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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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运营标准

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运营标准

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运营标准一、村级服务站(点)的选址1.所在地址为农村集聚中心或便民服务门市店面。

2.所选站点实现互联网、电话通讯畅通。

3.交通便利、物流可以正常输送。

4.村级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5.优选政村中已注册并运营的网店。

二、村级服务站(点)负责人选择基本条件1.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2.为人诚信,服务态度良好,在当地有较好口碑及人际关系。

3.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有网络购物经验。

4.熟悉当地村民与产业情况,本村居民可优先考虑。

5.充分认同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积极性高,并接受相应的管理。

6.有志于发展电子商务的农村待业人员、村官等优先考虑。

三、村级服务(站)点标准规范1.门头标识要采用统一设计的图案,横排固定在主体建筑正面显著位置。

2.室内应设置统一的主背景墙。

3.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视、农副产品展示货柜、电子秤、POS机。

4.要根据室内整体布局、视觉效果,统一悬挂电商规章制度,位置要醒目。

5.服务站(点)有代买代卖、代收发物流台账记录表。

6.站长牌上张贴负责人照片。

7.每月代买、代卖或代缴话费额达到2000元以上。

8.同一行政村(含镇、村),中央财政支持站点不超过一家。

9.要与所属企业的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能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四、村级服务站(点)主要职责1.向村民宣传村级服务站(点)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

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服务。

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4.组织当地适销的农(副、特)产品,帮助村民代售农(副、特)产品。

5.为村民提供网上缴费、农村金融服务、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基础项目的。

6.组织当地青年群体参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的网上创业就业学习培训、交流分享,营造氛围,培育人才,培育村网店,扶持村镇农副特产品开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7.按要求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妥善保管提供相应的信息数据。

农村公共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农村公共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农村公共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村公共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农村公共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标准、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投诉处理等方面。

三、人员管理1. 公共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各项服务流程和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应变能力。

2.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3.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言行规范、积极主动。

4. 对于违反纪律或服务不规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肃执法。

四、办事流程1. 公共服务大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办事窗口,明确各项服务流程和标准办理时间。

2. 对于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应当设立快速通道,为办事人员提供更快捷的服务。

3. 公共服务大厅应当设置信息公告栏,向办事人员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

4. 对于特殊群体或者特殊情况,公共服务大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照顾和协助。

五、服务标准1. 公共服务大厅应当制定服务标准,向办事人员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2. 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公共服务大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确保服务水平达到要求。

3. 公共服务大厅应当设立服务评价机制,根据办事人员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4. 对于服务态度恶劣或者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六、设施设备1. 公共服务大厅应当配备完善的设施设备,确保服务条件满足要求。

2. 设施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对于因设施设备原因导致的服务不便或者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七、信息化建设1. 公共服务大厅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互联网、手机APP、自助终端等方式提供服务。

2. 公共服务大厅应当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共享畅通。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一、建设规范:1.定位明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该明确其定位,作为服务农村居民的综合性公共设施,提供各类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区服务等。

2.选址合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选址应考虑到周边居民的居住分布、交通便利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

同时,需充分利用现有农村资源,例如废弃的农房等。

3.设计科学合理: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区域,包括室内空间和室外场地。

同时,要注重功能性与审美性的结合,使其成为农村发展的亮丽标志。

4.建筑安全可靠: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建设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建筑标准,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特别是在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区域,应加强工程技术措施,提高建筑的抗灾能力。

5.设施设备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设有完善的设施和设备,以满足村民的日常需求。

包括医疗设备、教学设备、交通工具等,要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管理规范:1.组织管理机构: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团队,明确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管理团队应包括村委会或村民代表、服务中心主任、相关部门代表等。

2.人员培训与管理: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加强对公共服务中心人员的岗前培训,注重队伍建设。

3.资金使用透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要实行公开透明的资金使用政策,确保财务合规。

资金使用应有相应的制度和审计机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

4.服务质量监督: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服务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5.社区参与与合作:积极鼓励农民参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建设,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等机制,促进居民的参与和合作。

