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档服务商管理规范试行版-TJT20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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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服务管理规范

中国联通服务管理规范

中国联通服务管理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3)1目的 (3)2内容范围 (3)3适用范围 (3)4编制依据 (3)5编制附则 (3)第二章营业厅 (4)1服务组织架构 (4)2服务规范 (6)33G品牌店 (15)第三章客服中心 (16)1管理架构及工作职责 (16)2业务规范 (20)3运营规范 (25)4系统支撑 (59)第四章客户俱乐部 (62)1管理架构与工作职责 (62)2业务规范 (67)3VIP客户卡的管理 (78)14运营规范 (79)第五章客户经理 (89)1管理架构和工作职责 (89)2VI及行为规范 (92)3管理规范 (92)第六章电子渠道 (97)1管理架构及工作职责 (97)2服务规范 (97)3服务运营规范 (103)第七章服务行为 (105)1服务理念和服务行为准则 (105)2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106)3服务语言规范 (110)第八章投诉处理 (113)1管理构架和职责 (113)2客户投诉处理 (116)3升级投诉处理 (131)4客户申诉处理 (135)2第一章总则1目的根据公司品牌战略,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用服务促发展”的服务理念要求,面向3G 和全业务,制定公司统一的渠道服务管理规范,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公司统一的服务形象和服务品牌。

2内容范围针对公司服务渠道的服务管理及服务行为等进行统一规范,具体从自有营业厅、客服中心、客户俱乐部、客户经理、电子渠道、服务行为、投申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3适用范围本规范作为中国联通各省分公司、地市分公司所属自有营业厅、客服中心、客户俱乐部、客户经理、电子渠道服务管理的执行规范。

其它服务渠道参考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是对分公司各渠道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监督和考核的基本依据。

4编制依据本规范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和中国联通[2009]118号《关于印发<中国联通2009年度品牌传播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3.01.10•【字号】津商服务〔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指引(试行)》的通知津商服务〔2023〕1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指引(试行)》已经2022年市商务局第3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10日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指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要求,提高社区商业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和品质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照《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DB12/T 1116-202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社区商业是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为目标,提供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形态。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社区商业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老旧城区可依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商业设施。

第四条社区商业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规划、市场主导。

根据社区人口规模,规划配置相应比例和数量的商业空间,与社区行政、社区医疗、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功能相配套,形成融合发展格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不断丰富社区商业供给,提升服务功能。

(二)以人为本、保障必须。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满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消费需求,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惠民宗旨,按照方便快捷、安全消费、商不扰民的要求,推动社区商业高质量发展。

区拓基本法---更新至2015年1月1日

区拓基本法---更新至2015年1月1日

区拓基本法目录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 (2)从业守则 (6)日常管理 (9)活动管理工具使用 (16)差勤管理 (29)行为规范与争执件处理 (36)人事管理 (38)业绩结算 (67)绩效考核 (68)佣金待遇 (87)直辖团队考核及津贴核发 (105)增员奖励 (108)展业区提早达成奖 (112)区域服务 (114)续期收费管理 (127)品质管理 (135)品质案件处理流程 (153)过失行为处理 (156)荣誉业务人员管理制度 (168)钻石俱乐部章程 (174)续期复效利益 (186)业评会章程(广分) (190)职场管理 (192)综合开拓管理 (196)收费补贴 (212)行销辅助品 (224)福利保障 (241)营运基金 (246)出国(境)证明材料办理 (255)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区域市场寿险专业行销人才,扩大业务领域,落实公司服务宗旨,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并使展业服务体系的管理事项有所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有关展业服务体系的管理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用词定义如下:(一)展业业务员:是指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展业服务工作的业务人员,通称收展员,又称区域服务专员。

(二)展业外勤主管:是指区主任(含)以上各级展业单位的外勤主管,通称展业主管。

(三)展业服务单位:是指机构区拓部所辖展业处、展业课、展业区等各级展业单位,通称展业单位。

(四)展业外勤队伍:是指各级展业外勤主管与展业业务员的总称,又称区拓外勤队伍,简称展业外勤或区拓外勤。

(五)展业服务体系:是指总公司寿险区域拓展部(简称总公司区拓部)、分支机构区域拓展部(简称机构区拓部),及其所辖各地区各级展业单位与展业外勤队伍的总称,又称区域拓展系列,简称为区拓。

(六)展业服务体系基本法:是指为规范公司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展员)的展业行为,满足收展员职涯规划的需要,树立明确的价值导向标准,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的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及其有关作业规定的总称,又称区拓基本法。

