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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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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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概念一、概念、定义——是什么(一)税收概念的内涵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1. 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税收,又称国家税收,是国家为了履行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而存在的,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的。

因此,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征税是国家独有的专属权,只能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如税务机关、海关等来行使。

这也就是说,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征多少税、如何征税等都是由国家通过颁布税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即税收法律由国家制定,征税活动由国家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由国家支配管理。

2. 税收分配的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税收作为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各种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如果没有社会公共需要自然也就不会存在税收。

社会公共需要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主权和2领土完整的需要,如国防、外交等;二是维持社会安定秩序的需要,如警察、法庭、行政管理等;三是扩大社会再生产的需要,如兴建农田、水利、交通、通讯设施等;四是提高和保障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如举办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公益事业。

而国家作为一个非物质生产部门,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投入的社会产品只能通过公共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来予以解决。

3. 税收分配的前提是国家的政治权力虽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但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并非依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

税收属于分配范畴,但税收并不是一般的分配,而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马克思曾高度概括了国家所拥有的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

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

因为从税收本身的运行轨迹来看,税收的取得和使用与财产的所有权状况并没有关系。

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特征:税收的基本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和依法征税所具有的固定性。

税费的区别:根据税收的特征来看,无偿征收的是税,有偿征收的是费,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具体是征收主体不同、遵循的原则不同、款项的使用方法及用途不同。

税收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本质,是国家筹集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工具,是为广大居民利益服务的,体现了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

税收的职能:筹集财政资金、调节社会经济和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反映和监督。

其中筹集财政资金是税收的最基本职能。

税收的原则: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我国从社会、经济、财政、管理四个方面将税收原则归纳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税制的要素: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是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和重点,一般称为“税收三要素”。

另外还有征税主体、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

税收的分类:由于研究的目的和分析的角度不同,税收分类可以有不同的依据,也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按照征税对象划分,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按照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税收的负担: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是指纳税人因履行纳税义务而承受的一种经济负担。

税收负担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核心。

税收负担直接关系到国家与纳税人及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因此,税收负担应该保持在经济的承受能力范围以内。

我国税收负担的确定原则是合理负担、公平税负。

税负的转嫁: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不实际负担所纳税收,而是通过购入或售出商品价格的变动,或通过其他手段,将全部或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负担。

税负转嫁并不会影响税收的总体负担,但会使税收负担在不同纳税人之间进行分配,对不同的纳税人产生不同的经济影响。

税收的优惠:所谓税收优惠,实际就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

税收的概念和作用

税收的概念和作用

税收的概念和作用
税收是指政府从个人和企业等纳税人身上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税收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支持政府支出:税收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用于支付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如教育、医疗、交通等。

税收可以提供必要的公共品,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

2. 促进资源配置:通过税收,政府可以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对环境污染征收环境税,可以鼓励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对奢侈品征收高额消费税,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行为。

税收可以调节市场经济中的行为,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3. 调节收入分配:税收通过财富重分配的方式,可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可以减少贫富差距,促进收入平等。

4. 维护社会稳定:税收可以提供政府支出所需的资金,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通过税收收入,政府可以提供法律和秩序、国防、紧急救援等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总之,税收是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通过税收征收和使用,可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税收基础理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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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 (1)按期纳税。(2)按次纳税。(3)按年计征, 分期预缴或缴纳。
六、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 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 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 经济业务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税目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
三、税率
(一)税率的含义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也是 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税率是税 收制度的中心要素(核心要素)。
(二)税率的形式
税率的形式有基本形式、其他形式、特殊形式。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 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 府的共同收入,目前的增值税就属于中央地方共 享税,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管理。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
1、价内税:就是商品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 中,商品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构成。
2、价外税:是指商品价格中不含商品税金, 商品价格仅由“成本”和“利润”构成,商品税 金只作为商品价格之外的一个附加额。
(3)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实现 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 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额等。
(二)减免税的分类
1、法定减免,凡是由各种税的基本法规定的减 税、免税都称为法定减免。
2、临时减免,又称“困难减免”,是指除法定 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临时性减税、免税。
税率的其他形式: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边际 税率与平均税率。
税率的特殊形式:附加与加成、综合负担率。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税收基础知识重点第一章:税收的定义和分类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基,从居民和非居民的财产、收入和行为上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2. 税收的分类(1)按税种分类- 间接税:这类税收是指税务主体通过征税目标征收税款,纳税人并不是直接向税务主体缴纳税款。

间接税的特点是税务主体通过行政手段、企业或个人的交易环节实施税收,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式向国家缴纳税款。

常见的间接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 直接税:这类税收是指税务主体直接向纳税人征收税款。

直接税的特点是税务主体直接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纳税人需主动向国家缴纳税款。

常见的直接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按征收主体分类- 中央税:由中央政府依法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依法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3)按征税对象分类- 个人税:对个人财产、收入和行为进行征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

