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监理相关法律法规简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了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保修等方面的内容。
是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对加强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制定目的
01
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监理质量,提高监理效率,充分发
挥监理作用,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02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通过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3
推动建设管理专业化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建设管理专业化,提高建设项目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 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 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 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管理暂行办法》
旁站范围及内容
01
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如地下室防
水、钢筋连接、预应力张拉等。
旁站职责
02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规
范要求。
旁站程序
03
制定旁站计划,对旁站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及时记录旁站情
况并整理归档。
工程监理制度的依据

工程监理制度的依据工程监理制度是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制度。
其主要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协议等。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实施实时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需要对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选择,监理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
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监督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保证工程的按时按质完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单位需要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和市政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二、标准规范1.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是建设工程监理的操作指南,规定了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监理单位需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和程序。
监理单位需要依据该办法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工程施工任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时,需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约定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监理单位需要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协议。
施工与建筑监理行业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施工与建筑监理行业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在施工与建筑监理行业中,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合规和解读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施工与建筑监理行业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施工与建筑监理行业的核心法规之一。
该条例规定了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监理职责等内容,并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检验、评定、验收和质量事故处理等程序。
从建设工程立项阶段到竣工验收、质量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规要求,并明确了监理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该条例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监理单位则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同时,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保障施工与建筑监理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条例明确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此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了资质要求和培训要求的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明,并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办法,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规模、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理单位则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监理合同签订前办理监理资格审查手续。
监理法律、法规

监理法律、法规监理法律、法规监理是工程项目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它通过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在监理活动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以下是关于监理法律、法规的介绍。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于1997年3月8日颁布的法规。
该法规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涵盖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监理在其中被定义为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评估和控制,并能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2. 建筑法《建筑法》是国务院于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活动的法律地位、行为准则和责任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在建筑法中,监理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被定义为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对工程的合规性、质量进行评估和控制。
3. 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2年6月6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监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监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5年12月15日发布的行业标准。
该规范是指导和规范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了监理组织与管理、监理任务与职责、监理资格与权限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遵守监理规范,能够提高监理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5.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是中国建筑业监理协会于2023年发布的合同范本。
该合同范本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对监理合同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包括合同订立、报酬支付、工程变更管理等。
监理相关法规及规范

