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如何查----读税务稽查案例有感要点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技巧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技巧:检查的方法一、检查项目有关情况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时,应从项目的立项、土地征用、规划设计、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施工、配套设施支出、房屋销售产权转移为顺序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有关合同协议和批准书,掌握开发项目的总体情况,如总开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工程造价及完工时间、房屋销售合同及入住时间承诺、有无合作建房、有无代建工程等,为下一步检查打下基础。
二、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对房地产业的检查采用逆查法比较省时省力,从审查报表入手,进而审查总账、明细账,最后有针对性的抽查有关凭证资料。
在检查中应加强对有关重点科目的检查,如往来科目,收入、成本科目等。
三、实地检查与询问调查相结合在掌握项目开发总体情况和检查账本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开发地、销售地实地盘点检查,了解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房屋销售情况及购房者的入住情况。
同时广泛和有关人员接触,通过询问交流的方式了解房屋销售方式,有无有工程配套设施、有无出租未售出房屋的情况,周转房的摊情况等与项目检查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比对,查证涉税问题。
四、营业成本的检查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审查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审查企业是否分清项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成本对象总成本=(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费+设计不可转让的配套设施造价+建安工程招标价格+开发间接费)预计开发面积,求出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检查时要仔细核对有关合同和立项书,检查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是否准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造成多转成本。
审查有无将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不能转让的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直接记入开发产品成本,而不摊入可有偿转化的配套设施,自用房产,出租房产等,增加销售成本。
房地产开发公司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稽杳案例分析一、房地产行业特点的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业已成为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房地产业得到迅速发展的锲机,成为我国的重要经济支柱及主要税源。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该行业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滚动开发性,从立项、审批、报建、融资、建设、预售、到验收交付使用,其经营周期之长,所牵涉政府部门及公司之多,耗用的资金之大,市场风险不确定,这些都是该行业所特有的。
这也决定了房地产开发合作方式的多样性。
目前我市的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责任居多,国有企业寥寥无几,因此房产企业的纳税意识普遍较低,所以房地产业是存在较多税收问题的一个行业。
二、房地产业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检查方法(-)常见的涉税违法行为该行业涉及的地方税种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为主。
1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申报纳税。
通过把部分预收购房款挂往来帐户,甚至把现金收入存在私人帐户不入账,隐匿收入从而推迟了营业税纳税时间。
2、不按规定结转收入。
通过隐匿收入或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帐款"科目中长期挂帐,产品完工后未按规定及时结转销售收入,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3、不按规定结转成本。
通过减少可售面积,造成单位成本虚增,多结转经营成本;或者虚增开发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4、超标准列支费用。
如: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超标准提取企业效益工资、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坏帐准备金等。
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5、不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
巧立名目,制造理由,如留下部分"尾房"不及时反映收入,使整个项目不能清算,逃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二)主要的检查方法房地产业应纳的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占该行业应纳税总额的比例较大,这两个税种成为了检查的重点内容;对该行业主要采取调账检查和实地核实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方法和步骤如下:1实地踩点与外围调研先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所在地踩点,在售楼部取得项目销售宣传资料,了解项目销售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房屋的建筑规模、基本售价、何时交付使用、销售情况、承建商等;同时通过外围调研,在网上查询或到国土房管、建委部门查询的方式,了解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及出让情况,建筑面积和可预售面积,商住面积分配比例等,为我们下一步进行疑点分析,寻找重点稽查的方向打好基础。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务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务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税收方面,它们往往存在着许多问题。
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税收法律的正常运行的必要措施。
