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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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 (4)货物堆放整齐、批次分清,便于商检人员抽验和检查。
2.不实行紧急放行措施
❖ 对供应方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不准收购,不准出口。
第三节 托运、投保和报关
❖ 一、托运
托运是指出口企业委托运输机构(如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其他 有权受理对外 货运业务的单位)向承运单位或其代理办理货物 的运输业务。
❖ 2.检验
❖ 3. 出证
商检机构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 上加盖检验印章。对检验不合格的商品,商检机构签 发“不合格通知单”。
❖ 二、申领出口许可证
商品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的三种情 况:
❖根据双边、多边协定的规定,我国限制出 口的商品
❖考虑到国际市场的容量,为了防止盲目出 口而予以管制的商品
地方经贸厅(委、局)签发的面向欧盟市场的产地 证,专门用于有配额的产品
由出口单位出具的对美出口一般使用原产地申明书 (有三种格式:格式A ,格式B,格式C )
❖ ★产地证的要式项目
①出口商(Exporter),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的名址。
②收货人(Consignee),多数情况下是信用证的开证 申请人,且应与B/L收货人一致。。
3
发证
发证机关在申请表 送交后3个工作日内, 签发“中华人民共 和国出口许可证” 。
❖ 三、报验商品的审核要点
1.报验商品必须符合的条件
❖ (1)生产加工完毕的商品,外包装符合合同要求; ❖ (2)销售合同已签订,凭信用证结算的,已收到信用证; ❖ (3)已印刷好唛头标志(合同、信用证规定的中性包装除
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基本程序:
1 申领核销单 2 报关审核 3 银行出具核销专用联 4 外汇管理部门核销
❖ 四、退税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降低出口产品成本、增 强出口竞争力、鼓励出口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措施。即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 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环节和流转环 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殖税和消费税,对出 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 产地证明书的作 用:
●享受优惠利率的凭证 ●防止货物来自敌对国 ●防止外货倾销 ●用于海关统计
★ 产地证明书的签发: 产地证书的签发人通常 有以下几种:
①进口国派驻出口国的领 事签发; ②商会签发; ③由同业公会签发; ④由出口商自行签发 ⑤由出口国政府机构签发。
❖ ★我国的签发机构及签发的产地证明书
批复
企业所在地主管 出口退税业务的 税务机关接到上 级税务机关批准 的退税通知后, 签发《税收收入 退回书》给出口 退税的企业,并 把退税款划到企 业银行账户。
❖ 五、结汇、核销和退税的审核工作要点
1.对结汇单证的审核
❖ 认真检查单证制作是否有错误,出口单证制作时要求 “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2.对核销的审核
第一节 备货和落实信用证
❖ 一、备货
备货的基本要求
❖货物的品质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和法律的要求。 ❖交货数量应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物包装应与合同和法律的要求一致。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
对备货审核的要点
❖外销员要跟踪货物的生产,及时了解货物的生产情 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工厂生产过程中,应定期把产品送到有关部门检验, 以保证产品的品质、规格符合合同的规定。
❖ 1.申报 ❖ 2.查验 ❖ 3.缴纳出口税 ❖ 4.出口放行
❖ 四、对托运、投保和报关的审核要点
1. 审核海运提单的抬头和背书,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审核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签发地点、内容是否符合合 同或信用证规定要求,是否需要背书和签名要求。
2. 审核保险单内容是否与合同或信用证条款一致,保险 单出单日期不得晚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
汇票金额
方式
若信用证没有规定,
应与发票金额一致;
跟单信 有规定时,按信用证
用证 规定填写。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 款行为付款人。若信 用证未加说明,则以 开证行为付款人。
议付行
托收
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 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 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 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 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
第十一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出口合同为CIF或CFR合 同,且都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故在履行这类合同 时,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和改证)、船(租船订 舱)、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的工作最为重要。
链接出口程序图
❖ 主要是检查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内容与实际业务是 否一致,“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出口退税专用联”上注 明的出口发票号是否二致,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水 单和出口发票所涉内容与信用证内容是否一致。
3.对退税的审核
❖ 主要核对由商品供应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 “专用缴款书”,内容是否准确,印章是否齐全。同时, 对申报出口的退税和凭证,包括出口发票、海关报关及出 口核销单进行核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产地证(Certificate issued by C.C.P.I.T.)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签发的普惠制产地 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S.P.),书面格式称为“格式A” (FORM A)
3. 审核出口报关的工作日期,是否做出提前安排,出口 报关的申请资料是否完善、准确,申报手续是否按海关 规定办妥,出口放行日期必须在办理托运手续的程序之 前。
第四节 交单、结汇、核销和退税
❖ 一、交单
交单要求:
❖ 单据齐全 ❖ 内容正确 ❖ 按时交单
❖ 二、结汇
结汇是指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 把制作好的所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送 交银行,银行对这些单据审核无误后,向出口商支 付货款。在我国出口业务中,结汇还包括银行将外 汇货款按当日人民币市场价结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出 口企业。
❖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而需要控制出 口的商品
申领出口许可证的程序:
1
申请
由出口单位向发证 机关提出书面申领 报告。同时还要 附 有关的证件和材料, 如合同、主管部门 的批准文件等。
