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定价协议
美国预约定价协议转让定价方法探讨

美国预约定价协议转让定价方法探讨作者:乔栋朱清来源:《财会通讯》2009年第04期预约定价协议(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s,简称APA)是指纳税人与税务机关预先约定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方法,用以解决和确定未来(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涉及的税收问题所做出的一系列安排的总称。
在预约定价协议中,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心条款是关联交易中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TPM)。
美国的预约定价协议发展最快、最完善,也最具有操作性,对于各种转让定价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其转让定价方法实践值得探讨。
一、美国APA转让定价方法的应用(一)APA转让定价方法的分类美国自1991年实施APA以来,按正常交易原则对关联企业交易进行调整的方法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类方法:一类是以交易为基础的方法——比较价格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价法等;另一类是以利润为基础的方法——比较利润法,包括可比利润法、利润分成法等。
对其转让定价方法的实践情况进行汇总,如表1所示。
(二)APA转让定价方法的特点根据表1,可以发现APA转让定价方法的特点包括:一是比较利润法的使用数量超过比较价格法。
从1991年以来,比较利润法使用数量是比较价格法的1.95倍,自2000年以来,除2002年外,各年比较利润法使用数量都超过了比较价格法。
二是在比较价格法中,成本加价法采用数量最多,居二、三位的分别是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和再销售价格法。
自1991年来,成本加价法的总数(244)远超过了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和再销售法的总数(163),证明该方法比后两种方法应用的更加广泛。
三是在比较利润法中,可比利润法采用数量最多,它是美国1994年修改转让定价规章时新加入的方法,利润分成法次之。
二、转让定价方法应用情况的原因分析(一)应用比较利润法超过比较价格法的原因一是比较价格法在现实采用过程中存在困难。
从APA理论和原则两方面看,比较价格法是最合理、最简便的方法,但以非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数据为基础的比较价格法,最关键的是要找到适用的可比价格,其可靠性程度取决于受控交易与非受控交易之间的可比程度,可比性越高可靠性越强。
试析预约定价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试析预约定价制度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预约定价制度作为规范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有力方式,已经被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普遍接受并采用,成为调整转让定价行为和遏制国际逃税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本文试以美国为例,结合预约定价协议缔约程序分析目前预约定价制度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预约定价制度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预约定价;预约定价协议;问题;对策一、预约定价协议制度的概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在其出版的1995年《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以下简称《转让定价指南》)中对预约定价协议的定义是指“受控交易发生之前确定一套适当的标准(比如,方法、可比对象及适当调整、未来时间的临界假设),以此决定一段时间内,这些交易的转让定价问题的协议。
”由此,可以看出,预约定价协议的内容包括确定转让定价的方法、可比对象及其适当调整、未来时间的临界假设等内容。
预约定价协议的签订主体一般为一国或多国税收征管当局与纳税人。
根据主体数量不同,预约定价安排可以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双边预约定价和多变预约定价。
预约定价制度与传统上对转移定价的事后调整办法不同,实质上,是在事前对有可能发生的转移定价进行审查和约定。
由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就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定价方法进行谈判,以达成谅解协议。
因此,针对关联企业间转移定价的规制,预约定价安排较其他方法主要有以下优势:1.有利于提高国际交易税收的可预测性。
将如何确定转让定价的方法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在关联交易发生之前,这使得纳税人的交易税收有了比较强的可预测性。
2.有利于缓和税务当局同纳税人之间的对立关系。
改变传统制度下征纳双方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为合作关系,有利于消除征纳双方的各种矛盾,促成税收和谐。
三、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预约定价制度能够减少审核等工作的人员和费用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四、双边和多边预约定价协议能够在一定程度避免重复征税。
二、预约定价制度的程序内容——以美国为例根据美国国内收入署(IRS)2010年3月发布的2009年针对转让定价交易的美国预约定价协议(APA)程序的年度报告,以及美国国内收入数税收程序中对于预约定价安排程序的规定,预约定价程序共分为纳税人申请、当局审核申请、调查评估申请、起草与签署预约定价协议、执行预约定价协议与监督等五个阶段。
预约定价协议书

