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无形资产规则国际对比

无形资产规则国际对比
各国对无形资产的规定和会计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
以下是一些主要国家在无形资产规则方面的国际比较:
美国: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要求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根据其预期使用寿命进行分摊摊销。
无形资产的计量还要考虑评估其未来收益流的可靠性和可预测性。
欧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对无形资产的处理方式与美国相似。
无形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成本进行,并根据其预期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但IFRS还对商誉进行了特别的规定,要求对商誉进行年度减值测试。
日本:日本会计准则(J-GAAP)要求无形资产的计量基于其取得成本,并按照其预期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此外,日本会计准则还对商誉进行了特殊的处理,要求在年度审计中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中国:中国会计准则(CAS)对无形资产的处理方式与IFRS类似。
无形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成本进行,并在其预期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中国还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会计准则,用于指导企业在无形资产相关事务上的会计处理。
总的来说,各国对无形资产的规定和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但基本上都要求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在其预期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此外,一些国家还对商誉等特殊类型的无形资产制定了特别的准则。
无形资产准则的国际比较

无形资产准则的国际比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准则有所差异。
下面将就无形资产准则的国际比较进行分析。
首先是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8号(IAS38)《无形资产》,只有当满足特定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这些条件包括:无形资产将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其成本可以可靠地计量;企业有能力控制或支配该无形资产。
此外,还要求企业必须能够可靠地估计无形资产的成本。
相较之下,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GAAP)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例如还要求无形资产具有许可证、合同或法律保护等。
其次是对于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IAS38规定,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应按照成本模型或可复核净额模型进行后续计量。
成本模型是指无形资产在确认后按其成本资本化,并采用摊销法进行计提摊销;可复核净额模型是指企业可以选择将无形资产在确认后按其可复核净额进行后续计量。
而在USGAAP中,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进行计量。
第三是对于无形资产减值的处理。
IAS 36规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企业应当进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测试,并在其减值时计提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的测试要求企业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而在US GAAP中,对于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要求较为复杂,包括两个层次的测试。
第一层次测试是以长期收益法(long-lived asset approach)为基础进行的,若已收回金额不足以抵消资产原账面价值的,需进行第二层次测试,即资产组(asset group)测试。
此外,在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上,还存在其他差异。
例如,对于无形资产的去除(derecognition)处理,IAS 38规定无形资产只有在相关权益已经转移给其他方时才可以进行去除;而US GAAP中,还要求无形资产将被出售时,才能进行去除处理。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摘要】研发费用究竟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
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适当,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文章通过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中外比较,指出了各种处理方法的特点和优劣,并提出适合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三分法。
【关键词】研发费用;会计处理;资本化;费用化;国际比较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企业面临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压力,为求生存和发展,必须不断加大产品的更新换代,推出更新更优的产品赢得市场。
特别是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更能极大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竞争赢得制高点。
近年来,随着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不断加大,研发活动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经常性活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更加关注研发费用的核算。
然而从会计层面上如何规范,研发支出如何处理一直是世界各国会计界面临的难题,至今尚未达成共识。
本文简要介绍和比较中国与美国、英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有关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规定,以期对我国今后完善有关具体会计准则有所借鉴。
一、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国际上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基本以谨慎性原则为基础。
究竟是予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各国在会计处理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
本文将其简单分为三类:费用化、资本化和有条件资本化,并对其代表国家或组织进行分析。
(一)费用化——美国、加拿大、德国费用化是在研发支出发生的当期将其全部计入损益,不确认无形资产。
其理论依据是研发能否取得成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些开支能否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难以判断,从谨慎性出发,应予费用化。
比如美国会计准则规定:所有的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必须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除非在将来有多种用途的机器设备的成本可以资本化;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指南要求研究成本在发生时费用化,开发成本仅当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资本化,以前尚未资本化的开发成本即使此后满足资本化的要求也不能恢复;德国法律一般不允许在资产负债表中移后结转研究与开发成本,除非由公司购买第三者的研究与开发的成本以系统的方法计提折旧是强制性的或者公司为将产品投入生产而耗费的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而不能结转至下一年度。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认 无形 资产 。 其理 论依 据 是研 发能 否取 得成 功具 有很 大 的不 确
