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目录》的情况简介

《药品目录》的情况简介

《药品目录》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准予支付的西药品种共1133个,中成药品种89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以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与现行药品目录相比,有如下特点:
一、在保持用药水平相对稳定与连续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品种。中成药、西药品种均大幅增加。具体如下:
《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2001版》 两者比较 增加数量 增加比例 西药品种 1133 920 213 23% 中成药品种 944 605 339 56% 二、险种适用范围从单一的医疗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
三、调整了药品目录分类,对部分剂型进行了归并。例如:《药品目录2001版》的青霉素类抗生素药品,而《药品目录》则细分为:窄普青霉素、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及酶抑制剂、广普青霉素及复方制剂;《药品目录2001版》的剂型表达为片剂、胶囊,而《药品目录》的剂型归并后表达为口服常释剂型。
四、为实现《药品目录》的实施可操作性,将“备注”栏设置为“符号”栏和“仅限工伤”栏。用符号表示药品的自付比例(详见第7页的“特殊符号的涵义”),便于操作。
五、在药品目录中增加“凡例”,对药品目录进行解释和说明。


《药品目录》的相关规定

一、《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规定;“乙类目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按国家明确的相关原则调整形成。
二、《药品目录》的构成
(一)《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中药饮片三部分。西药采用通用名称,其主要化学成分与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不同酸根或盐基的品种均可使用;中成药采用药品标准中的正式名称,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采用药典名称。
(二)《药品目录》不含医院制剂。经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在报市物价部门定价并经市社会保障部门认可后,方可在该医院内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使用。
三、药品支付规定
(一)西药和中成药 《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采用“准入法”编写。参保人员使用新《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范围;使用新《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西药及中成药所发生的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使用属《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西药及中成药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中,属工伤医疗用药的,不分甲、乙类,

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对备注栏标有“仅限工伤”的药品,须按备注栏限定的范围使用,否则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审核支付办法另行制定;对备注栏标有特殊符号的药品,按特殊符号的涵义规定执行(详见第7页“特殊符号涵义”)。
(二)中药饮片 《药品目录》的中药饮片采用“排除法”编写。使用《药品目录》规定为单味或复方不予以支付的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药品目录》规定为单味不予以支付的中药饮片,若单味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若在复方中使用此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均予以支付;使用未作自费限定的中药饮片,其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四、药量管理
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遏制浪费的原则,对参保人尽可能使用《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并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量。住院病人的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七日量,超出部分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因病情需要,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为参保人使用自费或部分自费药品时,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须征得参保人(参保人家属)同意并签名;对于工伤保险参保人,须征得单位或参保人(参保人家属)同意并签名。
六、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新旧《药品目录》使用、管理的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收费项目代码库,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药管理,确保《药品目录》顺利实施和参保人的待遇不受影响。
对使用商品名的药品,须注明其通用名(西药)或正式品名(中成药)。
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药品目录》将随《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适时调整。
八、《药品目录》仅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及参保人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药品目录》的使用说明

名称与剂型
(一)西药部分
1、除在《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钠盐、钾盐等)、酸根部分(硫酸,盐酸,磷酸,硝酸,苯磺酸等),剂型单列。例如:商品名为欣匹特注射剂,其通用名为阿奇霉素氯化钠,在《药品目录》表达为阿奇霉素。
注意:《药品目录》的

西药,不包含与其相同化学结构的左、右旋体,如在《药品目录》注明除外。如:左氧氟沙星不等同于氧氟沙星,布比卡因不等同于左布比卡因。
2、有关名称与剂型的解释
(1)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不同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2)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不同酸根或不同盐基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3、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2000年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归类后标注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标注的剂型 包含的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不包含咀嚼片) 缓释控释剂型 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口服液体剂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 丸剂 丸剂、滴丸 颗粒剂 颗粒剂、肠溶颗粒剂 口服散剂 散剂、药粉、粉剂 外用散剂 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 软膏剂 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 贴剂 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 外用液体剂 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油剂 硬膏剂 硬膏剂、亲水硬膏剂 凝胶剂 乳胶剂、凝胶剂 涂剂 涂剂、涂膜剂、涂布剂 栓剂 栓剂、肛门栓、阴道栓 滴眼剂 滴眼剂、滴眼液 滴耳剂 滴耳剂、滴耳液 滴鼻剂 滴鼻剂、滴鼻液 吸入剂 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注射剂 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二)中成药部分
1、中成药名称采用药品标准中的正式品名。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对正式品名相同但剂型不同的药品并列。如藿香正气丸、藿香正气颗粒、藿香正气胶囊、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片、藿香正气滴丸、藿香正气口服液7个品种表达为藿香正气丸(颗粒、胶囊、软胶囊、片、滴丸、口服液)。
2、正式品名中剂型前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剂型前的部分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

