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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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5篇

有关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5篇

目录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农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险实施方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县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方案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市畜牧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分配意见》,2021年分配给我县粮改饲示范县项目资金46万元,分配任务收储面积0.27万亩。

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字〔2021〕26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今年的粮改饲示范县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1、总体要求紧扣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聚焦奶牛、肉牛、肉羊和驴等草食畜生产优势区域,以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坚持需求导向、产销对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种养结合、规模适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2、建设内容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饲喂,引导项目区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

在确保粮改饲任务面积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落实机制,通过青贮窖池改扩建、购置高性能青贮饲料收贮机械等方式,构建粮改饲长效机制。

3、资金用途县2021年粮改饲资金46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要求1、申报条件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均可申报。

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要求执行: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4.10•【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工作的通知》(鲁财农〔2023〕8 号),进一步加强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现将鲁财农〔2023〕8 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3 年底,全市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本通”方式发放,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规范代发金融机构、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等工作全部完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二、公布补贴政策清单。

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中央、省、市和区(市)出台的补贴政策清单。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补贴政策清单,同步公开相关制度文件。

各区(市)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区(市)级补贴政策清单,同步公开相关制度文件。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本区(市)、本部门的补贴政策和项目,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调研核查、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手段,对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并在以后年度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各区(市)要认真梳理汇总在中央和省级政策之外制定出台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于4月14日前将本部门、本区(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见附件1)报市财政局。

其中,市直部门报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各区(市)直接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中国中央三农方针政策

中国中央三农方针政策

中国中央“一号文件”7年来连续7次锁定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

7个文件一脉相承,落脚点都是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建设。

同时,各个文件又根据当时的具体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

下面将2004年至2010年的7个“一号文件”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以及提出的具体要求列举如下: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

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

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增长缓慢,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扩大。

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

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从而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农业和农村问题依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加快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调研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加快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调研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加快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调研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加快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调研报告按照省农委的统一要求,由省农委副巡视员成洪带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处长XXX参加的调研组,于11月7日~9日赴XX开展调研。

实地考察了XX 市信诚绿色果蔬示范基地、XX市XX镇珠山村喜明机械化耕作农民专业合作社、XX县守望乡村大学乡村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园区、XX县王府站镇阿拉嘎村广臣种植专业合作社4个具有创新经验的典型。

分别在XX县和XX县召开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乡镇长代表、村书记代表、农机、农业推广站站长、农民合作社代表参加的座谈讨论会各1次;召开XX市所辖1区4县农业局长、农机局长座谈会1次。

听取各层面代表的意见,探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策略。

这4个典型取得的成效令人振奋和鼓舞,发展模式和经验值得思索借鉴;讨论中大家所提出的建议给我们以启示。

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现代农业物质装备两个重点调研内容,报告如下:一、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一步完善提高的问题与建议在调研过程中感到XX市农委对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站位较高,认识深刻。

一致认为近十多年,党和政府确确实实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政策上给予了极大支持,从根本上扭转了农产品供给不足的局面,农业生产已经越升到了提质增效新的发展阶段。

按照十九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以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判断,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进一步理顺整合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整合专项资金,精准施策。

这次调研,基层反映较多的是目前的强农惠农政策过于分散,需要整合,形成合力,集中投放。

一是有些支持政策出自不同的部门,支持方向相同或相近,但具体支持形式又不同,互相制约,操作起来有难度。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合发〔2010〕13号)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5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省委、省政府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1、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

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退耕还林补助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确保农民及时足额得到补助。

认真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

大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

鼓励各地开展“信贷+保险”试点和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并将这些保险纳入保费补贴范围。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4、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村。

打破区域、行业界限,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

以农业产业化为载体,有效整合产业发展资金和农村经济资源,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农村新民居建设为载体,有效整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资源,拉动农村消费、改善农村民生;以村企共建为平台,积极引导城市资本、工商资本和域外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建立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支农政策,引导更多的城市干部、教师、医生、科研人员和文化工作者下乡发展,支援农村。

市直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服务“三农”的职责,在制定计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兴办实事等方面切实向农村倾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2)2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2)2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2)2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鲁政办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2〕2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4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我省各级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强涉农负担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民负担总体上保持在较低水平,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但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管力度有所减弱,涉农乱收费问题不断出现,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惠农补贴发放中“搭车”收费、抵顶代扣费用问题时有发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不规范和超范围、超限额等问题在部分县(市、区)比较突出,部分领域农民负担增长较快。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巩固执政基础,关注民生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不断增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强源头预防,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再创山东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明确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主要任务(一)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2.15•【字号】苏农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农规〔2023〕4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工作部署,我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厅党组研究通过,并报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2月15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提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心,积极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持续释放城乡消费潜力,激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动能,发挥好“压舱石”作用,为全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夯实基础,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农业生产政策支持(一)提早安排省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小麦赤霉病防控等春季农业生产。