定 性, 这些 开 支 能否 为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益 也 难 以判 断 , 从 谨 慎
国际会计 准 则第 3 8号 3 9段指 出 : 评价 自行 开 发的 无形 资 产 是否 具 备 资产 确 认条 件 的 首 要 困难 就 在于 难 以确定 是 否 存
注研 发费 用 的核 算 。然 而从 会计 层 面上 如何 规 范 , 研 发支 出如 何 处 理 一直 是 世界 各 国会 计 界 面 临 的难 题 ,至 今 尚未达 成 共 识 。本 文简 要 介绍 和 比较 中国与 美 国 、 英 国及 国际会 计 准 则理
事 会有 关研 究 与开 发 费用 的规 定 , 以期对 我 国今 后 完善 有 关具 金 应 列 示于 资 产 负债 表 。从 欧 共 体 和荷 兰 的 规定 可 以发现 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企业 当期损益 , 进 而影响会计信 息使 用者的决策。文章通过 对研 发费用会计处理 的 中外比较 , 指 出了各种处理方法的特点和优 劣, 并提 出
适合我 国研发 费用会计 处理 的三分 法。
【 关键词 】 研发 费用; 会 计处理 ; 资本化 ; 费用化 ; 国际比较 随 着世 界 经 济一 体 化 、 知 识 经 济 时 代 的来 临 , 企 业 面 临 激 烈 的国 际 、 国内 竞争 压 力 , 为求 生存 和发 展 , 必 须 不断 加大 产 品 的 更新 换代 , 推 出 更新 更优 的产 品赢得 市 场 。特 别是 技术 上 的 重 大 突破 , 更 能 极大 地提 升 企 业 的 核心 竞争 力 , 为企 业 竞 争赢
体会计准则有所借鉴。
无形资产准则的国际比较

无形资产准则的国际比较:国际准则委员会(IASC)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和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之间的差异比较是一个值得的课题,本文试作浅析,与会计界同仁商讨。
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同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认为,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认为,无形资产指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把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确定为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不区分是否可辨认,即无形资产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也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如商誉。
而国际会计准则把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确定为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也就是说,不可辨认非货币资产不属于无形资产,如商誉。
两者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主要原因在于国际会计准则可以把商誉放在《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中予以规定,而我国还没有类似准则。
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认为:自创商誉由于成本不能可靠计量,而不予以确认;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则可以确认,并在一定期间摊销。
商誉是一种综合性、组合性无形资产,又只有在企业合并中才能予以确认,所以,可以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在报表上单独列示。
这既符合会计信息清晰性原则,又符合重要性原则。
毕业论文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不同我国无形资产准则对外购无形资产、换入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接受捐赠取得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作了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对单独获得、作为企业合并的一部分获得、以政府补助的形式获得、资产交换获得、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作了规定。
两者认为,无形资产应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在具体上,不同之处如下:1.我国会计准则没有对企业合并的一部分获得、以政府补助的形式获得无形资产作出规定由于企业合并中产生的无形资产,以政府补助的形式获得无形资产都涉及到要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价。
无形资产新准则的国际比较

无形资产新准则的国际比较【摘要】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提供相关、可靠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
本文从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无形资产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认为新准则的重要方面发生的变革体现了国际趋同,以说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及其国际化进程。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既是对原有会计准则的修改与完善,也体现了会计的国际趋同,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无形资产的新准则在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披露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认为,无形资产指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双方都把无形资产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只是我国准则前面的描述与我国基本准则的资产定义保持一致: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而国际准则描述了无形资产的具体用途。
双方都强调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把商誉排除在外,并且对于可辨认性双方都有具体的表述。
我国准则的可辨认性是指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或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侧重于概括。
国际准则第10至12段则用大量文字对可辨认性进行了解释和描述。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该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的表述完全一样,并且双方都对未来经济利益进行了解释。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 eeom n) D vlp e t。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 知识 而进行的前沿研究 , 与 特定 的产 品无直接联系被定义为基础研究 。为了获得科学 与技术 知识而进行的研究 , 与特定的产品有 直接联 系被定义为应用研究。 应用科学与技术知识 ,以在开始商业性生产 以前试制 或改进新型 材料 、 设备装置 、 产品 、 工艺程序 、 系统或服务被定义为开发 。 但是 , 对有些行 业如石油 、 天然气 、 矿藏 的勘探 和开发费用 , 英国 的会计
知识能有助于开发新产品 、 劳务 、 工序 、 技术或 明显改进现有产品 、 工艺 、 工序”并 将开发定义为“ , 把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 于设计
( ) 究与开发的定义 一 研
在英 国 , 大家普遍遵循 标准会计惯
例 ,标准会计惯例公告第1 号中 ,把研究与开发分为了基础研究 3
(ueO ai R sac ) 应 用 研 究 ( p ldR sac ) 开 发 P r FB s eerh 、 c A pi ee h 、 e r
剔 除了公允价值变动等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不大的因素 和事
项, 因而会更加 “ 纯净” 用其作 为业 绩评价的依据 , , 更能衡量 和反
映 企业 的经 营业 绩 。
