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资源条件(通用)表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资源条件(通用)表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资源条件(通用)表

要求具体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1、签定正式全职聘用合同的员工不少于10人;

2、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60万元;

3、建立了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瓶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是专业技术人员,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气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

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者气瓶检验员以上资格,从事气瓶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气瓶行业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者相关项目检验员以上资格,从事气瓶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各类气瓶检验员分别不少于2人。5.配备一定数量的操作人员和气瓶附件维修人员。

核准项目检验人员条件及落

实检责任责任的气

瓶数量

检测仪器设备

PD1 (1)气瓶检验员2名;

(2)相关专业工程师

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

名;

(3)落实检验责任的

无缝气瓶1万只。

(1)测厚仪;

(2)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照明装置;

(3)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4)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

和处理装置;

(5)瓶阀自动装卸机;

(6)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检验公称容积400L~1000L气瓶,可在滚动

装置上人工装卸);

(7)气瓶自动倒水装置(检验公称容积400L。1000L气瓶,可用电动吊

运装置倒水);

(8)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清除瓶内残留物、油脂、腐蚀产物的装置

(瓶内壁附有油脂的气瓶,还须配备蒸汽吹扫装置);

(9)安全照明装置;

(10)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1)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备专用试压装置);

(12)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3)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

(14)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

(15)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

(16)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

(17)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8)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PD2 (1)气瓶检验员2名;

(2)Ⅱ级射线无损检

测人员2名;

(3)相关专业工程师

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

名;

(4)落实检验责任的

焊接气瓶5千只。

除配备无缝气瓶检验的装备外,还应当配备:

(1)焊缝测量工具;

(2)无损检测设备;

(3)申请核准项目品种所需的检测专用设备

PD3 (1)气瓶检验员2名;

(2)Ⅱ级射线无损检

测人员2名;

(3)相关专业工程师

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

名;

(4)落实检验责任的

液化石油气瓶8万

只.

除配备无缝气瓶检验的装备外,还应当配备:

(1)焊缝测量工具;

(2)无损检测设备

PD4 (1)气瓶检验员2名;

(2)Ⅱ级射线无损检

测人员2名;

(3)相关专业工程师

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

名;

(4)落实检验责任的

溶解乙炔气瓶8千

只.

(1)测厚仪;

(2)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3)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

和处理装置;

(4)瓶阀自动装卸机;

(5)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6)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

(7)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8)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

(9)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

(10)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

(11)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2)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13)焊缝测量工具;

(14)无损检测设备※;

(15)测量填料间隙的专用塞尺

PD5 (1)气瓶检验员2名;

(2)Ⅱ级射线、超声、

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

2人项;

(3)相关专业工程师

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

(4)落实检验责任的

特种气瓶4千只.

按照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和所从事检验工作配备。如内窥镜、

灯、深度测厚仪、低倍放大镜、直角尺、卡尺、螺纹塞规和环规;

水压试验装置、气瓶内部干燥装置设备、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

验装置等。

从事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应配备静态蒸发率检测设备。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方案说明书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方案 说明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方案说明书 检验单位: 编制: 审核: 审批: 受检单位: 审核: 审批: 某某检验所

年月日 一、总则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检验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二、引用标准 1)TSG 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2)TSG DZ001-200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3)GB/T21448-2008《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 4)Q/SY93-2004《天然气管道检验规程》 5)《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6)其他相关标准。 三、检验 检验工期:天,前期现场检验天,后期报告天。 1、检验前准备工作 1)检验员在检验前应认真审查下列资料: a.管道的设计、安装、制造的原始资料,包括设计图纸、管道出厂质量证明书、安装施工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 b.管道使用情况记录。 c.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包括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图。 d.土壤分析报告。 e.管道地下杂散电流情况。 f.管道的各类保护措施的使用情况。 g.管道内介质的腐蚀情况。 2)使用单位应提供上述各资料,并做好配合工作。 2、检验项目 1)主要有下列内容: a.一般包括管线敷设环境调查、防腐(保温)层状况不开挖检测、管道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开挖直接检验。根据检测、检验结果,对腐蚀防护系统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四个等级,1级为最好,4级为最差。