综上所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对于农村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合理规划、科学建设和严格管理,才能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成为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支持的重要平台,推动农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促进乡村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服务中心是为农村居民提供服务、促进村庄发展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依托村民自治组织设立并由村委会管理。

第三条村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民、快捷的服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第四条村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为村委会,设立村服务中心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服务中心负责为农村居民提供如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信息咨询、文化活动等服务,并开展农村经济合作和社会组织。

第六条村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责包括制定服务项目和计划、管理经费和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和考核等。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第八条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培训、激励和处罚等方面。

第九条村服务中心应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村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人员队伍。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村服务中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捐赠和服务收入等渠道。

第十二条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村服务中心应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资金收支记录和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村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第四章服务项目第十五条村服务中心应根据农村居民需求,提供丰富、实用的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村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一)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基本医疗保健和健康宣教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二)教育培训服务:开展农村学生辅导、农民职业培训等教育培训服务。

(三)信息咨询服务:提供有关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信息咨询服务。

(四)文化活动服务: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活动、读书会等文化活动。

(五)农村经济合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建设等。

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

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
建立服务评价机制
通过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评价机制,对服务质量 进行持续监测和改进。
管理效率目标
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标准化建设,优化管理流程 ,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村级综合 服务中心的管理效率。
实现资源共享
通过标准化建设,促进村级综合 服务中心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源 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促进信息化管理
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标准 化建设方案
汇报人: 2024-01-07
目录
• 方案背景 • 标准化建设目标 • 标准化建设内容 • 实施步骤 • 保障措施 • 预期效果
01
方案背景
当前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现状
01
02
03
服务设施不完善
部分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存 在设施陈旧、功能不齐全 等问题,无法满足村民的 基本需求。
国外经验
一些发达国家在社区服务领域开展了 标准化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 和体系,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02
标准化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
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
01
通过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村级综
合服务中心的整体服务水平。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02
通过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城乡居民在享
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村级综合 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管理进程,提 升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03
标准化建设内容
服务流程标准化
总结词
统一、高效、规范
制定服务流程标准
根据村民需求,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标准,确保服务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简化服务流程
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培训与指导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4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4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为方便村民办理各项事务而设立的综合服务机构,履行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的职责。

第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立要求:村庄总户数在500户以上,并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提供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为村民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一般由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事务助理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七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和节假日休息。

第八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村庄内的常住居民,包括户籍村民和外来人口。

第九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政务办理、党员服务、居民生活服务、公共事务申报等。

第十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收费:根据相关政府规定执行一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开、合理、合法。

第十一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评价:村民可以通过满意度调查和投诉举报来评价服务质量,服务中心应及时回应并不断完善服务。

第二章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十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中心主任、事务助理和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的职责:(一)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二)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三)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四)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向上级政府汇报。

第十四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事务助理的职责:(一)协助中心主任处理各项事务;(二)在中心主任不在时,代替中心主任行使职责;(三)协助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职责:(一)负责接待和引导村民办理各类业务;(二)协助中心主任和事务助理开展工作;(三)及时了解村民需求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

2024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愈发成为当务之急。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一环,其建设旨在提高农村社区的服务水平和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布局规划、功能设置和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为实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快速建设和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二、建设目标1. 提高农村社区的服务水平。

通过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便民、安全、快捷的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不仅要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要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创业创新,促进农业生产及农村产业链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3. 加强农村社区的管理能力。

通过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完善村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建立农村社区自治的基础,提升农村社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三、布局规划根据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应符合以下原则:1. 布局合理。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农村社区的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布局,以便农民群众方便接受服务。

2. 分层次建设。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应分为乡级、村级两个层次,乡级服务中心主要提供行政、经济、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服务,村级服务中心主要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服务。

3. 强调联动性。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要与乡镇政府、农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相互联动,形成农村社区中心与外部资源的良好互动。