[ 本文 系贵 州大学“ 1” 2 1 工程 三期“ 民族 区域发展 学” 重点学科
等项 目作 为营业利润的调整因素 , 当这些项 目的金额很大时 , 可能
( s tbsdme o ) A s — ae t d 和立 即注销法 ( l nt nm to 。 国 的 e h Ei a o e d)英 mi i h 这些研究是 目前全世界最先进 、 最深入的研究 。 英国在研发 费用 中
该 费用化 。 根据会计准则 的第 1号公告中的说 明, 7 若有其他用途 的 无形资产则应该进行资本化并摊销 。当费用是研究与开发的间接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国际比较与借鉴

研 发费用是 企业 为开发新产 品、改进 旧产品或降低企业成本 时发生的支 出。 具体包括 : 研 发过程 中耗 费的材料 、 所用设备 的折 旧, 研发人员工资和福利 , 委托其他单位或个 人研究 开发所 支付 的
费用等 。 要清楚的界定 研发 费用首先要 明确研究与开发活动 , 国际 会计准 则第3 8 号对研究与开发分别作了如下定义。 研究 : 是指为获 取新 的科学 或技术知识 而进行 的具有创造性 和计 划性 的调查 ; 开
一
所 以, 研发期间 的支出应 与成 功后 收益期的收入相配比。 但该方法
一
定程度上会减少费用 , 从而增加企业 的当期利润 , 这是管理者希
律将研 发支 出予 以费用化 , 没有计人无形资产的成本 。 当研 发成
望看到 的。 管理当局都希望在职期 间能够达到高额利润 , 由此就可 能促使管理者加大研发投入 , 从而实现高额账面利润 。 三是符合配 比原则 。 将研发 支出资本化 , 待以后 开发成功 时再在收益期 内进行 摊销 , 这就使得研发期 间的支 出与成功后收益期的收入相 配比 , 使
程 度 上 不利 于优 化 企 业 所 得 税 。
发: 是指在开始商业性生产 和使用前 , 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 于新 的或具 有实质性改进 的材料 装置 、 产品、 工序、 系统或服务 的
计划或设计 。 美 国会计准则 公告第2 号将研究定 义为 : 为了获取有 助于形成新 的或实质性改进的产品 、 服务 、 工序或技术 的新知识而 做 的有计划 的努 力 ; 将 开发 定义为 : 在商业生产 或使 用前 , 利用研 究成果制定计划生产预期 的新 产品或实质性改进现有产品 。我 国 会计准则规定 : 研究 , 是指为获取新 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企业越来越重视无形资产这一重要的经济资源。
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剧,许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涌入国内市场,国内企业生产集约化程度提高,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也不断优化。
企业要在这样一个充满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占据稳定地位,必须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一、研发费用制度的国际比较(一)研发费用定义比较美国、英国、国际会计准则均对“研究与开发费用”制定了特定的准则,而我国是针对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涉及研发费用,将其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3号、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以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研究与开发费用都提出了“研究”与“开发”的定义。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而这四个会计准则存在的不同则是英国、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会计准则对“研究”的定义中包括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都提出了“创造性”活动;英国更是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出了明确的定义,且详细罗列出“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包含的内容;美国会计准则对“研究”的定义侧重于应用性研究。
由此可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都对研究活动进行了阶段的区分,但并未对其进行详细划分。
(二)研发费用范围比较我国的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进行自主研究开发活动中所产生的研究与开发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石油天然气矿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一石油天然气开采》,即有关石油天然气矿区的研究开发活动涉及的研发支出不属于本准则规定的范围之内。
而国际、美国、英国的准则规定研发费用准则范围不适用于开采行业中石油、天然气、矿藏的勘探和开发费用,但开采行业的其他研究和开发活动适用于研发费用准则的范围。
由此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的规定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石油、天然气、矿藏的研发活动的处理方式独立出来,体现趋同。
但在趋同的同时,也具备自己的特色与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我国会计准则是将其石油、天然气、矿藏勘探的特殊行业独立出来,而国际准则是将这个特殊活动独立出来;企业对现有产品、生产线、生产工艺所进行的外型技术;企业的初试阶段的研究和开发活动也排除在研发费用制度之外。
(三)研发费用确认比较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研发费用包括研究和开发活动中人员的工资、薪金、所消耗的材料、劳务费用、不动产设备、厂房的折旧以及发生的有别于一般管理费用的间接费用。
而在各会计期间的分配要取决于该费用与企业预期从研究和开发活动中获取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研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开发费用在符合某些标准,即当该项开发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有可能会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时,它可以被确认为资产。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一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对研发费用实行的是全部费用化。
该公告指出,研发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86号作出了补充规定,对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上市的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一旦技术可行性得以确立就应该确认为资产。
也就是说,在美国除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外,其他方面的研发支出均可作为费用确认。
国际上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另一模式是实行全部资本化,以荷兰、巴西、瑞士等国家为代表。
根据这些国家会计准则的规定,研发支出在发生时,可以予以资本化。
但同时对这些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的摊销年限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实行符合条件的资本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行研究、开发过程中,属于研究阶段产生的费用应全额计人当期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中,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计人资产成本,反之则计人当期费用。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在企业内部使用的,要证明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研发费用披露比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披露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包括了对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金额的披露要求。
而IAS9要求研究和开发费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当期确认费用、摊销方法、摊销期限等会计信息均应再财务报表中反映出,且鼓励企业在财务报表或年度报告中对研究和开发活动作简要说明。
