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透视——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为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透视——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为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透视——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为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透视——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为例

作者:唐俊杰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20年第11期

唐俊杰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

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

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因此,创新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在助推乡村振兴

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莲都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举措

在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下,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发展,不

断做大做强,为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等做好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19

年6月底,经莲都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共有59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

范社15家,市级示范社20家,区级示范社119家;合作社为引领农民以组织化形式进入市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打下了良好基础。莲都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

个方面举措与成效。

(一)发展速度快。2005年,碧湖镇9名养猪大户组建的“莲都区畜牧合作社”,成为全市、全区第一个按《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组建的合作社。15年来,各类专业大户积极

申领创办合作社,农民入社、入股数量快速增加,成为莲都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二)产业类型多。莲都区农业合作社从最初的种养型逐步扩大到种植、养殖、加工、服

务等各类型产业的合作社,产业类型正逐步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有果茶蔬菜、养殖、林业、食

用菌、加工、农机服务等类型齐全的合作社。

(三)合作范围广。经过多年发展,莲都区农业合作社已由原来的单纯开展种养技术合作

向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包装和品牌、统一销售的“五统一”方向转变,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有的合作社还获得了三品认证、

产地认证和QS认证,合作社已经逐渐成为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主体。

(四)发展措施有力。坚持“政策带路、典型引路、市场开路、服务铺路”,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部门出台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

社认定管理办法。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补助资金,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加

强扶持力度,仅2019年就向5个重点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下拨扶持资金112万元。

二、莲都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莲都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也起到一定的

示范引领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组织管理不够规范。莲都区成立的合作社在注册时制定了章程,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大部分没有落实民主管理

与监督机制,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没有建立成员(社员)账户等。大多数农民

专业合作社还处于低层次的家庭作坊式的经营,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不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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