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清单,细化落实稻谷补贴、耕地轮作补贴、产粮(油)大县奖励等补贴政策。

同时,支持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10万亩,对推广区种植户给予补贴。

支持建设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其中水稻500个、小麦100个、大豆油料100个,按作物品种、规模给予补助。

(二)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政策,支持生猪养殖场户纾困发展、提质增效,支持建设“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80万亩、标准化池塘改造60万亩,支持沿海渔港、渔港经济区和海洋牧场建设,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并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准确把握减负工作总体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正确认识我省减负工作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农村综合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我省的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教育、卫生、道路、农田水利及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等都需要快速发展和大量投入,乡村两级债务需要妥善化解;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尚未完全树立;部分基层干部的素质、观念和作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能力和处理新时期农村矛盾的能力不高,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隐患没有完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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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省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永靖现场会议精神,完善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推进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惠农政策的落实,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和谐稳定,直接关联着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全镇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应有的实惠,惠农政策落实总体良好,但在个别环节、个别地方还存在一定的矛盾和问题,对此,各涉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全省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永靖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全面及时落实到位,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惠农政策永靖现场会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上将我县列为全市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示范县的要求,坚持“强化基础、健全机制、规范操作、提升水平”的原则,勇于寻找工作差距,积极探索运行模式,进一步扩大惠农政策的宣传面和覆盖面,切实规范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程序,立争全镇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运行程序更加规范、管理更加有序、群众更加满意。

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具体目标是:惠农政策宣传入户率达到100%,镇村两级干部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农户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群众对落实党的惠农政策满意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建设100平方米左右的惠农服务大厅,惠农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到户,无挤占、挪用、克扣、拖延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确定惠农政策受益对象公正、公开、透明及程序符合要求,做到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促使沪你政策落实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重点工作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惠农政策知晓率。

要将政策宣传作为强化惠农政策落实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多渠道、多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疑难问题,让干部成为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者,让农民成为掌握惠农政策的明白人。

要集中镇(乡)、村、社三级干部力量,进村进社入户开展惠农政策宣讲活动,重点对农户所享受的惠农政策项目进行讲解,将目前所实施惠农政策的基本内容、发放程序、政策依据和主要用途等,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宣讲到户,让群众真正明白惠农政策有哪些、自己能够享受那些,彻底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增强惠农资金发放的透明度,为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镇政府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参与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培训范围扩大到村社干部,做到各级干部对各项惠农政策以及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为规范工作程序打好基础。

要充分利用镇电视转播站、村务公开栏、宣传专栏、农家书屋、村广播实等宣传载体进行普及宣传,并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办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

镇政府将积极与移动公司、电信局联系,设立惠农政策信息服务平台和电话查询服务平台,以此方式,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整章立制,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基础。

县财政列支240万元用于惠农政策落实软件和硬件建设。

硬件建设上,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统一设计惠农服务大厅,各乡镇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尽快筹划,抓好乡镇惠农服务大厅选址和建设工作,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同时配备电脑等相应规范化办公设备,为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基础条件。

软件建设上,由镇财政所牵头,全镇牵头制定《惠农服务大厅工作职责》、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落实流程图、《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乡镇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一览表》和《惠农服务大厅岗位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照片、各服务窗口工作职责及监督电话)、《接访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做好经常性更换等动态管理:由镇财政所、民政办牵头,建立农户家庭基础档案(一式三份),民政局、乡镇惠农服务大厅、村委会各存档一份;各乡镇要按照规范性要求,对明白册、文件资料、农户家庭基础档案、各种申报审批表册、补贴标准、各项惠农政策受益对象花名册、群众接访登记记录、评议记录、公式记录、会议记录以及各类图片、影像档案资料分村分社进行建档立卡,建立电子档案。

惠农服务大厅由镇财政所负责管理,从民政办、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统一集中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各村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民主评议程序,做好评议记录、公示记录和会议记录,有条件的村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电子档案。

