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合集下载

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1

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1

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把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引入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技)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的设置学校奖学金种类设置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三类第三条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1.思想品德好(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高尚。

(2)以校为家,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朴实,讲究文明礼貌。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是非观念强,敢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良现象。

(5)劳动观念强,积极完成生产实习任务,认真参加公益劳动。

(6)操行评分在90分以上。

2.学业技能好(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

(2)学习刻苦、勤奋、认真、自觉,上课专心听讲,课后认真复习。

(3)能较好地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成绩优秀,各科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

在市级以上学习、技术、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各科成绩可放宽到80分以上(含80分)。

3.身体素质好(1)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早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2)爱清洁,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三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1.思想品德标准与“三好学生”标准相同。

2.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密切配1。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中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优秀表现,树立学习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末各科成绩连续2学期均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2. 品学兼优:学年末记录无违纪行为,并在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奖学金;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参与了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可获奖学金。

第三章奖项设置1. 学习成绩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5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3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2000元。

2. 品学兼优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第四章评选程序1. 学习成绩奖学金:按照学年末各科成绩进行综合考评,连续2学期排名前10%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2. 品学兼优奖学金:作为初选的前提条件,学年末记录不得有违纪行为。

根据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学生自愿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4. 最终获奖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电子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向获奖学生发放获奖通知书。

第五章奖励管理1. 奖学金奖励经费由学校进行统一安排,不得使用公共经费。

2. 获奖学生可自主选择奖金使用方式,可用于学习用品购买、课外活动费用、辅导班学费等。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学生奖助学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从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家庭经济情况等多个角度探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学术成绩评定标准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但过分强调学生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会忽视学生的综合发展。

因此,在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不能过分偏重成绩。

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等方面。

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该把综合素质作为一个重要的评定标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在评定过程中,可以通过学生的获奖情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奖助学金种类学生奖助学金种类繁多,可以分为国家奖学金、院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在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明确不同奖学金的目标和评定标准,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评定。

四、奖学金金额设置奖学金的金额设置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合理设定。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学金金额应该适当增加,以减轻家庭负担。

同时,应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评定,奖励那些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五、评定方式和程序奖学金的评定方式和程序应该公平、透明、公正。

评定过程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避免主观随意性。

同时,还应该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六、评定规则与动态调整奖学金的评定规则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对于新的教育理念和态势,评定规则应及时调整,以适应学生的发展需求。

七、评定规则宣贯与指导评定规则的宣传和指导工作非常重要,学校应当加大对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评定标准和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定规则应该更加关注其实际情况和需求。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和意义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发展和未来的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2. 奖学金的设置和分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和经费情况,将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等级,以及特殊奖、助学金等特殊类别。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应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也有所不同。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定,并及时公示评定结果。

3. 奖学金评定的对象和条件奖学金评定的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专业学位本科生。

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术竞赛、学术荣誉等方面。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4.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流程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环节。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和复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奖学金的发放主要通过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时间普通为每学期结束后。

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并可以自由支配。

学校鼓励获奖学生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科研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会议等。

学校将加强对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奖学金的合理使用。

二、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意义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通过综合测评的结果,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建议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2.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指标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奖学金评定方法

奖学金评定方法

生物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及评定比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绩优异的学生,按学生处下达指标进行评定,平均学分绩点名次排名本专业50%以内。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6%以内评定;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评定。

若在上学年成绩中存在不及格则一票否决。

若在评定过程中评定人数达不到学生工作部(处)下达指标的,则多余的奖学金由学院支配,用以资助贫困生。

二、具体评定条件(一)评选期间无补考或重新学习,获得本专业该学年规定的学分,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原则上按同年级同专业同学历层次进行统一排名(按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评定)。

(三)平均绩点计算办法、考查课五级分换算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平均学分绩点=学分总绩点/课程总学分。

(四)高年级学生(大三、大四学生)评定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达到外语水平要求,本科学生须过CET-4。

(五)在评比学年有以下表现实行加分:1、英语:英语六级达425分以上加分,英语四级达425分以上加分(取高者,不累加)。

(以前评奖学金用过则不能使用,没用则可继续使用)2、计算机:省三级分,全国三级分,省二级分,国家二级分,国家一级分(取高者,不累加)。

(以前评奖学金用过则不能使用,没用则可继续使用)3、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分,第二作者分,第三作者分,非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分。

4、科研方面:校级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分,校级科研课题项目第一主研人,校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分,校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第一主研人,第二主研人。

(只能加上学年的)5、学科竞赛获奖:(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高数竞赛、物理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只能加上学年的)国家:一等分/次,二等分/次,三等分/次,优秀分/次,省级:一等分/次,二等分/次,三等分/次,优秀分/次,校级:一等分/次,二等分/次,三等分/次,优秀分/次。

奖学金优干三好评定标准

奖学金优干三好评定标准

奖学金、三好、优干评定办法奖学金评定条例一、奖学金等级1、特等奖2000元/人、年2、甲等奖1200元/人、年3、乙等奖800元/人、年4、丙等奖500元/人、年二、评比条件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无不良记录1、特等奖(1)、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平均92分(含92分)以上。

