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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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安全事故的汇报管理流程,及时跟踪和处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二、安全事故的定义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办公及其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安全事故的分类根据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本制度将安全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般事故、较重事故和重大事故。

四、安全事故的汇报1.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事故汇报,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和现场照片。

3.上级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五、安全事故的调查1.调查组由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分工,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2.调查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影响。

3.调查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1.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事故情况,并要求相应的责任人做出书面的整改计划。

2.对于较轻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应提出改进措施,保障事故不再发生,并向公司安全负责人提交整改报告。

3.对于较重和重大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应接受公司严肃的纪律处分,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赔偿或补偿。

七、安全事故的预防1.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力。

2.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公司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负责人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3.本制度有关表格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本1.制度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生产运营过程中,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发生。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运营单位,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各种工作场所。

3.责任和义务3.1 公司负责人有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3.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3 公司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支持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4 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 公司负责人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生产运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4.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建立并落实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每一层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5.1 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与具体岗位的安全职责,要求各级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5.2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制度。

5.3 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应急能力。

5.4 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

5.5 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安全奖惩制度6.1 对于安全工作有出色表现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阐述一套高效、科学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核心原则包括预防优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法律依据、责任倒查、事故追责等。

三、组织责任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制度执行。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析。

2.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

3.企业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2.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事故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并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

2.针对不同岗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签字确认。

七、安全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包人员、外来人员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事故事件。

第三条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第二章事故事件分类第四条安全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1. 人员伤亡事故:包括重伤、轻伤、死亡事故;2. 财产损失事故:包括设备损坏、物资损失等;3. 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事故;4. 其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第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报告;2. 抢救: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事件扩大;3. 保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

第六条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第八条调查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尊重科学、尊重事实;3. 及时准确、全面调查。

第四章事故事件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九条事故事件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原因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人;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4. 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情形:1. 事故责任人故意隐瞒、谎报、缓报、漏报事故的;2. 事故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 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4.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通报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的事件。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事故责任人负责、有关单位协助、政府监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保事故的及时报告、彻底调查和有效处理。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再次发生。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六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通报事故情况,积极协助受害人及其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条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保护和证据保全工作。

第九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制定调查方案,全面梳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调取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事故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证据搜集和分析。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人们对生产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然而,生产安全事故不可避免。

事故发生后如何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制定良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减少损失、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二、应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重大问题,给企业、个人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

而应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防范和减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损失和社会危害。

应急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可以提高组织运转效率,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发生事故后更加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降低影响范围,减少损失。

应急管理制度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平,符合当今的国家安全政策要求。

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强化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科学、规范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应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急管理制度是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计划、应急组织机构、应急责任、救援措施、应急设备和应急培训等要素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计划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事故应急处置的流程、方法、责任人及其职责、场所、员工疏散方案等,制定预案的内容要科学、合理、务实,并不断进行完善与更新。

2.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建立、分工和职责,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建立领导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及时、有效组成,策划应急救援行动。

3.应急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责任制度,包括领导责任、行业义务、单位责任、岗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等不同层面的责任,明确责任人职责和责任范围。

4.救援措施明确救援措施,包括紧急处理、现场抢救、安全控制、医疗救助等,完善应急资源、救援设备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6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

6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

6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必须要采取一系列的硬措施。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6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

1.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实行安全事故预警机制,配备应急设备和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风险。

3. 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员工了解企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法。

4.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5. 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隐患。

6. 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

7.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8.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促使其熟悉安全操作流程和操作规定。

9. 定期组织演练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10. 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对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员工进行表彰。

11. 定期检查和维护企业的交通工具,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12. 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13.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生产安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14. 加强与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安全问题。

15. 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16. 制定和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各项作业按照规定进行,杜绝安全隐患。

17. 加强对特种设备和高危作业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18. 加强对危险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储存和运输规定。

19. 确保生产场所的通风和防火设施完好,并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20. 建立和维护生产环境监测系统,确保生产环境的良好状态。

2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2. 定期检查设备、线路和管道的安装和使用情况,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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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1. 目的严格事故事件管理,掌握事故事件发生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2. 适用范围以及事故事件的定义公司内各类事故事件。

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可能造成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但是未发生事故。

3. 职责3.1 综合部负责交通事故事件的处理。

3.2 生产部、安全部负责工艺事故事件、设备事故事件、生产事故事件、工伤、起火爆炸事故、治安事件、破坏事故事件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3.3 购销部负责原料、产品、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事件。

3.4 各责任部门的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在三天内交安环部备案。

4. 各类事故的界定4.1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事件。

4.2 凡属有意制造的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的为破坏事故事件。

4.3 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4 各种原因造成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事件。

4.5 因操作原因使正常的生产操作条件受到破坏;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超标造成减产;生产过程的原料、辅料及中间产品发生跑、冒、滴、漏,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均属于工艺事故。

4.6 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事件。

4.7 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4.8 伤亡事故中轻伤、重伤、死亡和多人中毒事故的,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9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5. 事故的抢修与救护5.1 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设备、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

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

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5.3 发生一般事故,本单位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4 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5.5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6. 事故报告程序6.1.1 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6.1.2 凡发生事件,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本车间班组长;班组长汇报给厂长。

6.2.1 伤亡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有:(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6.2.2 事件的报告内容主要有:(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二)事件的简要经过;(三)事件可能导致的事故;6.3 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7. 事故的调查与处理7.1 成立生产、设备、技术、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的条件、职责和权利7.1.1 条件a、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b、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c、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7.1.2 职责a、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责任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1.3 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7.2 各部门单位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7.3 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全部备案。

7.4 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

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公司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

7.5 防范措施的内容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教育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

8. 调查报告的编写8.1 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8.2 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8.2.1 事故等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日期、类别、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8.2.2 事故经过8.2.3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8.2.4 事故的预防措施8.2.5 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8.2.6 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8.2.7 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9. 事故处理9.1 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9.2 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单位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9.3 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3.1 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3.2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3.3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9.4 由劳动督察部、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9.5 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9.6 事故处理后,安全部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职工中通报,使广大群众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9.7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 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 天。

10. 事故结案归档与统计10.1 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部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

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10.2安全部负责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10.3 根据统计情况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11. 工伤认定及工伤评残11.1 事故中造成重伤人员,由劳动督察部部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和有关材料,向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

11.2劳动督察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其享受相应的待遇12. 相关文件12.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 号)1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3. 事件的调查处理13.1 事件的处理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13.2 调查结束后,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

召开生产会议上反面教材课13.3 对于情况恶劣、屡教不改的辞退并根据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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