2
审核、填表
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并 通过后,由申请人按规 定的要求填写“中华人 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 请表”,并在表上加盖 申请单位的公章。
③运输方式和路线,应填写启运港、卸货港和运输方式。 如需转运,应注明转运港。
买方
托收行或出 口方
❖ 2、发票(Invoice)
发票分为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海关发票 (Customs Invoice)、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领 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和厂商发票 (Manufacturer’s Invoice)等多种。
第五节 出口结汇的主要单据
❖ 结汇单据的要求:
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
❖ 1、汇票
缮制汇票的要点:
❖(1)汇票编号、时间和地点。 ❖(2)汇票金额和付款期限。 ❖(3)受款人(Payee又称汇票抬头)。 ❖(4)出票人签章。
采用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和托收结算方式下汇票 缮制的区别:
差别
项目 结算
1.投保申请
❖由出口企业填制运输险投保单,一式两份。一份 由保险公司签署后交出口企业作为接受承保的凭 证;一份由保险公司留存,作为制作、签发保险 单的依据。
2.缴纳保险费,获取保险单
❖出口企业收到由保险公司签署的投保单后,向保 险公司缴纳保险费,然后获取由保险公司签发的 保险单。
❖ 三、报关
货物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查验放行后, 货物方可装运出口。办理报关手续的一般步骤:
❖ 我国办理出口退税的基本程序:
申请
出口单位填写出 口产品退税申请 表并提交相关单 证,送当地外经 贸行政管理部门 稽查签章,然后 报所在地主管出 口退税业务的税 务机关。
上报
由企业所在地主 管出口退税业务 的税务机关(国 税局)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和要求 的,按照税收退 税审批权限,逐 级上报上级税务 机关。
3.买单结汇
又称押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 益人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 日的利息, 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拆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 三、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出口收汇管 理,保证国家的外汇收入,防止外汇流失, 指定外汇管理等部门对出口企业贸易项下的 外汇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我 国的核销工作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海关、银 行等部门的配合下具体实施。
❖ 4、保险单
缮制保险单应注意的问题:
◆ 被保险人应是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并加空白背 书,便于办理保险单的转让;
◆ 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 银行将拒受出单日期迟于装船或发运或接受监
管的保险单。
❖ 5、产地证明书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俗称产地证,是 证明货物系在某地制造或生产的凭证。
办理出口货物对外运输的基本程序:
查看船期表, 填写出口货物 托运单
(Shipping Note)
船公司或其代 理签发装货单
(Shipping Order)
提货装船,获 取大副收据
(Mate's Receipt)
发装运通知
外运机构代出 口企业支付运 费,用大副收 据换取提单
❖ 二、投保
出口企业在确定船期、船名后,应向保险公 司办理投保手续,以取得保险单。办理投保 手续的程序是:
2.审证 审核要点:
❖开证行和保兑行的资信 ❖信用证是否可撤销或是否生效 ❖信用证金额和货币是否与合同一致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是否与合同
一致 ❖信用证有效期、装运期、交单期和到期地点 ❖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等
信用证修改的规则如下:
❖ 1.只有买方(开证人申请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修改信用证;
❖ 对于采用议付信用证结汇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 1.收妥结汇
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 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 议付行帐户的贷记通知书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 外贸公司。
2. 定期结汇
是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 结汇期限,到期后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外贸公司。
❖ 2.只有卖方(受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 修改.
第二节 报验和申报出口
❖ 一、报验
报验是指出口方向商品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商品检 验机构经过抽样检查或化 验合格后,向出口方颁发 合格的检验证书。
报验的程序:
❖ 1.申请
出口企业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书》,向当地商检 机构申请办理报验手续。随附单据包括:出口货物明 细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其他供通关用的凭证; 对外 贸易合同或售货确认书及有关函电、信用证等; 凭样 品成交的,要提交样品。
❖ 3、提单(Bill of Lading)
缮制海运提单应注意的问题:
❖(1)银行只接受已装船提单;
❖(2)提单的抬头是收货人;
❖(3)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以是包括全部航 程的转船提单;
❖(4)海运提单中货物的描述只要与信用证的货 物描述不相抵触,可使用货物的统称;
❖(5)海运提单的运费项目,在CFR、CIF、 CPT、CIP条件下,应注明“运费已付” (Freight Prepaid) , 而在FOB、FCA条件下, 应注明“运费到付” (Freight to Collect) 。
缮制商业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 1)必须表明由信用证中指定的受益人出具;
❖ 2)必须做成以申请人的名称为抬头;
❖ 3)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据和包装必须与信用证各 项要求完全相同,其它单据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 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描述相抵触;
❖ 4)商业发票的总值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否则, 银行有权拒付。
❖把包装唛头告诉工厂,以便工厂及时印刷包装唛头。 ❖为了避免混乱,产品入库时要做好标识。
❖ 二、落实信用证
落实信用证一般包括催开信用证、审核信 用证和修改信用证三项内容。
1.催证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开证最迟日期,而对方还 没有开出信用证,则买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出口 方要电告进口方,并催促对方尽快开出信用证。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开证时间,按照惯例的解释, 应在装运前的一个“合理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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