管线敷设环境调查 管线敷设环境调查一般包括环境腐蚀性检测和大气腐蚀性调查。 环境腐蚀性检测中的杂散电流测试,基本要求如下: 进行杂散电流测试时,特别需要注意有轨道交通、并行电缆线、以及其他易产生杂散电流的地方,杂散电流的测试数量依据干扰源的数量确定。 防腐(保温)层状况不开挖检测 对防腐(保温)层与腐蚀活性区域采用不开挖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方法有直流(交流)电位梯度法、直流电位(交流电流)衰减法。检测过程中至少选择两种相互补充的检测方法。 管道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 对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或者可断电的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的管道,应当采用相应检测技术测试管道的真实阴极保护极化电位;对阴极保护效果较差的管道,应当采用密间隔电位测试技术。 开挖直接检验 b.1.4.1 开挖点确定原则 根据防腐(保温)层状况不开挖检测和管道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结果,按照一定比例选择开挖检验点。开挖点数量的确定原则见下表。开挖点的选取应当结合资料调查中的错边、咬边严重的焊接接头以及碰口支连头焊口,风险较高的管段,使用中发生过泄漏、第三方破坏的位置。 b.1. 4.2 开挖直接检验的方法和内容 (1)土壤腐蚀性检测,检查土壤剖面分层情况以及土壤干湿度,必要时可以对探坑处的土壤样品进行理化检验;

施工现场防尘施工方案

扬 尘 防 治 施 工 方 案 兰州雁C区3-6#、3-12#楼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管理目标 (3) 四、组织建设............................. ..... .. (3) 五、责任制考核..................... .. (4) 六、控制点.................................. .. (5) 七、基础建设......... . (5) 八、管理控制......... . (8) 编制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规模: (1)工程名称:3-12#楼 (2)项目位置:雁西路 2、工程相关单位 (1)施工单位:限公司 (2)设计单位:限公司 (3)建设单位:司 (4)监理单位:院 二、编制依据 《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其它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三、管理目标 针对本标段的具体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切执行国家、兰州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采用清洁工艺,坚持清洁生产,不断提高全体参建员工的环境意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原材料的消耗,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废气、废水、各种废弃物达标排放,从严把握噪音标准,控制施工噪音污染,保护文物古迹,维护城市交通正常秩序。本工程防尘目标如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四、组织建设 本工程建立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

城镇燃气埋地管道PE管道定期检验方案

城镇燃气埋地管道 聚乙烯(PE)管道定期检验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检验依据 (3) 三检验程序 (4) 四检验内容与要求 (4) 4.1 检验前准备工作 (5) 4.1.1使用单位方面: (5) 4.1.2资料审查: (5) 4.2 潜在危险分析及风险预评估 (5) 4.4管道位置探测及深度测量 (6) 4.5管道泄漏检查(不开挖) (6) 4.6管道开挖直接检测和评价 (6) 4.7管道耐压试验 (8) 4.8开挖检测问题处理 (8) 4.9管网安全综合评估 (8) 4.10 应急预案 (8) 五检验检测人员及要求 (8) 六检验记录及报告 (9) 七本次检验拟采用的主要设备 (9) 八其它.................................................................................................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为保证压力管道的合法,对城镇燃气埋地聚乙烯(PE)管道进行首次定期检验。管道基本情况见表1。 管道基本情况见表1。 表1管道基本情况表 为了更好地完成检验工作,根据在用埋地燃气聚乙烯(PE)管道的特点,结合管道材料的特性和损伤机理,分析管道的可能损伤部位,突出重点,制定合理的检验策略,避免出现部分管道检验过量或检验不足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检测易产生缺陷的部位;二是针对可能产生的缺陷进行有效地检测;三是对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二检验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2.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2.4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2.5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2010 2.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2.7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2.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2.9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规则》 TSG D2002-2006 2.10《无损检测聚乙烯管道焊缝超声检测》 JB/T10662-2006 2.11《聚乙烯管道电熔接头超声检验》 GB/T29461-2012 2.1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 GB15558.1-2003 2.1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 GB15558.2-2003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7) 第四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2) 第五章附则 (17) 附件A 工业管道埋地检验 (19) 附件B 工业管道年度检查报告 (25) 附件C 工业管道全面检验报告 (28) 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32)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范围内在用工业管道(简称管道,下同)的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动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管道埋地部分的定期检验,还应当满足本规则附件A的要求。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使用单位在管道运行条件下,对管道是否有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使用单位也可以将年度检查工作委托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全面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管道检验时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第四条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以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第五条管道的安全状况分为1级至4级。管道应当根据全面检验情况,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规定进行评级。 第六条 GC1、GC2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GC3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6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GC1、GC2级管道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GC3级管道不超过9年检验一次;

