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志愿者评选通知
校青函字号+关于评选年黑龙江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校青函字〔2016〕 62 号关于评选2016年黑龙江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校青协各直属分会: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队伍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提高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黑龙江大学2016年优秀志愿者协会和优秀志愿者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25日二、评选范围1.“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评选范围为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校青协各直属分会。
2.“优秀志愿者”的评选范围为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其直属分会的青年志愿者。
三、评选标准(一)优秀志愿者协会评选标准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传播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2.遵守《黑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组织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坚持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自己的特色活动和品牌活动,活动影响力大、知名度高。
4.积极参与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模范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所在组织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评选办法(一)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材料审核、民主评议方式进行,由各学院团委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1.日常工作量化考核日常工作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占总分60%。
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

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1.激励和表彰文明实践活动中的优秀志愿者,鼓励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
2.发现和培养文明实践志愿者中的典型代表,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推动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3.倡导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形象,推动社会风尚向好的方向发展。
二、评选对象参与文明实践活动的志愿者,不论年龄、职业、专业。
三、评选内容1.关爱服务类:关注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定期探访慰问活动,提供实际帮助,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2.社区服务类: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环境整治、文明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在社区中的作用,提升社区的文明程度。
3.公益慈善类: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为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筹集物资、捐款等,关注社会需要,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
4.文明宣传类: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文明理念和行为规范,传递社会正能量,引导和影响大众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5.环保保护类: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推动绿色生活理念的普及,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节约用水、植树造林等活动,促进可持续发展。
6.互助友爱类: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和互助活动,推动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提升。
四、评选程序1.宣传推荐阶段: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评选活动,并鼓励社会各界推荐优秀志愿者。
2.提名推荐阶段:组织单位或个人可提名志愿者,并填写评选表格,详细介绍被推荐志愿者的活动经历和取得的突出成绩。
3.沟通核实阶段:评选委员会将组织对被推荐志愿者进行沟通核实,了解其活动情况和社会影响力。
4.评审决策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提名推荐阶段的资料和沟通核实阶段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和决策。
5.颁奖表彰阶段: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并组织颁奖仪式,为优秀志愿者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标准1.参与度:志愿者参与各类文明实践活动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2.贡献度:志愿者为社会、他人作出的实际贡献和帮助。
3.影响力:志愿者的活动是否对他人产生了积极影响,是否带动了更多人参与文明实践活动。
关于评选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和

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市级机关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级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中央在沪单位党组织: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推动市级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根据沪文明办…2015‟3号文件精神和市级机关“善〃E行”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安排,市级机关将开展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一)优秀志愿者(20名)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认可的个人。
(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0个)动员广泛、机制健全、管理有序、项目丰富、工作扎实、服务有效、口碑良好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团队。
(三)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10个)按照专业化储备、规范化培训、品牌化培育、项目化使用、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等理念,积极发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
(四)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0个)具有专业特点和鲜明特色,对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有引领作用,有较大社会受益面和知名度,深受群众喜爱的志愿服务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一)申报范围近两年来,市级机关系统积极投身上海志愿服务事业,在城市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慈善救助等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认可的个人、组织、团队皆可推荐和申报。
原则上优秀志愿者一般应为注册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1. 利用业余时间,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2. 积极参与社会所需、群众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在维权、便民、敬老、帮困、助残、助学、就业、宣传、交通、平安、文体活动、市民巡访、应急救援、科普、禁毒、文明劝导、城市站点、医疗卫生、语言服务、环境保护等某方面的志愿服务项目中长期坚持、成效显著、广受好评;3. 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党员志愿服务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及参与全市重大会议和重要赛事,以及各项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4.在社会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自身带头积极投入,有效组织动员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有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4.11.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
请及时将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要求通报本区域和本单位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推荐和鼓励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五星级志愿者申报奖项。
请各区县民政局和市社区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中心、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按照活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梳理和把关,并填写《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推荐表》(见附件二),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并请排出优先顺序。
民政部通知和推荐表可在上海民政网首页公告公示栏下载。
由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于11月20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促进处,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邮箱*****************。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2014年11月17日。
十佳志愿者评选方案

