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个人将其名下的定期存单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
针对这种贷款方式,银行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来规范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1. 贷款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法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合法合规的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2. 贷款额度:根据个人信用评级、质押物价值和还款能力等因素,银行设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最高额度。
3. 质押物要求:个人定期存单必须是被银行认可的质押品,且在贷款期间不得解除质押。
4.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和风险控制等因素,银行对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设定相应的利率。
5. 贷款期限: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最长期限通常与质押存单的到期日相同,但也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达成其他约定。
6. 还款方式:贷款人需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
7. 提前还款:贷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需要支付相应的提前还款手续费和利息。
8. 逾期处理:如贷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还款不足,银行有权采取法定逾期利息、提前收回贷款、处置质押物等措施。
9. 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到期或发生丧失质押品的情况下,合同自动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可能会因银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变化而有所调整,请根据当地银行的实际规定进行了解和操作。
工行理财质押贷款流程

工行理财质押贷款流程英文回答:ICBC Wealth Management Pledge Loan Process.Step 1: Eligibility Assessment.Customer meets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for an ICBC wealth management pledge loan.Customer has sufficient eligible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as collateral.Step 2: Application Submission.Customer submits a loan application to ICBC.Application includes personal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 as well as details of the pledged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Step 3: Loan Approval.ICBC evaluates the loan application and assesses the risk of the pledged collateral.If approved, ICBC issues a loan agreement to the customer.Step 4: Collateral Pledge.Customer pledges the eligible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to ICBC as collateral for the loan.Collateral is held in a segregated account until the loan is repaid.Step 5: Loan Disbursement.Upon completion of the collateral pledge, ICBC disburses the loan proceeds to the customer's account.Step 6: Loan Repayment.Customer repays the loan according to the agreed upon repayment schedule.Repayments can be made through automatic deductions from the pledged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or through other methods.Step 7: Collateral Release.Once the loan is fully repaid, ICBC releases the pledged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to the customer.Additional Information.The loan-to-value ratio (LTV) for ICBC wealth management pledge loans typically ranges from 50% to 90%.The interest rate on the loan is determined by the risk assessment of the pledged collateral and the customer's creditworthiness.The loan term can vary from 1 to 5 years.中文回答:工行理财质押贷款流程。
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质押贷款操作流程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其名下的财产或者有价证券等物品作为质押物,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
在质押贷款操作流程中,主要包括申请贷款、资产评估、贷款审批、合同签订、放款和还款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第一步:申请贷款借款人首先需要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贷款机构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资料、质押物相关证明文件、贷款用途及还款能力等信息。
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以及还款方式等。
第二步:资产评估贷款机构会对质押物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借款人需要将质押物送至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将根据市场价格、质物状况、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向贷款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步:贷款审批贷款机构将根据借款人资料和质押物的评估报告,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贷款机构将主要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以及质押物的价值。
审批结果通常包括贷款额度、利率、担保方式等。
第四步:合同签订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机构将制定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周期、违约条款等内容。
借款人需要在合同中确认借款条款并签字,同时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或手续费。
第五步:放款合同签订后,贷款机构会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有些贷款机构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开户银行或者贷款人在该贷款机构的储蓄账户。
第六步:还款借款人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周期和金额进行及时的还款。
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指每次还款金额相等,但在还款期初支付的利息较多;等额本金还款指每次还款中本金相同,但利息逐渐减少。
第七步:赎回质押物借款人在贷款偿还完成后,可以向贷款机构申请赎回质押物。
贷款机构确认借款人贷款已还清后,会将质押物交还给借款人。
第八步:贷后管理贷款机构会对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包括对借款人还款情况的监督、提醒和催收等。
同时,贷款机构也会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确保其安全。
工商银行办理贷款担保的流程

工商银行办理贷款担保的流程工商银行办理贷款担保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资料准备:首先,借款人需要准备好办理贷款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
2. 银行申请:借款人可以前往当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或者官方网站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表格一般包括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信息。
3. 评估审批:银行会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进行贷款审批。