监理相关法规及规范监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环节,其作为第三方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项目的合规性、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
在监理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可以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以下是监理相关的法规和规范的简要介绍。
1. 监理法规1.1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于1998年颁布实施,于2014年修订。
该法规定了建筑行业的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以及建筑安全监管措施等。
监理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职责和权利也在该法中得以明确。
1.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性法规,于1998年颁布实施。
该条例明确了监理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责任,包括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过程的审核和监督,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1.3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而制定的法规,于2002年实施。
该办法规定了监理资质的取得和取消、监理组织的设置和管理、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监理机构的经营管理等内容,为建设工程监理提供了具体的管理规定。
2. 监理规范2.1 监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和操作。
该规程包含了从工程前期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要求,涵盖了监理组织和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监理报告的编写和提交等内容。
2.2 监理标准监理标准是根据法规和规程制定的,用于评估和判断监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的依据。
其中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图审查标准等。
监理人员需要熟悉并遵守相关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2.3 监理技术规范监理技术规范是指对监理工作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明确和细化。
例如,施工图审查规范、施工现场质量控制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等。
监理人员需要掌握并应用这些技术规范,确保工程符合法规要求,具有良好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工程建设监理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监理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理工作愈加重视和重要。
监理工作的存在,旨在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并确保合同约定得以遵守。
为了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工程建设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工程建设领域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
该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划分、建设标准、建设许可等方面的规定,为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该法,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包括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工程质量,以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关系到招标投标的程序和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
监理人员需要了解该法中有关招标评标的程序要求,以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合法。
例如,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可以监督招标方案的编制和评标的过程,确保招标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监理的核心职责之一。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该条例明确了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监理人员在实施职责时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并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合同。
为了保证各方的权益和合同的履行,需要依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监理人员需要关注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当合同中出现争议时,监理人员还需要了解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释、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以维护各方的利益。
五、其他相关法规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工程建设监理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的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而建设工程
监理的法律法规则对监理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下将对建设工
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建设法规定,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的施工标准和质量标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必
须聘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
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监理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详细规定了监
理单位的资质条件、监理责任、监理程序等内容,对监理工作提出了
明确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还需要遵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细则》等规定。
这些规范文件对监理单位
的具体工作流程、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工作中的纠纷解决等方面作
出了详细规定,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这些法规规定了建设工
程监理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共同努力,保障建
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 简介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通过监督、检查、评估等方式,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可靠、安全可行的一项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合同和规范等。
2.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下列法律:2.1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对建筑工程活动进行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其中第九章专门规定了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应当依法进行注册,从事监理活动。
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在建设工程中有权利并负有义务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以及相关材料、设备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具体规定的法规。
根据该条例,建设工程监理人员有权力和责任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包括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检验、质量原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控制等。
2.3 建设工程发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还包括建设工程发包施工合同。
在发包施工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监理的权益和职责,并约定监理的工作范围、报酬等。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还包括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中包括如下几个方面:3.1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本技术标准,其中包含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评定等方面的规定,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参考依据。
3.2 行业规范建筑工程领域还有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如国家建筑业标准、地方性行业规范等。
这些规范主要由建筑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制定,对建设工程监理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标准化要求。
在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中,还会有一些特定的工程规范和技术规范,这些规范通常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制定。
4. 其他依据除了法律、法规和规范外,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还包括建设工程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设计文件、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等。
这些文件和资料对于监理人员了解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以及工程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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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公正性: 监理工程师的声誉和职业道德要求; 工程监理工作正常和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 我国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宗旨(建立适
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建设新秩序,为开展工 程建设创造安定、协调的环境,提供公平竞争的条
件)所决定的; 国际惯例。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 文化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3)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 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学校、影剧院、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
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
体育场馆项目等(这些项目不受上面的规模影响 )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5)建设工程监理的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 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 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称为相关服务。
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 金等相关条款,应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
什么是总监理工程师?
只有通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而且是高级工程师以 上职称的,才能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简称为 总监,是一个工程项目中负责监理工作的现场总负责人.
考总监理工程师需哪些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签订监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
进行竣工预验收并签署意见
编写监理规划
参加竣工验收
编制监理细则
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作出监理工作总结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监理合同是实施监理的直接依据,建设单位与其他 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如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材 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也是实施监理 的重要依据 。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4)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范围
➢ 法定的监理工程范围
1)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也不能 视为工程监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订立的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 同(简称“监理合同”)。即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 要建设单位的委托授权。
委托授权: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 限和酬金,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工程建设 (项目) 管理方式
自筹自管方式 一般工程建设
(建设单位自己组成临时机构负责工程的管理: 筹建办、筹建处)特点:行政命令式、临时性、
非专业性
工程建设指挥部 重大工程建设
(政府组建:从有关单位临时抽调技术和管理人 员 :工程指挥部) 特点:权威性,政企不分、临时性、非专业性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市场需求的变化和迎接国际竞争的挑战。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监理相关服务的要求;不断出现的新材料、新技
术、新工艺;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的不断更 新。
5、与国际惯例接轨向国际化发展 外企进入;走出国门。
监理人员
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承建商或承包 商(主要为建 筑施工企业等)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与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一)服务性
服务性是工程监理的根本属性。工程监理单位 和监理工程师开展的监理活动,本质上是为建设单位提 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监理的服务性表现为: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2、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要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注意区别:
①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能视为工程 监理):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主要功能是通过强制性的立 法、执法来规范建筑市场(宏观性) 。建设工程监 理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微观性)。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法律法规
以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包括作为建设 工程监理根本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 以目标控制为基本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建设工 程监理管理工作与组织协调为实现项目管理目 标的主要手段。
第一节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
一、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产生和发展
1、新中国成立—20世纪80年代(主要为计划经济时期)
后果: 组织和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经验无法得到积累
(只有一次教训,没有二次经验)。
2、80年代至今 我国监理制发展的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引入)阶段(通过世行贷款项目引入,1982年招
标,1984年开工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引水隧道工程。主要由外国监理单位承担 监理)
第二阶段:试点(1988-1992,北京、上海、交通水利行业) 第三阶段:稳步发展(1993-1995,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展) 第四阶段:全面推行(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
五、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趋势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不规范的建筑市场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根 源,这就要求建筑市场中的三大主体——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规范其市场行为,其中 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对监理尤为重要。怎样规范? 需要法制。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监理相关服务
建设单位需求的变化和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竞 争的加剧,监理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1)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既不直接 进行设计和施工生产,也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 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
(2)工程监理单位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 动,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只能在授权 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3)工程监理属于咨询服务业,工程监理单位不是 建筑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对建筑产品质量、生产 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 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
(三)独立性
独立:是指不依赖外力,不受外界束缚。 工程建设监理的独立性: ➢ 工程监理单位应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地位 机构,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任何隶 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 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是通过 委托合同来确定的。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 工程监理单位不属于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施工单位:接受并配合监理企业对其建设行为进 行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规定, 是一种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行为)。
建设工程监理的对象:施工单位的建设(施工)行为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① 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既是工程施工 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归纳: 建设工程监理
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 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 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除其之外,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 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 动,均称为相关服务。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由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是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 间签订的施工合同为纽带的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 他们之间没有也不允许有合同关系。
➢ 在开展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 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方法、 手段开展工作,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行使职权。
工程监理的独立性是开展监理工作和相 关服务的前提。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
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 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 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监理工程 师没有义务也不允许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二)公正性
公正:是指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 事实求是地待人处事。
工程建设监理的公正性是指监理工程师 在处理事务过程中,不受他方非正常因素的 干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 准绳,在维护和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 不损害或侵犯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