种类奖助学金的种类多种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评选标准设立。

“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实践奖助学金”、“贫困助学金”等都属于常见的奖助学金种类。

在评选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奖助学金种类,可以设置相应的评选条件和权重,以确保奖助学金的针对性和公平性。

四、评选标准的制定评选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学生的学术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学术活动表现;二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等方面。

这些标准应该尽可能客观、公正,并与学校的培养目标相一致。

五、评选程序的规范为了保证评选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应该明确评选的流程和责任人。

评选程序应包括申请、初选、终评等环节,并由负责奖助学金评选的相关部门或团队进行监督和审核。

同时,公示环节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便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公示环节的重要性公示环节是评选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及时公示评选结果,可以充分保证评选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由于不公开和不透明而引发的质疑和争议。

对于评选结果存在异议的学生和家长,应设立申诉渠道,及时解决问题。

七、合理的经费预算奖助学金评选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因此,在制定评选办法的同时,也要合理预算经费。

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奖助学金,可以设定不同的金额和周期,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

八、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奖助学金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学校的资金拨款,主要来自于学校的教育经费;二是社会的捐赠,包括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捐款。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助学金的类别及评选条件(一)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0%,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单项奖学金(1)科技创新奖学金: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2)社会实践奖学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3)文体活动奖学金:在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如在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

(二)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校助学金(1)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3、学院审核学院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助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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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教本科学生。

第二条对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为先进个人,分别授予“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毕业生”在学生毕业前评选。

第三条“先进个人”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学生评议推荐,学院进行审核,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先进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能素质成绩合格。

第五条凡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一)受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二)上课经常迟到或早退,有旷课行为者;(三)有不及格课程需补考者;第六条评奖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

(一)违反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二)所学的必修课程(含体育课)考试不及格(需补考或重修)者;(三)评奖学期内个人宿舍目标管理得分450分(学年900分)以下者;(四)有无故旷课记录,或有无故缺席各类政治学习活动、集体活动记录者;(五)缺乏诚信,恶意拖欠应交学杂费或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有不良记录者。

第七条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为奖励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而设立。

根据奖(助)学金评定要求及学生学期学分绩点,按专业年级排名,确定奖励人选。

学生学期学分绩点以教务处统计资料为依据。

1.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

2.评定原则及程序(1)学习优秀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学生按学年评定一次);(2)学习优秀奖学金原则上按比例同年级同专业评定,获奖名额总数以学院为单位核定;(3)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根据基本条件及评定细则组织评议,学院评审小组按条件、比例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3.评定条件、比例及奖励金额(1)一等奖学金:学期学分绩点达到3分及以上者,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4%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

奖励金额为1000元/学期▪人(2)二等奖学金:学期学分绩点达到2.5分及以上者,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8%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奖励金额为500元/学期▪人;(3)三等奖学金:学期学分绩点达到2分及以上者,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25%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奖励金额为200元/学期▪人。

学习进步奖学金1.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本学期学分绩点较上一学期有所提高,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者。

2.评定原则及程序(1)学习进步奖学金自一年级第二学期起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学生按学年评定一次),与三等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不可兼得;(2)学习进步奖学金原则上按比例同年级同专业评定,获奖名额总数以学院为单位核定;(3)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根据基本条件及评定细则组织评议,学院评审小组按条件、比例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3.评定条件及比例本学期学分绩点达到1.5分及以上,且较上学期有所提高,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提高程度(即本学期学分绩点减去上学期学分绩点的值除以上学期学分绩点)排序,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5%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素质拓展奖申请标准及程序:(1)每学年评定一次,总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20%,奖励金额为400元/学年▪人;(2)学生申报素拓奖,除符合奖(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一学年内无挂科、无迟到旷课、无违纪处分、宿舍目标分450分以上等)外,学年内(例如申请大二的素拓奖,在大二这一学年内)还必须获得2个以上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且1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

(3)学生自评符合条件者提出申请,班级根据基本条件及评定细则组织评议,学院评审小组按条件、比例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

优秀大学生申请标准及程序:1.优秀大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学年个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不低于950分:(1)本学年获得校长奖学金。

(2)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次,并达到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3)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1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或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2次并达到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4)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奖2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

2.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申报,不受比例控制。

评选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优秀大学生在每年9—10月份进行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标准及程序:1.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任职期满一学年;(2)有合作和奉献精神,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模范作用突出。

(3)所在寝室为本年度“文明寝室”或学年本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不低于960分。

(4)本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1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

2.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干部,均可申报,不受比例限制。

评选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每年9—10月份进行。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试行)南财大学字[2012]8号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不断增强成才意识,培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普教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班级均可参加校级先进班级评选。

按校、学院二级管理办法,先进班级评选分为校级先进班级和学院先进班级。

第二条先进班级按学年组织评选,每年9-10月份进行。

第三条先进班级评选工作由辅导员组织各班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检查、考核等积累的资料,对照条件进行申报。

按分级管理办法分级审核、审批。

学院级先进班级由学院审核审批,校级先进班级由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

第四条班级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一)班团干部不团结,对班级重大事项安排存在着严重分歧;班级同学有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

(二)组织时政学习、文体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人次累计超过全班学生人数的15%。

(三)校学风督导小组、任课教师反映班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人数多,课堂秩序差。

(四)所在班级学生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被学生处通报累计两人次以上,或学生公寓目标管理分学年人均950分以下。

(五)所在班级学生早锻炼未达规定次数人数超过本班级总人数的10%。

(六)经核实,班级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公正现象。

第二章校级先进班级的评选第五条校级先进班级是指在思想政治、学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均表现突出的班级。

先进班级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组织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多。

(二)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制度完善有效,学生干部自身素质高(包括思想素质、学习成绩等),能团结一致,以身作则,努力为同学服务;能认真贯彻学校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

(四)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课程重修率低于3%(重修门次占班级人数门次和)且及格率排名居专业年级前列,在考试、考查中班级同学没有舞弊行为。

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在同年级中处于前列。

(五)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行为,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

(六)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在桌椅、墙壁上乱涂画,不挪用、损坏、拆卸公共设施和器材。

(七)全班学生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自觉早锻炼,以班级组队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创造性地组织班级活动。

(八)有完整的班级档案,档案中包括班级人员变动情况、班团干部调整记录、班团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记录、班级重要活动组织情况、班级奖惩记录及证书、班级任课老师及辅导员情况等。

(九)本年度被评为学院先进班级。

第六条校级先进班级名额控制在学院班级总数(不含当年的新生班)的20%内。

第七条在校级先进班级基础上,对学年内班级成员无违纪处分、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的,同时授予“双优班级”称号。

第八条经学校审批后,对获得校级“先进班级”、“双优班级”的班集体予以表彰并奖励一定数额的班级活动费。

先进班级奖励500元、“双优班级”奖励1000元(“双优班级”不重复发放奖励金)。

对连续获得先进班级或“双优班级”的先进班集体,奖励逐年累加。

第三章院级先进班级的评选第九条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特点和要求,参照校级先进班级条件开展学院级先进班级的评选。

具体评选细则由各学院自定并报送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学院级先进班级评选,名额控制在班级数的30%,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备案。

第十一条学院级先进班级,由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参加学校评选校级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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