十佳志愿者评选方案一、主办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志愿者联合会二、评选范围:参与志愿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三、评选办法:1.本次活动评选优秀志愿者10名。
2.候选人提名可通过学院推荐、自我推荐或第三方推荐等方式进行3.志愿者联合会组织会员统计候选人名单,整理候选人事迹,在学校内组织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投票,经投票筛选出票数较高的50人。
4.由志愿者联合会组织筛选出的50人进行笔试,笔试试题由办公室负责,联合会选出25名会员评改试卷,选出成绩优秀的30人。
5.拟在XXXX年XX月XX日在大报告厅举行“十佳志愿者评选及颁奖典礼”,由入选的30名志愿者进行参选演讲及风采展示。
由到场全体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十佳志愿者”。
四、评选标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志愿活动的开展;◎在自身的领域有较高的成绩,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对公众有较强的号召力;◎有影响的志愿活动的组织人物;◎具有对周围人群有带动性、导向和示范作用,具有志愿实践的先进性、典型性和可学性;◎候选人行为应体现鲜明的志愿实践活动意义,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具有较高的奉献精神;使自己的决策、行为、言论、思想对志愿实践事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不受年龄、性别、职位的限制。
五、评选要求1.评选活动由志愿者联合会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
2.认真推荐,严格把关。
志愿者工作是我校大众化的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项目,各部门要深入挖掘,真正把那些成绩好、贡献多、影响大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在推荐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典型培育、筛选和推荐工作。
各志愿者组织要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部门的志愿者由部门统一汇总推荐。
自荐的志愿者可直接向志愿者联合会办公室推荐。
3.若发现被推荐人资格材料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被推荐者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将取消被推荐人资格并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作批评,同时取消该部门优秀志愿者部门评比资格。
优秀志愿者公示及公示结果范文

优秀志愿者公示及公示结果范文
尊敬的志愿者们:
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活动,为社会贡献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经过综合评估,我们特别表彰以下志愿者,以表彰他们在活动中展现出的出色表现和卓越贡献:
优秀志愿者名单:
1. 张三: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志愿者团队,协调各项工作,展现出出色的领导和管理能力;
2. 李四:乐于沟通,与参与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协助解决各类问题,为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3. 王五:表现出极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积极投入到志愿活动中,并主动承担起额外的责任;
4. 刘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活动提供了有价值的支持和帮助;
5. 陈七:表现出非凡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许多富有创意的建议和方案;
6. 张八:对志愿活动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志愿团队树立了榜样。
公示结果:
根据活动组织委员会的评估,以上志愿者被评选为本次活动的优秀志愿者,并将获得以下荣誉:
1. 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一份,以表彰其对活动的突出贡献;
2. 报送相关媒体,发布优秀志愿者的事迹,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活动;
3. 推荐优秀志愿者参加其他类似活动,以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影响力。
特此公示!
活动组织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推荐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组织的通知

