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2012年事业单位:涨工资最新消息和改革方案

吉林省2012年事业单位:涨工资最新消息
和改革方案
吉林省2012年事业单位:涨工资最新消息与改革方案中央已发文(国发[2008]6号):事业单位从2008年5月起兑现绩效工资,人均:中学高级教师(副高,处级)2.8万元/年,中级(高级工,科级)2.3万元/年,初级(中级工,办事员)1.8万元/年,员级1.1万元/年。
从2006年7月1日补发,但要扣出已发的各种奖金和津贴。
待实行新的岗位聘任后,再按等级发放:
管理岗位
五级(正处)30000元/年
六级 26000元/年
七级 23800元/年
八级 19600元/年
九级 15800元/年
十级 11400元/年
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 34000元/年副高(中高、副教授)
六级 32000元/年
七级 30000元/年
八级 26000元/年中级(讲师、中一、小高)九级 24800元/年
十级 23800元/年
十一级 19600元/年初
级
十二级 15800元/年
十三级 11400元/年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表勤技能岗位
技
术
工一级 26000元/年
二级 24800元/年
三级 23800元/年
四级 19600元/年
五级 15800元/年
普通工 11400元/年。
关于晋升薪级工资的报告

关于晋升薪级工资的报告第一篇:关于晋升薪级工资的报告临州公处发[2012]07号关于上报张志鹏等十八名同志晋升薪级工资的报告临夏州人社局:根据甘政办发(2006)147号文件规定,我处十八名同志正常晋升2012年薪级工资,现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次审批表,请审核、审批。
附: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花名册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审批表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主题词:晋升工资报告抄送:存档㈡2第二篇:关于做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等工作的通知各镇(区、街道)社事办,中心中小学,区直各学校:为了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等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调整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项目和条件:1、晋升薪级工资。
凡2008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08尚未考核,一般均按合格处理,特殊对象请具文字说明),2009年元月仍在编的公办人员,从2009年元月起在现薪级工资的基础上增加一级薪级工资(附表①③)。
民办人员、聘用人员参照执行,乡师生、五退役士兵按每月20元标准调整,分类填表。
2、调整基础职务岗位津贴。
对工作年限与未计算工龄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龄之和达到5年、10年、20年、30年的在编公办工作人员,在新政策出台前,基础职务岗位津贴仍按原标准进行调整(附表①②)。
民办人员、聘用人员参照执行。
3、调整教龄津贴。
对教龄满5年、满10年、满15年、满20年以上的在编公办教师,在新政策出台前,教龄津贴仍按原标准进行调整(附表④)。
民办人员、聘用人员参照执行。
4、2008绩效工资。
发放对象:镇(街道、区)中小学、区直各学校、局机关事业等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单位中2008年12月仍在编在职(含提前离岗及民办人员)工作人员。
审批项目:在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文件出台前,2008绩效工资总额暂按以下项目审批。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信息业务的办理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信息业务的办理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信息业务的办理通知省直各单位: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9号)文件规定,今年初以来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业务已经相继展开,为使各单位尽快在全省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此项工作,中心决定以主管部门为单位对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统筹安排,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时间安排,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手续到金业大厦A座701室办理业务。
一、省直机关单位年初各项业务办理须知1、2012年初机关单位人员调整住房补贴业务。
针对在2011年工资发生变化人员,如:2011年初滚动、职务晋升等。
这些人员调整住房补贴计算完毕后,要导出调整住房补贴审批表。
2、2012年初机关单位人员滚动晋档业务。
办理此项业务需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考核结果录入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并到相关部门考核备案。
公务员滚动业务是针对级别变化年为2007的人员进行操作计算,请各单位及时核对数据库中公务员的级别变化年后再申请该业务,在滚动计算后各单位需再申请晋升档次业务,统一导出滚动并晋档工资审批表。
二、省直事业单位年初各项业务办理须知2012年事业单位要先调整住房补贴后晋升薪级业务,在操作晋升薪级工资业务之前,需将2011年度的考核结果录入到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到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数据库及纸质均备案),之后方可进行计算并导出工资审批表。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2012年工资正常晋升时间安排表,请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请各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办法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底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人事处
2007年7月5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三、有关政策
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聘用满一年后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例如,2006年4月新聘用的硕士毕业生,2007年年度考核合格,从2008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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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关于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事局文件珙县财政局珙人工〔2009〕3号关于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正常晋升工资的政策依据:1.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5号)规定执行。
2.公务员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增加工资,按《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员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增加工资的通知〉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176号)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按《四川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169号)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1.本次增资的机关公务员既符合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又符合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先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增加工资,然后再在晋升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按此要求填报报表。
2.2009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符合正常晋升工资的,先按在职职工增资,再按退休时核批的退休比例计发退休费,按此要求填报报表。
3.各单位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报批统计表一式四份,增资花名册一式四份,个人增资审批表一份到县人事局审批。
公务员的增资必须持工资变动卡。
附件:1、宜人办发[2008]44号,川人办发[2008]15号,川人办发[2007]176号,川人办发[2007]169号。
2、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报批(统计)表;3、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花名册;4、机关工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花名册5、公务员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增加工资(报批)《统计表》及《花名册》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报批(统计)表》及《花名册》;7、个人审批表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主题词:人事机关事业工资通知珙县人事局办公室2009年3月12日印网发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事局文件宜宾市财政局宜人办发〔2008〕44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市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公务员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2012年调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的通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接铜仁市人社局通知: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可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2年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滚动晋升级别,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和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及调资范围此项正常晋升级别、薪级工资工作,严格按黔府发[2006]45号、黔人通[2007]112、113号文件进行办理。
调资范围:2011年12月31日在职在册的正式职工。