预约定价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拟就双方之间的交易进行预约定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预约定价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预约定价的定义及范围1.1 本协议所称预约定价,是指甲方与乙方就未来某一时间段内可能发生的交易事项,预先确定交易价格的行为。
1.2 本协议所涉及的预约定价范围仅限于双方约定的商品或服务。
第二条预约定价的条件2.1 甲方与乙方应就预约定价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达成一致。
2.2 双方应就预约定价的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第三条预约定价的价格3.1 双方同意,预约定价的价格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
3.2 预约定价的价格一经确定,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条预约定价的履行4.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预约定价款项。
4.2 乙方应在收到预约定价款项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预约定价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6.2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无正文)。
预约定价安排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跨国企业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预约定价安排(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APA)作为一种税收安排手段,在跨国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预约定价安排是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就某一纳税年度的关联交易价格和利润水平预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执行的一种税收安排。
本文以某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预约定价安排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跨国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有子公司B公司。
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涉及产品销售、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方面。
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税务争议,A公司向税务机关提出预约定价安排申请。
税务机关在收到A公司的申请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A公司达成以下预约定价安排:1.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2. A公司向B公司支付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成果的市场价值确定。
3. A公司向B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用,按照行业平均水平确定。
4. 预约定价安排有效期为5年。
三、案例分析1. 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预约定价安排正是基于这一法律依据,旨在解决跨国企业关联交易中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2. 预约定价安排的优势(1)降低税收风险:预约定价安排可以使跨国企业明确关联交易的价格和利润水平,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税务争议。
(2)提高税收遵从度:预约定价安排有助于跨国企业遵守税法规定,提高税收遵从度。
(3)节省税务成本:通过预约定价安排,跨国企业可以避免因税务争议而产生的诉讼成本和律师费用。
3. 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风险(1)预约定价安排的撤销:税务机关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如发现纳税人有欺诈行为,可以撤销预约定价安排。
(2)关联交易价格的调整: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如关联交易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重新进行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协议

预约定价协议预约定价协议本协议是由甲方(服务提供者)与乙方(消费者)双方共同签署,旨在明确双方关于预约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务内容及价格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列出服务内容]2.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为 [金额],费用不含相关税费。
二、预约及服务时间1. 乙方需提前与甲方预约服务时间,并支付相应的预约费用。
2. 若乙方需要取消预约,需在预约时间之前 [规定的时间] 提出申请,并支付相应的取消费用。
3. 甲方将按照预约时间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付款方式1. 乙方应在预约时支付预约费用,以确认预约。
2. 乙方需于服务开始前支付剩余费用。
四、费用调整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内容或服务时间发生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服务费用。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服务质量对服务费用进行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五、知识产权1. 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创作的作品(如设计图纸、报告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约取消预约,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取消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服务,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保守与本协议相关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的第三方。
2.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技术资料、商业计划等,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八、纠纷解决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则应提交至相关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为 [有效期]。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以上是甲方与乙方关于预约定价的协议内容,双方需按照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预约合同范本(2篇)

预约合同范本甲方(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愿预订乙方提供的服务/商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预约协议:一、预约事项1. 甲方预约乙方提供的服务/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预约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3. 预约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二、预约时间1. 预约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 预约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三、支付方式1. 甲方应在预约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约金额。
2.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付宝、微信等(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四、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预约金额,乙方有权解除本预约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预约金额的____%。
2.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甲方预约的服务/商品,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约金额,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预约金额的____%。
五、其他约定1. 本预约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预约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预约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预约合同范本(二)甲方(预约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预约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预约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商品,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预约内容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商品:(服务/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预约服务/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3. 预约服务/商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4. 预约服务/商品交付/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二、预约金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协议书

