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所得税
《所得税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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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本章内容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 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 暂时性差异及与时间性差异的关系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
三、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四、列报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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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 (一)会计与税收的关系
遵从不同的原则、服务不同的目的 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 1、会计: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2、税收: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定一定 时期内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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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例:某公司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 ,2004年预计了200万元的产品保修费用,实 际支付发生于2005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33% 会计处理:2004年计入损益 税收处理: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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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如果不确认递延税款,则:
税收: 利润总额 预计保修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所得税会
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研究开发费用的
税前扣除,税法中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
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Fra bibliotek销。如该无形资产的
确认不是产生于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
2003 1000 200 1200
会计: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396) 604
2004 1000 (200) 800
(264)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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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所得税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一种税金,是国家为了调节收入分配、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和社会公平的目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所得税是企业会计核算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一项内容之一,对于企业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所得税的核算和报告提出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会计主体应当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法确定的纳税调整应用税费会计的相关规定。
会计主体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税率和应当缴纳的纳税调整计算所得税费用,同时还要将一些与所得税有关的纳税调整进行正确处理。
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会计主体要参考税法规定的税率和优惠政策等因素,并及时调整并采纳新的税收政策。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主体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所得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法确定的纳税调整进行分录核算和披露。
这一规定要求会计主体将所得税费用根据税法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按照税率进行计提和核算,同时还要按照税法确定的纳税调整进行分录和披露。
这样可以确保所得税费用的准确计算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披露。
再次,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主体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及时计提和支付应缴的所得税。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会计主体按时缴纳所得税,遵守税法的规定。
会计主体应当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确定所得税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出来,以便经税务机关核对和监督。
同时,会计主体还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及时缴纳所得税,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主体应当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的期末所得税实际负债金额计提所得税费用。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会计主体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与税务机关核定的实际纳税义务相一致。
会计主体应当根据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税率和实际负债金额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出来,以便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所得税的核算和报告提出了一系列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一)、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开发 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 的费用。除此之外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其他支出应 予以费用化计入损益。另外税法规定,企业为开 发新技术、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50%加计扣除;形成 资产的,按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账面价值 负债 计税基础
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企业 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按税 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未来 期间不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即未来期间企业的经济利益流出扣除不得 税前扣除的金额后,剩余部分均为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应 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企业的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 额为负数,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影响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 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当有确凿 证据表明某项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减值迹象的,通过减值测 试的结果可以确认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故因为两 者的规定差异也会造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 生差异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 同而产生的差额。产生了在未来回收资产或清偿债务的期 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应那说的税额的变 动的情况,形成企业的资产或负债。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 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按税法规定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 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该应用指南主要包含了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
下面将对该应用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应用指南明确了所得税的概念和性质。
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适用的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计算所得税,以确保企业合法纳税的同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其次,应用指南给出了计算所得税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企业应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税款。
对于以确认净利润为基础的企业,应先计算应税所得额,然后根据税率计算所得税;对于以确认税基为基础的企业,应直接按照税率计算所得税。
应用指南还对计算所得税的特殊情况和调整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再次,应用指南规定了计提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提当前期的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亏损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和持有逆向税基的企业,应用指南也给出了相应的计提所得税的特殊处理方法。
此外,应用指南还对税基差异、税前损益调整和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指导。
对于税基差异,应用指南规定了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并披露的信息。
对于税前损益调整,应用指南给出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应用指南强调了需要进行准确的估计和计量,并对计提资产负债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最后,应用指南还对所得税披露进行了具体要求。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起征点、税率等,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价企业的所得税风险和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要求和操作指导。
企业应按照该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以确保所得税的准确计量和合规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颁布时间:2006-7-27发文单位:财政部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2)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4)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所得税会计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其中,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的列示利润表中应当单独列示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二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交易和事项以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
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NC18)是中国会计准则信息系统(CNCIS)的一部分,是对企业所得税准则的综合性介绍和规范。
本准则的宗旨是为企业提供计算、支付和报告所得税的综合准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定义。
第一条规定了所得税的定义,它是一种从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收入中征收的税款,是企业最基本的税收之一。
二、纳税义务及基础。
第二条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即按本准则确定的所得税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开具发票等,将收入支付税款。
三、税率及税收。
第三条规定了国家规定的所得税税率、增值税、消费税及其它相关税项,规定了税收的方式及申报的时间,以保障企业照章办事。
四、适用范围。
第四条规定了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即对注册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及其从事的商业活动,包括从事的技术合作、投资和联营等,由我国税务机关确定的任一种业务。
五、所得税收入构成和抵扣。
第五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可抵扣费用,以及可以认可的捐赠、损失、折旧附加等所得税收入构成,并规定了这些费用具体的计算方法。
六、报告及适用准则。
第六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及报表的完成和报表披露的方式,并规定了在报表中应遵守的适用准则,为企业营收和支出收入税置有确定程序。
七、小企业准则。
本准则第七条规定,对小企业的税收征管尤其是有特殊准则,确保小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享有合理照顾。
八、其他规定。
本准则其他规定了企业纳税责任的一般规定,在未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和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NC18)是对企业所得税准则的综合性介绍和规范,其宗旨是为企业提供计算、支付和报告所得税的综合准则。
本准则旨在确保企业在作业税务征管方面照顾合理,明确企业纳税义务及基础,以及所得税的税率、增值税、消费税及其它相关税项。
同时本准则还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收入构成和抵扣,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及报表内容等,以指导企业进行所得税管理工作。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简介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是指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对企业所得税计算、报告和披露的规定。
所得税是企业税制中的一种,是根据企业年度利润计算的一项税收。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规定了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应如何计算、报告和披露所得税。
在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中,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1.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2.所得税计算和报告要求3.所得税披露要求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规定了两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分别为:1.应税暂时性差异法2.免税暂时性差异法应税暂时性差异法是指根据临时性差异的实际发生时间和金额,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上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交和以后会计期间内应交的所得税。
