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学考试 《竞争法》实践考试作业
竞争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竞争法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竞争法的目的是()。
A.限制竞争B.保护消费者权益C.维护生产者利益D.促进市场垄断2.下列不属于垄断行为的是()。
A.搭售B.拒绝交易C.串通投标D.价格歧视3.竞争法中的“垄断地位”指的是()。
A.市场份额超过30%B.市场份额超过50%C.市场份额超过70%D.市场份额超过90%4.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是()。
A.公正定价B.价格歧视C.正当竞争D.市场准入限制5.我国竞争法规定的以下行为是禁止的()。
A.反垄断协议B.垄断定价C.直接或间接限定最低价格D.一次性低价销售6.以下不属于反垄断法实施的原则的是()。
A.法律优先B.依法、公正、公平C.效率优先D.公益优先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要素包括()。
A.市场份额B.行动C.效果D.以上都是8.竞争法强调的市场秩序包括()。
A.无限制竞争B.适度竞争C.独占竞争D.既往不咎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是()。
A.公安机关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C.财政部门D.法院10.竞争政策的主要手段包括()。
A.法律法规B.行政许可证C.经济手段D.中央指导11.舍弃玫瑰,抱着柠檬树,这是指()。
A.限制竞争B.垄断排除C.合作共赢D.跨国并购12.竞争法的实施原则包括()。
A.适度竞争B.无限制竞争C.公正竞争D.以上都是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行为,最高可以处以()的罚款。
A.200万元B.100万元C.50万元D.500万元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A.2008年B.2010年C.2012年D.2015年15.在中国,垄断行为的主要监管机构是()。
A.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国务院C.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D.公安机关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请简要阐述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吉林省自学考试竞争法实践考试作业

吉林省自学考试竞争法实践考试作业反不正当竞争法单选择1、《谢尔曼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反垄断法。
2、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3、一般认为,美国是现代竞争法的发源地。
4、美国竞争法实施主要是由行政法机构和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与制约来完成的。
5、司法部反托拉斯局成立于19 ,是一个由司法部长助理领导的独立机构。
6、联邦行政执法机构的一个最主要特色是设立了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两个职能机构.7、在美国还有一股不容忽视的执行反托拉斯法的力量,这就是私人对违反竞争法律的行为提起的三倍赔偿的诉讼。
8、依新的《反限制竞争法》的规定,执行该法的主体除联邦和各州的卡特尔局、联邦经济部和垄断委员会这些国家竞争主管机关之外,法律还规定了私人执行机制以及欧洲竞争网络之间的合作机制。
9、德国竞争主管机关:联邦和州卡特尔局、联邦经济部、垄断委员会。
10、英国的竞争法仅指反垄断法。
11、公平交易委员会是根据《禁止垄断法》的规定而特别设立的执行机构。
其由委员长和4名委员组成,任期5年,由内阁总理大臣经国会的批准而任命,她们独立地行使职权,公平交易委员会享有行政、准司法和准立法的权限。
12、除了联邦反垄断局以外,实施竞争法的司法机关主要是俄罗斯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经济法院。
13、反垄断机关还有权到宪法法院、普通法院或者经济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各个国家机关或者市场上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因违反反垄断法而无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反垄断机构对她们的处罚。
14、《巴黎公约》依然是国际上第一个比较系统规定竞争规则的国际公约。
15、需要特别禁止的行为包括商业混淆行为、商业诋毁行为和商业误导行为。
16、欧盟竞争法的域内效力是指欧盟竞争法适用于欧盟整个共同市场,并具有高于成员国国内法的效力。
17、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一)行为法特性(二)补充性(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18、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却始于20世纪80年代。
法学:竞争法考试考试题模拟考试练习.doc

法学:竞争法考试考试题模拟考试练习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名词解释 竞争 本题答案: 2、问答题 简述认定知名商品的要素。
本题答案: 3、填空题 限制竞争行为亦称限制性( )或限制性( )。
本题答案: 4、问答题 简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界定。
本题答案: 5、判断题 分立式立法模式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
( ) 本题答案: 6、问答题 商业诋毁行为与商业混同行为、虚假标示行为的区别。
本题答案: 7、问答题 构成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本题答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8、问答题“虚假标示行为”与“虚假宣传行为”的关系。
本题答案:9、问答题简述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本题答案:10、单项选择题实施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B.公用企业C.专卖企业D.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本题答案:11、名词解释行政性垄断本题答案:12、问答题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本题答案:13、问答题如何认定搭售行为?本题答案:14、问答题简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假冒或仿冒行为。
本题答案:15、问答题试述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本题答案:16、单项选择题某市技术监督局在抽查本市市场上的饮料时发现,除三种名牌饮料外,其余饮料均不合格,该局对此结果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作了详细介绍,导致一些厂家生产的饮料销量急剧下降。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A.市技术监督局的抽查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正常管理行为,但在新闻媒介上公布的查结果是限制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市技术监督局抽查行为的l18、问答题简述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的关系。
