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法定条件全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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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一、注册条件:1.企业法人资格:新三板要求企业应该具有完全的法人资格,即合法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等法定资质。

2.注册时间:企业在提交挂牌申请时,应当已经完成一定期限的注册,通常为1年以上,有时可能会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二、财务条件:1.营业收入:新三板要求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一般要求年度收入超过一定金额,例如2024年的要求为1000万元。

2.净利润:企业需要盈利,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且均为不低于一定金额,如2024年的要求为100万元。

3.净资产: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一定要求,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

三、成立时间:1.企业成立时间:新三板通常要求企业成立时间满足一定期限,例如登记公司要求成立5年以上。

2.注册地时间:企业要求具有一定注册地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

四、业务要求:1.主营业务:企业需有稳定的主营业务,并在相关领域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或竞争优势。

2.行业规范: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遵守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无违规行为。

五、公司治理要求:1.公司治理结构:企业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并有健全的内部风控体系。

2.公司信息披露:企业要求及时、准确、公平、透明地披露经营和财务信息。

六、其他要求:1.业绩承诺:企业应提供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业绩承诺,即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一定规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

2.特殊行业要求:有些特殊行业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增加一些挂牌条件,例如金融业、医药健康等。

总结而言,新三板挂牌条件主要包括注册条件、财务条件、成立时间、业务要求、公司治理要求、其他要求等。

企业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有资格在新三板进行挂牌交易。

这些条件的设置,旨在保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挂牌条件也帮助投资者进行更加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中注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交易的企业。

相较于主板和创业板,新三板市场上市门槛较低,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和上市。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三板的挂牌条件及流程。

一、挂牌条件1.公司基本条件:(1)公司类型:非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2)公司规模: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3)公司发展:公司自开业满2年以上,连续盈利2个会计年度以上;(4)公司股权:不超过35%的股权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限制。

2.公司管理条件:(1)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规定;(2)公司运作: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包括财务,人事,企业发展等。

3.公司信息披露条件:(1)信息公开:公司应积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定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及时披露重大事项;(2)内控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4.公司业务条件:(1)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需具有持续性、盈利性和增长性;(2)行业限制:对于特定行业及国家监管限制的不能挂牌。

二、挂牌流程1.选定保荐机构:公司首先需要选择一家符合资格的保荐机构,由保荐机构负责后续的审核、发行、上市等工作。

2.申请挂牌: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投资者关系管理、财务报表等。

3.招股定价:保荐机构根据公司的资产、盈利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为公司制定招股说明书并确定发行价格。

在招股期间,公司需要开展路演等活动,向潜在的投资者展示企业价值和发展前景。

4.股东审议: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挂牌事宜,并根据审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挂牌。

5.首次公开发行: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进行发行,并由保荐机构协助进行审核、公示、申报等工作。

7.挂牌上市:完成审核后,发行结果公告,并将公司股票挂牌交易。

8.定期报告披露: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等。

新三板的挂牌对象和条件

新三板的挂牌对象和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以下是我们对“新三板”公司挂牌条件的解读:基本挂牌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形式企业须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才可挂牌。

如未改制,可先由券商作为财务顾问帮助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总之,在新三板挂牌之时必须为股份制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为500万元。

2、企业必须合法存续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可由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能力。

(1)申报时,对企业盈利没有硬性要求,但在可预见的较短时间内企业必须有持续的盈利能力。

例如:公司前一年是亏损的,但申报之时,公司已有自主研发能力,有成熟的产品,且产品已打入市场,并且已经看到订单了,可在预见期内使企业盈利。

总之,公司要有持续经营能力,有一向好向上的行业发展空间,有持续经营的能力,有自主研发的技术。

这样挂牌后才会有投资方购买企业的股份。

(2)企业可以经营多种业务,但必须以一种实业(不管是上市还是上新三板,目前几乎不接受以做贸易为主的企业)为主并且主要营业收入和利润来自此主营业务。

若按照定量标准,则至少70%以上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自主营业务。

4、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

公司需已依法设立股份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机制及监事会监督机制,且业务、机构、人员、财务、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有完整的产供销体系。

如企业尚不合规,可在申报前由主办券商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的治理体系,挂牌后必须合规运作并且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5、历次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历次股份发行出资到位,且资产已经过户到公司,不存在抽逃出资、虚设出资等不规范行为。