气瓶智能检测流水线方案

目录 1 、概述 (2) 2 、总的设计原则 (2) 3、气瓶检测流水线的检测内容和主要功能 (2) 4、智能气瓶检测流水线的组成 (3) 4.1、检测流水线概述 (3) 4.2、流水线结构 (3) 4.3 流水线工位节拍说明 (5) 5、控制系统的结构和配置 (9) 6、系统的性能特点 (11) 7、系统界区 (12) 8、气瓶检测流水线主要技术参数 (13) 9、气瓶检验设备的执行标准 (13)

1 、概述 本方案是根据国标《气瓶水压试验》、《气瓶气密性试验》、《气瓶爆破试验》的要求,为满足气瓶企业的生产需求而编写。设计每八小时的产能为1200-1500只,且尽可能地采用自动化的方法,设备要具有耐用、可靠、稳定的特点。本方案是针对检测设备的机械部分的具体要求而特别编写。 2 、总的设计原则 气瓶检测设备的机械部分尽可能地采用国内较成熟的流水线结构,流水线机械部分的控制满足自动化控制的整体要求,实现统一控制,整个流水线与自动化系统配套使用,构成一个完整体系,具有检测、记录、存储、打印,及远传等功能。流水线的节拍、动作由自动化系统统一控制,不设置多级控制,具体细节如下。 3、气瓶检测流水线的检测内容和主要功能 3.1、检测气瓶的容积、净重、宏观变形; 3.2、气瓶的气瓶水压试验:升压、保压; 3.3、气瓶的气密性试验:检漏;, 3.4、气瓶检测的其他功能:卸压、翻转倒水; 3.5、气瓶批号录入与跟踪,以及气瓶力学性能试验用瓶和水压爆破试验用瓶的抽检; 3.6、气瓶批号的打码; 3.7、气瓶检测报告,包括: 1)检验合格瓶批序号、瓶重、容积; 2)检验不合格瓶批序号、不合格项目; 3)试验压力、水温、保压时间及保压曲线; 4)力学性能试验用瓶和水压爆破试验用瓶的批序号; 5)气瓶检测数据和流水线的检测视屏上传;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规则讲解学习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细则 1目的 为了保证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质量,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公用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检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全面检验。 3检验依据 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3.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 3.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3.4《城镇燃气输配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3.5《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3.6城镇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的相关设计、制造、安装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管道检验检测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熟悉检验、检测方法、项目、程序与重点,对自己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2)在所长领导下受室主任直接指挥,对他们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在技术质量方面,检验检测人员在相应的检验责任工程师指导下工作,对自己的检验检测工作和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负责。 (3)听从组织安排,积极进行检验、检测工作。按照计划任务,负责做好检前准备、情况了解、方案编制,独立或与他人配合实施检验检测、分析整理与现场记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监督检验证书,结算检验收费明细单,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流转传递。对违反政策、法规的检验检测任务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反映。 (4)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自觉遵守职工行为规范,做到不漏检、错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计收。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100<DN≤200 200<DN≤500 DN>500 收费标准(元/米) 4 6 7 8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D N>100 在线检验(元/米) 3 5 全面检验(元/米) 6 9 注:(1)DN为压力管道公称直径(mm);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以管线编号按条分别计算。 (3)管道高于地面4米,检验费加收10%;管道高于地面7米以上加收15%;管道低于地面0.5米以上,检验费加收10%; (4)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进行的安全附件校验、无损检测、壁厚检测、硬度检测、理化检测、内窥镜检测、金相检测等检验项目按相应专项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收费; 四.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通径(mm) DN<20 20<DN≤32 32<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DN>150 收费标准(元/只)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 (2)现场安全阀校验按上表的150%收取校验费。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规格(mm) 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150<DN≤200 200<DN≤250 250<DN≤300 收费标准(元/个)20 30 40 60 80 100 130 160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 (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 (3)公称通径DN>300mm的,协议收费。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1)射线检测 项目检测费(元/片) X射线70 γ射线90 注: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 (2)超声波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50 钢板(元/米2)70 复合钢板(元/米2)90 锻件(元/米2)110 注:(1)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 (2)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及高压螺栓、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