竞争法律制度案例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竞争法律制度,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以下是一起涉及垄断行为的案例,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二)案例描述甲公司是一家生产手机的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甲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垄断行为:1. 甲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要求供应商只能向甲公司提供手机零部件,不得向其他手机生产企业提供。
2. 甲公司对经销商实行区域划分,限制经销商在不同区域内销售手机,迫使经销商提高售价。
3. 甲公司对消费者采取限制购买数量、提高价格等手段,迫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三)案例分析1. 《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2. 案例分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公司的垄断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甲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独家合作协议,限制了其他手机生产企业获取零部件,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
(2)甲公司对经销商实行区域划分,限制了经销商在不同区域内销售手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3)甲公司对消费者采取限制购买数量、提高价格等手段,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甲公司的垄断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论述题(一)题目竞争法律制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完善建议(二)论述内容1. 竞争法律制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1)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本科、2010竞争法期末考试试题

试题范围:1、《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反垄断法》分别对哪些市场行为进行了规制?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行为类型中为何没有卡特尔以及企业合并行为规制? 你对此有何看法?2、怎样理解竞争法中“掠夺性定价”的含义以及其构成要件?3、用简图形式说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并简述规制经营者集中的适用除外中,参与申请集中的经营者主要有哪几种抗辩事由?4、《反垄断法》第15条第1款第6项规定“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不适用“禁止垄断协议”(第13、14条)。
问:此豁免条款的意义何在?你对此有何评价?5、《反垄断法》分别对哪些行为进行了怎样的规制?6、《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对“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行为进行了规制。
请问:(1)上述两法律对该规定所涉及到的行为者的市场主体地位有什么不同规定?(2)有学者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内涵应理解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且连续供给”,你对此有何看法、理由是什么?7、解释《反垄断法》第17条5项中所禁止的“搭售”的定义。
并举两例(用图形和文字)解释该条所禁止的“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类型。
8、《反垄断法》中有多处(总则、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内容)涉及到了“相关市场”,用图及文字说明“相关市场”大小的划分在该法中的意义。
9、《反垄断法》第18条中提出了“市场支配地位”与“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两个概念,简述其二者之间在概念上应有的区别是什么?11、《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的适用除外主要有哪几种抗辩事由?二、案例分析题案例1:2006年1月~2006年11月之间某市卫生局下属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责成其食品卫生科利用在给该管辖区内的餐饮行业换发《卫生许可证》之机限定业户购买其指定的制造商A的消毒柜(890元/台)和“制造商B的电热式气压锅1850/台”截止案发时共销售给146个餐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上消毒等设备146台,销售总额达264340元。
作业系统北语12春《竞争法》第一次作业

作业系统--12春《竞争法》第一次作业题号:1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独家交易是指产品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达成的销售商只销售该供应商的产品而不得销售其他竞争者的产品的协议。
选项:1、错2、对题号:2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按照竞争本身的特质不同,竞争可以区分为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选项:1、错2、对题号:3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二元立法例是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单独立法的竞争法模式。
选项:1、错2、对题号:4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竞争主体具有平等的竞争地位是竞争能够公平、自由、有效进行的前提基础。
选项:1、错2、对题号:5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竞争规制与宏观调控都是国家为实现其经济社会政策目标而对经济进行干预的手段,竞争法与宏观调控法在实现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的过程中需要互相配合。
选项:1、错2、对题号:6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可竞争市场”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鲍莫尔等人首先提出的。