- 企业税:对企业财产、收入和行为进行征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第二章:税收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税收必须依法征收和使用,合法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必须依法制定税法,履行法定税收程序,确保税收的合法性。

2. 公正性原则税收征收和分配必须公平合理,公正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在税收征收和分配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平原则,避免过度负担纳税人或偏袒某一群体。

3. 简易性原则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规则应当简明易懂,简易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收政策和税法应当避免复杂繁琐的规定,使纳税人能够容易理解和遵守税法。

4. 效率性原则税收征收和分配应当高效率和高效益,效率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益。

第三章:税基与税率1. 税基的概念税基是指纳税人的财产、收入和行为等可以作为征税依据的基础。

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概念
中国税制 第一章 税收的本质特征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
一、税收的定义
税收是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 照预定的标准,向社会成员和组织强制、无偿的取得 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
二、税收概念的含义
1、政府征税的目的: 满足政府职能支出需要 政府职能活动的内容: 公共安全:对外:国防;对内:社会安全秩序 公共服务:教育、食品卫生监督、环境保护…… 公共工程:道路、桥梁、水利、公园…… 社会保障:医疗、养老、失业保障…… ……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
二、税收概念的含义
2、征税依据: (1)形式依据: 政府的政治权力
征税权是政府的重要主权 征税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所有权。 (2)实质依据:公共需要 个人的人生安全需要政府提供保护; 个人生活福利提的概念
二、税收概念的含义
3、 税收是绝大多数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1)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需要 查阅世行报告后填入)
(2)中国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49.74亿元,其 中税收收入135,892.16亿元,占96.82%;非税收入 4457.58亿元,占3.18% 。

税收名词解释

税收名词解释

国家税收名词解释1、税收: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有一种形式,2、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是税收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款的直接缴纳者。

3、税率:是应征税款占单位课税对象的比例4、减免税: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5、负征税:指税法规定的在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不论纳税人收入大小,只对减去一定数额后的余额征税6、起征点:指纳税规定的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起点,即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7、税目:是在税法中队征税对象分类对象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应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的界定8、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9、纳税申报:指纳税人就计算税款的有关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市水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10、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征税客体是对什么东西征税,及国家征税的标记物11纳税期限: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12、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根据其税收政策,税收原则,结合本国的国情和财政政策需要制定的各项税收法律法国及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13、计税依据:又称为税基,是指税制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14、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个课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固定的征收比例。

15、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加,征收比例也随之升高的一种税率。

16、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17、加成征收:是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