关于推荐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组织的通知详情阅读:/article/18092.html共青团各区县(⾃治县)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相关志愿者组织:为进⼀步弘扬志愿服务理念,扩⼤志愿服务⼯作影响⼒,宣传优秀志愿者典型事迹,团市委志⼯部拟建优秀志愿者及组织信息库,并联合市级主要媒体,对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进⾏集中宣传报道,现征集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先进事迹。
具体通知如下:⼀、推荐对象(⼀)优秀志愿者1.社区共青团市民学校驻校志愿者2.社区优秀志愿者3.关爱农民⼯⼦⼥志愿服务⾏动项⽬专员4.⼤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5.⼤学⽣扶贫接⼒志愿者6.抗旱、抗洪、抗灾等应急优秀志愿者7.赛会优秀青年志愿者8.研究⽣⽀教团志愿者9.⾏业系统优秀志愿者10.环保志愿者11.NGO志愿者12.其他特⾊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组织⒈在社区服务、关爱⾏动、法律、环保、安全、⽂明礼仪、助⽼助残、⽣态环保、医疗卫⽣、应急救灾、科普宣传、⽆偿献⾎、结防宣传等某⼀领域做得⽐较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⒉当地有影响⼒的NGO⼆、推荐条件推荐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要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业绩突出。
优秀志愿者事迹感⼈或有亮点,年龄不超过45岁。
优秀志愿者组织在当地有⼀定影响⼒,受群众欢迎,且组织领袖有感染号召⼒,或组织中有较为突出的优秀志愿者个⼈。
三、推荐时间各单位培育或发现典型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可随时报团市委志⼯部,本次集中推荐时间为2013年4⽉18⽇—4⽉25⽇。
四、⼯作要求1.形成新闻类型的先进事迹材料。
各单位要积极寻找发掘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形成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可通过当地纸媒记者或本单位通讯记者进⾏采写,注明采编记者的姓名和单位,团市委志⼯部将采编记者作为通讯员⼀同提供给市级主要纸制媒体,在宣传发表时,⼀同署名。
2.注明推荐优秀典型的联系电话。
推荐典型时,在征得本⼈、本组织同意的情况下,要⼀并附上优秀志愿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优秀志愿者组织联系⼈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记者进⼀步采访。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7.11.29•【文号】中青办发[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11.2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07]2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的社会化,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
一、奖项设立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中国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中国百名优秀志愿者、中国百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奖、中国志愿者工作组织奖、中国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授予“十杰”志愿者“中国志愿服务金奖”奖章,授予“百优”志愿者“中国志愿服务银奖”奖章。
二、参评条件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和优秀项目。
2.个人参评对象为年满14周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
(1)“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500小时。
(2)“中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3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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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院推举本院优秀志愿者两名,将三个获奖项目的推举申请表于3月3日下午5:00
前发到公共邮箱。
(优秀志愿者申请表在邮件附件中)
二、2014年度3.5评奖细则与奖项设置
(1)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50名)
1、资格认证:获奖志愿者应为兰州大学注册志愿者;
2、志愿态度: 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1分)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1分)
策划或组织过相关的志愿活动,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1分)
3、服务时间:参加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100小时;(4分)
参加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75小时;(3分)
参加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50小时;(2分)
参加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25小时;(1分);
3、公益业绩:在志愿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1分)
活动过程善始善终,工作勤奋扎实,能够创造性地完成活动任务,并取得明显的业绩,获得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1分)
学习成绩良好;(1分)
受院级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
受校级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
受社区、地级服务单位表扬(表扬信),一次加2分;
受市级服务单位表彰(表扬信),一次加2分;
受省级或以上服务单位表彰(表扬信),一次加4分;
(2)、优秀集体评选标准(8个)
1、资格认证:获奖集体应为兰州大学团委注册组织;(未达到者取消参选资格)
2、组织建设:有组织标志(如队旗、队员证、帽子、臂章等),有的内部制度(如人事、例会、值班、干部、干事培训及考核制度等)(5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为0分
内部设有励志机构,定期进行志愿者工作总结和集体、个人的表彰(5分),未达到此要求此项评为0分
3、团体影响:本年度组织公益活动次数在3次以上,活动每次参与人数在20
人以上(2分)
活动新闻发至校广播站或西北望、翠英在线等网站;(2分)
开展的活动受到校级报道2分,市级报道5分,省级报道8分,国家级报道15分(采取记最高分原则)。
4、获奖情况:获校级表彰(2分)
获市级表彰(5分)
获省级表彰(8分)
获国家级表彰(15分)(采取记最高分原则)
(3)、优秀项目评选标准(8个)
1、资格认证:获奖项目应为兰州大学团委注册项目;(未达到者取消参选资格)
2、项目影响:项目参与人数多,创新性强;(2分)
相关新闻发至校广播站或西北望、翠英在线等网站;(2分)
开展的活动受到校级报道2分,市级报道5分,省级报道8分
3.项目成果:项目取得明显成果,受益范围广;(2分)
项目获校级表彰(2分)
获市级表彰(5分)
获省级表彰(8分)
获国家级表彰(15分)(采取记最高分原则)
另:此次颁奖所有获奖个人、集体、项目都由兰州大学校学生会及各个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推选或志愿者个人、集体及项目负责人自荐,最终由兰州大学青年志愿者理事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