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_道路_回归_街道_——上海市风貌保护道路(街巷)的确定及其保护工作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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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07•【字号】徐府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徐府发〔2015〕1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徐汇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7月7日徐汇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是上海保护规模最大的地区,总面积7.66平方公里,其中徐汇区域4.3平方公里,有950幢优秀历史建筑,1774幢保留历史建筑,2259幢一般历史建筑,拥有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是上海城市文脉的发源地和承载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历史风貌区原有的低密度、高绿化、优质配套的特征逐步弱化,建筑老化、功能老化、人口老化的趋势逐渐增强。

延续城市文脉、保存城市记忆、改善环境品质成为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全面推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上海市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和环境,保护真实历史遗存,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的部署和要求,立足上海打造“全球城市”和徐汇建设一流中心城区的目标,探索历史街区开发和保护相结合的新模式,打造更多面向市民的公共空间,塑造国际一流水准、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风貌区。

(二)基本原则1.坚持严格保护、全面保护。

尊重风貌区的历史文脉、尊重形态功能、尊重生活生态,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统筹推进规划、旧改、修缮、置换、业态、整治等工作,严格控制建筑总量,合理疏解高密度人口,加大历史建筑保护执法和整治力度,创新保护利用模式,实现风貌区整体保护、文雅利用。

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笔记

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笔记

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笔记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大致相当于昔日上海法租界1914年的扩展部分(所谓法新租界)。

占地面积共775公顷,占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27平方千米)的29%,拥有近2000幢历史建筑,约占全市历史建筑的40%。

涉及徐汇、卢湾、静安、长宁四个区,东界:重庆中路-重庆南路-太仓路-黄陂南路—合肥路-重庆南路;南界:建国中路-建国西路-嘉善路-肇嘉浜路;西界:天平路-广元路-华山路-江苏路;北界:昭化东路-镇宁路-延安西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长乐路。

特点:以花园住宅著称复兴路、衡山路历史文化风貌区内道路为放射状与方格网相叠加的形式,有利于建筑布置、交通疏散和确定方位,又使城市空间和景观富有趣味,街道尺度宜人,道路沿线建筑高度与道路宽度比例适当,一般不超过1:1。

复兴路、衡山路历史文化风貌区绿化覆盖率高,环境优美,90%以上的道路两侧种植有浓荫避空的法国梧桐树,大量的花园住宅与里弄住宅保留着良好的庭院绿化,其中包括丁香花园、蕊园等精致生动的上海名园。

一、衡复现状——优点由于衡复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基本就等同于原本法新租界的范围,主要为高级住宅区,故其中主要的建筑类型为风格各异、质量较好、环境优美的花园住宅,兼有相当数量和艺术价值的公寓建筑、新式里弄以及许多有历史文化景观价值的公共建筑,构成了独特的城市肌理和空间形态。

其中花园住宅汇集了西班牙、英国、法国、挪威、德国等传统以及西方现代手法的多种风格, 造型优美、布置灵活、庭院幽深, 是中心城花园住宅分布最集中的地区。

由于保留的历史建筑较多,整个区域内风格较为统一突出。

公共建筑涉及商业办公、文化娱乐、医疗、教育科研、宗教等领域, 气势宏大、精致美观、环境舒展幽雅。

这个地区对于公共空间的处理也较有特色,既有欧洲注重街道、建筑立面的特点,但也有符合上海人生活习惯的里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衡复地区形成了较有特色的空间肌理。

肌理,放在城市规划语境下可以理解为“已成为一种序列”的空间秩序。

调研报告:关于细化风貌保护街坊管理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关于细化风貌保护街坊管理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关于细化风貌保护街坊管理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背景情况※XX目前已经划定了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250片风貌保护街坊,成片历史风貌保护面积已经达到约58平方公里。

近年,市委、市政府为贯彻十九大“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精神,提出了“以保护保留为原则、拆除为例外”的旧改模式,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例如黄浦区承兴里、虹口区春阳里等。

但在具体实践中,风貌保护街坊的开发及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问题及分析※1、保护方式不明确在市规划局所公布的250片历史风貌保护街坊中,较大占比集中位于黄浦区、虹口区、杨浦区、静安区等中心城区。

以黄浦区为例,全区约有40%的面积涉及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风貌保护街坊。

市政府近年发布了一系列历史风貌保护政策,但却始终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来回答“留什么”以及“怎么留”这两大问题。

风貌保护不应该教条式地成为改善民生的桎梏,而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留下的万万不能是“马桶”。

此外,风貌保护街坊整体的保护价值要远远大于其中的每栋单体建筑,因此应更多考虑“精气神”的延续。

2、居民权益难保障在推进风貌保护街坊保护性开发和管理的过程中,居民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

首先,对于许多建筑类型不符合旧区改造二级旧里以下标准的房屋,一旦所处街坊被认定为风貌保护街坊,居住于其中的居民就很难通过旧改征收的模式享受住房条件改善。

其次,对于虹口区春阳里、黄浦区承兴里等实施抽户改造或成套率改造的试点项目,虽房屋卫浴功能得以实现,但是居民实际居住空间及居住环境没有得到显著提升。

第三,即使住房条件通过“改造”的方式得到提升,但是风貌保护街坊中的成套房屋是否可以通过购买使其转变为售后公房,变成产权房后是否可以享受抵押贷款等政策仍未有明确说法。