公司股份(股本)权属清晰,历次股权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注意:1、一旦企业挂牌至新三板,便成为公众公司,需要和上市公司一样,每年定期披露半年报和年报。

“新三板”挂牌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挂牌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挂牌条件是什么?随着互联网金融越来越热,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新三板“已经进入火热状态。

那么,什么是“新三板”?以及“新三板”挂牌上市都有哪些条件?一下就“新三板”问题进行说明。

所谓“新三板”,就是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那么针对“新三板”,它的挂牌条件是什么?以下是“新三板”挂牌上市条件:1.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挂牌公司区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园区,已经扩展到全国。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

“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新三板”企业挂牌后还须持续开展的工作:1.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2.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新三板资本圈-第一视频路演网是国内首家专注于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对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平台以公开信息披露与企业视频路演相结合的形式,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或拟挂牌企业)提供线下路演与线上(PC+APP+微信公众平台)远程实时同步视频路演互动,精准呈现新三板企业投资价值,构建创新型O2O模式的融资撮合机制,高效满足新三板市场中投资人与项目的投融资对接需求,并为新三板挂牌企业与拟挂牌企业免费建设开放分享页面,为新三板市场投资者免费提供行情分析系统,塑造权威、高效、立体全覆盖的新三板市场企业融资信息分享与投融资交易服务平台。

新三板及其它股权市场挂牌条件及操作分析

新三板及其它股权市场挂牌条件及操作分析

《新三板及其它股权市场挂牌条件及操作分析》2023-10-26•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操作流程•新三板挂牌对企业的影响及案例分析•其他股权市场挂牌条件及操作流程•新三板与其他股权市场的比较与选择目•新三板挂牌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及解决方案录01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操作流程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且已经存续满两年,这是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条件。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公司需要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规范的运作流程,且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公司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主营业务,并且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挂牌条件操作流程首先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的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情况。

尽职调查阶段改制重组阶段辅导备案阶段审核挂牌阶段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公司需要进行改制重组,包括财务梳理、法律结构调整等。

在改制重组完成后,公司需要进入辅导备案阶段,接受证券公司的辅导和监管。

在辅导备案完成后,公司可以提交挂牌申请,接受审核并最终挂牌。

挂牌审核要点主要关注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财务审核主要关注公司的法律结构、合规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情况。

法律审核主要关注公司的主营业务、市场份额、竞争力等方面的情况。

业务审核主要关注公司未来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市场前景审核02新三板挂牌对企业的影响及案例分析提高企业知名度新三板挂牌后,企业会获得更高的媒体曝光和投资者关注,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新三板对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财务规范性有较高的要求,挂牌过程中企业需要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

新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除了股权融资外,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

通过新三板市场,企业可以更快地实现资本扩张和业务拓展,进而加速企业的发展进程。

对企业的影响规范企业治理融资渠道拓展加速企业发展01案例一:某科技公司案例分析02该公司在挂牌前存在股权结构不明晰、财务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新三板挂牌,实现了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财务规范化的目标,并获得了更多的融资机会,加速了企业的发展。

新三板_法律规定(3篇)

新三板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13年9月20日上线以来,新三板已成为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

新三板的法律规定涵盖了设立、运行、监管等多个方面,本文将对新三板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新三板设立的法律规定1. 设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新三板设立的依据。

《管理办法》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设立目的《管理办法》规定,新三板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新三板运行的法律规定1. 股票发行(1)股票发行主体: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公司,可以申请在新三板发行股票。

(2)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发行可以采取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发行方式。

(3)股票发行条件:发行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股票交易(1)交易方式:新三板股票交易采用协议转让和竞价转让两种方式。

(2)交易规则:交易规则参照《证券法》和《股票交易规则》执行。

3. 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主体:发行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报告、业务报告、风险提示等。

(3)信息披露时间:信息披露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四、新三板监管的法律规定1. 监管机构(1)中国证监会:负责新三板的监管工作。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新三板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 监管内容(1)股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

新三板挂牌条件、程序、价值、审计、借壳(史上最全版

新三板挂牌条件、程序、价值、审计、借壳(史上最全版

挂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1、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

对此,有人理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2、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

新三板挂牌标准(一)