四、功能设置1. 村级服务中心功能(1) 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村级服务中心应提供道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服务,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2) 提供公共服务。

村级服务中心应提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包括学校、卫生站、文化活动场所等,以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村民自建自用
村民自建自用 的方式,可以 充分发挥村民 的自主性和积 极性,提高建
设效率。
村民自建自用 的方式,可以 减少政府对建 设工作的干预, 更好地满足村 民的实际需求。
村民自建自用 的方式,可以 促进村民之间 的交流与合作, 增强村民的凝 聚力和归属感。
村民自建自用 的方式,可以 降低建设成本, 减轻政府负担, 同时也可以促 进农村经济的
文化活动设施
文化活动室:用于举办各类 文化活动、文艺演出等
图书馆:提供各类图书、报 刊杂志等阅读材料
体育设施:篮球场、羽毛球 场等体育设施,提高村民身
体素质
儿童游乐设施:为村里的孩 子们提供安全、有趣的游乐
环境
体育健身设施
建设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满足村民日常运动需求。 配备健身器材,如哑铃、跑步机等,方便村民进行体育锻炼。 定期组织体育活动,增强村民的体育意识和健康意识。 建立体育俱乐部或健身团队,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提升基层组织的 服务水平,提高 村民满意度
强化基层组织的 管理能力,确保 工作方案的顺利 实施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促进农村产业升级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农村社会的治理水平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
人才引进与培训
建立人才引进机 制,吸引各类优 秀人才参与农村 村级公共服务中 心建设。
加强人才培训, 提升现有工作人 员的专业技能和 服务水平。
与高校、研究机 构等合作,开展 针对性强的培训 课程,提高人才 素质。
建立人才激励机 制,鼓励优秀人 才脱颖而出,为 农村村级公共服 务中心建设贡献 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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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5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标委综合〔2015〕79)号),项目编号20154147-T-424,项目名称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海盐县人民政府、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人民政府等。

2 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农村公共服务的综合载体,其目的旨在丰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内容,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碎片化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

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对村级公共服务机构提出要求,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室、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当前,目前尚没有对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各个地方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发布并实施了相关的文件及实施方案,对服务中心的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基层对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的概念和定位不清;资源欠缺整合;地区发展不平衡、差距大;重建设轻运维,设施有效利用率低;重代办服务,综合性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而文件要求相对比较宽泛、宏观,对于服务中心具体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建成后服务中心如何管理、如何运营、服务规范如何建立等重要问题均没有涉及;同时,这些规定散见于各个相关政府部门文件,导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分散化”管理。

在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况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缺乏统一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到服务中心的下一步发展。

新常态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服务与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从数量全面覆盖向质量明显提升转变,由代办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对服务内容的全面化、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公共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模式的多样化以及支持保障的常态化等提出了总体要求,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广大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

因此,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制定《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对建设、管理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推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作用,解决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3 主要工作过程1)建立标准起草组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后,于2015年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2016年3月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形成标准草案。

2)开展全面调研按照地域分布,对北京、四川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及厦门市开展重点调研,以掌握村级服务中心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分别赴四川宜宾、巴中、成都、新津等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湖州市安吉县、嘉兴市海盐县、金华市磐安县等地,福建省福州、泉州、三明、莆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双岭村、田头村,后溪镇仑上村、后垵村、龙山社区,海沧区东等地采取座谈、走访的方式开展实地调研。

同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浙江省、厦门市进行了重点调查。

浙江省共回收有效问卷787份,厦门市共回收有效问卷30份。

标准起草组于2016年11月启动本标准的调研工作,并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起草组经多次组内研讨,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17年10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3)征求意见阶段标准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了多次组内研讨会及专家研讨会,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并在赴吉林、天津、山东荣城、海南琼海、福建晋江等调研过程中,不断征求与验证标准技术内容,完善标准文本,于2018年11月中旬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标准的编制以“十八大”精神、“五位一体”思想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导向,紧扣乡村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目标及内涵,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以兼顾地区差异、注重普适性,结合农村实际、适当超前,与相关政策衔接、注重协调性为原则。