选项:1、错2、对题号:7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日本的禁止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内容是对垄断、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和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规制。
选项:1、错2、对题号:8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熊彼特关注的重点则是竞争过程如何在既定条件下适应现存结构。
选项:1、错2、对题号:9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根据竞争行为的本身性质,竞争可以分为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
选项:1、错2、对题号:10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国际上以侵权行为法为依据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历史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850年的法国。
选项:1、错2、对题号:11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美国没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专门的立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既有普通法,也有成文法。
选项:1、错2、对题号:12 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4内容:竞争法在对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进行调整时总是试图寻求经济的充分有效竞争和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之间的平衡点。
电大竞争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期末考试必备

竞争法作业答案第一次名词解释1。
P4 所谓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
2. P12 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及相关的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P24 竞争法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所有竞争法律规范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4.P25 竞争法学体系是指由竞争法律的历史现状及其发展规律进行分门别类研究的竞争法分支学科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5。
P29 竞争管理实体法从国家依法干预和管理竞争的角度,通过系统、有序的监督、检查、引导、协调等方式实现对竞争的有效保护,为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发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效实施. 6。
P59“本身违法原则”美国法院在适用《谢尔曼法》时,逐渐通过判例确定的一项判断一行为是否为反竞争行为的重要原则,即某些反竞争的行为其本身是违法的,可以不需要在通过对其他因素加以考虑和判断,而直接认定其为反竞争行为。
填空题1。
竞争的对抗性竞争的非理性竞争的双重性 2.分立式统一调整模式3.经济法基础性重要4。
独占事业结合联合行为不公平竞争5。
谢尔曼法克革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简答题1。
P5 市场竞争的本质和特点有哪些?市场竞争的本质是逐利性。
逐利性是市场竞争与非市场竞争的根本区别,是竞争的起点和终点,并贯穿竞争的全过程.如果说非市场竞争是有其他目的,那么,市场竞争则是赤裸裸地表现为对经济利益的关注和爱好。
市场竞争的特点:竞争具有对抗性、非理性和双重性等特点.竞争的对抗性是指进驻参与者之间的敌对状态,竞争方式的针锋相对,竞争过程的激烈程度等综合内容,它使竞争呈现出你死我活的不可调和性.竞争的对抗性是竞争的魅力所在,它孕育创新势力的同时也孕育破坏势力,他是竞争双重作用产生的根源。
竞争的非理性,是指竞争使竞争主体超越法律、道德和理智,使竞争法的过程和结果远离合理、有效的正常轨道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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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竞争法考试考试题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问答题 商誉与名誉的区别。
本题答案:商誉属于名誉的一种,所谓名誉是指由社会一般人对特定人作 本题解析:商誉属于名誉的一种,所谓名誉是指由社会一般人对特定人作出的有关其品行、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是对一个人的精神评价,它关涉社会特定人的人格与尊严。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法人的名誉是社会对法人的全部经营活动、信用、生产或销售商品的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诸多方面的总体评价。
但商誉又与法人的名誉权有所区别,它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法人,以及从事各种商业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信用、资信、商品或服务质量、价格等诸方面的社会性评价。
2、问答题 简述在认定知名商品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本题答案:A.商品知名度的地域认定;B.相关公从的界定。
本题解析:A.商品知名度的地域认定;B.相关公从的界定。
3、问答题 简述中国竞争立法模式的选择。
本题答案:我国采用列举式。
我国法学理论界关于选择竞争立法模式的主 本题解析:我国采用列举式。
我国法学理论界关于选择竞争立法模式的主张有三种:A.主张我国竞争立法采取分立式模式;B.主张采用统一调整模式;C.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张在竞争立法之初采取一种综合的调整模式。
(被采用)4、多项选择题某企业投标一工程建设项目,需编制一个投标文件载明相关内容,依我国招标投标法,下列答案正确的是?A.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B.投标文件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C.若该企业中标后,拟将非主体工作分包,则分包计划应载明在投标文件中D.该企业预计的全部施工设计内容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问答题如何认定搭售行为?本题答案:(1)主体必须是经营者(2)行为在客观上表本题解析:(1)主体必须是经营者(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3)主产品和搭售产品互不相干(4)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造成损害6、问答题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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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单选择、《谢尔曼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反垄断法。