然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务稽查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问题一:虚假账务和隐瞒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保证盈利的同时,往往采用虚假账务的手段来掩盖实际利润,并隐瞒收入。
虚假账务不仅会导致企业所得税额不足,也会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
建议一: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
建议二:增加税务稽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
建议三:对于虚假账务和隐瞒收入的企业,应该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问题二:资产重组和税收优惠滥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税收优惠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税收优惠,往往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方式,甚至存在滥用税收优惠的情况。
建议一:建立健全数字化登记和审计系统,可以更好地监管企业的资产和税收情况,避免滥用税收优惠。
建议二:加强税收优惠的管理,规范企业的资产重组和税收优惠的行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问题三: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过程中,还会发现一些企业涉嫌违反相关法律的问题,例如环保问题、信贷问题等。
建议一:加强环保、信贷等领域的监管,规范企业的行为。
建议二: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加强涉及环保、信贷等方面的监管,防止企业违法行为带来的损失。
税务稽查对维护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发挥着重要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真实、准确的申报税务。
同时,税务部门应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的监管,尽力维护税收法律的正常运行。
当然,针对上述问题和建议,还需要更多的监管部门和行业专家的支持和参与,共同为税收管理的完善做出贡献。
看看税务稽查是如何查你的账!-房地产篇(老会计人的经验)

看看税务稽查是如何查你的账!——房地产篇(老会计人的经验)本案特点:本案背景相当复杂,曾给稽查局领导和检查人员都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检查难度。
最后,检查人员在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突破多重困难,顶住多方压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处理处罚合法、合理。
本案实施了听证程序,取得了比较成功的效果和影响力。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本案为T市局督办的群众实名举报案件(省局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展),举报信中反映D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建筑发票多开、销售发票少开、利润不实等现象。
考虑到该单位2001-2002年基本为筹建阶段,2003年开始才有预售发生,因此检查人员决定于年1月21日开始对D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3-2007年的涉税情况实施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D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30日,股东为H(占50%)、Z(占25%)、Y(占25%)。
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
该单位自成立以来共开发了三星二期(包括繁锦公寓和锦绣苑)、佳园东区、佳园西区四大楼盘,检查人员进点检查时,除佳园西区刚开始预售外,其余基本已销售完毕。
二、检查过程及采取的检查方法(一)实施检查前的预案接到检查任务后,检查人员在查前做了一定的基础工作:1、从《税友2006》户管资料库中调阅该单位的基本信息,对其纳税申报情况有了初步了解;2、以业务咨询的方式口头约谈某些比较熟悉的建筑业老板,从侧面了解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之间工程款的开票和结算等有关情况,使心中有底。
3、专门针对此案进行了查前讨论分析。
根据省局有关房地产行业检查的要求,结合举报信中的内容,一致认为该案比较棘手,要想把该案查深查透,就必须对该单位近几年所涉及的开发项目来个“兜底算”,重点检查核对工程决算额与入账的建安发票额是否一致?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结转是否正确?预售收入是否已按规定结转实际销售收入?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偏低的不正常现象?所涉及的各项地方小税种是否均已申报缴纳?经过以上查前分析,明确了办案思路,并制定了《税务稽查预案书》,决定采取调账检查的方式,要求其提供近几年所开发完工产品的决算资料、测绘书及销售明细记录等。
2024年税务稽查总结,税务稽查总结心得范例(二篇)

2024年税务稽查总结,税务稽查总结心得范例一、深化思想建设,提升政治素养年初以来,我们组织了每周一次的《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系统学习,并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在某月份,分局传达了市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的讲话精神。
大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深入查找不足,从而增强了政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参与社会实践,强化廉洁教育在某月份,我们组织参观了“六新生”监狱,并就某税款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
通过案例教育,我们深刻认识到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一些腐败分子由于理想信念的动摇和丧失,背离了正确的道路,他们忽视了理论学习,放松了党性修养,政治立场不坚定,无法抵御权力和利益的诱惑。
我们深刻反思这些案例,全组人员开展了严肃的自查自纠活动,每个人都撰写了万字以上的思想认识材料,大家纷纷表示要勤奋工作,严于律己,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三、提升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今年,经过严格的考核选拔,我分局一位同志成为“人才库”成员,并在科室内开展了稽查业务和所得税业务的培训工作。
在她的带领下,全科同志积极投身学习,相互比较提升。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分局组织了相关知识竞赛,该同志与其他组员协作,为科室赢得了第二名的佳绩,展现了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专业素养。
2024年税务稽查总结,税务稽查总结心得范例(二)在县局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本人近期在各项工作上取得了显著进步。
