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假说学习..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普遍语法是指人类对语言的天生能力,即语言天赋。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沟通工具,每个人在出生时都天生具备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能力。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是尤金·恰姆斯基提出的,认为普遍语法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并由以下三个假设组成:语言的规则是普遍的、递归的和内在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三个假设的内容和相关证据。
首先,第一个假设认为语言的规则是普遍的。
普遍语法理论认为,所有的自然语言都具有一些普遍的规则和结构。
尽管不同的语言在词汇和语法上存在差异,但它们都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则。
尤金·恰姆斯基通过研究各种不同的语言,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比如,主谓宾语结构在大多数语言中都是存在的,语言中存在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基本语法成分。
这些共同点表明,语言规则具备普遍性。
进一步地,第二个假设认为语言的规则是递归的。
递归是指语言可以无限地扩展和复杂化,并且具有无限个层级结构。
递归规则允许我们在句子中嵌入无限的子句或短语,从而构建出复杂的句子。
恰姆斯基提出的“色彩照片”实验是对这个假设的有力支持。
在实验中,被试需要为一系列颜色的照片编写描述性的句子。
结果显示,被试能够利用递归规则构建出复杂的句子,证明了递归规则在语言中的普遍性。
最后,第三个假设认为语言的规则是内在的。
内在与天生关联,在这里表示人类天生具备了学习和运用语言的能力。
这一假设与普遍语法的核心理念相一致,即每个人都具有语言的天赋,通过正确的环境刺激,人类能够自然而然地掌握和使用语言。
恰姆斯基通过研究儿童语言习得过程提供了对这一假设的证据。
他观察到,儿童在语言习得过程中常常出现过度的语法规则应用,例如过度的使用语法规则和复杂的句法结构。
这表明儿童在语言习得上具备特定的内在能力。
总之,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是对普遍语法理论的三个核心假设的总结。
语言的规则是普遍的、递归的和内在的。
这些假设通过各种实验证据得到了支持,证明了普遍语法理论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关于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说的评论

关于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说的评论
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UGI)是语言学家Noam Chomsky在1986年提出的一种假说。
它假定,所有有语言能力的人都具有相同的基本语法规则,这种语法规则将在人们收集其他信
息(例如词汇、正确的结构以及表达的方式)的帮助下不断发展和增强。
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被认为是一个关键的语言模型,它提出了一种自然语言运行方式,它
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上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和共同特性,以及它们如何发展。
它还可以被用于提供自然语言研究的一个基础,帮助人们理解怎样学习一种新的语言和接受另一种语言文化。
然而,许多专家也对UGI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UGI假定的语言是大体相似的,但个人
的语言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异,并没有涉及到有关语言学习的因素。
此外,UGI并不总是能够捕捉到一个语言中的实际多样性,由于各种地理、文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每个语言都具有独特的表达方式。
因此,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仍然是一个引人争议的假设,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它是一个有用
的理论框架,但仍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如果我们要真正理解语言学习和语
言发展。