新三板挂牌标准(一)

新三板挂牌标准(一)
新三板挂牌标准
一、简介
•新三板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平台之一。

新三板挂牌标准指的是企业可以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二、背景
•近年来,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挂牌上市是一种重要的融资途径。

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新三板挂牌标准逐步完善。

三、挂牌标准的要求
新三板挂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1. 注册资本要求
•企业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规模,以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 财务指标要求
•企业在申请挂牌时,应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以展示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3. 高管要求
•企业的高管团队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管理经验,以确保企业能够稳定运营和发展。

4. 披露要求
•企业在挂牌后,需要按照规定披露一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以提供给投资者参考。

5. 监管要求
•挂牌企业需要接受新三板的监管,包括财务审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以保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6. 其他要求
•此外,新三板还有一些其他的挂牌要求,比如企业的股东结构、机构背景等方面的要求。

四、总结
•新三板挂牌标准是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的重要依据,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融资途径,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通过遵守挂牌标准,企业能够提升自身的信誉和形象,也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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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法定条件全程解读一、新三板挂牌的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条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新三板)挂牌条件为: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

具体要求:二、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报挂牌时,要依法存续,经过年检程序。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国有股、外资股的设置必须由有权部门出具批复,券商、律师应确认出具批复的部门有权出具该类文件(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特别提示:若以评估值进行调账,则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只能从改制基准日起算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明确“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标准,即申请挂牌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被认定其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是未能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及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二是报告期连续亏损且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限制;三是报告期期末净资产额为负数;四是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会听到一种观点,那就是亏损的企业是可以挂牌新三板的,因为没有限制所以是允许的。

有些人认同这样的观点,但是同样认为这样的观点是片面的,在生产经营方面我们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新三板的条件,不是判断企业是不是亏损,而是企业是不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一)、基本原则说完了,那么还是再说点最具体的判断标准,这个标准是自己琢磨的,仅供参考不代表监管机构的意见。

本人看来,以下企业的情形就是不符合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要求,不适合在新三板挂牌:1、企业的业务不具有连续性,在订单获取、成本结转、费用支付方面都是断断续续的。

比如某企业,在一年内仅仅获得了一个大的订单,尽管这个订单可以为企业带来上千万的利润,但是除了这个订单之后下一个订单的获取可能需要重新进行市场开拓,那么这样的企业就不能挂牌。

2、企业目前亏损的因素在短期内并没法改变,无法在预期内实现盈利。

何谓持续经营能力?说白了还是企业持续挣钱的能力,那么企业目前亏损可以,但是未来短期内这些导致亏损的因素会改变甚至消失,那么企业就可以盈利了。

比如某个医药企业,新药研发已经成功并且已经取得生产和销售许可证,只是由于目前人员工资和销售费用比较高而亏损,如果未来新药上市迅速扩大规模,那么企业盈利是没问题的。

反之,某些企业持续亏损,并且这样的情形没有短期内改变的可能和趋势,这样的企业是不符合要求的。

3、企业正常情况下是盈利的,而企业为了避税的问题而刻意调整成亏损的企业。

这样的情形在实践中还是很多的,很多的中介和企业也都是这种想法,认为既然新三板挂牌对企业盈利没有要求,那么我就亏损就可以了,既不用交税也能挂牌。

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很多财务指标都将很难解释清楚,比较典型的是毛利率、存货、成本、资金往来等。

这样的企业,个人建议是不符合新三板挂牌标准的。

4、企业目前尽管盈利,但是导致公司亏损并且不能持续经营的因素已经非常明显,这样的企业也不适合挂牌新三板。

比如我们常见的一些钢铁、水泥、风电、太阳能灯夕阳行业所处的企业,尽管目前还能够盈利,但是行业因素和企业经营愿意导致企业盈利持续下滑。

某机械制造企业专门为下游钢铁企业提供炼钢设备,由于钢铁行业目前产能过剩政策不再允许采购新的设备,导致企业的盈利水平大幅下滑并且一直持续,这样的企业也不适合挂牌新三板。

持续盈利能力是企业生存之本,只有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企业才能获得稳定发展。

我国《证券法》目前要求上市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在实际掌握中,一般以公司是否稳定的业绩增长为主要判断尺度。