理科类90分(90分)以上,艺术类88分(含88分)以上。

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理科类88以上,艺术类86分。

实训、实习、实验成绩均达到良好。

(2)、英语、计算机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等级水平考试。

(3)、操作评定为优秀。

2、甲等奖(1)、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平均90分(含90分)以上。

理科类88分(88分)以上,艺术类86分(含86分)以上。

单科成绩在85分以上,理科类85以上,艺术类81分。

实训、实习、实验成绩均达到良好。

(2)、英语、计算机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等级水平考试。

(3)、操作评定为优秀。

3、乙等奖(1)、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平均80分(含8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

实训、实习、实验成绩均达到良好。

(2)、英语、计算机必须有一门通过国家规定的等级水平考试。

(3)、操作评定为良好。

4、丙等奖(1)、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平均75分(含7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

实训、实习、实验成绩均达到良好。

(2)、操作评定为良好。

三、评选比例1、特等奖:学生总数的0.1%(如果条件不够可以空缺);2、甲等奖:学生总数的2%3、乙等奖:学生总数的3%4、丙等奖:学生总数:10%四、奖学金评定办法1、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年开学后第二个月评定上学年的奖学金。

2、评奖程序:(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评定申请表》;(2)、辅导员负责组建各班评选小组,评选推荐名单,报系学生科;(3)、系学生科长及党总支副书记审查后,报学生工作处;(4)、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确定获奖名单;(5)、报院领导审批。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1)、收到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2)、煽动闹事,扰乱社会和学校教学、生活秩序者;(3)、酗酒、赌博、留宿异性以及行为不符合学生身份者;(4)、考试作弊者;(5)、因病或其他原因在休学。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 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 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 元。

2. 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 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 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 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 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 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 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 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 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 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 学院章程》和《(__41 号令)** 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处分类型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处分类型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成才,根据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参评对象:本校在籍学生期满一学年的全日制学生。

(二)基本条件:1、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基本条件:奖项等级条件体育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综合考评特2000 学年平均分成绩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85分以上国家四级省三级班级前两名一1200 学生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80分以上国家三级省二级班级前五名二600 学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75分以上国家三级省二级班级前十名三400 学年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60分以上70分以上省三级省二级班级前十五名以上特等奖学金的要求也就是国家奖学金(8000元)的要求,一等奖学金的要求也就是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的要求。

2、单项荣誉奖基本条件(学院不设置单项荣誉奖,单项荣誉奖在班级内部设置):奖项条件奖金额(元)备注学习进步将入学时基础较差,入校后学习刻苦认真,学业有明显进步,学年平均成绩在班级提高10名以上。

80 班级认定学习竞赛奖在院级学习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院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50-100学生处、教务处认定体育竞赛奖在院级运动会上破纪录者;或参加省、市级运动会单项比赛或名词;或团体比赛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50-100凭获奖证书原件文艺活动奖在院级以上文艺比赛中获奖,为学校赢得荣誉。

50-100凭获奖证书原件社会实践奖学年内参加社会实践3周以上(不包括教学计划内的内容)成绩突出;或参加社会调查取得明显效果和写出有价值的调查报告。

20-100凭有关证明或或获奖作品精神文拾金不昧、舍己救人、见义勇为,以及在保50-100 凭有关证明明奖护国家财产等方面表现突出。

科技成果奖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在院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国家、省、市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院级以上正式刊物(有正式刊号)发表优秀论文、优秀作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

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

(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

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

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

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

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

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

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

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

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2)学生科根据各班情况,确定上学期奖学金名额,并通知各个班级。

(3)班主任根据学校奖学金评比细则,与任课教师综合考核本学期获得奖学金学生。

通过学生本人申报,民主评议,由班主任报学生科。

(4)班主任和学生科负责全年考核上学期符合奖学金标准的学生。

(5)考核时间为两个学期,根据下学期成绩,由学生科确定全年奖学金名额,并交班子会讨论通过。

(6)班主任根据全年情况及名额分配,通过学生申报、民主测评,综合考核确定学年度本班奖学金名单,提交学生科。

学生科审核后,下发奖学金获呈报表。

(7) 学生科呈主管校长批准。

(8)开学典礼,学校表彰、颁发并公示奖金及证书。

五、下列情况发生之一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1.凡擅自不参加集体活动、校内外劳动,学期累计二次者。

2.学年内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包括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3.尊师爱校表现较差,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同学中搞不团结,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破坏学校各种设备及公物,擅自在寝室内私接电源,用酒精炉做饭者。

6.学期累计无故迟到、早退10次(含10次)者。

7.学期无故缺课10课时(含10课时)以上者。

六、奖学金种类与金额
1 、一等奖即“三好学生”:二百元。

同时获荣誉证书,并表彰备案。

2 、二等奖:一百元。

同时获荣誉证书,并表彰备案。

3 、三等奖:伍拾元。

同时获荣誉证书,并表彰备案。

七、奖学金等级比例
一等奖学金为在校生总额的3% 。

(30人)
二等奖学金为在校生总额的4% 。

(40人)
三等奖学金为在校生总额的5% 。

(50人)
几点说明:1、教务科要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管理和审核。

2、坚持本人申报,做好全年跟踪的原则。

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管理、日常考核与操行评定工作。

3、班委会干部要认真做好班级日志记载工作,在平时记载工作中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出于公心。

4、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本着思想教育和实事求是相结合之方案,真正起到激励学生学习,奋发向上的目的。

5、获市级(含教育局)以上荣誉或奖励者优先评定。

附:奖学金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2008年3月2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