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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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调动员工参加培训学习、授课、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全员素质,造就一支优秀员工队伍,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企业整体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培训积分:是公司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司全体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计量工具。

3、适用范围

3.1 人员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2 时间范围: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涵盖每年1月1日至 12 月 31 日所有培训活动。

3.3 培训形式:讲授式、实践式和教练式。

3.3.1 讲授式:课堂授课、外派培训、讲座等;

3.3.2 实践类:主题任务、拓展训练、标杆学习、书籍学习、案例研究等;

3.3.3 教练式:导师指导、师带徒、内部讲师授课等。

4、职责分工

4.1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1 负责公司培训积分体系的建设和积分工作的整体推进;

4.1.2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跟进与监督;

4.1.3 建立员工的培训积分档案。

4.2 其他用人部门职责

4.2.1 根据培训需求,拟定各部门培训计划;

4.2.2 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订;

4.2.3 部门内部培训的开展及结果反馈;

4.2.4 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4.2.5 及时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反馈。

5、培训积分管理流程

5.1 积分申请程序

5.1.1 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内部培训,由各组织培训人员负责整理符合条件可获得培训积分的员工名单及相关资料,于培训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呈报人力资源部,无特殊原因超过一个月不报视

作放弃本次申请积分。

5.1.2 员工参加外部机构培训须在培训结束一个月之内知会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5.1.3 员工业余自修每一门单科结业均须在一个月之内知会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5.1.4员工出国考察/双向交流回到岗位后一个月之内知会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5.1.5 以上须由员工申报的各类培训如员工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申请本次积分。人力资源部对积分予以认可后入该员工的《员工培训积分登记表》。

5.2 积分公布

人力资源部将于每季度初公布本年度截止到上季度末的员工培训积分状况。

5.3 积分补报

员工确实因长期出差、休假等实际原因漏报积分申请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发送相关课件自学或以其它方式积分。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在一年内申请补报,超出一年将不再予以补报。

6、积分达标内容及标准

6.1 公司根据前一年度培训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培训目标综合确定各层级人员年度积分任务,并与年度培训计划一起发布。

6.2 积分核算:原则上 1学时=1积分,特殊情况课程积分见附件:

6.3 每次培训前,负责组织培训的人员应该公布该培训课程积分数,并通知必修人员参加培训,必修人员积分数=培训课程积分数:选修人员积分数=培训课程积分数+1。

6.4各部门员工年度教育培训积分达标率纳入教育培训年度目标考核。

6.5参照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当年度累积培训积分应达一定的额度:

一线人员:30分

二线人员:30分

基层人员:30分

中层人员:36分(至少 30 分受训积分 6 分授课积分)

高层人员:36分(至少 30 分受训积分 6 分授课积分)

6.6 与年度绩效考核、评先挂钩,当年积分达不到本岗级年度达标积分的,当年绩效考核应予以扣分,并不得被评为优秀,亦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6.7 培训积分折算:新入职员工,请产假、长假员工按其应出勤月份(取整)折算本年度培训积分;内部转岗或职位升降的员工分时段、分序列折算年度培训,主要参照《培训管理制度》。

6.8 一年之内已达到积分标准且已修完必修课程者,可自主选择是否修其它课程。

6.9积分当年累计超标部分只限累计至下一年度。

7、本制度所有解释及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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