同时,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也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人类语言的多样性和发展,以及如何更好地表达思想。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述评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述评摘要:年龄因素的影响一直是语言习得研究的热点话题。
语言学界一直在尝试回答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是否存在关键期?若是存在,关键期的起始年龄是多少?二十世纪八十年,乔姆斯基提出了普遍语法,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学习语言的能力,但是这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只能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才能完全发挥它的作用。
关键词:年龄关键期普遍语法1.引言年龄是在语言习得过程起着重要作用的因素之一。
语言习得,无论是第一语言习得还是第二语言习得,与年龄的关系都是语言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关键期假说是有关年龄与语言习得关系研究最著名的理论之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生成语法的创始人乔姆斯基为了回答语言的逻辑问题又叫做语言刺激的匮乏问题提出了普遍语法这一观点。
依据普遍语法,人生来具有一种语言习得机制,这是一种生物禀赋,而每个正常发育的儿童都能学会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
作为语言研究的两个理论,二者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之间的关系也是语言学研究界的热点话题。
本文详细介绍关键期假说、普遍语法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2.关键期假说“关键期”作为一个生物学概念,是二十世纪上半叶生物学领域最重要的发现之一,是指“在人生发展的某特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可以在没有外部干预,不需要教授的条件下轻松、快速地学习一门语言”(杨连瑞,2007)。
关键期这一概念最早是由penfield 和roberts提出并引进语言学研究的。
他们提出了语言习得存在“最佳年龄”的观点,他们认为,十岁之前因为大脑还存在着可塑性,而到了青春期这种可塑性就开始消失了,因此他们认为语言习得的最佳年龄应该在十岁之前。
之后著名的心理学家lenneberg发展了这一观点,并首次提出了关键期假说这一名词,将其运用到了语言习得的研究当中。
我们平常所说的关键期假说(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又被称为临界期假说。
在美国神经学家penfield提出著名的“白板说”的基础上,lenneberg在其论著《语言的生物基础》(“biological foundation of language”)中提出了“关键期假说”,认为“自然”语言习得(即通过“接触”就能习得任何语言)只能在关键期(两岁至青春期之前)进行。
第二语言习得

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第二语言习得基本概念1.习得与学习:语言习得是一种下意识的过程,类似于儿童习得母语的方式;学习是有意识地学习语言知识,能够明确地意识到所学的规则。
区别:A.目的性:习得是一种潜意识的行为,目的性不明确;学习则是主体为了掌握一种新的交际工具所进行的目的性非常明确的活动,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
B.环境:习得一般是在使用该目的语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学习主要在课堂环境下进行,可能有目的语环境,也可能没有。
C.注意点:习得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语言的功能和意义上;学习的主要注意点在语言形式上,有意识的系统的掌握语音、词汇、语法,却经常忽视了语言的意义。
D.学习途径:习得的方法主要靠自然语言环境中的语言交际活动,没有教材和大纲;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通过模仿和练习来掌握语言规则。
E.时间:习得需要大量的时间,习得效果一般很好;学习花费时间一般很少,但学习效果通常不佳。
F.有无意识:习得是潜意识的自然的获得;学习是有意识的规则的掌握。
2、外语习得与第二语言习得:外语习得是指学习者在非目的语国家学习目的语。
第二语言习得是指学习者在目的语国家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所学的目的语在目的语国家是公认的交际工具,也是学习者用来交际的工具。
3、语言习得机制:它脱离人类的其他功能而独立存在,与智力无关。
语言习得机制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以待定的参数形式出现的、人类语言所普遍具有的语言原则,又称为“普遍语法”。
第二部分是评价语言信息的能力,也就是对所接触到的实际语言的核心部分进行语言参数的定值。