(三)立足公开透明,保证惠农政策落实公平公正。

“评议、公示”是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两个关键环节,也是必做的两个规定动作。

镇政府将按照省市要求,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对初步审查和已审查确认的发放随想在进行全面审核清查,确保发放对象符合政策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和清退工作。

各村要充实由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农村老党员等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对拟定的受益对象进行集中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表决、签字,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两委”上报镇政府;若公示有异议时,按照程序重新确定对象,组织民主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在受益对象确定时,要坚持贫困户排序制度,真正使惠农政策汇集到弱势群体,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受益对象确定公平、公正。

特别是群众比较敏感的农村低保惠农项目,要严格按照农村低保审批程序——农户申请、村社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严格操作,突出评议、公示两个重点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

要规范“明白册”填制和交换,每笔惠农资金计入“一折统”后,镇惠农服务大厅负责填写留存镇的“明白册”和资金发放底表,每半年由镇、村干部负责到农户家中交换,按照镇惠农服务大厅填写的内容填写农户留存的一份“明白册”,农户核对后在两份“明白册”上签字确认,镇惠农服务大厅填写的一份交农户留存,收交农户的一份由镇、村干部交惠农服务大厅核对、盖章并留存。

各村在填写“明白册”时,要做到填写规范,方便群众识别,让群众准确了解自己享受的惠农政策项目、惠农资金数额。

(四)严格资金发放,规范“一折统”运行机制。

建立业务部门—财政局—乡(镇)—信用社之间及时足额、快捷高效的资金运行机制,县财政收到上级下达的惠农资金后,及时通知乡镇财政所上报资金发放花名册,由业务部门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报财政局;财政局收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花名册后,在2个工作日内拨入乡镇财政所惠农专户,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次日向驻地信用社提供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信用社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入到农户“一折统”账户,并将农户划转清单及时提供乡镇财政所作为记账凭证。

镇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快捷的资金到户信息发布平台,每一项惠农资金打入农户“一折统”账户后,要充分依托移动、电信等短信和公告栏等服务平台向村社及群众发布资金到户信息,是资金到户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个农户。

信用社要切实转变服务观念,规范惠农资金存折业务记载内容,设计惠农补贴项目要记载清楚规范,方便群众识别和理解;要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力,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理存取业务;要认真落实“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规定,严禁以惠农资金存折为抵押开展贷款业务,严禁从惠农资金中代扣、代缴其他款项。

三、实施步骤按照省、市要求,我镇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份宣传动员、核查规范、整改落实、验收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把提高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作为基础项工作,采取更加灵活、方便、快捷、实用的宣传方式,切实做到“宣传不漏户、政策不漏项”,力求适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和工作程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4月下旬召开有全镇各村书记、主任、文书及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将县强化惠农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惠农资料袋”和“惠农政策宣传手册”,资料袋内由包村干部负责装入惠农政策宣传手册及“一册明、一折统”等资料,在宣传手册内附镇惠农服务大厅电话,方便群众和办理相关事宜。

结合我镇实际,在4月初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召开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本镇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并对镇村两级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惠农政策培训,使镇村两级干部全面掌握惠农政策内容、标准、申报发放给程序,以便入户宣传。

县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将我县所有惠农政策补贴项目列入其中,详细讲解各项惠农政策名称、发放标准、申报发放程序。

镇、村、社三级干部要集中力量,进村入社到户进行宣传,逐户进行讲解,重点依据《一封信》内容,对农户所享受的惠农政策项目做好讲解,农户对一封信中讲解的所享受项目打“√”确认签字后,由包村专干部负责张贴在农户家中醒目的位置,并将全县统一印制的资料袋发放到每个农户家中,真正做到“宣传不漏户、政策不漏项”。

在强化宣传工作、进村入户的同时,做好建立农户家庭基础档案摸底工作。

各村要充分张贴标语、书写横幅等形式对惠农政策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核查规范阶段(4月21日至5月15日)。

核查规范阶段是落实惠农政策工作的重要环节。

镇、村、社三级干部要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开展全镇农户生活状况调查和评估,从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收入、生活支出、住房等方面如实了解情况,做好记载,建立《农户家庭基础档案》,并一同将落实惠农政策的各类软件资料归类整理,建立基础档案。

各村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小组,真正把惠农政策落实的决定权交到群众手中,增强惠农政策落实的透明度。

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已经建立的农户家庭基础档案,按照规范化操作的基本要求、惠农政策申报程序,做好惠农政策落实对象审查和补贴项目及资金审核工作,确保每笔惠农资金发放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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