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媒体的语言文字教育社会责任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展现媒体良好形象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展现媒体良好形象作者:党成晶来源:《党的生活·青海》2021年第11期媒体社会责任是媒体必须担负的公共职责,是媒体存在的社会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闻舆论工作掌握着传播资源,牢记和履行社会责任有着特殊意义”,要求新闻工作者“牢记社会责任、不断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
媒体发展必须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效统一,履行社会责任是媒体获得社会支持的前提,是提升媒体影响力和传播价值的必由之路。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强化了媒体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使命。
2014年开始,中国记协开始在新闻战线探索开展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媒体每年定期公开发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是试点工作开展的第8年,中宣部、中国记协正式印发《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对报告指标内容、评议考核、评议打分、结果运用等方面,以制度化文件形式固化明确,为媒体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标准规范和重要遵循,是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标志性成果。
各参与媒体认真贯彻落实,从9个方面对2020年履行媒体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逐项报告,报告结构不断规范、报告内容日益丰富。
青海省记协也相应开展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试点工作,今年报告范围由去年的11家扩大到14家,报告较上年度履责内容更加全面,体例更加规范、本文质量逐渐提高,如实反映了参与媒体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贡献和责任担当。
开展媒体社会责任评价工作能够有效促进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了媒体社会责任顶层设计,九个方面的指标体系都是以党和政府政策为导向构建。
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促使媒体将履行党和政府政策作为自身发展进步方向,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相关政策转化为媒体自觉行动,实现党管媒体。
在国家经济实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的时代背景下,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还表现在对外传播方面,负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的责任。
论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论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摘要]新闻作为特殊的意识形态,它以各种事实的报道,来展示世界的面貌;它通过各种言论的提出,宣传新思潮、新观念,从而影响世界的发展。
新闻媒体作为传播新闻的媒介承担着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公共信息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巨大责任。
因此,媒体应当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承担起身上所背负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社会责任;媒体;媒体自律;承担责任20世纪,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新闻报道面临着困境。
这些问题主要是当时新闻报道中出现的各种虚假、不实新闻和桃色新闻等。
当时的传媒界都在思索如何使新闻报道走出困境。
恰在此时,《一个自由和负责的新闻事业》的总报告及六份分报告陆续出版,社会责任论作为一种明确的理论思想被正式提出。
一、社会责任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强调自由是伴随着责任和义务的。
社会责任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要求新闻媒介在享有自由权利的时候,克尽对社会和公众的义务和责任。
在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同志提出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这些指示,规定了新中国新闻媒体工作者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职责。
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参加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时特别提到“媒体的社会责任”。
他表示,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
可见,媒体承担的社会责任意义重大。