一站式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一站式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一站式服务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一站式服务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客户至上、服务第一、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一站式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一站式服务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一站式服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2. 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技能;3. 监督服务质量,处理客户投诉;4. 定期评估服务效果,提出改进措施;5. 负责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一站式服务人员;2. 财务部:负责一站式服务业务的财务管理;3. 市场部:负责一站式服务业务的推广和宣传;4. 技术部:负责一站式服务业务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七条服务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接单:一站式服务人员接到客户需求后,详细记录客户信息,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

2. 预估:根据客户需求和公司资源,预估服务成本和时间。

3. 确认:与客户沟通确认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时间、费用等。

4. 执行:一站式服务人员按照服务方案执行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5. 反馈:服务完成后,向客户收集反馈意见,改进服务。

6. 结算:根据服务合同和客户满意度,进行服务结算。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八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热情、耐心、细致;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 熟悉公司业务流程和产品知识;4. 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服务人员操作规范:1. 着装整齐,佩戴工牌;2. 主动迎接客户,微笑服务;3. 认真倾听客户需求,耐心解答疑问;4. 按时完成服务,确保服务质量;5. 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客户隐私。

第五章客户关系管理第十条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信息和服务历史。

第十一条定期回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和满意度。

第十二条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6)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6)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1.04.12•【文号】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11.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商务部制定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现予以发布。

附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目录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 电子商务3.2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3.3 平台经营者3.4 站内经营者4.基本原则4.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4.2 业务隔离原则4.3 鼓励与促进原则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5.1 设立条件5.2 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5.3 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5.4 交易平台设施及运行环境维护5.5 数据存储与查询5.6 制订和实施平台交易管理制度5.7 用户协议5.8 交易规则5.9 终止经营5.10 平台交易情况的统计6.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6.1 站内经营者注册6.2 进场经营合同的规范指导6.3 站内经营者行为规范6.4 对交易信息的管理6.5 交易秩序维护6.6 交易错误6.7 货物退换6.8 知识产权保护6.9 禁止行为7.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8.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8.1 电子签名8.2 电子支付8.3 广告发布9.监督管理9.1 行业自律9.2 投诉管理9.3 政府监管前言本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推荐性。

本规范的制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的规定,并总结电子商务实际运作经验制定的。

一站式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一站式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站式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一站式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一站式技术服务应以用户为中心,以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技术服务为目标,确保用户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一站式技术服务管理组织架构:1. 一站式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一站式技术服务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技术支持部:负责技术问题的解答、故障排除、软件升级等技术服务工作。

3. 售后服务部:负责用户产品的售后维护、配件供应、维修服务等工作。

4. 客户关系管理部:负责用户关系维护、客户满意度调查、市场调研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一站式技术服务管理中心:(1)制定一站式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2)组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3)监督各部门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标准落实;(4)协调解决各部门间的问题。

2. 技术支持部:(1)及时解答用户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2)跟踪故障排除进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3)收集用户反馈,持续优化技术服务。

3. 售后服务部:(1)负责用户产品的售后维护、配件供应、维修服务等工作;(2)确保维修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3)与用户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售后问题。

4. 客户关系管理部:(1)维护用户关系,提高用户满意度;(2)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需求;(3)进行市场调研,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第三章服务流程与标准第六条一站式技术服务流程:1. 接收用户咨询或投诉;2. 分析问题,提供解决方案;3. 实施解决方案,解决用户问题;4. 回访用户,确认问题已解决;5. 收集用户反馈,持续优化服务。

第七条一站式技术服务标准:1. 响应速度:接到用户咨询或投诉后,应在第一时间响应,确保用户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解决效率: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问题解决效率,缩短用户等待时间。

DB12_T721_2-2016标准化托盘运营规范第2部分:流转

DB12_T721_2-2016标准化托盘运营规范第2部分:流转

ICS 03.080.01A 20DB12天津市地方标 准D B12/T 721.2 —2016标准化托盘运营规范第2部分:流转Operational specification o f standardized palletsPart 2:Circulation2016-12-30发布2017-01-01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DB12/T 721.2—2016目次前言 (ii)i范围 (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服务设施设备要求 (1)5服务人员要求 (2)6 信息要求 (2)7托盘承租 (2)8托盘退租 (2)9带托流转 (2)附录A (资料性附录)承退租订单样式 (3)附录B (资料性附录)托盘交接单样式 (4)附录C (资料性附录)损坏托盘记录单样式 (5)DB12/T 721.2—2016,> t,—*_刖言DB12/T 721《标准化托盘运营规范》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标识;—第2部分:流转;—第3部分:木托盘损耗等级划分;—第4部分:托盘维护。

本部分为DB12/T 72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集保物流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 作研究院、路凯包装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玉斌、冯学刚、唐梅、张雪莹、石莉、辛庆正、郑广远、沈志刚、孙彩英、高松骥、申娜娜、林梦、陆涛、熊宜强。

