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富氧制气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一次公示(2020)
太原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自评和抽测结果的通报

太原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自评和抽测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并环发〔2017〕75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太原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自评和抽测结果的通报并环发〔2017〕75号各县(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晋环环监【2017】40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重点实施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和焦化等九大重点行业,通过重点带动一般,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
目前,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企业自评工作已结束,太原市涉及重点行业的75家工业企业中,除在建及停产的12家未纳入评估范围外,超标排放企业共16家(名单见附表1)。
同时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年6月底到7月份,对太原市涉及八个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各选取1家,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监测结果有部分企业厂界噪声不达标,分别是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润禾环卫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太原金园水泥有限公司和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具体超标项目见附件2)。
结合太原市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太原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办发【2017】14号)中,开展环境执法攻坚战,整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以重点行业违法问题为重点开展严格查处;深化网格化监管,加大超标企业现场检查及超标因子监测频次,督促企业加快现场整改工作进度,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2017年8月10日前上报《重点行业抽测超标企业整改方案》,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放问题整治任务,重点行业所有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山西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

山西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23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76号)要求,提高我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降低重点产品单耗,结合我省化工行业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业现状2014年,全省化工行业消耗能源折标准煤2550万吨,其中煤炭消耗1964万吨。
2015年,全省合成氨产量536万吨,主要有优质无烟煤、非优质无烟煤和焦炉气等原料路线,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分别为1251kgce/t、1506kgce/t、1143kgce/t (能耗数据为2014年)。
全省甲醇产量264万吨,主要有煤制甲醇、合成氨联醇和焦炉气制甲醇等生产路线,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分别为1513kgce/t、1504 kgce/t、1520kgce/t(能耗数据为2014年)。
全省烧碱产量45万吨,其中三户为独立烧碱企业,均为离子膜生产装置,其余烧碱产能为氯丁橡胶和有机硅企业的配套生产装置;2014年,独立烧碱企业的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约330kgce/t(离子膜法液碱≥30.0%)。
目前,我省煤制合成氨和煤制甲醇等造气仍以固定床、鲁奇炉等块煤气化技术为主,先进的大型粉煤气化装置较少,行业内国内领先的大型合成装置较少,企业间能耗水平参差不齐。
企业能源管理基础仍很薄弱,多数企业均未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重点产品能耗水平与国内先进值仍有差距。
因此,在化工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推动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行业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一)对标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在合成氨、甲醇、烧碱等三个行业中开展。
1. 合成氨行业:在以煤、焦炉气为原料的大中型合成氨生产企业中开展。
2. 甲醇行业:在以煤和焦炉气为原料的甲醇企业、大中型合成氨联醇企业中开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9]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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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9〕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1 总则《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中、长期规划,是山西省煤炭开采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年度计划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立项及资金投入的重要依据,也是各市、县和煤炭企业编制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规划、计划及方案的主要依据。
1.1《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05年。
规划执行起始年2007年,近期为2007年至2009年,中期为2010年至2011年,远期为2012年至2016年。
1.2《规划》适用范围山西省境内所有煤炭企业生产、闭井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和煤炭开采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预防、恢复和治理。
1.3《规划》依据本规划是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批复》)、《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土地复垦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5〕109号)、《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与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密切结合山西省的实际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恒运玻璃制品d煤气池炉技改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恒运玻璃制品d煤气池炉技改环评报告表一项目概况表二验收监测工作程序表三验收监测依据续表三验收监测执行标准表四企业基本情况表四企业基本情况续表四企业基本情况续表四企业基本情况表五生产工艺简介及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表六工程建设环评、审批要求及完成情况表七验收监测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监测质量保证措施为了保证本次验收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实行全程序质量保证,确保验收监测的质量,依据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GB/T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中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有关章节要求,结合本次监测工作内容,闻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在监测人员、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及数据处理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
1、监测期间工况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正常。
该公司年产1500吨玻璃器皿,年工作日为300天,玻璃器皿平均每天产量为5.0吨,与每天设计产量为6.0吨相比,生产工况达到83.3%,符合验收条件(详见表1)。
2、参加本次验收监测的工作人员,均持有承担相应监测项目的省级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监测人员及持证上岗资格证号(详见表2)。
3、监测所用仪器均经过山西省计量测试所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详见表3),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4)。
在监测之前对所有的仪器进行了检查,对采样仪器进行了校准(详见表5、表6)。
续表七表3 监测使用仪器检定情况一览表续表七表5 烟尘采样器校准记录表6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器校准记录表八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续表八- 1 - 闻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续表八- 1 - 闻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1 - 闻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1 - 闻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续表八续表八表九总量控制表十环保管理检查续表十表十一结论及建议1 结论通过对闻喜县恒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5t/d煤气池炉技改项目各类环保设施及排污点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经综合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三同时”执行情况闻喜县恒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委托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于2011年2月编制了《闻喜县恒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5t/d煤气池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3月9日,闻喜县环境保护局以闻环函[2011]36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冶炼废渣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冶炼废渣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4.12•【字号】豫环审〔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冶炼废渣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你公司(914190016688589122)上报的由河南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冶炼废渣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
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置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
生态环境部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9.12•【文号】环审〔2021〕78号•【施行日期】2021.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1〕78号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你公司《关于审查〈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汾灵煤字〔2021〕1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规划设计井田面积29.54平方公里,设计开采煤层为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共计5个煤层,可采储量1968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服务年限60.3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
项目为低瓦斯矿井,井田划分为两个开采水平六个采区,首采区为一号采区和五号采区,面积分别为4.79平方公里和11.31平方公里,服务年限分别为3.2年和43.9年。
工程采用斜井开拓、综采一次采全高、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回风立井、选煤厂等主体及辅助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场内输煤栈桥、进场道路等储运工程,燃气锅炉、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矸石充填系统、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及环保工程。
产品煤依托铁路专用线外运。
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山西省汾西矿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建矿井,总体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17〕384号文件明确了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及240万吨/年的建设规模,以国能发煤炭〔2019〕45号文件核准项目建设。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
山西省临县-柳林-临汾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西省临县-柳林-临汾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总则1.1评价任务由来山西省临县-柳林-临汾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由山西省国际电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工程输气规模4.99×108m3/a,总投资118684万元,工程等级为大型。
气源主要依托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榆林—济南天然气管网干线天然气作为备用气源。
供气范围为临县、柳林县、离石、交口县、乡宁县、临汾市等,供气对象为沿线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小型工业用户及沿线大型工业用户。
线路途径山西省吕梁市的临县、方山县、离石市、柳林县、石楼县、交口县和临汾市的隰县、大宁县、吉县、乡宁县、襄汾县、尧都区(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长度为471km,管道设计压力6.0MPa,管径为508mm,管材选用L450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和直缝埋弧焊钢管,管道壁厚采用6.3mm、7.9mm、8.7mm、11.1mm、12.7 mm五种规格。
沿线设临县输气首站、柳林、石口、乡宁分输站、临汾末站以及自控和通信等配套系统,全线设置阀室29个。
山西省是煤层气资源大省,资源量达10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1/3。
主要分布在沁水、河东、西山、霍西、宁武五大煤田,其中以沁水和河东煤田最为富集,蕴藏量占全省煤层气总量的96.5%。
山西省“十一五”规划已经把煤层气开发利用列为重点项目,在全省煤层气(天然气)产业开发“十一五”专项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全力打造全国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使之成为山西新兴支柱产业之一。
吕梁地区和临汾地区是山西省能源重化工基地,也是新兴的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迫切需要引进和广泛使用煤层气或天然气。
随着煤层气开采量的增加,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我省的自然资源,又可缓解国家燃气资源紧张的局面,并进一步拉动全省的经济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调整山西省的能源结构、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doc