二、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1.社会转型期,媒体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进入被称为“矛盾凸显期”的社会转型期。
这一时期,许多动态性、矛盾性的问题层出不穷,一些媒体为追求经济效益,不深入调查研究,也不理性的选择报道角度,一味的停留在吸引人眼球的浅层面上,使得媒体的新闻传播、文化传播等出现了泛娱乐化的倾向,忽略了其社会效益,陷入了低俗的怪圈,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2.有些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竞争时不顾社会责任网络媒体作为比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晚出现却发展迅速的新兴媒体,有着独创性、新鲜、快速等优点。
媒体的社会责任

媒体的社会责任
媒体的社会责任是指媒体作为舆论引导和信息传播的平台,承担起了对社会公众的责
任和义务。
媒体的社会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媒体要严格遵守新闻伦理准则,确保所报道的新闻真实、客观、公正。
对于重大事件和公共利益问题,媒体应该进行深入调查和报道,向公众提
供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2. 维护社会意识形态的平衡:媒体在报道时应确保平衡不偏颇,不偏袒任何一方,尊
重公民的多元意见。
同时,媒体也应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平台,让各种不同的声音能
够被充分表达和传播。
3. 批评与监督权力:媒体作为社会的第四权力,应当承担起对政府和其他权力机构的
监督和批评的责任。
媒体应当对权力的滥用、腐败行为进行揭露和曝光,维护社会的
公正和公平。
4. 增进公众意识和理性思考:媒体不仅仅是传递信息,更应当是引导公众的思考和判断。
媒体应该通过深入的报道和分析,提高公众的意识水平,促进公众对社会问题的
理性思考,推动社会进步。
5. 保护个人隐私和尊严:媒体在报道时应尊重个人隐私和尊严,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
媒体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报道应审慎处理,确保报道的合法合规而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总的来说,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以公众利益为导向,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促进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民主。
媒体应当秉承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履行其社会
责任,为社会的良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

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的正确使用语言文字规定近年来,广播电影电视行业蓬勃发展,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文化娱乐的重要渠道。
然而,一些不规范的语言文字使用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给观众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为了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确保节目质量,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概述和解读。
一、言辞文明,遵守公序良俗广播电影电视媒体作为公共平台,其传播力和影响力不容小觑。
因此,言辞的文明举止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主持人和演员要尽量避免激烈争吵、辱骂和挑衅等言行举止;另一方面,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也应禁止含有恶搞、侮辱、歧视等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言简意赅,贴合受众需要作为广播电影电视从业者,我们要明确自己的受众群体,并根据其需求来准确选择语言文字。
在主持人和演员的表演中,需要做到“三要素”:言之有物、意思清晰,充分表达出主题和情感;节奏流畅,避免长篇大论,以免影响观众的接收效果;简单易懂,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复杂句式,以保证观众能够准确理解。
三、语言规范,避免方言和俚语的滥用广播电影电视作为国家的重要文化媒体,我们应该尽量使用规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表达。
避免使用方言或俚语对受众进行误导。
尤其对于少儿频道和文化节目,要做到以学术规范为基础,用标准语言进行内容创作。
四、准确使用词语,避免语义模糊和错误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中,准确使用词语是尤为重要的。
主持人和演员要注意选择准确、恰当的词汇,避免模糊、歧义和错误。
特别是在新闻、科技和法律等专业领域的节目中,更要严格把握语言使用的准确性,以免给受众带来误导。
五、正能量传递,营造健康社会环境作为广播电影电视从业者,我们有责任积极传递正能量,引导观众向上向善的价值观。
这就要求我们在语言文字的使用上注重积极、乐观的表达方式,传递良好的社会风尚。
六、注意节目平衡,避免片面倾斜广播电影电视媒体在报道和评论时应保持中立公正,避免片面倾斜。
当前国内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现象探源与措施

对未来发展的展望与建议
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媒体机构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注重社会效 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完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制定更加严 格的行业标准。