气瓶检验单位检验核准鉴定评审细则

气瓶检验单位检验核准鉴定评审细则(试行)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气瓶检验单位资格评审工作,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1.2 本评审细则规定了气瓶检验资格许可评审的内容、职责、方法和要求。 1.3 本评审细则适用于气瓶检验单位检验资格许可鉴定评审。 2 评审依据 2.1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2.2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2.5气瓶检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及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气瓶充装站、检验站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闽质监特[2010]188号)《关于开展气瓶充装、检验站专项整治的通知》 3 评审性质与内容 3.1 评审工作应受气瓶检验单位的自愿委托,并按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及本评审细则的要求开展。

3.2气瓶检验单位资格许可评审。 4 职责与要求 4.1 检验单位 4.1.1 必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4.1.2 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相应类别气瓶检验核准资格申请,并得到受理。 4.1.3 约请我评审机构承担气瓶检验资格评审工作,协商签订评审协议。 4.1.4 在评审实施前,向我评审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1.5 为评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评审配合工作。 4.1.6 按协议规定支付评审费用。 4.2 评审机构 4.2.1 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本所评审质量手册和评审细则规定开展评审工作,主动接受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 4.2.2 加强对评审员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做到“廉洁、高效、公正、公开”。 4.2.3在检验单位约请评审机构评审并签订评审协议后,按要求委派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考核合格并注册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施现场评审。 4.2.4 及时完成评审报告,并报受理机构。 4.2.5严格遵守国质检特 [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第二十八条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十不准”

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燃气管道 压力管道安装类2009-12-29 09:47:55 阅读278 评论1字号:大中小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处于安全可靠的受控状态,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城镇燃气管道的分类见表1。 表1 城镇燃气管道压力(表压)分级表 名称压力(MPa) GB1-A 2.5<P≤4.0 高压燃气管道 GB1-B 1.6<P≤2.5 GB1-C 0.8<P≤1.6 次高压燃气管道 GB1-D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GB1-E 0.1<P≤0.4 表1中的GB1-C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一般性检查、专业性检验和安全性评价;表1中的GB1-D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一般性检查、专业性