在坚守国家利益的也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税务精神。
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秉持着勤学好问的态度,遇到政策业务问题,积极与同事展开讨论,及时查阅相关文件,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原则。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税务网站等渠道获取最新信息,确保业务理论上的持续更新。
本年度,我撰写了多篇税收调研文章,计____篇,分别在盛市税务报刊杂志及我局内部刊物《国税____信息》上发表,针对各检查科室提出的业务问题,我也给予了及时答复,有效推动了税收业务的顺利开展。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第一篇: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地方税收主要增长点之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较复杂,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甚至有少数企业出现偷税现象,为此,我们通过调研,详细掌握了该行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初步发现了税收违法特点并就如何开展税务稽查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特点(一)项目运作的程序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
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二)会计核算特点1、收入核算房地产企业其主要经营收入项目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2、开发成本核算(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前期费用(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配套设施费、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2)开发成本核算及结转的方法。
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开发成本的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由于房屋开发的自身特点,单位造价的形成会出现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分,即:前期开发成本费用高,中后期开发费用减少,而且大量公共配套设施需在总销售面积中分摊,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又在1年以上;所以财务在核算销售成本时,项目早期会出现对计划预算的开发成本采取预提方式,随着中后期成本支出逐渐减少,开发成本的结转才会与实际最后成本逐渐接近,最后在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财务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房地产公司如何查----读税务稽查案例有感要点

房地产公司如何查----读税务稽查案例有感要点第一篇:房地产公司如何查----读税务稽查案例有感要点房地产公司如何查----读税务稽查案例有感以前在稽查岗位时,就没查过房地产企业,只是一次工作借用,参与了一个小小的房地产案子,那个案子非常简单,就是成本大于收入了,房地产公司的“亏损”核算没有按照会计和税法的规定来核算,大家都知道,房子的销售价肯定是大于成本价的,房价在几年内就翻了几番了,各地的房地产老板们也赚够了钱,那么帐上怎么会亏损呢?原来他们把所有的成本都摊到了已销了部分房屋上,如开发的100套房产花费的成本全部摊到了已销了20套房屋上,这样成本就远远的大于了收入,老板们的解释也合理,我支出了花费了100套的成本当然要计100套成本,我只卖出了20套当然也只记20套的收入,这样说来也是合情合理的,只是不合法了,100套的成本是“开发成本”,而销售的20套结转的应该是“销售成本”,会计把两个成本故意混淆了,当然就出现了成本大于收入了。
其实房地产公司要想少缴纳常用的手段就是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是很难。
如下的案例值得参考和学习。
某房地产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本案特点:本案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较为健全,税务检查人员注重房地产开发基础数据分析比对,运用“解剖式”方式检查,从而发现纳税人设置两套账隐匿收入的违法事实。
本案对行业性税收检查具有参考价值。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1月20日,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销售收入不入账、做假账等严重偷税行为。
针对举报信和举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稽查局领导按规定将该公司列入了检查计划。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集体企业改制而成,股东全部为自然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公司成立以来,在市内黄金地段,先后成功开发了“A花园”和“B新城”两个比较有影响力的高档住宅小区和两座正在施工中的豪华写字楼,其中两个住宅小区已经开发完毕,账面上体现全部销售完毕。
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案例分析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案例分析税务机关对某房产开发公司稽查时,查实该企业通过虚列建安成本、装修成本及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利息等方法,多列成本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万元。
对部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应付利息挂账,少缴个人所得税万元,该案最终补、罚合计万元。
检查方法(一)比对分析,发现疑点检查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的电子账套,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等资料进行案头审核。
对照行业平均税负和第三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以下疑点:1.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偏低。
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为%. 2016年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为%,前后两年差异较大,且两年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开发成本异常。
建筑安装成本和开发间接费分别达到3535元/平方米和1088元/平方米,该成本数据明显高于该地区建造成本。
3. 账上反映企业列支的借款利息中存在向内部员工借款的利息,但企业申报记录中没有“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扣缴记录。
