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服务【发文字号】青政办[2017]68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4.11【实施日期】2017.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7〕6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2017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1日青海省2017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为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并按照《青海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2014〕7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青政〔2016〕3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57号)精神,结合我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现提出2017年全省服务业工作要点。
一、主要预期目标2017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占GDP的比重达到43%以上,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3%左右。
为确保实现全年服务业发展预期目标,各市、州服务业年度预期发展目标为:西宁市9.5%、海东市10%、海西州10%、海南州10%、海北州6%、玉树州8%、果洛州8%、黄南州8%。
二、重点任务目标和分工(一)金融业。
1.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及专业化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推进全国性法人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青组建设立进程。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保监局)2.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重要龙头企业、重点产业基地和优质产业园区、优势资源开发的信贷投入,满足企业(项目)合理贷款需求。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中共青海省委员会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6.14【实施日期】2016.06.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4日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更好地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推动落实省委提出的“十三五”时期“131”总体要求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到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1.推进决策公开。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事业单位面试题目全国卷(3篇)

尊敬的各位考官,大家好!我是今天面试的考生。
以下是我对事业单位面试题目的解答,请各位考官予以评判。
一、综合分析题题目: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等。
请结合实际,谈谈你对这些改革措施的理解,以及你认为这些改革措施对政府工作带来的影响。
解答:1. 改革措施的理解(1)“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指将互联网技术与政务服务相结合,实现政务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
通过互联网,企业和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办理政务事项,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2)“放管服”改革:是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
其主要目标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2. 改革措施对政府工作带来的影响(1)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企业和群众可以在线办理政务事项,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
(2)优化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使政府职能更加聚焦,提高了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
(3)提高政府透明度: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4)促进政府与群众互动:互联网平台为政府与群众搭建了沟通桥梁,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意,回应群众关切。
二、组织协调题题目:某市举办了一场大型公益活动,旨在关爱留守儿童。
活动筹备过程中,你作为负责人,需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
请谈谈你将如何进行协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1. 明确活动目标和要求:在活动筹备初期,明确活动目标、主题、内容、时间、地点等,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对活动有清晰的认识。
2. 成立筹备小组:根据活动需求,成立筹备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3.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制定活动筹备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4. 加强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筹备会议,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6•【字号】东政办〔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8〕18号)要求,现将《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随文呈上,请审示。
2018年3月16日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现编制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市政府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发布在“海东市政府”网站()。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东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208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1267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2017年,全市上下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青政[2015]48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5.28【实施日期】2015.05.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5]4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2015年5月28日青海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
为把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做减法、引导市场做乘法,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强化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把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向深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创新创业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具体目标是: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西政办〔2017〕89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1日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一、用更大的“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1.继续取消下放一批州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同时确保向基层放权精准合理。
牵头单位:州编办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实现政府权力再“瘦身”。
牵头单位:州编办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对州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进行全面清理,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
对取消中介服务实施效果开展“回头看”和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州编办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4.清理规范海西州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发改委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5.开展格尔木市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的评估。
牵头单位:州编办、格尔木市政府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6.推动格尔木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州编办、格尔木市政府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7.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

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在一系列“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下,市场主体持续增长。
截止2019年1月14日,五华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9241户,其中:企业40152户、比去年同期的33282户增加6870户、增长率20.62%;个体工商户49038户、比去年同期的38680户增加10358户、增长率26.78%;农民专业合作社51户、比去年同期的41户增加10户、增长率24.39%;
2019年1月1日至1月14日,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677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221户、比去年同期的170户增加51户,增长率30%;个体工商户456户、比去年同期的355户增加101户,增长率28.45%;农民专业合作社0户、比去年同期的0户增加0户,增长率0。
办理企业变更234户、比去年同期的133户增加101户,增长率75.94%;办理企业注销142户、比去年同期的68户增加74户,增长率108.82%;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101户、比去年同期的107户减少6户,增长率-5.61%;个体工商户注销176户,比去年同期的108户增加68户,增长率62.96%。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2•【字号】青政办〔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7〕3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2日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26号)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要在全面公开省、市(州)、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对于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各市州和省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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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
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7]60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05
【实施日期】2017.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
知
(青政办〔2017〕6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7年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2017年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
一、用更大的“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1.继续取消下放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同时确保向基层放权精准合理。
牵头单位:省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实现政府权力再“瘦身”。
牵头单位:省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对省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进行全面清理,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
对取消中介服务实施效果开展“回头看”和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省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4.清理规范青海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
进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
5.提高基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水平。
继续加强对基层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两次集中培训。
牵头单位:省编办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6.完成《青海省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相关部门制定监督办法和措施。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7.开展格尔木市审批限内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的评估。
牵头单位:省编办、海西州政府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8.推动西宁市、格尔木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
总结试点经验,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
牵头单位:省编办、西宁市政府、海西州政府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9.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0.对已放权事项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改进完善,确保放权事项落地显效。
加强放权协同配套,推进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
牵头单位:省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1.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
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取消核准事项,下放核准权限。
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2.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8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试点,并通过试点完善相应体制机制,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