检验;表1中的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参照《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部分安全保护装置、储存设备、附属设施的检验参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第三条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开展定期检验时,应当充分采用完整性管理理念中的检验技术,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与安全性评价。 第四条一般性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运行而实施的在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一般性检查次数每年不得少于1次,需要进行专业性检验时,则该年度无需进行一般性检查。一般性检查由使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进行。 第五条专业性检验,是指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进行的基于风险的全面检验。从事专业性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除应当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中相应项目的条件外,还应满足附件A的要求。 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投用后3年内应当进行首次专业性检验。 第六条安全性评价,是在专业性检验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对管道进行的应力分析计算,对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缺陷进行的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对危害管道安全的主要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的管道剩余寿命预测,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开展的材料适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机构进行,其核准要求除应满足国家质检总局的现行技术规范外,还应满足附件A的要求。 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城镇燃气管道,专业性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一)多次发生严重泄漏、爆管等事故的管道以及受到第三方破坏的管道; (二)发现应力腐蚀、严重局部腐蚀或者全面腐蚀(注)的管道; (三)防腐层损坏严重的管道; (四)风险评估发现风险值较高的管道;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第11章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 一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QP-1)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二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 (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且对其正确性负责; (2)对可拆卸的气瓶瓶阀等附件进行更换,更换的瓶阀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阀门产品; (3)对气瓶表面涂敷颜色和色环,按照规定做出检验合格标志; (4)受气瓶产权单位委托,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压扁或者解体)处理; (5)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并对其继续使用的结论负责。 检验单位的职责。职责中包括对可拆卸的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应当理解为只能进行更换,不能进行修理,同时应选择具有瓶阀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进行更换,不能随意更换阀门。车用气瓶及其瓶阀附件,需要更换瓶阀附件时,不仅要选用通过了型式试验的瓶阀,还一定要选用与气瓶一起进行过型式试验的瓶阀,才能保证气瓶与瓶阀附件安全性能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三检验工作安排 气瓶产权单位或者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到期需要检验的气瓶(包括车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或者应提前检验的气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接到送检气瓶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禁止对气瓶和气瓶瓶阀进行修理、焊接、挖补、拆解和翻新。 四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 (一)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 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注)、铝-合金无缝气瓶: (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盛装混合气体的前款气瓶,其检验周期应当按照混合气体中检验周期最短的气体确定。 注:不含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溶解乙炔气瓶、车用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 2、溶解乙炔气瓶、呼吸用复合气瓶 每3年检验一次。 3、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车用液化二甲醚钢瓶 每5年检验一次。 4、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 每4年检验一次。 5、车用纤维缠绕气瓶 按照GB2416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 6、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按照GB1953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B)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DB51/T 979—2009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设置示例 (15) DB51/T 979—2009 II 1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内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提供观光、度假、专项或其它旅游产品的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 度正式版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压力管道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压力管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压力管道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向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气瓶检验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气瓶检验资格许可 (国家事项) 一、主体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三、申请条件: 申请气瓶检验资格核准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法人资格; (二)有与检验检测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试验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认真执行; (六)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的条件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 四、数量 没有数量限制 五、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申请气瓶检验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一份): 1. 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收费: 无收费 七、许可程序: 气瓶检验站核准包括申请、受理、组织评审、审核、发证等程序: 7.1申请气瓶检验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及有关材料,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7.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行政不受理通知书。 7.3已经受理的申请单位,约请有关评审机构对申请的气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等国家法规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下:使用单位应准备好设计资料(管道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安装资料(安装竣工资料、单线图等)、管道组成件等质量证明文件、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记录等,上检验周期内的历次在线检验报告及上次全面检验报告,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明细表等备检验员审查。 使用单位应进行全面检验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拆除保温、搭脚手架、打磨除锈、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三、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四、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五、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六、全面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二)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三)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测厚、表面检测: 检验过程中要求对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进行测厚抽查,抽查比例见表1。现场要求对上述管件按要求比例进行打磨,打磨要求:打磨出焊缝及两边各50mm,打磨掉漆和锈,露出金属光泽;弯头外弯中心打磨约10cm2的面积。 表1 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测厚抽查比例 射线检测: GC1、GC2级管道的焊接接头一般应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GC3级管道如未发现异常情况,一般不进行其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 表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比例 注:1.温度、压力循环变化和振动较大的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2.耐热钢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3.抽查的焊接接头进行全长度无损检测。 抽查时若发现安全状况等级3级或4级的缺陷,应增加检查比例,增加量由检验人员