这种方法比较简单,适用于大多数企业。
免税暂时性差异法是指在税收法律框架下允许企业暂时不纳税的项目,根据临时性差异计算出免税暂时性差异,将其调整到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上,以反映企业未来可以利用的税收优惠。
这种方法适用于享受特殊税收优惠的企业。
所得税计算和报告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要求,企业应进行所得税计算和报告,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所得税计算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应税所得额:企业需要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算出应税所得额。
应税所得额是指根据企业利润表调整后的利润额。
2.计算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当期需要缴纳的所得税负债。
3.财务报表披露: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相关信息,包括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情况、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差异等。
所得税披露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要求,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所得税相关信息。
所得税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所得税费用: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2.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企业需要披露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情况。
3.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差异:企业需要说明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包括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用于规范企业会计报告中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则。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准则,下面将为您提供一份1000字以上的应用指南。
一、准则的基本原则1.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税法规定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2.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披露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情况,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税务状况。
二、所得税的核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2.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算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应支付的所得税金额。
3.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计提所得税时,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负债。
三、所得税的披露1.所得税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包括税前利润、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情况等。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应纳税基础、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
3.税务争议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税务争议情况,包括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审查结果、处罚决定和税务行政诉讼情况等。
四、其他事项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要求编制所得税的会计记录和报表,并进行审计。
总结: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应用指南主要包括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
在核算方面,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在披露方面,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与所得税相关的税务争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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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所得税长春市财政局 2011-12-17 来源:会计处信息访问量:997第一节所得税会计概述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是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在所得税会计核算中的具体体现。
●∙所得税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按照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有的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对比,确定当期应予以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以转销的金额,即递延所得税。
●∙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认当期应纳所得税,即当期所得税。
●∙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差)。
第二节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纳税利益中可以抵扣的金额。
●∙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一)固定资产●∙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入账价值基本上是税法认可的,即取得时的账面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主要产生于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资产减值准备。
【例一】固定资产某上市公司2007年年末以600万元购入一项生产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
假设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08年年未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
2007年末账面价值=600万元2007年末计税基础=600万元2008年末账面价值=470万元2008年末计税基础=570万元(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可税前扣除。
●∙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主要产生于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及无形资产减值的提取。
【例二】无形资产某上市企业2007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16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
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12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可按150%加计扣出。
2007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200万元2007年末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0当期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3000万元(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或以历史为基础确定的处置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取得成本,会造成在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下,该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例三】交易性金融资产2008年10月3日,某上市公司自证券公司取得一项权益性投资,支付价款160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2008年12月31日该项权益性投资的市价为1760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账面价值=1760万元计税基础=1600万元(四)长期股权投资●∙税法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并没有权益法的概念,所以如果按照会计准则按权益法核算,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按照税法规定并不要求对其成本进行调整,计税基础维持原取得成本不变,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
2、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的变化(五)其他资产●∙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
例如:♦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存货(减值)♦ 开办费【例四】应收账款某上市公司200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6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600万元的坏账准备。
适用税法规定,按照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5%0允许税前扣除,假定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账面价值=5400万元计税基础=5970万元二、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一)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对于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将发生的满足有关确认条件时,销售当期即应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与销售相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未发生之前不得税前扣除。
【例五】预计负债某企业2007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4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
假定按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400万元预计负债计税基础=400-400=0(二)预收账款●∙在某种条件下,因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未确认为收入的预收款项,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关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0,即因其产生时已经计算交纳了所得税,未来期间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例六】预收账款某上市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自客户收到一笔200万元合同预付款,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将其作为预收账款核算。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款项应于取得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纳所得税。
预收账款账面价值=200万元预收账款计税基础=200-200=0(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能够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原因是由于企业计提了日后将要支付的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子形式的报酬及以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
●∙税法规定未实际支付前不得税前扣除的职工薪酬,如果企业作为成本费用处理,实际支付时税法允许税前扣除时,即形成差异。
(四)其他负债●∙企业的其他负债,如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前按会计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为负债反映。
●∙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无论发生在当期还是以后各期。
【例七】其他负债某上市公司2007年12月因违反当地环保法规的规定,接到环保部门罚款2万元的通知,至12月31日,该项罚款尚未支付,公司将此罚款列为其他应交款核算。
其他应交款账面价值=2万元其他应交款计税基础=2-0=2万元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对于企业合并的税收处理。
●∙被合并企业接受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交纳所得税。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计税成本。
四、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由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者减少的情况,形成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将导致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增加。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导致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减少。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但按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例如:开办费、广告费等。
●∙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第三节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交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流出,在其发生的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差异。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例如商誉等。
【例八】: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2008年10月3日,某上市公司自证券公司取得一项权益性投资,支付价款160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2008年12月31日该项权益性投资的市价为1760万元。
按税法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账面价值=1760万元计税基础=1600万元应将差额160万元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所得税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适用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按照科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无论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准则中规定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阁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一般原则●∙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满足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经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