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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引言为了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及工作过程中,由于人员的过失、设备的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各种事故。

安全事故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很大的威胁,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安全责任体系1. 公司安全委员会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主管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3. 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并将巡查记录报告给安全主管。

4. 安全员工每个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操作程序,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三、安全事故的分类和报告1. 安全事故分为三级,分别是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不同级别的事故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

2. 任何一起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组织处理,同时通知安全主管,并进行事故记录和事故研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1. 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2. 安全管理员负责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主管。

3. 安全主管制定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消除。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安全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

2. 新员工应当在入职前接受安全培训,包括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等。

3. 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确保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和安全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控制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所有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内的情况。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演练和事故后处理。

第四条本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及应急工作的费用由企业提供。

第二章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第六条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企业负责人任指挥部总指挥,安全主管等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第七条按照职责划分,事故应急指挥部分为领导组织部、情报会商组、指挥决策组、救援组和保障支持组。

各组成员应按照职能要求,及时投入应急工作。

第八条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提出防范事故和保障措施等。

第九条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应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自职责和技能。

第三章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第十条本企业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流程、事故分类和级别、应急措施、预警和预报、报警和报告、救援和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和沟通、指挥调度和协调、演练和培训、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

第十一条本企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科学合理,既要考虑各种可能的事故类型,又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中的措施应结合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并考虑到人员撤离、物品保护、救援、通讯和信息发布等方面。

第四章事故应急演练第十四条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本企业应进行定期的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事故应急演练应包括组织机构的快速成立、各类应急措施的实施、信息发布和沟通的测试、应急救援的协调和指挥等。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包人员、外来人员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事故事件。

第三条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第二章事故事件分类第四条安全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1. 人员伤亡事故:包括重伤、轻伤、死亡事故;2. 财产损失事故:包括设备损坏、物资损失等;3. 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事故;4. 其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第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报告;2. 抢救: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事件扩大;3. 保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

第六条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第八条调查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尊重科学、尊重事实;3. 及时准确、全面调查。

第四章事故事件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九条事故事件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原因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人;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4. 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情形:1. 事故责任人故意隐瞒、谎报、缓报、漏报事故的;2. 事故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 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4.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通报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单位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及管理制度。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及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及各类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3.1 事故预防(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2 预警机制(1)建立事故预警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分析事故预警信息。

(2)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部。

(2)现场救援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2 人员疏散与救治(1)现场救援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伤员救治组负责伤员的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4.3 应急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4.4 信息报告与处理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确保事故信息畅通。

五、事故善后处理5.1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事故管理制度,以规范事故的报告、处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及工作场所,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4. 事故报告程序一旦发生事故,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5. 事故处理流程1)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客户投诉或责任纠纷引发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展开调查,保留证据,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 事故预防措施1) 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2) 对于岗位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加强监督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对于容易引发事故的岗位或工作环境,公司应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 领导责任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于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负有最终责任。

领导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理。

8. 处罚措施公司对于违反本事故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9. 制度修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10. 结语安全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石,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事故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环境,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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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1.0 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于救护、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2.0 适用范围:公司内发生的所有事故。

3.0 责任部门:办公室、保卫科、安全部、生产车间。

4.0 内容4.1 事故分类4.1.1 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 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厂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 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工伤事故。

4.1.5 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4.1.6 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7 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8 “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工农业生产的为污染事故。

4.1.9 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

4.1.10 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

4.1.11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4.2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4.2.1 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

4.2.2 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 GB672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4.2.3 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分别按照系统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执行。

4.2.4 交通、火灾、污染等其它事故按各系统有关事故等级划分办法办理。

4.3 事故管理的分工4.3.1 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的分管副总负责。

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3.2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部负4.3.3 责。

4.3.4 质量事故由质量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4.3.5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

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4 事故报告程序4.4.1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4.2 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4.3 发生重大火灾、化学爆炸及多人伤亡(含急性中毒)应同时立即报告消防救护部门。

4.4.4 发生事故的单位(或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一小时。

对重大事故,应写出调查报告,并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

4.4.5 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要内容仔细、字迹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内容都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时上报,不得无误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如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否则,除责成上报外,并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4.4.6 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凡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代培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按表外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和来厂原由。

4.4.7 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务部门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

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4.8 凡因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所在单位的责任事故。

4.5 事故抢险和救护4.5.1 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事故蔓延扩大。

4.5.2 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应亲临现场,直接指挥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4.5.3 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和火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带好防毒面具,对中毒、灼伤、烫伤人员应及时抢救处理。

4.6 事故责任划分4.6.1 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和各主管副总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4.6.2 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主管副总和安全部负责。

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者负责。

4.6.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没采取的,由相关领导者负责;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4.6.4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否则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4.6.5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4.6.6 操作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

无安全作业证者发生事故,应由委托者负主要责任,已取得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负主要责任。

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4.6.7 在培训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预顶岗必须经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指定师傅监护。

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

4.6.8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4.7 事故调查和处理4.7.1 发生事故后,所在单位和部门都要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的措施。

4.7.2 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天内由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分析。

4.7.3 重大事故,由分管付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

4.7.4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执行。

4.7.5 轻伤、重伤事故由分管付总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动力、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

4.7.6 死亡事故由安全部会同当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7.7 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安全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以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7.8 在事故调查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厂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7.9 对一般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由安全科审核报副总批准;对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根据审批权限报上级机关批准;对重大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7.10 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科要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资料 ,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录像、录音、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登记表及报告书应妥善保管 ,备案存档。

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害情况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5.0 附则5.1 本制度由安全部附则解释,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5.2 本制度中未涉及到项目,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共同会议研究讨论,提出处理方案,公司第一负责人有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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