、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认为,美国是现代竞争法的发源地。
、美国竞争法实施主要是由行政法机构和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与制约来完成的。
、司法部反托拉斯局成立于年,是一个由司法部长助理领导的独立机构。
、联邦行政执法机构的一个最主要特色是设立了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两个职能机构.、在美国还有一股不容忽视的执行反托拉斯法的力量,这就是私人对违反竞争法律的行为提起的三倍赔偿的诉讼。
、依新的《反限制竞争法》的规定,执行该法的主体除联邦和各州的卡特尔局、联邦经济部和垄断委员会这些国家竞争主管机关之外,法律还规定了私人执行机制以及欧洲竞争网络之间的合作机制。
、德国竞争主管机关:联邦和州卡特尔局、联邦经济部、垄断委员会。
、英国的竞争法仅指反垄断法。
、公平交易委员会是根据《禁止垄断法》的规定而特别设立的执行机构。
其由委员长和名委员组成,任期年,由内阁总理大臣经国会的批准而任命,他们独立地行使职权,公平交易委员会享有行政、准司法和准立法的权限。
、除了联邦反垄断局以外,实施竞争法的司法机关主要是俄罗斯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经济法院。
、反垄断机关还有权到宪法法院、普通法院或者经济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各个国家机关或者市场上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因违反反垄断法而无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反垄断机构对他们的处罚。
、《巴黎公约》仍然是国际上第一个比较系统规定竞争规则的国际公约。
、需要特别禁止的行为包括商业混淆行为、商业诋毁行为和商业误导行为。
、欧盟竞争法的域内效力是指欧盟竞争法适用于欧盟整个共同市场,并具有高于成员国国内法的效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一)行为法特性(二)补充性(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却始于世纪年代。
、依据直接侵害对象的差异,可以将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直接损害竞争者和直接损害消费者的两类行为。
、市场混同行为涉及三方当事人。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条第款具体列举了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一种正是市场混同行为、以成文法规的形式对商标保护加以规定的则首推年法国的《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本书采纳第二种观点,即假冒注册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适用规则,此时完全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商品长久并广泛行销、使用,在其相关领域广为人知并有较好的信誉的,可以认定为知名商品.. 所谓通用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是指在某一领域内已被特定行业普遍使用,为交易者共同承认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
比如,“葡萄酒”、“西瓜霜”等都是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包括前文所述的法人的名称、自然人的姓名,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字号等。
、具有商业价值而被他人仿冒的名称,如自然人的姓名、笔名、艺名等,也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他方法的商业宣传,比如对商品所作的现场演示、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的文字标注或说明、通过新闻媒介所作的不同于广告的宣传报道等。
、商品上的虚假标识行为又可分为下面三种表现形式:()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采用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质量标志,是指证明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水平的标志。
、产地是指商品的地理来源,比如商品的出产地、制造地或加工地等、确立广告的一般准则:()广告内容要做到真实、合法、准确和清晰。
()广告形式具有可识别性。
()广告活动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广告内容真实、具体又体现在以下三点:()广告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广告中关于商品和服务的承诺,应当保证兑现。
()广告应客观地介绍商品和服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明示或隐含“包治百病”、“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祖传秘方”、“完全无剐作用”等不科学的断言或保证性词汇,、有关法律禁止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做广告、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
、广告行为的完成涉及三方主体,除了广告主之外,还有广告经营者(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一方)和广告发布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了虚假广告。
、根据奖品赠与范围及其确定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有奖销售行为分为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与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产生不良的市场导向,危及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有奖销售促使市场竞争畸形激烈,可能强化阻碍市场竞争的障碍。
、有奖销售容易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易于损害消费者权益。
、德国禁止商业往来中带有“馈赠”、“奖励”、“凭票赠送”、“免费”等词语。
此外,抽奖式有奖销售在德国是被禁止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元。
、内定人员必须是经营者足以控制、影响的人员。
.操纵有奖销售。
这是指经营者故意将没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照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应当随时向购买者明示。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行为具有多发性和隐蔽性。