评估包
括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担保品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4. 担保方式选择:借款人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担保方式。
工商银行提供了多种
担保方式,如自然人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
5. 担保合同签署:当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贷款人和担保人需要签署担保合同。
合同中一般包括借贷金额、利率、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
6. 贷款发放:在担保合同生效后,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的指定账户。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资金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的办理贷款担保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
况和银行政策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办理贷款担保前,借款人最好提前咨询工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贷款申请。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个人将名下的定期存单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信用贷款方式。
为了规范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管理,保护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以下将详细介绍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管理规定。
一、申请条件1.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定期存单的合法持有人,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贷款人须拥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具备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个人定期存单的面额必须符合金融机构的最低质押贷款限额,且存款期限须符合机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二、材料准备1.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 提供最近三个月的个人资产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车辆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提供完整的贷款申请表格,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及期限等相关信息。
三、贷款额度1.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存单面额的一定比例,比例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控制要求确定。
2. 贷款额度还需根据个人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以确保对贷款本息的按时归还。
四、利率和费用1.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利率按照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确定,且会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进行调整。
2.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还需支付贷款手续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1.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为存单到期日前不超过三个月,确保能在存单到期前将贷款本息归还。
2. 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选择,贷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六、风险管理和监督1. 金融机构需对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2. 金融监管部门将对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业务,防范相关风险。
七、违约和后果1. 若贷款人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将视为违约行为,并可能导致逾期利息和罚金的产生。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一种以个人持有的银行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
为了规范这种贷款业务,银行通常会制定一些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质押物要求:银行规定质押的定期存单必须是个人持有,并且在贷款期间不能进行赎回或转让。
2.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一般以质押定期存单的市值为基础,通常可以贷款额度为存单市值的一定比例。
3.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与质押定期存单的剩余期限相一致或略短,一般不超过存单的剩余期限。
4. 利率和费用: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利率一般略低于一般贷款利率,具体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和具体银行的政策而定。
同时,银行还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5. 还款方式:还款一般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每月还款金额一致,由借款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还款。
6. 提前还款: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银行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提前还款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银行的规定而定。
7. 违约处理:如果贷款人违约或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将有权处置质押物以弥补损失。
这些是一般情况下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银行和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贷款前咨询相关银行机构或了解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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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有哪些?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有哪些?目前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主要流程包括:受理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及贷款收回四个环节。
一、受理申请。
客户有质押贷款业务需求时,可到开办质押贷款业务的邮政储蓄机构营业网点进行申请咨询。
热门城市:桂林律师连云港律师天水律师云南律师聊城律师石家庄律师鹰潭律师青岛律师克拉玛依律师当个人需要进行存单质押贷款时,就需要了解一下有关和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了,这样可以更为顺利地进行贷款,那么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有哪些?下面,的小编便为各位介绍一下目前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的具体环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前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主要流程包括:受理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及贷款收回四个环节。
▲一、受理申请。
客户有质押贷款业务需求时,可到开办质押贷款业务的邮政储蓄机构营业网点进行申请咨询。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根据客户的贷款种类不同,由网点经办人员发给各类填报资料,并指导客户仔细阅读各类资料内容。
申请本人质押贷款应提交资料有: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在邮政储蓄机构(与受理网点同市县范围内)开立的设置有密码的定期整存整取存单;借款人在邮政储蓄机构(与受理网点同市县范围内)开立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信息;《申请审批表》一份。
申请他人质押贷款除提交本人质押时的四种资料外,还应提交出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贷款声明》一份。
网点经办人员在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后,即可进行系统操作,包括借款申请、质押品登记、借款申请上送、质押存单上缴。