股转公司对拟挂牌企业虽然没有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依然明确规定,挂牌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一、什么是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并非一个单纯的法律或财务概念,公司的一切经营运作都及持续盈利能力息息相关。

它看似包罗万象,无所不至。

但作为监管机构的审核标准,也具有具化的可能性,因此,券商、律师在实际判断和掌握中也并非无章可循。

优秀的持续盈利能力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要素:(1)朝阳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2)具有经营所需的必备资源要素;(3)具有优秀领导团队和核心人员;(4)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增长性。

(二)、上面谈到持续盈利能力的四个要素较为抽象。

哲学中讲量变产生质变,抽象的事物在被解构、具化后,将变得较为容易理解。

因此,在实际判断中,我们将上述抽象的要素分解为以下具体的标准:综合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和反馈的信息,持续盈利能力的构成要素至少包括以下方面:除此之外,根据行业和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也包括其它构成要素。

虽难以一一穷尽,但亦可遵循上述思路处理。

持续盈利能力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企业以此自查,能够发现自身经营状况的弊端,从而使经营者能够有的放矢的提升自身竞争力;公众据以审查,能够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从而挖掘到具有真正投资价值的企业。

关于企业挂牌新三板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条件,应该是比较明确的,那就是:不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相关指标作出明确要求,但是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条件是标准的,规定也是具体的,关键就是怎么来理解这样的标准,比如:什么情况下企业才算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比如亏损的企业是不是就不能挂牌?比如是不是只要是挣钱的企业就可以挂牌新三板?资料显示,企业想在股转系统挂牌,并没有盈利条件限制,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发生变更,只需符合5条标准,分别为:依法存续满2年;满足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的条件;依法合规运作;权属清晰,股票发行转让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承诺持续督导。

但实际控制人变更比较是少数,还是悠着点。

实际控制人变更已超过两年更靠普。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持续亏损,券商需就持续经营发表意见。

新三板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减轻银行的放款压力,促进社会投资和就业,企业能上就让上吧,不设盈利要求,门槛尽可能的低,这可能是管理层的想法吧。

(三)、9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就申请挂牌公司子公司、环保、持续经营能力、财务规范性、实际控制人变更或主要业务转型等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根据解答,新三板挂牌“低门槛”“无财务指标”要求好日子将不复存在。

此次挂牌条件重大修订,就持续经营能力、财务规范性两项做出了明确规定,专家提醒大家重点关注。

规定申报挂牌企业不能存在以下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1、未能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及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2、报告期连续亏损且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限制;3、报告期期末净资产额为负数;4、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

之前个别企业碰到红线还要硬着头皮碰运气,这里的规定将路彻底堵死。

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在财务规范方面满足要求1、申请挂牌公司财务机构及人员独立并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财务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公司法》、《现金管理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挂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申请挂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及附注不得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以及误导性陈述。

3、申请挂牌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视为财务不规范,不符合挂牌条件:(1).报告期内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且需要修改申报报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款项未在申报前归还;(3).因财务核算不规范情形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且未规范;(4).其他财务不规范情形。

(四)、上面谈到持续盈利能力的四个要素较为抽象。

哲学中讲量变产生质变,抽象的事物在被解构、具化后,将变得较为容易理解。

因此,在实际判断中,我们将上述抽象的要素分解为以下具体的标准:综合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和反馈的信息,持续盈利能力的构成要素至少包括以下方面:除此之外,根据行业和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也包括其它构成要素。

虽难以一一穷尽,但亦可遵循上述思路处理。

持续盈利能力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企业以此自查,能够发现自身经营状况的弊端,从而使经营者能够有的放矢的提升自身竞争力;公众据以审查,能够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从而挖掘到具有真正投资价值的企业。

关于企业挂牌新三板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条件,应该是比较明确的,那就是:不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相关指标作出明确要求,但是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条件是标准的,规定也是具体的,关键就是怎么来理解这样的标准,比如:什么情况下企业才算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比如亏损的企业是不是就不能挂牌?比如是不是只要是挣钱的企业就可以挂牌新三板?资料显示,企业想在股转系统挂牌,并没有盈利条件限制,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发生变更,只需符合5条标准,分别为:依法存续满2年;满足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的条件;依法合规运作;权属清晰,股票发行转让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承诺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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