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 业素养和道德观念。
加强媒体从业者的新闻专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使其能 够更好地履行媒体社会责任。
增强社会责任感
培养媒体从业者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强化其社会责任感,使其在采编过 程中更加注重社会效益。
强化政府对媒体的监管力度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媒体监管法律法规,明确媒体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为政府对媒体的监管提 供法律依据。
片面追求点击率、收视率
以点击率、收视率为导向,导致部分媒体内 容过于迎合受众,缺乏深度和价值。
媒体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
缺乏专业素养
部分媒体从业者缺乏专业知识和 技能,导致报道失实、误导受众
等问题。
职业道德意识淡薄
部分媒体从业者忽视职业道德,存 在有偿新闻、虚假广告等行为。
缺乏社会责任感
部分媒体从业者缺乏对社会问题的 关注和思考,未能发挥媒体的社会 功能。
政府监管的缺失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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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不完善
当前政府对媒体的监管体 系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 部分不良媒体机构和行为 得不到有效制约。
监管力度不足
政府对媒体的监管力度不 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媒体的不良行为。
法律法规不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未能跟上媒 体发展的步伐,对媒体行 为的规范和约束力不足。
媒体的社会责任与监督力度

媒体的社会责任与监督力度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扮演着监督社会、传递真相的重要角色。
在当今社会,媒体的社会责任和监督力度愈加重要,因为它对公众的知情权、社会的公平公正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媒体的社会责任和监督力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提高媒体的质量和效果。
媒体的社会责任体现在媒体机构对社会的责任承诺以及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能力。
首先,媒体有责任提供准确、客观的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媒体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审慎地报道事件,不夸大、不歪曲事实,以免误导公众形成错误的认识。
其次,媒体有责任传递多元化的声音和观点,不片面强调某种立场,以增加公众对问题的理解和认知。
此外,媒体也应积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并深度报道帮助解决社会问题,为弱势群体发声,推动社会进步。
监督力度是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方式。
媒体的监督力度主要是对政府和权力机构进行监督,以确保他们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够依法、公正、透明地行使权力。
首先,媒体要对政府的各项决策进行监督,确保政府合法、合规的行动。
媒体应通过采访、报道和评论,揭示政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让公众对政府的决策有充分的了解和评估。
其次,媒体要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曝光腐败现象,打击权力滥用行为,避免权力被滥用和滥用权力的情况。
此外,媒体还可以通过公开报道和讨论,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
要提高媒体的社会责任和监督力度,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媒体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新闻伦理准则,以确保行业内的从业者能够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新闻伦理,以客观中立的态度报道新闻。
其次,政府应推动立法以保障媒体的独立性和言论自由。
政府应当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媒体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媒体能够独立地履行监督角色,不受政治干预和经济利益的影响。
此外,公众的参与也是提高媒体社会责任和监督力度的关键。
公众应积极参与媒体的监督过程,通过举报和舆论引导等方式,监督媒体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媒体提高自身质量和效果。
探究媒体的公共责任与社会作用

探究媒体的公共责任与社会作用时至今日,媒体已经成为了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
从古代的传声筒、纸媒、广播、电视,到现在的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媒体的形态不断发展,但其作用不变,那就是传递信息、影响舆论、促进社会发展。