本部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DB12/T 721.2—2016标准化托盘运营规范第2部分:流转i范围DB12/T721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准化托盘流转的术语和定义、服务设施设备、服务人员、信息、托盘 承租、托盘退租和带托流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标准化托盘流转运营。

移动公司指定专营店管理及考核办法

移动公司指定专营店管理及考核办法

移动公司指定专营店管理及考核办法XX县XX乡指定专营店管理及考核办法一、基本行为规范1、上岗前需服装统一,不得将衣袖卷起,不得穿拖鞋或将鞋穿成拖鞋状。

发现一次扣罚20元。

2、营业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举止文明,姿态端正,精神饱满,不得倚靠椅背,不得趴伏在工作台上。

违者罚款20元/次。

3、营业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准串岗闲聊、吃东西、吸烟,不得在营业厅喧哗、打闹。

违者罚款20元/次。

4、当办理客户所要办理的业务不属于本台席时,营业员应为客户准确指明其所要办理的业务的台席位置,不得用笼统的语言或不明确的手势敷衍用户。

发现一例扣罚20元。

5、营业厅对外接待或电话咨询应细心、准确讲解,由于服务态度、解释不清等导致用户投诉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及费用。

6、非公司指定人员或非本店人员不得入台席,否则每人次扣5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由相关营业员承担责任及费用。

如需入厅,必须经值班班长许可,佩工号牌方可入内。

7、营业厅每天早上值班人员必须持钥匙开门。

迟到者每次扣罚30元。

旷工者每次扣罚100元/天,早退者每次扣罚20元.8、保密义务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

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二、营业厅卫生厅内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办公用具做到清洁整齐,每天早上清扫地面,营业台,桌椅及电脑等办公用品做到每日一清理。

不合格者每次扣罚15元/次,上级领导或区域经理检查出不合格者每次扣罚50元。

三、考核根据现场考核,系统数据和移动公司第三方明察暗访、10086电话抽测及系统渠道考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每月移动公司第三方明察暗访人员进行考核,90分及格,不及格者扣罚50元。

2、每月10086电话抽测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及格者扣罚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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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档服务商管理规范
版本号:V2016001 一、目的
为规范一拍档服务商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一拍档的所有服务商。

三、定义
1.阿里巴巴是指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本规范中简称阿里巴巴。

2.一达通是指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规范中简称一达通。

3.财年是指当年的4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4.一拍档服务商是指身份经过阿里巴巴认证的,为一达通用户提供外贸出口代理操作服务的企业。

本规范中简称一拍档。

5.用户是指一达通平台上的客户,本规范中简称用户。

6.送达日期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
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违规类别
(一)一类违规
1.违法行为
一拍档主观故意或伙同、协助、教唆用户从事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骗取一达通融资款项、信用证诈骗、骗取出
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走私、洗钱、骗购外汇、逃汇、提供虚假商检通关单/产地证等行为。

2.弄虚作假行为
(1)伪造、隐瞒或有意提交虚假的重要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准入相关资料、各类发票、各类申报信息、利
益冲突报备、安全服务收集的相关资料等)
(2)有意通过隐瞒事实或虚假陈述,以不合规途径达成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向一达通隐瞒用户货物真实详情,隐瞒相
关产品或者配件不申报,明知是侵权产品但不作为,帮用户隐瞒实情; 拆分用户、拆分订单等)(3)明知或应知情况下,向阿里巴巴或一达通禁止合作的企业(例如不诚信用户、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用户、
骗税的企业等)推荐一达通服务,无论是否推荐成功。

3.严重利益冲突行为
(1)向阿里巴巴内部员工行贿或给予回扣(指金钱及物品,物品指用来馈赠的任何有价值的财物或财产性权益),或试
图从事前述行为。

(2)利用阿里的资源(用户资源及其他阿里提供的资源)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无论该利益是现实的财产利益,还是潜在的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倒卖用户信息、以阿里巴巴名义营销、利用阿里巴巴公司业务漏洞为本人或他
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3)未经阿里巴巴同意(为保护阿里巴巴用户利益以及阿里巴巴商业秘密的需要),一拍档擅自投资/实际经营/参与
经营与阿里巴巴(包括一达通)从事相同或相似服务的企业,或一拍档与经营阿里巴巴(包括一达通)相同或相似服务的企业开展渠道合作相同或类似的合作。

4.严重破坏外贸服务市场秩序
(1)恶意竞争:恶意诽谤或贬低竞争对手或恶意抢占市场方式影响竞争结果。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恶意中伤其它一拍档方式赢取对方用户信任;未经报备,大批量营销非自有区域的用户和使其成为自已的代操作用户;恶意引导用户解绑其他一拍档,来绑定自己。