4、中介语:1969年由美国语言学家塞林克提出的,是指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形成的一种既不同于母语也有别于目的语、随着学习的进展不断向目的语过渡的动态语言系统。
中介语理论有利于探索学习者语言系统的本质,发现第二语言习得的发展阶段,揭示第二语言的习得过程及第一语言的影响。
5、普遍语法:语言习得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部分以待定的参形式出现的、人类语言所普遍具有的语言原则。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

“参数”则反映了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异, 如方向参数、话题参数、隐含pro参数等。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的关系
目录
• 1.参数理论
• 2.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假说 2.1 不可及假说 2.2 完全可及假说 2.3 间接可及假说
• 3. 存在问题 • 4. 结语
1. 简介
1.1 普遍语法
乔姆斯基认为普遍语法是人脑生来就具有 的一种能迅速习得语言的特殊机制。它是 一种无意识潜在的知识, 无需通过学习而存 在于大脑中,决定着人类语言的现有面貌。 正是这种机制, 才使 笨人也学会交谈, 最聪 明的猴子也不能讲话。
2.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假说
2.1 不可及假说
不可及说认为普遍语法不决定第二语言习得,因为 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和小孩子习得第一语言有着 本质的不同。在他们看来,第一语言习得者使用的 是语言习得机制, 而二语言学习者使用的是一般性 学习策略。他们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最有说服力 的就是语言习得临界期一说。
在习得过程中, 语言环境所能提供的只是目 的语语料刺激, 而对习得起决定作用的仍然 是这种机制。凭借这种机制, 人们便可以从 有限的语言刺激中迅速内化目的语语法, 同 时产生无限的语言输出。
1.2 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理论
普遍语法由“原则”(principle)和“参 数”(parameter)构成。
PG=α · UG PG: particular grammar
语言学 普遍语法

儿童在接触外语时, 儿童在接触外语时,通常看到 的是语言的相似性, 的是语言的相似性,以自我为 中心不自觉地学习和掌握语言。 中心不自觉地学习和掌握语言。 对他们来说语言只是一种表达 思想和表现自我的工具。此外, 思想和表现自我的工具。此外, 儿童不会像成人那样戴着社会 的有色眼镜去选择应该使用何 种语言, 种语言,所以他们对任何语言 都是包容的。 都是包容的。
• 从人类语言官能和人类生物学角度寻 找语言的基础,制定适合儿童母语习得为载体研 究不同语言背景条件下具有共性的习 得模式。
• 普遍语法是由一些基本的原则和参数构成 的。 • 原则是带有普遍性的,是与生俱来的,是 不需要学习的。 • 但每个语言的具体参数是不同的。需要学 习者通过语言习得来获得,或者说,需要 通过选择来设定参数。
• 儿童学习第二语言的优势还在于:(1) 幼儿先从听开始学习,这正是适合儿童 语言学习的习惯方式;(2)幼儿不是逐 个词去记,而是整句去学,这正符合幼 儿学习的方式和特点;(3)动词是言语 的中心,幼儿往往很容易从一个简单的 动词开始,深入下去,逐步掌握复杂的 语言表达;(4)幼儿大体上是按照思维 的顺序来使用语言,这种方式易于促进 记忆。
• 儿童往往把语言学习看作一种游戏, 并从使用语言的交际过程中获得乐趣。 他们几乎不担心犯什么语法错误,甚 至根据自己的喜好、需要“创造”一 些错误的词语或表达法。最初接触外 语的儿童经常试图用有限的词汇表达 思想,以博得大人的欣赏,所以大多 数儿童带有融合性学习动机,即有强 烈愿望结识持另一种语言的人并与之 成为朋友,甚至希望融入那个社会。
基于普遍语法理论 和儿童的语言习得, 和儿童的语言习得, 我们该如何进行语 法教学? 法教学?
• 一些语言实验证明,虽然儿童在学习第一语言时 有时会犯语言错误,但是这些错误都是普遍语法 所允许的,只不过这些错误不符合所学语言的参 数罢了。我们可以举一个汉语的例子来说明这个 问题。如果一个幼儿想要表达“大黑狗是宝宝 的”,他也许会这样说:“大黑狗的.是宝宝的”, 但是他却不会犯如下这样的错误,说成“是狗大 黑宝宝的”。那么是什么在控制着儿童语言错误 的范围呢? Chomsky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是人 们头脑中固有的普遍语法。
普遍语法假说学习..

普遍语法假说学习汇报一、普遍语法概念简述(一)产生背景普遍语法产生的背景包括哲学、自然科学和语言学三个方面。
第一,乔姆斯基学说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
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着美国语言学,那时的乔姆斯基在大学所受的语言学教育是结构主义的。