质检总局办公厅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2015〕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完善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结合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以 下简称《目录》)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以下简称《瓶规》),现就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有关 问题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 (一)关于新《目录》中压力管道介质范围。 新《目录》的压力管道定义中“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 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所指的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不包括液化气体、蒸汽和氧气。 (二)关于新《目录》中压力管道元件类别和品种。 列入新《目录》的压力管道元件公称直径均应大于等于50mm。 1.新《目录》中的“球墨铸铁管”不包括该品种以外的其他铸铁管;

2.新《目录》中增加“复合管”品种,具体包括金属与金属复合、金属与非金属复合、非金属与非金属复合三类; 3.新《目录》中“金属阀门”品种中典型产品包括:调压阀、调节阀、闸阀、球阀、蝶阀、截止阀、止回阀、疏水阀、隔膜阀、节流阀、旋塞阀、柱塞阀、低温阀、减压阀(自力式)、眼镜阀(冶金工业用阀)、孔板阀(冶金工业用阀)、排污阀、减温阀、减压阀等; 4.新《目录》中“旋转补偿器”品种不包括原《目录》中的“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 5.新《目录》中不包括原《目录》中的“铸造管件”“汇管”“过滤器”“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金属波纹管”“紧固件”“阻火器”品种以及“压力管道支撑件”“压力管道材料”。 (三)关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许可项目及级别表中所列的铸铁管、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合金制管件、铸造管件、管接头、金属软管、弹簧支吊架、紧固件、汇管、汇流排、过滤器、阻火器、其他元件组合装置(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凝气(水)缸、绝缘接头)、低温绝热管、直埋夹套管、阀门铸件、锻制法兰的锻坯、锻制管件的锻坯、阀体锻件的锻坯、压力管道制管专用钢板、聚乙烯管材原料、聚乙烯复合管材原料、聚乙烯管件原料、聚乙烯复合管件原料等未纳入新《目录》范围,制造上述压力管道元件不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新《目录》将紧急切断阀划入安全附件种类,由总局负责实施制造许可,不再划分级别,但应限定其产品参数范围,其许可条件暂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中阀门的许可条件要求执行。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使用单位在检验报告注明的下次检验日期前一个月到省特检院中山院报检。 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窗口办理需提交资料 一)压力容器所需要的资料 1.报检单位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压力容器上次全面(年度)检验报告复印件或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口压力容器需提供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出具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验需提供资料 一)压力容器现场所需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所在地监检单位出具的监检证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3.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必要时); 4.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必要时); 5.使用登记证;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9.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施工记录,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业务 特检院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无误即时办理业务;资料出错时,一次性提出所有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使用单位完善后重新办理业务。 (二)检验报告 1.检验完成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 2.全面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我院存档;年度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我院存档。 (三)领取报告需提供的资料 1.《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 2.《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第三联(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填写处理结果并盖公章); 3.领取人的有效证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 验制度 1、加强本站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储罐、残液罐等,含安全附件以下同)、压力管道(本站的工艺管道,含安全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2、档案管理人员结合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包括:2.1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装箱单等;2.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监检验收资料;2.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2.4定期检验报告给予检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2.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检测、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2.6有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主要参数、购置时间、启用时间、使用登记证号、注册号码、历次检验情况等。 3、站长负责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保、会排除故障),同时要明白设备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骤。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消除冒、滴漏现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晒、防冻防静电等相关工作。5