比如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上,应以满足服务功能为主要原则,而不宜对具体的面积等作明确规定。

比如,在中心的功能配置上,兼顾阶段性和全面性,以“X+Y”的模式,在规定作为“X”的基本服务提供的基础上,以作为“Y”的拓展性服务给各地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自由发展空间。

比如在服务中心建设中鼓励开展信息化建设,以适应各地开展的行政服务审批便民化工作向农村延伸的发展趋势。

同时,标准的制定还应注重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衔接,同时应考虑与现有标准及相关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相协调,如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规范(20141523-T-469)等。

因此,确定本标准制定的总体思路如下:(1)在建设原则上,应以统一规划、整合资源为原则,精简、效能、实用,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基于全国地区差异考虑,应明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重点关注中心的选址,构筑的安全性与实用性,规模、面积、服务功能布局与设施及人员的配置等应注重与服务功能和服务需求相匹配,忌铺张、浪费。

(2)在管理上,应注重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地实施,鼓励建立多元化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加强对服务场所及设施的运行维护,提高场所的利用率,确保场所与设施的正常使用;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应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能力建设等。

2 标准主要内容与确定论据2.1 标准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基于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确定标准的主体框架,见图1。

图1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草案主体框架主要适用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

2.2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根据调研及反复研讨,确定主要内容如下:①术语和定义提出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为“具有集中办公、民主议事、便民代办、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治安调解、学习培训、党团活动、便民利民商贸服务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场所,是提供公共服务、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商贸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和载体;可以是单幢建筑,也可以是具有相应服务功能的构筑群体。

”。

在定义中,明确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定位,及其与以行政代办为主的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的区别,同时在物理概念的维度上,阐明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可以是单幢建筑,也可以是具有相关服务功能的构筑群体。

主要依据是各地的文件、实在调研。

考虑到各地对承担代办、咨询等窗口服务的场所的名称不一,在标准中用“一站式服务大厅”做了统一,提出了“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术语和定义为“承担代办、咨询等窗口服务的场所”。

②总体原则提出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应以因地制宜为首要考虑要素,基于节约、整合资源考虑,提出“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模、档次和类型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要求,以实用为原则,提出“应方便使用和管理”;基于“重建设轻运维”的现状,提出“应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总体要求;同时考虑到时间延展性,及当下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提出“鼓励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③建设要求第五章建设要求,包含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设施要求两部分。

其中,基本要求是从宏观层面提出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选址要求、功能布局和建筑外观与安全要求。

在选址上应着重考虑位置便民、节约资源、地质性安全等因素。

在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方面,除规定基本功能外,还应让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自主选择;对于使用率不高或需求不大的场所,予以自主选择空间;因此,在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标准方面,应区分必备基础功能和可选功能。

将办公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综治调解室、多功能活动室、公开栏等村级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功能区,以及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室)、室内外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村民休闲娱乐功能区确定为必备场所,而对于以市场化服务为主的农资代销点、便民超市、信息化服务点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区则作为可选要素。

在建筑外观与安全方面,强调简朴整洁与庄重大方,应与周边村庄环境相协调;强调结构安全及用能、用水、消防等相关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在设施要求方面,则采用针对具体的必备服务场所分别提出要求的方式,但基于全国地区差异,以“最大公约数”为原则,就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对于可选服务场所则以原则性的话语阐述。

具体包括:办公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综治调解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村卫生室、村民(老年)活动室、室外设施、其它可选服务设施。

室外设施又包括室外文化体育设施、公开栏、标牌与引导牌。

④人员及岗位要求结合最近的文件要求,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了岗位设置的要求;同时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构成及配置提出了要求。

⑤管理要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与评价四部分。

在机制建设中,考虑到后续的运行维护资金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鼓励市场化运作。

在制度建设中,提出了应健全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服务场所针对性的服务与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在日常管理中,规定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管理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资产管理中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资产权属的界定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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