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减少人员花名册

社会保险减少人员花名册

盐城市社会保险减少缴费人员花名册

单位名称:单位代码:第页

缴费单位专管员:经办机构审核人:年月日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办理日期: 年月日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说明: 1.调往外省市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调入单位名称、调入省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名称、调入单位上级社保机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交换号、银行帐号。 2.缴费(支付)截止日期填写社会保险实际缴到(支付到)月份。 3.缴费人员减少或支付人员减少分别填报。 4.缴费人员减少报送日期为每月25日以前。 5.此表一式两份,由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签字,一份留存备案,一份返还单位。 6.转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转入单位名称、转入社保机构名称三项可不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填报说明 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和享受支付待遇人员减少时分别填报。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此表办理缴费、支付人员减少。此表一式两份,由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签字,一份留存备案,一份返还单位。 一、停止缴费(支付)原因: 1.转往他区 11.参军 2.转往本区 12.出国 3.转往外省市 13.转外国籍 4.失业转街道 14.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 5.其他原因中断支付 15.办理退休 6.工伤终止支付 16.非带薪上学 7.判刑劳教 17.死亡 8.转统筹外 18.其他中断缴费 9.工伤(1-4级)减少(指养老、工伤继续缴费,失业停缴的参保人员) 19.一次性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 10.工伤(5-10级)减少 二、清算:发生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在职死亡、退休死亡、转外国籍、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农民工到达退休年龄或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0年,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需清算个人账户时在清算栏划“”,社保经(代)办机构据此打印清算单。在职死亡、退休死亡、转外国籍、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当参保人员停止某些险种的缴费时,在需停止缴费险种栏划“”。 四、一次性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 指发生工伤1至4级的外地农民工工伤人员及工亡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自愿选择领取一次性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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