(二)排查疑点,锁定重点在案头审核的基础上,检查组对上述疑点进行排查,就有关疑点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延伸至售楼处及销售部、工程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主要方法如下:1.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该项目开发对象有公寓、独别、双拼等类型,建有两层地下停车库,所售房产均为毛坯房。
2.检查组从工程部门了解到:该项目一期、二期分别由两个建筑公司承建,其中二期工程由A建筑公司承建,经初步测算:一期单位建筑成本1700元/平方米,二期单位建筑成本4171元/平方米,二期的建安成本明显不合理,检查组确定将A建筑公司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突破方向。
3.开发间接费用中列支xx年~xx年银行借款利息合计万元,而检查组从工程部门了解到:该项目是从xx年开始动工的,xx年之前并未进行项目开发。
查实该借款为代关联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无关。
4.支付给企业员工的个人借款利息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万元,作为应付利息挂账,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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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如何查----读税务稽查案例有感以前在稽查岗位时,就没查过房地产企业,只是一次工作借用,参与了一个小小的房地产案子,那个案子非常简单,就是成本大于收入了,房地产公司的“亏损”核算没有按照会计和税法的规定来核算,大家都知道,房子的销售价肯定是大于成本价的,房价在几年内就翻了几番了,各地的房地产老板们也赚够了钱,那么帐上怎么会亏损呢?原来他们把所有的成本都摊到了已销了部分房屋上,如开发的100套房产花费的成本全部摊到了已销了20套房屋上,这样成本就远远的大于了收入,老板们的解释也合理,我支出了花费了100套的成本当然要计100套成本,我只卖出了20套当然也只记20套的收入,这样说来也是合情合理的,只是不合法了,100套的成本是“开发成本”,而销售的20套结转的应该是“销售成本”,会计把两个成本故意混淆了,当然就出现了成本大于收入了。
其实房地产公司要想少缴纳常用的手段就是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是很难。
如下的案例值得参考和学习。
某房地产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本案特点:本案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较为健全,税务检查人员注重房地产开发基础数据分析比对,运用“解剖式”方式检查,从而发现纳税人设置两套账隐匿收入的违法事实。
本案对行业性税收检查具有参考价值。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1月20日,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销售收入不入账、做假账等严重偷税行为。
针对举报信和举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稽查局领导按规定将该公司列入了检查计划。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集体企业改制而成,股东全部为自然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公司成立以来,在市内黄金地段,先后成功开发了“A 花园”和“B新城”两个比较有影响力的高档住宅小区和两座正在施工中的豪华写字楼,其中两个住宅小区已经开发完毕,账面上体现全部销售完毕。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举报人举报该公司存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等严重偷税行为,但没有提供具体的线索和相关证据,举报人坚称,如果税务机关不查处,还要继续向上一级税务机关举报。
稽查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细致研究和周密部署,并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为组长,五名稽查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小组。
根据会议部署,检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检查具体方法检查人员经过初步查看征管资料和外部调查,了解到某房地产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较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对会计和税收业务知识也比较熟悉,该单位2005年被市政府评为“纳税百强单位”。
面对这些情况,检查人员有些犹豫:到底是举报人出于个人目的恶意报复,还是该单位偷税手段隐蔽。
为稳妥起见,报经领导批准,决定以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名义,正常调取该单位2004-2006年的账务资料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计划,检查人员打破“就账查账”的常规检查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以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重点检查税种,以商品房开发面积、销售价格及售房收入为重点检查项目,对该单位进行“解剖式”检查。
1.核对账务资料检查人员分成两个小组,第一组检查人员,把“A花园”和“B新城”两个小区的征用土地费用、建筑安装成本、配套费、商品房开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和核查,并制成电子表格进行归类分析,进而全面掌握企业账面开发经营成本、收入和地方税收申报缴纳等情况。
同时,第二组检查人员从公司的“工程资料账”方面入手,责令该单位提供以下经营管理资料:土地征用协议、土地使用证、规划设计平面图、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书、房屋测绘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台账、销售合同等。
分小区、分楼盘,分年份,把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的商品房开发面积、竣工验收面积、可销售面积、销售价格、预收款项、销售收入等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统计。
经过20多天紧张有序的工作,第一组检查人员初步的检查结果是:该单位除了账面一部分房款用自制内部收据代替发票入账和少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5400元外,没有发现举报人所说的收入不入账问题。
该单位账务处理比较规范完整,账面上的销售面积、销售价格、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等都比较符合逻辑关系。
该公司对查出的上述问题予以认可。
2.进一步检查工程资料检查人员没有轻信对账面的检查结论,而是继续对该单位“工程资料账”进行检查。
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预售许可证等资料,逐一统计了每个小区、每个楼盘的建筑工程决算面积、可供销售的面积。
根据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逐一统计出了全部的销售面积,包括主房、配房、阁楼和停车位等各部分面积。