▲二、贷款调查与审批。
网点受理客户申请后,将所有贷款的。
实物资料交县局质贷管理员,质贷管理员再次审核相关贷款资料并电话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期限是否属实,了解出质人提供的担保行为、存单张数、存单本金是否属实以及出质人对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时使用质押存单偿还贷款义务的认知度等。
调查完毕无误后,质贷管理员即可在系统中进行贷款审批操作,属于县局审批的,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属于市局审批的贷款,市县局应在申请审批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后将申请审批表传真到市局或省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通知县局,再由网点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2023年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2023年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个人将其名下持有的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在我国,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对于促进个人经济发展、提高个人融资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金融机构在进行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贷款安全。
对于风险性较高的个人定期存单,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审慎甄别,确保不会对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造成影响。
2. 公平公正原则: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歧视性对待个人客户。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客户,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贷款手续。
3. 信息保密原则: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
不得将客户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确保客户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三、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具体规定1. 贷款申请条件:(1)持有有效身份证件;(2)持有在存期内或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3)有稳定且合法的经济来源;(4)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要求。
2. 贷款金额及期限:(1)贷款金额:个人定期存单的净额的70%至90%。
(2)贷款期限:不超过个人定期存单到期日,并根据贷款种类和贷款金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通常不超过6个月。
3. 利率及费用:(1)贷款利率:通过质押个人定期存单获得的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其他贷款,具体利率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2)贷款手续费:根据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一定的贷款手续费用。
4. 还款方式:(1)到期一次性还款:个人定期存单到期后,贷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清偿。
(2)分期还款: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按照每期还款金额进行分期还款,直至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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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甬办[2008]82号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的通知各支行、营业部: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操作与管理,根据总行《关于印发〈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的通知》(工银发[2007]151号),市分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鉴于部分质物品种价值评估、法律界定、质物管理尚不完善,除本办法规定的质物外,各行不得自行接受其他质物品种。
二、以人寿保险单、他行存款单、开放式基金质押的,需由总、分行与相关保险公司、其他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签署质押合作协议,未经通知,各行不得自行受理。
三、转授各A类支行、管理支行行长为可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特约审批人,各个人信贷派驻审批人为非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审批人。
市区B、C类支行办理的质押贷款,报市分行授信审批部审批;县(市、区)B、C类支行办理的可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报所在区域管理支行审批,非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报所在区域个人信贷派驻审批人审批。
审批权限详见附件3。
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与市分行联系。
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2、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3、个人质押贷款审批权限表二○○八年三月三日行内发送:个人金融业务部、法律事务部、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运行管理部、内控合规部。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印发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根据总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工银发[2007]15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当地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贷款人是指宁波市分行授权开办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所辖分支机构。
本行是指宁波市分行及其辖属分支机构。
第四条个人质押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遵循“分类管理、效率优先、价值充足、担保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借款人可通过贷款人指定营业机构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也可通过本行网上银行自助办理。
第二章质物范围第六条贷款人可接受的质物包括:(一)本行存款: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的本行个人存款。
(二)国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纸制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柜台买卖的记账式国债、本行销售的储蓄国债。
(三)人寿保险单:与本行签有保险单质押合作协议的保险机构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一定现金价值、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他行定期存款单: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在本地与本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定期储蓄存单。
(五)开放式基金:借款人本人购买的由本行代理销售并与本行签有基金质押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销售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
(六)个人外汇买卖资金: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账户中的外汇资金。
第七条下列质物为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一)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本地(宁波市范围内)的本行存款;(二)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持有的1999年(含)以后由本行代理发行的纸质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进行买卖的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三)与本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银保通系统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现金价值并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由我本行代理销售,并与本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发行的借款人本人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五)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账户中的外汇资金。