(2)恶意评价:引导服务用户对同行进行恶意评价。

5.严重违反保密义务行为
(1)私自使用、转让和盗卖用户信息(操作账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用户订单信息(该订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境外买家信息等相关的出口信息。

(2)使用不正当方式获取用户买家或供应商信息,在与用户贸易竞争中占据优势。

(3)泄露门户账号与密码给他人。

(4)未经阿里巴巴同意,对外披露与阿里巴巴相关的任何商业数据。

6.严重侵犯阿里巴巴公司权利行为
(1)未经阿里巴巴或一达通授权,擅自以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名义从事各类活动(含未经授权使用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商标或LOGO进行宣传),造成恶劣影响。

包含但不限于擅自使用“阿里巴巴、一达通、一拍档”等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注册公司名称的行为、擅自使用“onetouch”、“yidatong”、“yipaidang”等注册域名或相似的域名行为。

(2)侮辱、辱骂、威胁、伤害、恶意骚扰阿里巴巴或一达通用户;或故意欺骗阿里巴巴或一达通用户,给阿里巴巴或一达通用户造成损失或给阿里巴巴或一达通造成恶劣影响;采用恶劣手段骚扰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冒充阿里员工,电话短信骚扰用户影响用户正常经营)。

(3)扰乱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对外产品定价秩序。

7.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二类违规
操作或沟通不当引起用户一定经济损失或对一拍档品牌形成较大不良影响:
1.过度承诺或强行捆绑售卖:用超过实际可执行范围的承诺,欺骗用户实现交易或获取相关收益引发用户投诉并成立。

2.违规在外贸服务市场发布灰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商检通关单、买单出口等。

3.隐瞒一达通产品的售卖规则,造成阿里巴巴公司、用户后期的损失,引起用户的投诉且成立或对一拍档品牌形成较大不良影响。

4.违反操作流程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操作失误给阿里巴巴或一达通造成较大损失或给用户造成损失并引起用户不满或投诉。

(三)三类违规
不专业、操作或沟通不当引发用户不满且确认为一拍档方主因及有损阿里巴巴内部秩序的行为:
1.未及时给用户提供服务引发用户投诉及不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长超过和用户约定周期且无合理原因、接收到
客户解绑申请后半个工作日内无任何响应动作等。

2.因业务不专业导致操作失误或表述不清楚造成用户误解,引起用户不满或投诉。

3.隐瞒一达通产品的售卖或服务规则,造成用户不满或投诉: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绑定一拍档的时候,因一拍档未告知,所以并不知情自己会跟服务顾问解绑,后续知情后用户感受很差,引发投诉且成立。

4.未经用户的许可,擅自使用用户的任何帐号和密码或擅自授权非一拍档公司员工进行一拍档公司用户开发/服务相关的业务活动。

5.未按《一拍档品牌使用规范》约定合理使用一拍档相关的LOGO和证书。

6.一拍档引入新用户时未通过阿里荐客的推荐方式而采用私下直接给阿里巴巴的销售经理。

7.其它原因引发用户投诉且成立。

二、违规处理
(一)一类违规
终止合作协议同时扣除全部保证金并直接清退且永不入驻;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二)二类违规
1.违规情节轻微的,涉及违规操作产生的收益不予结算;违规情节严重的,视违规情况不同给予10%-50%的保证金扣除;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及违规操作的收益不予结算并扣除10%-50%的保证金且承担因违规行为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阿里巴巴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发生二类违规行为的,自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将《责任认定书》送达一拍档之日起2个自然月内不推荐存量用户;自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将《责任认定书》送达一拍档之日起11个自然月内再度发生二类违规行为,则依照本规定一类违规处理。

3. 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将对一拍档进行评分考核,一次二类违规将依照相关的评分机制进行相应的扣分,所扣分数将在财年内累加,评分结果将会对一拍档的资源及收益产生直接影响。

(三)三类违规
1.警告,并在大区及以上范围通报批评同时自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将《责任认定书》送达一拍档之日起2个自然月内不推荐存量用户。

2.阿里巴巴或一达通将对一拍档进行评分考核,一次三类违规将依照相关的评分机制进行相应的扣分,所扣分数将在财年内累加,评分结果将会对一拍档的资源及收益产生直接影响。

三、本规定所述的违规行为的认定及相关责任的判定流程规范将另行制定,流程规范作为本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规范作为一拍档与阿里巴巴和一达通签署的相关《代理操作服务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前述协议约定相冲突之处,以本规范规定为准。

五、阿里巴巴和一达通均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适时调整本规范,调整后的规范内容与本规范相冲突的,以最新调整的版本为准。

六、本规范自2016年1月25日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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