20多天后,第二检查小组的有关统计和检查数据资料终于出来了。
经过对第一小组与第二小组取得的资料汇总对比分析,“A 花园”整个小区决算面积(可销售面积)为157296平方米,财务账面上实际销售的面积为148796平方米,存在约7050平方米的差额。
“B 新城”整个小区决算面积(可销售面积)为125410平方米,财务账面上实际销售的面积为120430平方米,存在约4980平方米的差额。
即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上应该还有约12030平方米的开发产品,但实际上,该公司账面上两个住宅小区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期末均无余额,开发产品即商品房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3.实地调查核实在与企业财务人员核实上述情况时,他们一口否认存在差额的事实,一会儿说是商品房销售合同上的面积不准确,一会儿又说是检查人员的统计错误造成的。
为确保数据万无一失,一组检查人员又加班加点对有关资料重新核对了一遍,也没有发现统计错误。
另一组检查人员又先后去了建设局、房产管理局、规划局等单位进行了外围调查取证,调出了与该公司工程开发施工有关的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关键性外部证据资料。
经比对,有关内容与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内容是一致的,此举进一步巩固了检查证据资料,尤其是房屋销售面积的证据。
那两组统计面积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额呢?问题是不是就出在这差额上呢?针对决算面积与实际销售面积存在差额的这一重大疑点,面对财务人员拒不承认差额事实和推诿的状况,检查人员积极做好财务人员的思想工作,先后五次到两个小区的现场查看。
通过对每个小区,每个楼盘的逐一核对,最后终于发现了面积存在差额的原因,该公司故意隐匿开发产品和销售不入账等违法事实逐步浮出水面。
原来,“A 花园”小区的面积差额原因在于地下停车位。
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决算面积为16650平方米,以每个3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出了555个停车位用于销售,车位全部销售完毕。
而该公司财务账“开发产品-停车位”实际入账只有366个计10980平方米,差额即实际少入账“开发产品-停车位”189个计5670平方米。
“B新城”的面积差额源自沿街商用房,该小区的沿街商用房决算面积为25360平方米,而该公司财务“开发产品-沿街商用房”实际入账只有20380平方米,差额即实际少入账“开发产品-沿街商用房”4980平方米。
其中,无偿拨付给下属单位-某物业公司1580平方米,用作办公场所,剩余3400平方米全部销售。
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企业财务人员和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了隐匿开发产品和售房收入的事实。
原来,该公司财务人员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排,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对纳税事项进行了“筹划”:建立一套真实的所谓“管理会计账”,用于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
建一套“财务账”,用于报税等应付税务机关。
财务人员根据以往税务机关“就账查账”的检查方式,打起“工程大、住户多、施工和销售时间长”的擦边球,利用小区沿街商用房和停车位在规划数量上不确定的漏洞,把财务账上的“成本、产品、收入”等各种勾稽关系处理协调的情况下,把开发产品—地下停车位和沿街商用房的其中一部分不反映在财务账上,以达到隐匿收入偷逃税的目的。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还通过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通过走访住户、电话咨询等途径,对住房、地下停车位和沿街商用房的销售价格、销售面积和销售时间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进一步固定了有关证据。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1.纳税人不配合该公司财务人员熟悉财务税收知识,法定代表人又是人大代表,因此,他们在检查初期能积极配合检查,提供有关涉税资料,在账面检查结果出来时,也认可检查结果。
但随着检查人员对“工程资料账”深入检查时,财务人员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对检查人员不再配合,财务人员相互推诿甚至逃避、阻挠检查。
法定代表人找市局领导“反映情况”,歪曲“检查人员在无事生非,故意找毛病”。
面对种种压力,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检查人员边做纳税人的思想工作,边按计划继续检查下去。
最后在铁的证据面前,纳税人终于承认了违法事实。
2.检查难度大该单位偷税的手段隐蔽,正常的“就账查账”检查方式无法发现违法问题,这需要检查人员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解剖式”检查。
这种检查方式,检查时间长,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纳税人的经营资料繁琐,复杂,量大,需要检查人员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和统计,有的还需要去外单位调查取证,容易引起纳税人的不满,这需要检查人员具备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和关系的能力。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经检查核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采取设置真假两套账方式,隐匿部分开发产品从而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国家税款。
具体作案手段是:该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正常的企业内部财务和经营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全面真实反映企业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和售房收入的“管理会计账”,用于内部经营管理。
同时又建立了一套成本、费用真实,但产品、收入不真实的“财务账”,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达到偷税目的。
经检查认定,该单位主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隐匿收入偷逃税公司开发建设的“A花园”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决算面积为16650平方米,以每个30平方米的标准,划出了555个停车位用于销售,车位全部销售完毕。
而该公司财务账实际入账只有366个计10980平方米,实际少入账停车位189个计5670平方米。
该部分车位全部销售完毕,平均售价每平方米2150元,与市场价格基本相近,视同计税价格,共计在账簿上少列收入1219万元。
该单位开发建设的“B新城”小区中的沿街商用房决算面积为25360平方米,而该公司财务账沿街商用房实际入账只有20380平方米,实际少入账沿街商用房4980平方米。
其中,无偿拨付给下属法人单位1580平方米,剩余3400平方米全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