编号:EIA2018141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338号二〇一八年九月目录1 概述 11.1 项目建设背景11.2 评价工作过程说明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4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52 总则 62.1 编制依据62.2 评价因子82.3 评价标准11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3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5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5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3.1 建设项目概况173.2 煤矸石成分及淋溶试验分析173.3 工程建设内容203.4 工艺分析273.5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293.6 污染源强分析34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9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39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39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9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0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0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47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48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65.6 土地整理完成后环境影响评价645.7 小结65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76.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676.2 水污染防治措施 686.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696.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706.5 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706.6 环保设施一览表 73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57.1 项目投资及环保投资757.2 经济损益分析757.3 小结76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78.1 环境管理778.2 环境监测计划83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869.1 基本结论869.2 建议91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发改备案[2018]13号,2018年6月6日;附件3 宁武县环境保护局,宁环罚[2018]31号;附件4 山西省代收罚没款收据;附件5 煤矸石成分分析及淋溶试验检测报告;附件6 监测报告,山西榆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8年7月6日;附件7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Mt/a 增层配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8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5Mt/a 增层配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附件9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版)附件10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11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占地协议书附件12 技术审查意见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 概述1.1 项目建设背景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旺煤业)位于宁武县县城东北方向直距约6.0km处石家庄窝村一带,行政区划属凤凰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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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富氧制气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一次公示(2020)
日期:2020年05月25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富氧制气炉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晋城市阳城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将现有的10台Φ2650mm富氧制气炉改造为Φ3100mm纯氧制气炉,配套25000Nm3/h空分装置,为气化提供氧气、氮气,采用技术成熟可靠、运行稳定的深冷技术,配套空分厂房。
不扩大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18826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祖兵
联系方式(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名称: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略-IyKFs7lOhiWG0Tpe6NS1w
提取码:ezro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是为了让公众知道本次建设项目的名称、生产能力、建设地点,同时告知公众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评价单位的有关信息,以便让广大公众从自己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本次涉及项目建设的利弊做出判断,对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地环保部门、当地政府或村委会,评价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收集有关建议和意见,为评价单位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1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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