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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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惠东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比量化表姓名:所在学校(盖章):所教学科:

说明:1.凡获奖项目的计分,均按获奖最高级别的一项计算。但如果同一项目有多次获奖的,需提交所有证书复印件,以便在评审时参考。证书复印件和证明需学校校长复核原件后签名盖印方为有效。

2.量化表一式三份,学校保留一份,上交两份,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各一份,按量化表的编号顺序装订。

3、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公示证明要单独装订。

4、所有材料均送至教育局教研室。

附表2:

惠东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推荐表学校(盖章):申报类别:

注:此表一式两份,送教育局教研室。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

附件2:

评选惠东县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公示表

注:本表公示后上交县教研室。

附件3:

评选惠东县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承诺书

本人参加评选惠东县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按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申报,提供材料全部真实,特此作出庄严承诺,请予以监督。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上交县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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