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LNG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LNG气瓶(新版)

064200 LZGJLG845LX04XXX1
投入使用日期
2020.05.02
单位固定电话
安全管理员
莫X龙
移动电话
1XXXXX443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 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手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
登记类别:
新办
设备品种
气瓶数量
车用液化绝热天然气瓶 1
产品名称 充装介质
1000L加粗车用液化天 然气气瓶
液化天然气(LNG)
设备 基本 情况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1.59MPa
制造单位名称 西安德森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名称
气瓶容积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2020.04.14
20-K-24-082
日期: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手写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使用登记证编号:
日期: 日期: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L 单位内编号 冀B5XXXX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使用单位名称
莫XX龙
使用单位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XXXX4号楼2门1XXX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源自设备码/个人身份证号使用
情况
车牌号
13022819XXXXXX461X 冀B5MXXX
邮政编码 车辆VIN码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填表说明:1、登记类别:填写“首次启用”或“过户”;2、设备品种:填写“压力容器”;3、产品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填写,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4、气瓶数量: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数量填写“X只”;5、充装介质: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充装的介质填写,如“CNG”或“LNG”;6、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公称工作压力填写,如“20MPA”;7、气瓶容积: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水容积”或“实测水容积”填写,如“72.2L”;8、制造单位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名称填写,如“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9、制造日期: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检验日期”或“竣工日期”填写,如“2017年9月”;10、产品编号: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气瓶编号”、“产品编号”填写;11、单位内编号:不大于1支气瓶的,可以不填或画“—”线;12、施工单位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安装单位”填写,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13、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监检单位”或监检印章填写;14、使用单位(个人)名称:营运车辆填写车辆实际所有者(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如“张三”或“XXXXX公司”;非营运车辆填写车辆行驶证书的所有者姓名或名称;15、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车辆所属公司名称或具体地址,如“大同市通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6、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车辆所有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如“140202XXXXXXXXX”;17、邮政编码:按照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归属地的邮政编码填写,如“037XXX”;18、车牌号:根据车辆注册的车牌号码填写,如“晋BTXXX”;19、车辆VIN码: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填写该车辆的识别代码(大架号),如“LFVXXXXXXXXXXXX”;20、投入使用日期: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填写,如“201X 年X月X日”;21、单位固定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的固定电话;22、安全管理员:填写车辆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的姓名;23、移动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移动电话;24、使用单位填表人员:填表人员签字确认;25、日期:填写填表日期;26、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7、日期:填写具体日期。
气瓶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序号 设备品种 充装 制造单位 公称工作 设计 容积 最近一次 下次检 压力 壁厚 年月 (MPa) (L) (mm) 检验日期 验日期 15 制造 使用单位代码: 气瓶使 变更 停用 用登记 代 码 情况 情况
备注
介质 无缝钢瓶 氧气
共 页 第 页 申请人声明和签署:以上所列气瓶均标有唯一的使用登记代码,本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登记机关经办人: 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质 制造单位 公称工作 设计 容积 最近一次 下次检 压力 壁厚 年月 (MPa) (L) (mm) 检验日期 验日期 制造 气瓶使 用登记 代 码 变更 情况 停用 情况 备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三)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数量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
单位固定电话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安全管理员
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压力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登记类别:□首次启用□改造□使用(产权)单位变更□更名□超设计年使用
注:本表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包括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气 瓶 登 记 表

气瓶登记表(自有、托管)
附表二
气瓶(收、发)登记表
登记人:单位负责人:
附表三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及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附表四
人员、车辆进、出液化石油气站登记表
附表五
储罐运行及检查记录表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不合格气瓶处理记录
不合格气瓶处理记录
不合格气瓶处理记录
液化石油气残液处理处理日期:
处理日期:
低温液体罐车装、卸作业记录表
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培训记录表
安全培训记录表
信息反馈记录表
信息反馈记录表
信息反馈记录表
信息反馈记录表。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车辆所有人(公章)
年月日
登记意见: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月日
领取人: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单位保存,一份由登记机关保存。
□5、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6、行驶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7、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本单位的车用气瓶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并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气瓶制造日期
气瓶出厂编号
使用登记证号
1
2
3
4
5
6
7
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交材料清单(已提交的在对应序号前“□”内打“√”,否则打“×”)
□1、车用气瓶产品合格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2、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气瓶)(复印件1份存档)
□3、车用气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复印件1份存档)
□4、气瓶安装质量合格证明(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存档)
7.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8.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气瓶、瓶阀及其他附件进行检查或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9.应当经常对气瓶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做到清洁、紧固、无漏、正常工作;
10.不得充装不合格燃气;
11.气瓶应当按时送检,不得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职务:日期:年月日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QP0登记类别:首次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所有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b2.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一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所列内容仅为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时需要填写的基本数据,不代表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要求的数据,如事故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
其他有关设备数据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二设备基本情况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2、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4、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5、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6、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8、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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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品种
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产品名称
产品铭牌或合格证的内容填写,即设备名称
气瓶数量
气瓶的数量,单位为“只”
充装介质
充装介质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填表人员签名使用单位公章或
个人签名打指(使用单位为个人)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管理人员签名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地址(营业执照地址或个人身份证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使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个人设备)
邮政编码
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车牌号
汽车车牌号码
码车辆VIN
车辆VIN码
投入使用日期
气瓶投入使用日期
单位固定电话Βιβλιοθήκη 使用单位固定电话安全管理员
安全管理员的姓名
移动电话
安全管理员的移动电话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MPa公称工作压力
气瓶容积
L气瓶容积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单位内编号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单位内编号,没有自编编号,可以不填
施工单位名称
最近一次施工的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最近一次监检的施工检验机构名称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个人所有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