规格不同的中成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二、特殊符号的涵义
1、★:《药品目录》中,不同剂型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在编号栏标注“★”。
2、*:《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 * ”的药品,其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5%,余额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不受此限制。
3、**:《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 ** ”的药品,其费用先由个人自付35%,余额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不受此限制。
4、△:《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为限定在门诊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按规定支付的药品。工伤保险不受此限制。
5、●:《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为仅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6、◇:《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类似而进行分类,所标注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如下:
(1)西药部分第190号“动物骨多肽注射制剂”包括骨肽注射剂和鹿瓜多肽注射剂。
(2)西药部分第197号“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是指2003年12月31日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至六批非处方药目录中呼吸系统用药范围的成人用复方制剂,包括的具体品种见下表(复方成分及剂量参见非处方药目录)。



序号 药品名称 序号 药品名称 1 氨酚咖黄烷胺片 48 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Ⅱ) 2 氨酚美伪滴剂 49 复方桔梗远志麻黄碱片Ⅰ 3 氨酚美伪麻片 50 复方桔梗远志麻黄碱片Ⅱ 4 氨酚美伪麻片与苯酚伪麻片 51 复方氯丙那林鱼腥草素钠片 5 氨酚那敏三味浸膏胶囊 52 复方麻黄碱糖浆 6 氨酚烷胺咖敏胶囊 53 复方枇杷氯化铵糖浆 7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54 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 8 氨酚伪麻胶囊 55 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 9 氨酚伪麻咀嚼片 56 复方忍冬藤阿司匹林片 10 氨酚伪麻颗粒剂 57 复方锌布颗粒剂 11 氨酚伪麻美那敏片 58 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 12 氨酚伪麻那敏胶囊 59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3 氨酚伪麻那敏胶囊(夜用) 60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14 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 61 复方愈酚喷托那敏糖浆 15 氨酚伪麻那敏片 62 咖酚伪麻片 16 氨酚伪麻那敏溶液 63 科达琳 17 氨酚伪麻片 64 柳酚咖敏片 18 氨金黄敏颗粒 65 美尔伪麻溶液 19 氨咖黄敏胶囊 66 美酚伪麻片 20 氨咖黄敏片 67 美敏伪麻口服液 21 氨咖麻敏胶囊 68 美扑伪麻口服液 22 氨咖愈敏溶液 69 美扑伪麻片 23 贝敏伪麻片 70 美息伪麻片 24 布洛伪麻分散片 71 美愈伪麻胶囊 25 布洛伪麻胶囊 72 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26 布洛伪麻颗粒剂 73 美愈伪麻口服液 27 布洛伪麻片 74 喷

托维林氯化铵片 28 酚咖麻敏胶囊 75 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29 酚咖片 76 扑尔伪麻片 30 酚麻美敏胶囊 77 双分伪麻胶囊 31 酚麻美软胶囊 78 双扑口服液 32 酚美愈伪麻口服液 79 双扑伪麻分散片 33 酚明伪麻片 80 双扑伪麻胶囊 34 复方氨酚美沙糖浆 81 双扑伪麻颗粒 35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82 双扑伪麻片 36 复方氨酚葡锌片 83 伪麻那敏胶囊 37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84 伪麻那敏片 38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85 锌布片 39 复方氨酚烷胺片 86 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 40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 87 愈创维林那敏片 41 复方贝母氯化铵片 88 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 42 复方布洛伪麻缓释片 89 愈酚维林片 43 复方酚咖伪麻胶囊 90 愈酚伪麻颗粒 44 复方甘草氯化铵糖浆 91 愈酚伪麻片 45 复方甘草麻黄碱片 92 愈美胶囊 46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 93 愈美颗粒剂 47 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 94 愈美片 以上药品,若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非处方药目录中调整删除,则自动从该表中调出。
(3)西药部分第7.2类下的氨基酸型肠内营养剂(如爱伦多)、短肽型肠内营养剂(如维多粉,百普素)、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如安素,能全素)和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4类药品,包括符合条件的各个品种。
(4)西药部分第348号的“动物源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如普通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如鱼精蛋白锌胰岛素)及预混胰岛素。
(5)西药部分第349号的“重组人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和不同比例预混人胰岛素(如混合重组人胰岛素)。
(6)西药部分第393号“α-干扰素”包括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3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所有α-干扰素及其亚型。
(7)西药部分第739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是指2003年12月31日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至六批非处方药目录中消化系统用药范围的成人用复方制剂。具体品种见下表(复方成分与剂量请参照非处方药目录):
序号 药品名称 序号 药品名称 1 铋镁豆蔻片 24 复方溴丙胺太林铝镁片 2 铋镁碳酸氢钠片 25 复方延胡索氢氧化铝片 3 车前番泻复合颗粒 26 复方胰酶散 4 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 27 复合乳酸菌胶囊 5 复方颠茄铋镁片 28 盖胃平片 6 复方颠茄氢氧化铝片 29 甘镁颠茄片 7 复方颠茄氢氧化铝散 30 海藻酸铝镁颗粒 8 复方淀粉酶口服溶液 31 硫糖铝小檗碱片 9 复方甘铋镁片 32 龙胆碳酸氢钠片(健胃片) 10 复方碱式硝酸铋片 33 龙胆碳酸氢钠散 11 复方雷尼替丁胶囊 34 铝镁颠茄片 12 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 35 铝镁混悬