18、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够将负税转嫁给他 人负担的税种,这种税的纳税人不一定是负 税人。一般认为对商品课税属于间接税,如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三、税收的分类
(三)以税基的两种基本形式区别为标准,可分为从 量和从价税
税收的计税依据叫作税基,是计税的具体数量标准, 税基的两种基本形式是物理形式和价值形式,物理形式如 面积、体积、重量等,价值形式如销售额、营业收入、应 纳税所得额等。以税基的两种基本形式区别为标准,可分 为从量和从价税。
从量税,亦称从量计征,指以课税对象的重量、面积、 件数、容积等数量指标为依据,采用固定税额计征税收。
从价税,亦称从价计征,指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 为计税依据。
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三、税收的分类
(四)以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是指管辖权和收入支配权划归中央的税收;地方税是指管辖权和收入支配权划归 地方各级的税收;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中央与地方共同课征或支配使用的税收。 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方法因国家政体和管理体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有些国家的地方政府(州、省、县等)拥有税收立法权,可以自行设立税种,这 类税种显然就是地方税;而中央政府开征的税种就是中央税。 (2)有些国家的税种是由中央政府统一设立的,但根据财政管理上的需要,特别是为 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划出一部分税种给地方,其管理和使用权限也相应下放给地方,从 而形成另外一种类型的地方税。 (3)有的国家还设立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这种税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三、税收的分类
(一)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可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
(1)对商品或劳务征税, 即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流转 额进行课征,包括所有以 商品和劳务服务为征税对 象的税种,有增值税、营 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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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定义
(3)征税的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
力征收的。
(4)税收的征收形式。从历史上看,税收
的征收形式有实物和货币两种。
(5)税收体现分配关系。税收属于收入分
配范畴,体现着特定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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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 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这种强制性具体表现在国 家税法上。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指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 征收。 (3)固定性(规范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和税收制度事先规 定课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
第一章 税收概念
本章提要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第二节 税收制度要素 第三节 税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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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一、税收定义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三、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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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定义
税收亦称“赋税”、“租税”、“捐税”。汉语中 的“税字”,最早见于《春秋》所记鲁宣公十五年 (公元前594年)“初税亩”。对于什么是税收, 中国古代没有明确定义,也有一些类似定义的表述。
“交换说”或称“买卖说”、“利益说”。它认 为国家征税和公民纳税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交 换;税收是国家保护公民利益时所应获得的代价。 自17世纪以来,随着民本主义的契约思想和民生主 义的交换意识深入人心,这种认识日渐流行起来, 主要代表人物有霍布斯、洛克、斯密和蒲鲁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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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定义
但是,人们认为,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 不是物质产品,不是由生产性劳动,而是由 非生产性劳动生产出来的。所以公共服务产 品尽管有效用(使用价值),但没有价值。如 果依照“交换说”,一个没有价值的公共服 务产品在交换中获得价格,在道理上是说不 过去的。
行使政治权力,执行社会管理职能;具有国有 资产的所有权,执行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
交纳主体是社会财富的所有者或占有者,具体 是各种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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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定义
(2)征税的原因。国家征税是为了实现其职能,
满足公共需要。(西方学者对国家的征税行为,有各种解
释,主要有“交换说”、“保险说”、“分担说”、“牺牲 说”。)
民向国家的转移,实质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之所以征税或公民之所以纳税,是因为社会中存在
着公共需要或公共利益。
(3)税收不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个别报偿关系,而体现
着整体报偿关系;税收不是按个别标准征收的,而是按一般 标准征收的;税收不是由人民自愿献纳的,而是由国家强制 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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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定义
▪ “分担说”:将税收看作是人民应分担的义务的。此学
说认为,国家是公共集体,人民是其组成分子,人民对国家 的公共需要应该分担一定的金额,税收是人民分担公共需要 而应尽的义务。
▪ “牺牲说” :将公民向国家纳税看作是利益牺牲。这
种学说认为,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公民强制无偿的课税,以 满足其实现职能的需要,从公民方面看无偿缴纳,没有报偿 是一种利益的牺牲。这种学说起始于19世纪,主要是德国历 史学派瓦格纳等人提出的。他们把税收仅仅看作是纳税人单 方面利益的牺牲,并没有说明国家征税与人民纳税之间的联 系,是一种片面的消极的理论观点。
12Βιβλιοθήκη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几点认识
(1)研究
和认识税收的“三性”,有利于正确运用税收手段
来实现国家政治经济职能服务。
把握税收“三性”有利于我们区分税与非税、深入认识税 收存在的原因以及利用税收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
(2)不能以纳税人自愿纳税和非自愿纳税作为判 断税收强制性的标准,不能把强制性曲解为强迫 性。
如何认识“交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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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定义
▪ “保险说”:国家课税被认为是国家保护了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人民向国家缴税类似投保人向保险公 司缴纳保险费一样。此学说是18世纪法国的梯埃尔 等代表人物提出来的。该学说认为,国家的存在是 保护人民,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国家的保护,人民 向国家纳税,犹如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用 一般,人民应依据所受保护的利益大小按比例纳税。 此学说就一般道理而论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实 际上,国家的活动,完全不同于保险公司,人民纳 税并不与其受国家保护的利益成比例。
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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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税收与规费的区别
规费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为居民或团体提供 特殊服务或实施行政管理所收取的手续费和 工本费,如工商企业登记费,商标注册费,公证 费等
《左传•昭公七年》中记载:“有赋有税,税以足食,赋以足 兵”.
——从表述中可看出税收是用来满足国家军事、行政等方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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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定义
▪ 从理论上系统研究税收问题,是在17世纪由西方学者发起的。 ▪ 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孟德斯鸠
▪ 从西方学者对税收的定义中,可概括以下几点共性的内容:
(1)税收是国家向公民的一种课征,表现为货币购买力由公
▪ 与税收的无偿性不同,国家作为债务人,到期要还本 付息;
▪ 与税收的固定性不同,公债并非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 主要形式,不是经常发行,公债发行与认购多少,很 难固定;
▪ 此外,公债和税收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时间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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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税收与财政发行的区别
财政发行是国家为弥补财政赤字或财政 透支而增加的纸币发行。国家通过财政发行 能够取得财政收入。财政发行具有无偿性, 人们叫它“发行税”或“隐蔽的税收”。其 强制性表面不明显,实际上由于货币是国家 规定流通和使用的,所以财政发行具有很强 的强制 性。
税收的强制性与倡导纳税人自愿交纳税收矛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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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3)税收具有“整体有偿性”特征,是就国家与全 体纳税人的利益归宿关系来说的,它不是税收的形 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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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税收与公债的区别
▪ 与税收的强制性不同, 国家与认购公债者之间是一种 信用关系,是自愿认购;
一、税收定义
我国学者对税收定义的代表性表述: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无偿地 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从以下几方面认识税收的定义:
(1)税收的主体(分征收主体和交纳主体)
税收征收主体是国家的政治权力主体。国家层 次上存在两种权力、两种职能,就有两种不同的物 质利益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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