可见。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信息披露要求太过简单。
在知识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研究与开发支出是反映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的一个重要度量指标。
因此,我国会计准则应更加完善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信息披露,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制度的国际借鉴(一)研发费用的资本化、费用化相分离将研发费用资本化、费用化相分离,能更好的反映形成资本的成本。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人当期损益。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将其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人当期损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计人员对研发费用的处理仍然存在较大困难。
首先,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难以准确划分。
尽管我国会计准则对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作了较为详细地说明,但企业进行自主研究开发无形资产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要准确地划分研究与开发阶段非常困难,这对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其次,开发阶段资本化条件具有太强的主观性。
根据我国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需满足五个条件方可资本化,但这个五个条件,例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等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判定是否满足这些条件,主要是依靠会计人员的主观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操作利润的空间,企业可通过“合理”的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即确定研发费用的资本化或费用,从而达到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
笔者认为,针对上述问题,企业可以对自主进行的研究项目成立评估小组。
根据项目的营利性,所处经济环境以及项目所存在的潜在风险等因素,采用适当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合理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由专门的会计人员对其记录,确定研发活动的费用化以及资本化金额,最终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无形资产成本。
(二)研发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但准则并没有对可资本化的金额作出明确的说明。
企业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以导致各企业在确定研发费用资本化时标准不一致或者企业各会计期间计提标准不一致。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符合一贯性要求。
企业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时间往往比较长,一般会跨年度进行。
而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如果本年度研究开发尚未完工,应将其发生的支出计人当期费用,当下年度继续研究开发取得成功时,则当个会计年度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可以资本化,即计人无形资产成本,这就导致企业同一个研究项目,不同会计期间,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不一致。
二是不符合可比性要求。
不同的企业进行相同的自主研发活动,而因为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一样,对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同,导致同一事项计提方式不同。
(三)研发费用的摊销我国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分了两种情况。
一是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
期末对其重新判定,如果仍为不确定的,则应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
二是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
准则没有限制具有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但是我国法律对一些特殊的无形资产作出了使用期限的限定。
如: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
笔者认为,将无形资产的摊销划分为确定性和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具有主观性和模糊性,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也会导致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划分不具真实性。
同时,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过于严格,致使无法确定使用寿命的事件和环境发生变化时,仍将其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真实的反映经济业务情况,从而虚增资产、降低费用。
对报表使用者产生误导。
(四)研发费用的披露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在期末对无形资产作如下的披露: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和取得方式。
该准则并没有对研发费用的披露作出相应规定。
然而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下,无形资产资产越来越重要,更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多少,现在的价值如何,准备开发的无形资产等。
因此,仅对无形资产的一些信息进行披露已经满足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研发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显得非常必要。
通过披露研发费用采用的会计政策、当期确认费用、摊销方法、摊销期限等相关信息,信息使用者可以了解到企业的竞争力水平、未来的发展情况等。
而企业的竞争力水平提高以及预期的良好发展将带给企业更多的机遇。
因此,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将带来双赢的结果。
笔者认为,完善研究与开发支出信息的披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的区分具有主观性,因此无法制定统一标准对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进行区分。
企业对研发费用作出相关披露时,可以根据研发费用金额占企业总费用的比例来确定其重要性,对比例较小的研发费用可以不予披露,而比例较大者,则应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需要进行披露的研发费用,在会计报表中提供详细的相关信息。
如:研发费用支出的金额;研发项目的性质、技术特性、优势;研发活动的发展状况;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理由;研发活动的可行性评估报告;预期经济利益的增加等。
(五)研发费用的企业利润分配当企业存在研发费用,如何进行企业利润分配,企业的股东或者所有者必须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司受托者,即管理者可以给予的信任,企业股东必须了解到该项无形资产开发的成功率的多少,后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大小;二是管理者要求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企业存在研发费用的原因,是否会因为企业管理者不愿将资金分配给股东,而留置企业自行操作,以及存在的研发费用的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