.行为具有多重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
.贿赂手段的多样性。
、商业贿赂行为除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还可能涉及对《会计法》、《税法》、《刑法》的违反。
、商业贿赂行为的另一种手段是提供其他不正当利希。
物质性利益指那些间接体现为金钱价值的利益,例如股权的设立、债务的免除、酒席招待、免费旅游等;而非物质性利益主要是指满足个人不正当社会地位和特殊消费的目的,例如升学就业、职务升迁、户口迁移、性服务等。
、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
、经营者的范围还应当包括其代表人、代理人。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行贿者的目的是为了销售或购买更多的商品以获取更多的经营利益。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刑事责任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刑事责任的承担应当依据《刑法》第条、第条关于商业贿赂罪的规定,即“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而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和没收财产。
、当受贿人是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公务员时,除经营者利益和市场秩序外,还侵害了国家廉政制度。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回扣行为发生在销售者与购买者之间。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第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合法佣金的法律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佣金支付关系发生在经营者与中间人之间。
()中问人具有合法的中介资格。
()佣金的支付方式必须是公开的,并且在账目上反映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
()佣金是合法的劳务报酬。
、附赠行为之对象是经营者或者消费者。
附赠行为一般具有公开性。
、商业秘密的范围 ()技术秘密。
()经营秘密。
()管理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双重的,即包括了受害人的财产利益,又包含了市场竞争秩序。
、非法获取的手段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即《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第款之规定。
、英美法虽以判例法为渊源,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却提供了制定法的依据,而且是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
其中以美国的《统一商业秘密法》和英国的《保护秘密权利法》为代表。
、我国《合同法》第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沦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年月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原来《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
、刑法上对于商业秘密的含义以及侵权行为方式则完全援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之规定。
、商誉的载体具有多元性和不确定性。
、对于商誉权利属性的认识,单一的财产权说或人格权说都是片面的。
、商誉与名誉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权利主体不同。
()评价标准不同。
()权利性质不同。
()权利实现方式不同。
名誉只能自我消费、在商业诋毁的主观要件中,应当包括故意和过失。
、最早规制商誉侵权行为的法律是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垄断形成的原因可以将垄断分为国家垄断、行政垄断、自然垄断、经济垄断、知识产权垄断。
、国家垄断基于国家权力产生,涉及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国计民生需要而由中央政府垄断经营的事业,如军事、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媒体服务等。
、我国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虽有个别条款涉及反垄断行为,但年月日我国《反垄断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选择了分别立法模式。
、我国《反垄断法》第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并未借鉴惩罚性赔偿这一责任形式。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条规定的精神,首先强调丁属地主义,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利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而不管行为主体是本闷人述是外国人;其次,体现了保护主义,即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不管行为主体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就可以适用。
、适用除外的法律程序是适用除外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目前,主要有三种程序:申请登记、申报确认和直接适用。
、年月《反不正当竞争法》单独颁布。
、年月日,《反垄断法》由第十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年月日施行。
、根据协议主体是否具有营利性,可以将垄断协议分为营利性组织实施的垄断协议和非营利性组织实施的垄断防议。
、依据参与联合企业的意思表达形式,明示型垄断协议通常以比较明确的协议形式进行,例如正式的书面协议、门头约定或者有关联合组织的决议等。
、垄断协议法律适用原则包括两项:一项是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另一项是适用“合理原则”、德国、日本、英国、荷兰、比利时等国的反垄断法均规定了类型豁免和个案豁免制度。
.类型豁免。
又称法定类型豁免、集体豁免,是反垄断法予以明文规定,无需经过批准的豁免。
.个案豁免。
又称个别豁免。
、通常而言,可以豁免的垄断协议主要有:合理化卡特尔、标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公共利益卡特尔、中小企业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进出口卡特尔、条件卡特尔等。
、合理化卡特尔应具备以下条件:()所进行的合理化为企业的经济过程服务,并且从根本上提高参与企业在技术方面、经济管理方面或企业组织方面的生产能力或经济效益;()无不当损害一般消费者及有关经营者利益的风险;()所有参与者应享受平等待遇;()参与者加入或退出卡特尔的权利不会受到不正当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