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协议书甲方:(公司/个人名称)__________乙方:(公司/个人名称)__________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相关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任务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执行(具体任务内容),任务具体要求如下:__________1.2 任务执行地点:__________1.3 任务执行时间:__________二、费用安排:2.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为(具体金额)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__________。
2.2 费用支付时间:__________2.3 若任务执行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三、执行标准: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2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3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四、违约责任:4.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质量完成任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若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密条款:5.1 本协议内容属于双方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 保密期限为协议终止之日起(具体时间)__________。
六、协议变更:6.1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七、协议解除:7.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九、其他: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任务完成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预约定价协议的现状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业的 定 税 发生 跨国 转让 价避 主要 在 公司, 但APA是 应该 对 否就 仅针
业, 甚至对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亦有指导。 在征税种类方面, 原来的转让 定价很多是所得税里面,流转税要不要考虑在内也是值得思考的问 题。 ②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数据的分析由哪个部门操作更为合理, 是 由税务机关、 企业自身, 还是社会中介机构? 如果由税务机关和企业 做, 由于双方处于合同的不同当事人地位, 双方所站的立场不同, 容易 产生分歧。如果由诸如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社会中介组织, 就可站在 独立第三人的角度 , 其对数据的分析可能会更客观科学, 同时也可减 少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工作量。 ③如何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相关因素 进行分析? 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复杂的, 关联企业间有意提高价格 和收费标准的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 可能是基于避税原因, 也可能基 于非避税原因。在征税时, 不干预企业经营是签订协议时必须考虑的 因素。 此外, 公司的经营规模、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近年来固定费用的 分析、 销售收人指标趋势分析, 公司自身可以预见的其他因素, 以及国
机关对定价调整的一份协议。 一、 预约定价协议的现状
1、 预约定价协议的优势。在实践中, 预约定价协议包括三种形 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是单边的预约定价协议;二是双边的预约定价协议; 三是多边的 预约定价协议。预约定价的优势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由事后调整变 为事先约定。 预约定价较好地解决了转让定价滥用问题, 治病” 变“ 为“ 防病” , 从而使效率大为提高, 较好地解决了转让定价引发的问题。 ②避免了 双重征税或双重不征税的 情况。 ③降低了 税务机关对转让定 价调整的不确定性。 APA 可以维护纳税人国内法定权利的确定性。 . 跨国企业纳税人事先就转让定价的方法与税务行政机关达成协议,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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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协议
一、内容
预约定价协议(APA)在我国也称预约定价制,按照美国公布的有关法规定义, 是指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就适用于同一利益主体所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组织、贸易商号、企业之间,对收入、扣除、抵扣、优惠或折让进行分配分担时,彼此对该交易有转让定价的计算方法共同达成的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协定,在我国普遍定义是纳税人与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发生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通过事先制定一系列合理的标准(包括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等),来解决和确定未来一个固定时期内关联交易的定价及相应的税收问题,是国际通行的一种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APA 的推行使税务机关把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审计,对减少转让定价调查和调整的繁琐程序,降低税企双方人力、财力与时间上的消耗都有益处。
同时,在转让定价调整中,传统的方法无法或难以适用时,预约定价也是通过协商途径解决调整问题有效的方法上的补充。
大多数预约定价协议是双边的,这些协议是纳税人和两个不同国家的税务主管当局达成的协议。
双边的预约定价协议涉及到了有关国家政府之间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的主管当局协议。
目前也有一些预约定价协议是“多边”的,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政府的主管当局之间实质上是就划分税基达成的协议。
但有一些国家提供了“单边”的预约定价协议,我国就是采用单边协议。
具体内容方面至少应包括:
(1)关联企业的有关情况,如组织结构、历史、财务报表数据功能、风险和资产等情况;
(2)以前年度的税务审计情况;
(3)预约定价协议涉及到的有关经营情况的说明;
(4)境内外的受控交易情况;
(5)功能分析和可比性分析,主要包括市场状况、可获取的可比定价信息的分析等;
(6)对可比定价信息调整因素的考虑;
(7)建议采用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以及这些调整方法适用正常交易原则的理由解释;
(8)拟选用的调整方法所基于的假设条件;
(9)可能出现的双重征税问题,包括涉及相互磋商程序的可能性。
二、流程
(1)预约定价协议的期限;
(2)准备提供的文件及资料范围;
(3)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的可行性;
(4)预约定价安排的建议,如工作的时间表;
(5)预约定价协议签署后的报告和监控;
(6)是否通过预约定价解决以前年度的税收问题等。
三、作用
预约定价协议与传统方法相比具有如下优点:避免双重征税或不征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纳双方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调整的不确定性;变“治病”为“防病”,较好地解决了转让定价滥用问题;有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 以避免税收对经济的干扰;有助于协调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盘根错节的交叉矛盾等。
四、运用
预约定价协议是当前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转让定价调整新方法,美国自1991年率先推出,至1999年已推行了231个案例,其中1995年就成功做了55个案例,可见推广的速度在加快。
随后,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西班牙和英国也先后开始实行。
在亚太地区,新西兰和韩国自1997年起实行。
我国预约定价制度尚处在探索阶段,未全面实施,开展的比较早的厦门、福州等城市在1998年尝试对三户外资电子企业采取预约定价,取得了成功。
青岛在借鉴了国内外成功案例的基础上,在2001年3月份,正式和6户外商投资企业签定了预约定价协议,这也是青岛自1997年正式开展转让定价调查和调整以来,首次采用预约定价方法进行调整。
实施以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预约定价协议经验,我们的预约定价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五、制度评析
中国虽然颁布了有关预约定价方面的法律规范,预约定价也开始在各地相继实践,但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预约定价立法的效力层次过低
中国规范预约定价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实施规则》与《企业所得税法》。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行,对于规范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的税收管理程序,防止关联企业避税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行预约定价法律规范存有缺陷
现行预约定价法律规范存在的缺陷不胜枚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预约定价法律规范的立法宗旨有失偏颇。
二是对预约定价的原则缺乏明确规定。
三是预约定价的时间过长。
四是缺乏对纳税人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
五是未清楚阐明签订。
六是APA回溯效力较为有限。
预约定价仅限于单边协议,未能充分发挥预其积极作用。
未建立起预约定价的专门管理机构
美国国内收入局APA办公室有4个分支机构负责实施APA。
第1和第3分支机构主要由APA小组负责人组成,第2分支机构主要由经济学家及法律助手组成,第4分支机构设在加利福尼亚州,由APA小组负责人和经济学家组成。
六、完善对策建议
(1)制定《预约定价法》;
(2)明确预约定价的原则;
(3)简化预约定价程序;
(4)加强对预约定价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