3、技术规范难满足近年来,市政府印发了XX市政府对于旧区综合改造出台了《XX 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但对于风貌保护街坊却始终没有推出相应技术规范、改建标准或实施细则。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11•【字号】沪府发[2004]31号•【施行日期】2004.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沪府发[2004]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保持上海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作如下通知:一、不断提高认识,增强保护意识近代以来,上海一直是我国中西方文化交汇的重要窗口。

上海不仅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工业、近代文化的发祥地。

上海丰厚的历史文化是近代中国历史文化的缩影,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

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的上海近代建筑,加上现存的上海古代建筑,都是上海城市发展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鲜明特点。

保护和利用好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进入新世纪,上海的城市建设必须走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必须更加注重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既要追求特征鲜明的时代气息,更要注重体现深厚历史文化的底蕴。

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按照“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的原则,实行最严格、最科学的保护制度,进一步凸显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松江古城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松江古城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松江古城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精神,我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得到区四套班子领导的充分重视,得到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

感奋之余,抒发一孔之见。

一、划定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意义在本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中,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松江历史文化风貌区蕴含着上海之根特有的精神财富;历史文化风貌区中的文化遗产,是千秋万代松江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文明瑰宝。

作为城市记忆、城市生命符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具有历史文化传承、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功能,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

韩正市长指出,建设是发展,保护也是发展。

这是一种科学的发展观。

上海城市规划局对来上海的外国友人作过调查,外国朋友对上海记忆犹新的地方有三处:一是豫园,二是外滩,三是新天地。

上海数以万计的高楼没有给人留下深刻记忆,而这三处作为城市文化的生命符号,谱写出史诗般的城市经典乐章。

在大拆大建之后,划定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意义显而易见。

二、松江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基本概况2005年10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上海市郊区及浦东新区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其中松江历史文化风貌区共有三处:一是占地面积66公顷的松江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二是占地面积30.7公顷的松江府城历史文化风貌区;三是占地面积13.2公顷的泗泾下塘历史文化风貌区,三处共计占地面积为109.9公顷,1648.5亩土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

从目前情形来看,上述三处,以松江仓城和泗泾古镇二处相对原汁原味;以历史的、文化的、原始风貌的标准来考量,又以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地理位置、文化积淀、文物资源、社会影响为先,该区域之中的文物古建筑数量占据松江半壁江山,有一百多处,其中不可移动文物登记保护单位81处,标志性的古建筑有颐园、三、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定位原则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核心风貌区面积25万平方米,占地约375亩。

上海老北站地区风貌保护街坊更新设计与发展策略

上海老北站地区风貌保护街坊更新设计与发展策略

上海老北站地区风貌保护街坊更新设计与发展策略□ 郁 霄[摘 要]文章以上海静安区老北站地区历史风貌研究及城市设计方案为例,解析了上海历史风貌保护街坊更新试点的特点和手段,介绍了整个区域未来的发展瓶颈和方案设计思路,尝试提出了街坊风貌保护的更新设计方法与发展策略。

[关键词]老北站地区;保护与再生;风貌保护;可行性探索[文章编号]1006-0022(2019)S0-0017-05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引文格式]郁霄.上海老北站地区风貌保护街坊更新设计与发展策略[J].规划师,2019(增刊1):17-21.Renewal Design and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Shanghai Old North Station Area/Yu Xiao[Abstract]The paper takes the design of old North Station area of Jing’an district as an example, analyzes its renewal charactersand measures,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limit and project design ideas, puts forward the renewal measures and developmentguidance.[Key words] Old North Station area, Protection and regeneration, Landscape protection, Feasibility exploration0引言 随着新形势、新政策、新规划及新要求的出现,上海的旧改街坊和风貌保护街坊需要寻找新的更新途径与方法,以达到激活历史空间、实现地区复兴、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品质的目标。

此外,历史保护工作也是上海保留、保护独具特色的“中西合璧”城市风貌和石库门里弄的必要手段。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作者:王磊,刘敏霞,胡莉莉,王明颖来源:《上海城市规划》 2015年第5期王磊刘敏霞胡莉莉王明颖文章编号1673-8985(2015)05-0043-06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摘要:上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风貌保护体系。

但在风貌保护体系以外,上海还存在相当数量的风貌特色和历史价值较佳的历史街坊、历史建筑亟需保护。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风貌保护体系,上海于2013年组织开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目标是将中心城浦西风貌区之外具有风貌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尽可能纳入风貌保护体系,使之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发展。

研究系统介绍了该项工作开展的研究基础和范围对象,分析了相关工作开展的方法框架和标准原则,最终得出了134条推荐风貌保护街坊、20条推荐风貌保护道路的研究成果,并对未来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定设想。

关键词:保护条例;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优秀历史建筑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课题,“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2013)。

”作者简介王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风貌保护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博士刘敏霞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风貌保护处工程师,博士研究生胡莉莉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硕士王明颖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所高级工程师,硕士0 引言上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建立由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144条风貌保护道路、632处共2 138栋优秀历史建筑组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风貌保护体系。

但是上海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具有较好风貌特色和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由于未纳入风貌保护体系,在城市发展更新中存在着被破坏和拆除的危险。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风貌保护体系,将具有风貌特色和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尽可能纳入法定风貌保护体系,使之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更新发展,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上海市房管局、上海市文物局,于2013—2014年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①和“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遴选推荐”②工作。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修正)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修正)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风貌保护河道(以下统称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

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负有保护责任,应当对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协调解决本市、各区所辖范围内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维护和修缮优秀历史建筑,并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优秀历史建筑实施的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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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路"回归"街道"——上海市风貌保护道路(街巷)的确定
及其保护工作浅析
作者:侯斌超, 董一平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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