液 13 复方芦荟维U片 36 铝镁加混悬液 14 复方铝酸铋胶囊 37 鞣酸蛋白酵母散 15 复方铝酸铋片 38 神黄钠铝胶囊 16 复方木香铝镁片 39 鼠李铋镁片 17 复方木香小檗碱片 40 碳酸钙甘氨酸胶囊 18 复方尿囊素片 41 维U颠茄铝胶囊 19 复方嗜酸乳杆菌片 42 维U颠茄铝胶囊Ⅱ 20 复方维U颠茄铋镁片 43 维U颠茄铝镁胶囊 21 复方维生素U胶囊 44 维U颠茄铝镁片 22 复方胃蛋白酶颗粒 45 维U颠茄铝镁片Ⅱ 23 复方消化酶胶囊 以上药品,若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非处方药目录中调整删除,则自动从该表中调出。
(8)西药部分第1123号的“抗蛇毒血清注射制剂”包括:抗蝮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眼镜蛇毒血清注射剂、抗银环蛇毒血清注射剂、抗五步蛇毒血清注射剂、抗蝰蛇毒血清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等。
(9)中成药部分第321号的“三七皂苷注射制剂”包括: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10)中成药部分第334号“三七皂苷口服制剂”包括:血塞通胶囊、血塞通软胶囊、血塞通片、血栓通胶囊、三七通舒胶囊。
(11)中成药部分第378号的“薯蓣皂苷口服制剂”包括:地奥心血康胶囊、薯蓣皂苷片。
(12)中成药部分第381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杏灵颗粒、银杏叶胶囊(片、口服液)、银杏叶提取物胶囊(片、滴剂)、银杏叶标准化萃取物片(口服液)、银杏蜜环口服溶液、复方银杏叶标准化萃取物胶囊。
(13)中成药部分第382号的“银杏叶注射制剂”包括: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银杏叶提取物、舒血宁注射液(银杏叶注射液)、银杏达莫注射液(杏丁注射液)。
(14)中成药部分第392号的“灯盏细辛注射制剂”包括:灯盏细辛注射液、灯盏花素注射液、注射用灯盏花素。
(15)中成药部分第511号的“雷公藤口服制剂”包括:雷公藤多苷片、雷公藤片、雷公藤双层片。
(16)中成药部分第678号的“虫草菌发酵制剂”包括百令胶囊、金水宝胶囊、至灵胶囊、宁心宝胶囊。
三、药品目录的索引说明
药品目录的索引分为西药中文药名笔画索引,西药英文药名索引、中成药中文药品笔画索引三部分,每部分由药品名称、剂型和药品目录正文页码组成。中文药名笔画索引是按照药品的中文药名的首字笔画数,从小到大排序;英文药名索引是按照西药的英文名的字母,从A到Z排序。
如查询某药品资料时,可根据药品名称(指西药的通用名或中成药的正式名称),选择中文药名笔画索引或英文药名索引查找相对应的药品及剂型,并获得其所在《药品目录》的页码。然后根据页码,翻

阅《药品目录》的正文,获得此药品具体的资料。(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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