媒体的公共责任与社会作用也正因此彰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媒体的公共责任媒体作为一种公共信息传播工具,其首要的责任就是向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媒体需要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传递真实信息:对于社会中的一些事件、人物、事实等,媒体必须保持客观、公正,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
这是作为公共信息传播工具的基本职责。
2.维护社会公正:媒体应该推动社会公正,报道社会不公、不正之事,揭露黑暗面,促进社会改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
3.倡导社会进步:媒体除了反映社会现实,还应该倡导社会进步,对于社会中的举措、改革等加以宣传和解读,推动社会的发展。
4.保护公民权利:媒体还应该保护公民权利,尤其是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倡导公民参与、监督国家和社会机构。
二、媒体的社会作用1.信息传播:媒体能够快速、大面积地传播信息,无论是新闻事件、政策法规还是消费观念等,都能被快速传播。
媒体作为信息传播平台不仅提供了信息,还能引导公众看待事情、关注事情、影响公众心态。
2.反映社会现实:媒体报道社会现实,揭露社会现实中的弊端、矛盾和困难,并指出问题的来源以及解决方法。
媒体的发声能够引起公众的关注,反映社会现实,推动社会进步。
3.推动社会发展:媒体能够帮助政府推动各项政策,让公众理解政策、支持政策,实现政策的顺利推进。
此外,媒体还能够引导公众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等,推动社会的发展。
4.维护公民权利:媒体能够通过报道已知事件,揭示公民权利的侵害,并在舆论中加以声援。
在此过程中,媒体能够为公民提供权利保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媒体的公共责任和社会作用对于社会的意义媒体的公共责任和社会作用对于社会具有明确的意义:1.促进公共利益:媒体的公共责任和社会作用能够引导公共关注焦点,推动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媒体领域中的社会责任承担与履行

媒体领域中的社会责任承担与履行在现代社会中,媒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信息的传递者,也是舆论的引导者。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的社会责任承担和履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媒体作为公众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秉持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传递正确的信息,塑造良好的社会价值观,并通过文化、科技等手段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首先,媒体应该承担起社会的信息传递责任。
作为承载信息的重要平台,媒体应该确保所传递的信息准确、客观、全面,避免夸大、歪曲事实,避免错误引导公众舆论。
媒体应该具备丰富的信息源,深入调查、采访,以便传递出真实的信息,帮助公众更加理性、准确地对待各种问题。
媒体的专业性和道德标准是保证信息传递质量的重要保障。
其次,媒体应该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承担社会的价值观引导责任。
媒体在报道和评论中应该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关键问题,深入研究问题的背景和根源,建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媒体的言论应该具有公正、客观、合理的特点,注重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同时,媒体也要加强对一些错误、不当言论的监督和批评,防止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媒体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媒体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媒体应该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和资源优势,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媒体可以组织慈善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社会的发展。
同时,媒体也应该关注环境问题,呼吁公众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媒体将得到更加广泛的社会认可和支持。
最后,媒体应该加强自身的自律和监督机制,履行职业道德。
媒体的从业人员应该严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行业规则,不为个人私利或偏见而篡改、捏造信息。
媒体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自身的内部监督,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同时,社会也需要对媒体加强监督,通过法律、舆论等手段推动媒体规范发展。
综上所述,媒体在现代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应该准确传递信息,积极引导舆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加强自身的自律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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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体的语言文字教育社会责任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迅速进步,当今媒体已从传统的报刊、广播,发展到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易信等,移动终端的阅读功能日益强大,可以说媒体几乎已经全方位地深深嵌入人们的生活之中。
