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

古都河小学关于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促进特异 体质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特签订本协议书。

1、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 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 系。家长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2、 学生家长有对学校如实说明自己孩子是否有特异体质的责任, 如果隐瞒,出现任何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自 负。

3、 家长向学校说明自己孩子有特异体质时,必须以书面材料的 形式提交。口头通知的,在通知后三日内必须填写特异体质学生报告 单。

4、 家长应按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检查工作,避免发生意 外。

5、 特异体质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6、 班主任要对特异体质学生特殊对待,并详细向家长询问应注 意事项。

7、 学生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等情况,学校或教师要

尽快通知家长,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 学校及教 师不承担责任。

&学校及教师要对特异体质学生一视同仁,并不得侵犯学生的 隐私。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学生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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