而结构主义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之上的。
50年代,美国的哲学思想中理性主义重新兴起,经验主义面临新的挑战,他的理论就诞生于这样的哲学背景中。
乔姆斯基主张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自称是理性主义者。
他在哲学上曾受古德曼的结构系统观点影响,也受奎宁的对逻辑经验主义批判的影响。
这是哲学方面的背景。
第二,20世纪初语言学中结构主义的诞生与当时的自然科学中物理和化学对原子和分子的深入分析有关。
而50年代的计算机科学、信息论、数理逻辑以及认知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也影响了语言学。
乔姆斯基从逻辑中借来“生成”一词,并把语言学看成是认知心理学的一部分,运用数学模型使结构分析高度形式化。
这是自然科学方面的背景。
第三,美国语言学受布龙菲尔德的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这种观点的主要特点是把语言看成是刺激反应链,很难对人类语言的生成能力作出解释,乔姆斯基就是在结构主义的描写语言学暴露出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新路子、新方法的创新的。
这是普遍语法诞生的语言学背景。
(二)什么是普遍语法普遍语法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乔姆斯基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提出的,他们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知识体系,存在于正常人的大脑中。
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普遍语法是“遗传规定的属性”。
乔姆斯基认为,人类先天就具备了学习某些种类语言的能力。
人类之所以能够习得语言,是因为生来就具有一个丰富而有效的普遍语法的体系,作为人脑的。
第三章 对外汉语 第二语言习得理论1

*他买了二本书。
(二)程序
1、经典程序 (1)描写
(2)选择
(3)对比
(4)预测
2、针对教学和习得的对比程序
(1)发现。即在教学中发现值得进行
对比研究的语言点。 (2)选择。发现的问题,有些跟母语 关系密切,需要进行对比研究。
(3)对比与解释。通过细致的描写、
(五)教育者及相关因素
儿童接受的母语,大多由亲属输入,
语句清楚简单,语速慢,重复多,有 感情,伴随表情和动作,是照顾性语 言。 成人学习第二语言,大多由教师输入, 感情、表情和身势语不那么丰富。
(六)文化
儿童习得母语时,沉浸在和母语息息
相关的文化之中。他们在用母语交际 时很少出现因文化误解造成的交际障 碍。 成人学习第二语言,往往没有沉浸在 相应的文化之中,缺乏相应的文化知 识,这对学习一种语言会有不利影响。
(1)这一学说不是专门解释儿童习得问 题的。 (2)语言发展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只强 调认知一方面的因素也不可能是全面的。 (3)只强调认知能力对语言能力的影响, 忽略了语言能力的发展对认知能力发展 的影响。
4、语言功能论
代表人物是英国语言学家韩礼德。
语言功能论是从语言交际功能的角度研
究儿童语言的发展。认为儿童习得母语 的过程,应看做是逐步探索并掌握用语 言来表示功能的各种方式的过程。
的过程中有其自己的内在大纲,而学习 者的种种偏误正是这种内在大纲的反映。
四、输入假说
(一)习得—学习假说 “自然获得”(也叫“习得”)与“正式学
习”这两个概念是克拉申理论的中心。
(二)自然顺序假说
强调语言习得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遵循一个
不变的自然顺序。这一假说还坚持语法结构 是按一定顺序而获得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遍语法假说学习汇报一、普遍语法概念简述(一)产生背景普遍语法产生的背景包括哲学、自然科学和语言学三个方面。
第一,乔姆斯基学说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
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着美国语言学,那时的乔姆斯基在大学所受的语言学教育是结构主义的。
而结构主义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之上的。
50年代,美国的哲学思想中理性主义重新兴起,经验主义面临新的挑战,他的理论就诞生于这样的哲学背景中。
乔姆斯基主张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自称是理性主义者。
他在哲学上曾受古德曼的结构系统观点影响,也受奎宁的对逻辑经验主义批判的影响。
这是哲学方面的背景。
第二,20世纪初语言学中结构主义的诞生与当时的自然科学中物理和化学对原子和分子的深入分析有关。
而50年代的计算机科学、信息论、数理逻辑以及认知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也影响了语言学。
乔姆斯基从逻辑中借来“生成”一词,并把语言学看成是认知心理学的一部分,运用数学模型使结构分析高度形式化。
这是自然科学方面的背景。