媒体语言对社会生活语言的影响越来越大,从而,媒体自身承担的语言文字规范性的社会公共责任也就越来越重。
汉语言文字正在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服务,学好、用好汉语,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许嘉璐先生指出:“媒体语言(包括文字),尤其是广播电视语言,太重要了——它对社会语言和民族文化的走向有着任何其他载体不能比拟的影响力;现代化需要规范的语言文字生活和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因而广播电视语言应该规范而多样,高雅而活泼。
”(许嘉璐《媒体与语言:来自专家与明星的声音》序言)媒体的语言文字必须规范,为全社会大力推广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做出表率,这是语言自身发展、言语交际的需求,是大众传播的必然要求。
因此,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应高标准、严要求,媒体语言文字的规范包括语音、词汇、语法规范,语言表达样式、语言技巧系统规范,语言、副语言运用规范,语言通过电子传播过程规范,等等。
作为媒体最基本的规范要求,笔者单就文字、词汇方面结合实例,加以论述如下。
《决定》指出,为保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顺利落实,海南省将对安全生产实行情况通报、年度述职、目标考核、责任约谈、“一票否决”、问责制等六项措施。
(侨乡文昌网)我们使用“等”这个词,就是为了省去需要一一列举诸项的麻烦,在列出前边几项后,用一个“等”字代替那些未及一一列举的内容,以图简洁。
然而很多时候,行文中已经把需要列举的全部分项都罗列出来了,还要用一个“等”字,来代替那些本已不存在的内容吗?人通过摄取各种食物组成的膳食获得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物质,以维持机体的生长发育、新陈代谢作用。
(新浪博客)然而我们长期所沿袭的德育却恰恰忽视乃至否认学生的自由,教师乃至家长常常代替学生作出道德选择,不考虑学生的需要和意愿。
(《中国教师报》2014年4月23日首版)“所”字作助词时,通常用在动词前,与后面的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结构(词组),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如“所见、所闻、所感、所需、所爱、所得”,相当于“……的事、物”“……的地方”“……的人”等。
上面例句中“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物质”“所沿袭的德育”部分,“所”字是没必要存在的,因为“所”字在释义中已经含有一个“所”字衍生出来的“的”了;如果要保留“所”字,应为“人体所需各种物质”。
其他应用场合中也可以简化成为名词性结构的“所需”,如“各取所需”。
同样,“所谓”结构中已经含有一个“所”字衍生出来的“的”字,后边跟名词时,“所谓”似乎就没必要再加一个“的”字,如“所谓的爱情”是不严谨的。
类似乱用“所”字的不当例句不胜枚举。
职场生涯中,我们不要只贪图面子,不要被虚荣所缚获,要讲究里子,要讲究实效,人人都要打好自己的算盘。
(一览英才网)“所”字作助词时,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相应,构成“为……所……”句式,表示被动。
现代汉语中,仍然保留着这一句式的用法,但是“被……所……”的句式就极为罕见,“被”字单用即可表示被动。
人们日常运用语言的过程中,由于表达交际的需要,根据经济原则,会省略掉一些句子成分,或者对一些文字较长的专用名称进行压缩省略,前提是,不会影响到表达的效果。
关于“省略语”,有几段相声作品,令人捧腹。
说明有些内容是不适合省略的,或者说,媒体使用省略语时,应是约定俗成的、双方都明确的省略语,以不至于给受众造成误解为条件。
目前,媒体特别是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中,要么使用了单方面处理、公认度不高的省略语,让受众还要费一番思量去理解;要么并不算长的专用名称或者术语,有时用2个字的省略语来概括本来仅有4个字的全称,如“组分”与“组成部分”,媒体人读出一个不算复杂的、完整的全称就会多么不经济吗?何必吝惜这短短的不足几秒钟时间而弄得语句不伦不类呢?媒体中的成语误用特别突出,国内众多电视台包括央视无一例外。
今年春节晚会最感人最震撼的亮点是,21个盲人表演的美轮美奂的《千手观音》,将传说中的千手千眼观音演绎得如此的精致典雅,让所有观众击节赞叹。
(人民网——五环旗下:千手观音)“美轮美奂”,轮,轮囷,古代圆形谷仓,形容高大;奂,众多、鲜明,形容敞亮。
古时候多用来形容建筑物高大华丽,现在也用来形容雕刻或建筑艺术的精美效果。
媒体普遍误用频率较高的场合语境,多用来指演出舞台的效果、商品的繁富。
养猪场里堂而皇之的加添“瘦肉精”,“健美猪”光明正大的进入销售渠道,变成了案板上的可口佳肴。
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突然之间成了炙手可热的名词。
(2011年4月21日《潍坊晚报》)“炙手可热”,手摸上去感到热得烫人。
比喻权势大、气焰盛,使人不敢接近。
原本是一个贬义色彩十分鲜明的词。
当前媒体使用频率较高的场合语境,多误用来形容某(些)人或事物非常热门、抢手、走红、受欢迎、为大众关注等,特别用在娱乐圈里指某些大牌、大腕或者新秀人物的人气高涨。
中国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官员在回应记者问询时说,日本近日遭受了罕见的自然灾害,中国人民和中国军队对此感同身受。
(中国新闻网)“感同身受”,心里很感激,就像自己亲身受到了对方给予的关怀照顾一样,多用来代别人向对方给予的关照表示谢意,是客气话。
有的工具书解释为“现在多比喻虽未亲身经历,却如同亲身经历过一般”,这样一来,就把“心存感激”的情感色彩给漏掉了,欠准确。