第八条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范围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为本行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下挂的无折(单、凭证)且可实现联机冻结止付的质物。
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利率和还款方式第九条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
质押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质物的到期日(自动转存的本行本外币存款除外)。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个或多张质物质押的,应以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以本行存款质押的,贷款起始日必须晚于存款日。
质物为下列之一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一)本行外币存款;(二)他行定期存款单;(三)开放式基金;(四)个人外汇买卖资金。
第十条以本办法第七条(一)、(二)款规定的且为借款人本人的质物质押的(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可在贷款到期前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物的到期日。
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于展期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并归还贷款余额在申请展期日前应计全部利息。
第十一条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户)最低5000元(含),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单笔(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一)以本行人民币存款、国债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物面额的90%。
(二)以本行外币存款、人寿保险单、个人外汇资金和他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物面额或保单现金价值的80%(外币存款和个人外汇资金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银行买入价折算)。
(三)以开放式基金为质押物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该基金上一交易日市值的60%。
以多张或多个质物质押的,质押率应分别执行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浮动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执行。
贷款展期后跨档的,展期贷款按照展期后累计贷款期限对应的档次利率执行,展期前利率不追溯调整。
第十三条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第四章贷款受理和调查第十四条借款申请人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所述借款人条件;(二)所申请的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贷款不进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房地产开发、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三)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质物作担保;(四)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五)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还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持有为本行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卡,且上述账户卡下挂符合规定的无折(单、凭证)类质物;(二)拥有本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第十五条贷款人受理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时,应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一)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有效质物证明:1.以存款或国债质押的,需提供存款或国债证明;2.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需提供人寿保险单、交费凭证及其他保险凭证;3.以个人外汇买卖资金质押的,需提供下挂个人外汇买卖资金账户的本人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4.以开放式基金质押的,需提供下挂个人基金交易账户的本人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
(四)质物为共有财产的,需提供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需提供第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开放式基金质押的,申请人需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以非“银保通”人寿保险单和他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应由市分行与相关保险公司、其他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留存双方印鉴。
第十六条贷款经办行或业务网点受理人收妥资料后,对借款申请人身份及其质物证明进行初步核验,核实质物状态,确认质物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挂失、未被依法止付、未失效、未用于其他担保。
以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储蓄国债或通过我行柜台交易的记账式国债质押的,借款申请人或出质人须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受理人应通过会计核算人员查询借款申请人或出质人债券托管账户余额、已冻结数量和可质押余额。
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受理人应审核该人寿保险单,并与借款申请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签订《保险单质押协议》。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要在《保全作业申请书》和《保险变更申请书》上签字,将保单第一受益人变更为贷款人。
以基金质押的,借款申请人应填写《基金业务申请书》,受理人要通过会计核算人员查询借款申请人基金账户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已冻结数量和可质押余额。
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受理人应当面核验第三人身份,并要求其在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上签字。
第十七条经初步判断符合贷款条件的,受理人应作以下业务处理:(一)以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质押的,需通知会计核算人员联机办妥质物冻结止付手续,在《待处理抵(质)押品登记簿》中记录质物质押情况,出具《抵(质)押品凭证》,由借款申请人和出质人签字确认。
(二)以基金质押的,在办妥冻结止付手续后,须于第二日查询确认是否真正转移冻结。
(三)对于有折(单、凭证)类质物,在办理质押冻结后同时收押质物证明,向借款申请人出具收押凭证。
处理完毕后,受理人将相关资料移交贷款经办行调查人。
对于贷款经办行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的贷款申请受理人,可以直接进行贷款调查。
第十八条贷款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
贷款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须对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质物证明的合规性和质物冻结的有效性等进行核查,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
调查要点包括:(一)借款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真实;(二)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我行禁入类客户;(三)质物的真实性;(四)财产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名下质物出质的,应核实是否有第三人签字确认的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等;(五)质物冻结止付的真实性,冻结止付手续是否完备。
对以不能联机冻结止付的质物质押的,要进行双人上门核保。
调查人要核实是否已按规定与相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携质物查询冻结止付通知书,到质物凭证签发单位,当面核验质物的真实性,由签发单位对质物进行冻结止付后,取回盖有签发单位预留印鉴的书面质押止付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