第三,美国语言学受布龙菲尔德的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这种观点的主要特点是把语言看成是刺激反应链,很难对人类语言的生成能力作出解释,乔姆斯基就是在结构主义的描写语言学暴露出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新路子、新方法的创新的。
这是普遍语法诞生的语言学背景。
(二)什么是普遍语法普遍语法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乔姆斯基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提出的,他们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知识体系,存在于正常人的大脑中。
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普遍语法是“遗传规定的属性”。
乔姆斯基认为,人类先天就具备了学习某些种类语言的能力。
人类之所以能够习得语言,是因为生来就具有一个丰富而有效的普遍语法的体系,作为人脑的一种天然特征。
人脑在经验以前并不是“白板”一块,而是有着一种先天遗传下来的特定的结构或属性,没有这些属性,人脑的语言系统就不可能发育成长,它是人脑的初始态,并成为人类学会使用语言的内因根据,普遍语法既可以看成计算机的硬件,也可以看成计算机的软件。
普遍语法是乔姆斯基为揭开人类习得语言的奥秘所作的假设,是假想的人类语言都要遵循的一系列抽象原则和必备的条件,它不是社会规约出来的规则,而是人脑里的心智规则。
乔姆斯基用“原则”和“参数”来限制人类语法的可能范围,“原则—参数”框架中的普遍语法系统包含“论旨理论”“格理论”“约束理论”“投射原则”“毗邻原则”“空语原则”等。
是普遍语法的重要内容。
“原则”为一切语言所共有,而“参数”则因语言而异。
普遍语法适用于每种语言,同时又具有灵活性,允许不同的语言在一定范围内有些差异。
正如乔姆斯基所说的:“我们希望研究出一套结构高度严谨的普遍语法理论,它以一系列基本原则为基础,这些原则明确划定语法的可能的范围,并严格地限制其形式,但也应该含有一些参数,这些参数只能由经验决定。
”1原则分两类,一类原则对所有语言来说都是一样的。
这类原则由遗传因素决定,儿童不需要学习。
另一类原则在不同的语言中表现不一样,这类原则规定了若干可能性,称为“参数”。
走路为例,其中有天生原则,也有后天学会的原则,天生原则是一般向前迈腿,极少后退:迈左腿时一般摆右手,两只脚不能同时离地等。
后天原则如,应该靠着马路一边走,如果孩子生在日本或英国,他就知道要靠左,相反,中国和美国的孩子会习惯右行。
所以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原则是人脑先天就存在规则,参数是后天在不同环境中习得的规则。
生成语法把这种先天遗传规定下来的普遍语法原则和后天经验的相互作用表述为“原则一参数”原理。
可表达成下面的公式,其中,α(阿尔法)代表参数,PG为“Particular Grammar”(具体语言语法)的缩写:UG + α—PG[普遍语法]+[后天语言环境]一[具体语言语法]1冯志伟著,现代语言学流派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13.10,377页这有些像我们熟悉的“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先天的普遍语法原则是内因,后天语言环境是外因。
内因普遍语法在外因后天条件作用下产生对应于某种具体人类语言的语言能力。
总之,普遍语法原则决定了学会人类语言的可能,规定了学会任何人类语言共同遵循的路线,参数则决定了所学语言的具体形态和多样性。
2(三)普遍语法的核心观点跟传统语言学相比,乔姆斯基学说的巨大转变表现在,从传统注重语言行为转到对语言内在机制的探讨。
普遍语法假说作为乔姆斯基理论体系的基石,其核心观点可概括如下几条。
1、人类的认知系统存在着一个独立语言官能,它是大脑的一个系统,是人类的一种天赋能力。
语言官能具有独立的生物实体,可以生成无限的句子。
Chomsky引用人们熟知的“视觉官能”做解释,语言官能和视觉官能一洋.是大脑的一个部件.是特定意义上的器官,可以生长发育。
32、普遍语法代表语言官能的初始状态。
它是人们能够学会一种具体语言的内在原因。
普遍语法是人类语言的初始状态,主要解释深层语法规则。
一般的语法主要是描写现象,普遍语法则是探讨如何生成这些现象。
3、普遍语法是所有语言共有的。
它类似于一个抽象的形式化的软件,先天地规定着人类语言的组织原则,限制着人类语言可能是什么样、不可能是什么样。
4、普遍语法关注的是语言能力,而不是语言应用。
语言的首要功能是为了思维和认识世界,而不是为了交际。
简言之,普遍语法是人类“初始状态”的一部分,它是先于语言经验的心智状态。
这种初始状态是一种人类种属特征,为人类所特有,没有民族性和社会性。
它限制着人类语言的可能范围,提供使语言学习成为可能的组织原则。
这些原则不是学而知之,而是人类千百年生物遗传的结果,与生俱来。
一个人的具体语言知识是人脑的某种属性(普遍语法)与后天经验相互作用的结果,语言获得是在适宜的外部条件下,相对固定能力的成长和成熟过程。
2宁春岩著,什么是生成语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05,15页3吴会芹著,叩响通天塔之门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做高访,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12,153页(四)普遍语法的根据乔姆斯基提出普遍语法的目的是解释人类何以能够习得语言,所持立场属于生物取向中的先天论。