这些使用频率极高的成语,都是在中小学语文测试题目中出现频率较高的。
各类媒体的普遍误用给在校学生、社会工作人员造成很大的混乱,可谓害人不浅。
另一类对成语的误用则是有意的误用,谐音换字,在媒体广告中出现频率较高:衣衣(依依)不舍——服装广告,有口皆杯(碑)——酒类广告,一步到胃(位)——胃药广告,随心所浴(欲)——热水器广告,咳(刻)不容缓——止咳药广告。
2000年10月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全面的要求。
其中第14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三)招牌、广告用字;(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可是,部分商家为了一己之利,在广告用语上挖空心思、肆意妄为;各类媒体单位在商家投资的利益驱动下,不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条文规定、自身应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纵容种种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危害,误导了那些不大熟悉成语、尤其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士,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
在网络广泛普及的今天,作为网络词语的主要使用群体,一些青少年和资深网民喜欢在网络聊天中使用“大虾、顶、偶、稀饭、何弃疗、不明觉厉、我伙呆、喜大普奔、人艰不拆、累觉不爱、土豪、绿茶婊”等等,还有一些拼音或者英文字母如“PK”等网络语言。
如关于使用网络语言的一些具体要求等问题,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尚未作出全面、明确的详细规定,事实上,部分播音员、主持人也会在工作状态下不时地使用网络语言,这个现象是与媒体肩负的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责任不符的。
方言作为人类口头相传的非物质文化,具有传承性、古代性和延续性及地域性。
带有浓郁地方色彩的方言乡音会拉近“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间的心理和情感距离,让受众倍感亲切。
用方言表演的此类小品节目普遍受到欢迎。
但是个别电台、电视台节目使用方言播音,明显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4条之规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之声FM106.6的《海阳现场秀》栏目是一档直播新闻娱乐脱口秀节目,主持人海阳在播音过程中始终穿插使用明显的东北方言。
该节目参加“2013年度全国优秀广播电视栏目推荐表彰活动”,从200多件作品中一路绿灯,最终斩获“2013年度广播品牌栏目”,主持人海阳则获得评选活动重量级奖项之一——“2013年度金牌主持人”。
该主持人曾入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十佳主持人”,该方言脱口秀节目获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并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卫星频率声传大江南北,粉丝团群情汹涌。
无视国家现行法律规定,且不断地推波助澜,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得之欤?失之欤?电视节目字幕中的别字现象日益突出,包括央视也一样未能例外。
2012年10月6日18:41,央视CCTV新闻频道节目字幕,“1885:顾忌清政府日本未敢窍岛”,应为“窃岛”;2012年11月4日21:41许,央视CCTV4频道的《今日关注》栏目字幕,“美国不买日本‘全球鹰’对日心存顾忌”。
到底谁是货主、谁是买家呢?应为“不卖”。
2012年12月5日上午,央视CCTV13频道报道“莫言启程赴瑞典”参加诺贝尔颁奖仪式的消息,采访莫言时的电视字幕:因为蒲松龄是我的文学导师,应该说,因为第一他离我们家乡很近,第二我从小就听着很多蒲松龄的故事非常类似的民间故事长大,长大后又认真读了他的书,从他的这种作品里面感觉受到了很多的教义(益?)。
所以尽管不是一个朝代的人,但是我认为,他是我的导师……中国的文学今后要更多的(地?)被翻译出去,被更多的读者所了解。
(莫言语)“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说的“被更多的读者所了解”,一个明显的病句,就这样通过央视屏幕传遍四方,对于当事人、制作方而言,恐怕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即便是制作方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尽量保持原文原意,但也应适当照顾到语言文字的规范性。
充分暴露出后期制作人员在语言文字功力方面的薄弱,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至于电视剧字幕中的别字现象就更加严重,内容为数十、数百乃至上千年之前的剧目,剧中人物的语言中则频频出现今日潮气十足的流行语,大玩穿越,令人跌破眼镜。
剧中角色台词中的读错字、误用词语、成语现象较为突出。
且不说演艺人员的故意发嗲,某些歌手在歌唱过程中也会出现读错字的现象,倒人胃口,让艺术效果大打折扣。
“的、地、得”的混乱使用,别字、语义不通,媒体中随处可见:中国消费者开始全面抛弃国产奶粉。
新国标低下、监管示(失?)范、打击力度缺乏……而几乎所有问题案例的根源都是人为操作不当。
(《南都周刊》2013年3月18日第9期)王丁棉提醒说,大兴牧场的会(?)使物流成本增加,饲料保存、牲畜疾病以及废料处理等都会增加成本。
(《南都周刊》2013年3月18日第9期)湖后面的山则变成起伏的剪影,风将平静得(的?)湖面吹得泛起微澜,只是远看,这样的景色就足以让人心醉。
(《南都周刊》2014年5月19日刊)就这样,张和邓靠着两个人四双手(肢体畸形?),在一间半是库房半是办公的办公楼里,开始了他们的艰苦创业。
(《南都周刊》2014年5月19日刊)关于“的”字,有2处被长期误用的实例——“真的”“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