二、主要工作及其它事项1、公务员(含参公)滚动晋升级别工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改确定级别后,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2、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010年1月1日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后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或2009年、2011年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从2012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含参公)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薪级工资。
4、根据黔人通[2008]199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以后取得较高学历执行较高学历定级起点薪级工资的人员,如增加的薪级达到或超过两个薪级及以上的,第二年不再增加薪级工资。
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2年事业单位改⾰: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案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案》印发给你们,⾃2006年7⽉1⽇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
根据党的⼗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的精神,改⾰事业单位⼯资制度,建⽴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分配制度改⾰不仅关系事业单位⼴⼤⼲部职⼯的切⾝利益,⽽且与其它各项配套改⾰密切相关,涉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领导,统⼀认识,精⼼组织实施。
要严格执⾏《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案》及其实施办法,严肃组织⼈事和财经纪律,⼀律不得突破国家政策。
同时,要深⼊细致地做好⼴⼤职⼯的思想政治⼯作,引导⼤家正确认识事业单位收⼊分配制度改⾰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作的平稳顺利进⾏。
中华⼈民共和国⼈事部 中华⼈民共和国财政部⼆〇〇六年六⽉⼗五⽇ 事业单位⼯作⼈员收⼊分配制度改⾰⽅案 根据党的⼗六⼤和⼗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分配制度改⾰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事业单位现⾏⼯资制度,建⽴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收⼊分配制度,完善⼯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改⾰的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与按⽣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与岗位职责、⼯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适应事业单位聘⽤制改⾰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向优秀⼈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度。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部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51号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部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51号](https://img.taocdn.com/s3/m/b3523429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ec.png)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部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问题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部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51号1998年7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关于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常晋升级别工资,要严格按照国发[1993]79号、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范围进行。
1998年晋升级别工资的,只限于机关部分1993年确定级别后未作变动的实行职级工资制人员。
二、下列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1、因提拔职务晋升级别、达到上一级别套改年限“滚动”晋级、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提前晋级等原因已经变动过级别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从级别变动当年起重新计算考核年限。
重新计算后不到规定年限的,不得晋升级别工资,待达到规定年限后方可晋升。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从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当年起计算考核年限,未到规定考核年限时,不得晋升级别工资,待达到规定年限后再晋升。
3、虽已达到规定的考核年限,但年度考核有一年或一年以上不称职的人员,不得晋升级别工资。
其考核年限从最后一个不称职年份的下一年起重新计算,符合规定条件后才能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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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和
工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兰人社发〔2012〕8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处(政治部、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现对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工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常晋升工资范围
这次正常晋升工资的范围是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单位中2012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2011年12月31日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中,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
二、正常晋升工资
(一)机关工作人员
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工资级别;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从
2012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007年1月1日后,晋升职务时一次晋升了两个级别及以上的人员,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晋升级别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执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度的机关工人,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累计两年合格及以上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2011年未因岗位变动而晋升薪级工资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后,按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和护士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相应增加。
退役运动员原体育津贴按比例计算后暂予保留工资部分,在正常晋升工资中逐步冲销。
其中,获得世界比赛(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冠军的运动员除外。
三、工资管理相关政策
(一)公开招考(聘)中新参加工作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大学本科以下毕业人员,仍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工资;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不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执行一年初期工资待遇。
以上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初期工资待遇按甘政办发〔2006〕148号文件规定的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其他公开招考(聘)人员的试用期工资,招考到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比照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确定,但不能低于相应学历的定级工资;招聘到事业单位执行岗位薪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工资按单位新聘岗位确定。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取得更高学历层次的,从转正定级的当月执行最高学历层次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取得更高学历层次的,工资标准高于同学历转正定级标准的,其工资待遇保持不变;低于同学历转正定级标准的,从取得学历的次月起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其中,级别工资标准高于转正定级标准,工资级别低于转正定级工资级别的,工资级别执行转正定级工资级别,级别工资档次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级别工资档次。
四、审批程序
市直各单位统一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薪级)花名册》(一式三份);《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薪级)增资审批表》(一式四份)及数据上报盘;提供有关考核结果文件,市直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各县区审批程序由县区决定。
五、时间安排
为保证2012年正常晋升工资工作顺利进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和日常工资审批工作继续实行集中办理制度。
具体审批时间严格按照兰人发(2010)57号文件所规定的时间报批,以后如无新的政策变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审批时间原则按上时间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附:2012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