5、站长负责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山东省特检院菏泽分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使用。 6、设备管理人员结合安全员每月至少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检周期以检测机构规定的检验周期为准。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一、综合知识 二、年度检查 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 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 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 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页脚内容1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 (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 (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国内城市燃气管道管理相对薄弱,日常管理侧重于巡线检漏,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涉及市政管理诸多方面,处理手续较为繁杂,隐患往往无法及时消除。 (5)燃气管道周边人员活动复杂,施工开挖等活动频繁,造成第三方破坏的可能性大。且燃气管道通常位于人口密集区,一旦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同样的爆炸威力,造成的后果比长输管道严重。 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MPa)划分为以下级别:(1)GB1-Ⅰ级(2.5<P≤4.0)、GB1-Ⅱ级高压燃气管道(1.6<P≤2.5); (2)GB1-Ⅲ级(0.8<P≤1.6)、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0.4<P≤0.8); (3)GB1-Ⅴ级(0.2<P≤0.4)、GB1-Ⅵ级中压燃气管道(0.1<P≤0.2)。 本条将GB1级公用管道分为6个等级。本规则压力等级划分和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基本一致。 表6.16 城镇燃气设计压力(表压)分级 页脚内容2

气瓶检验人员考试题(修订版)-精选

1、气瓶报废的破坏性处理方式有:(压扁或将瓶体解剖)。 2、气瓶检验中严禁对气瓶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等。 3、高压气瓶的瓶体,必须采用(无缝)结构。 4、在对钢质无缝气瓶更换瓶阀时,应确认瓶内气体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以不损伤瓶壁金属的适当方法卸下瓶阀。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6、氨气瓶的瓶色为(淡黄)色。 7、丙烷气瓶的瓶色为(棕)色。 8、钢质焊接气瓶,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9、铝合金无缝气瓶的使用期超过(2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10、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11、低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小于(8Mpa)的气瓶。 12、鼓包是气瓶外表面凸起,内表面塌陷,(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变形。 13、气瓶水压试验内测法中B值是指(承压管道在受试瓶实际试验压力下的压入水量)。 14、钢质无缝气瓶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明火烧烤)等热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气瓶应报废。 15、气瓶水压试验装置的内部必须保证清洁,禁油与(非禁油)气瓶的试验装置不得混用。 二、判断题(正确的请打“√”,错误的请打“×”) 1、氧气和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的瓶阀密封材料,必须采用无油的阻燃材料。(√) 2、易熔合金塞座与瓶体连接的螺纹不必保证密封性。(×) 3、经整体热处理的焊接气瓶,不得再进行焊接工作,如再施焊,必须重新进行热处理。(√) 4、无缝气瓶瓶体与不可拆附件的连接,可采用焊接。(×) 5、气瓶必须专用,可以改装后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 6、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0c),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 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规定,代码“PD4”代表液化石油气钢瓶。(×) 8、高压气瓶也可采用焊接结构。(×) 9、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吸附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10、气瓶水压试验泵的电接点压力表定期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11、溶解乙炔气瓶瓶体因钝状物撞击或挤压造成的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塌陷变形称之为凹陷。(√) 12、气瓶检验机构核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 13、气瓶检验人员必须对气瓶的介质处理进行确认,达到有关安全要求后,方可检验。(√) 14、对外的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不合格的报废气瓶交由产权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 15、气瓶应当逐只进行监督检验后方可出厂。(√) 16、钢瓶中的水分不会造成钢瓶的腐蚀。(×) 17、气瓶检验色标是气瓶定期检验年份的标志,每10年循环一周。(√) 18、钢质无缝气瓶瓶体的典型结构有6种型式。(×) 19、钢质无缝气瓶瓶体上孤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2/3的气瓶应报废。(√) 20、40L的溶解乙炔气瓶,测量填料与气瓶壳的径向间隙,超过填料直径的0.3%的乙炔瓶应报废。(×) 2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的水压试验要求用外测法进行水压试验。(√) 22、盛装可燃气体或毒性气体的气瓶以及盛装高纯或混合气体的气瓶,无需用浸水法,可用涂液法进行气密性试验。(×) 23、气瓶上防震圈的功能是防止气瓶振动和保护气瓶漆色和标志。(√) 三、选择题(请选择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内,可多选答案,选错不得分。) 1、气瓶检验中利用外测法试验,对受试瓶进行耐压试验的同时从受试瓶外侧量其容积残余变形率。为测量容积残余变形率,所用的试验装置有哪三种类型? (A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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