这一假说的根据可概括为如下几条。
1、只有儿童在合适的语言环境中才能习得语言,聪明的狗等其他动物则没有这种可能,可见人类拥有一种先天而来的学习语言的装置。
2、儿童不可能单纯依靠所听到的话语来掌握这种复杂的语法结构,因为这些话语中缺乏明确的学习复杂语法结构的线索。
可见,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专司语法学习的装置,帮助儿童掌握语法规律。
3、儿童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掌握一种语法,说明他们把先天的一般语法规则或者结构观念应用于他们的学习中。
4、任何人类语言的语法结构都是极其复杂的但人类不同语言之间存在很多共性。
一些语法共性存在于没有任何历史关系的语言之间,他们反映了人类与生俱来的普遍原则。
第一,人类不同语言之间存在很多共性。
一些语法共性存在于没有任何历史关系的语言之间,他们反映了人类与生俱来的普遍原则。
eg普遍语法认为,有的语言用词缀或零词缀的方式来表示单数或复数的对立,有的语言则用元音变换的方式来表示单数或复数的对立,有的则兼而有之。
尽管不同语言中语法单数和复数对立的形式各不相同,但语法单数和复数的基本概念区别是共同的。
这方面的例证是大量的,例如:英语汉语法语boy——boys 男孩子——男孩子们gareon——garconsman——men 男人——男人们homme—hommes又如:时间词语的位置,古汉语和英语一样,都习惯出现于动宾之后,这一点也与英语的一致。
例如:She has been reading a book for three hours.She went to the downtown yesterday.行之十年,秦民大悦。
(《史记·商君列传》)声名光辉传于千世。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从以上例句中我们可以看出英语同古汉语构成句子关系的方法有相似处,许多毫不相干的语言构成句子的方法和主要成分也大致相似。
第二,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也有引人注目的类似之处。
例如,学习英语的儿童都要经过创造下列双词句的阶段:(1) Daddy gone.爸爸走了。
(2) Susie shoe.苏西的鞋。
(3) Mummy play.妈妈来玩。
儿童构成否定句的最初阶段,只在句首放一个no 或not:(1) No Daddy come.爸爸没有回来。
(2) Not Susie shoe.不是苏西的鞋。
(3) NoMummy p lay.妈妈不在玩。
之后,他们又把not放在句中动词之前:(1) Daddy not come.爸爸没有回来。
(2) Mummy not play.妈妈不在玩。
这些都可能出现在他们全面掌握了复杂的英语动词系统之前的一个成长时期。
但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所犯的相似的错误不可能是从周围的语言环境中直接模仿而来,成人是不会说这些不符合语法的句子的。
如果儿童语言发展所遵循的某些模式是生前就决定了的,那么这个假设可以有趣地解释一切正常儿童所表现出的十分相似的语言发展阶段。
第三,会思维、会说话是人类一种天生的属性。
只有儿童在合适的语言环境中才能习得语言,聪明的狗等其他动物则没有这种可能,可见人类拥有一种先天而来的学习语言的装置。
狼孩不会说话是因为没有正常的语言环境。
狗和猫在正常的语言环境中不会说话是因为缺乏内因,即普遍语法。
人会思维、会说话,而动物不会思维、不会说话也证明人类先天具备一种经验以前的种属属性,那就是普遍语法。
第四,语言是句子的无限集合。
儿童不可能单纯依靠所听到的话语来掌握这种复杂的语法结构,因为这些话语中缺乏明确的学习复杂语法结构的线索。
一个人不可能学完所有的句子,但是一个人可以说出别人不曾说过的句子,听懂不曾听过的句子。
可见,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专司语法学习的装置,帮助儿童掌握语法规律。
二、可及性假说(一)可及说1、直接可及说Flynn (弗林)引用日本成年人学习英语的例子,来佐证学习者能习得他们母语中没有的第二语言中的原则和参数设置。
Rutherford (卢瑟福)的研究也表明母语为日语的英语学习者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把英语句子里的动词放到句末,尽管日语句序严格遵循SOV 而英语却遵循SVO 的结构原则。
2、间接可及说第二语言学习者已经在自己的母语中应用了普遍语法的原则,设置了参数,这是他们发展第二语言的基础。
这一观点还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之所以会造出与目标语不一致的语法句子,是因为他们在第二语言学习中要对他们的母语中不曾有的参数设置时,不得不求助于其它一些学习机制所致。
Schachter(沙克特)是间接可及说的支持者,她从对母语为朝鲜语的第二语言学习者所做的研究中得出结论,普遍语法无论是从第二语言学习者的习得过程还是从学习成绩来看,都没有对第二语言习得作出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