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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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

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

腾飞中的郑州需要更多优秀人才勇立潮头。

9月15日,在中原科技城政策发布会现场,公布了市委、市政府共同印发的《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这是结合郑州实际,针对人才痛点,打通政策堵点,继2015年“1125聚才计划”、2017年“智汇郑州”人才工程之后,推出“3.0版”郑州人才新政。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

这一“升级版”人才新政,旨在以更大决心、更大力量、更精准措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把郑州打造成一流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和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种好梧桐树,只待凤飞来。

五类人才支持专项分层分类精准施策不同人才,需求也有所不同,郑州将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

针对高层次人才,在项目引进、人才资助、生活保障等方面推出“全国最优”综合政策,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海内外高端人才支持专项——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海内外院士、国际知名科技奖项获得者等顶尖人才(A类),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在国外著名高校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优秀青年人才(B类),给予200万元奖励。

支持组建高水平项目技术团队,实施原创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情况,经评审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

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技人才领衔的“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科技领军人才支持专项——聚焦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年富力强、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具有成长为高端人才潜力的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和突出贡献人才(D类),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布局,带技术、项目、资金在郑创办企业的创业领军团队,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3•【字号】武政规[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武政规〔201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10〕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在加大政府对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区、开发区(化工区)、产业园区和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大对人才住房保障的投入,有序开展人才安居工程建设。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人才安居工程建设要重点解决包括我市8个千亿产业、15个新兴产业在内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及领域的人才住房问题。

除重点保障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和高级人才住房供给外,还要考虑部分普通人才的住房问题,并妥善加以解决。

(三)分层供应,形式多样。

建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人才安居工程供给体系,建设和筹集名人居(楼)、精英社区、人才公寓等住房,实行实物供给、租金补贴和购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以更好地满足各类人才的居住需要。

(四)科学谋划,供需结合。

将住房的供给与人才的实际住房需求紧密结合,对各区、开发区(化工区)内人才类型和数量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结合现有房源和实际需求总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区、开发区(化工区)人才公寓的数量。

最新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最新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落实“桥头堡”战略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推动清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根据中央、省、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人才工作理念,加快形成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一)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人才资源“欠开发”的情况还比较突出,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才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瓶颈因素。

未来几年,是我市加快“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华南休闲宜居名城和大广州卫星城”建设,落实“桥头堡”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积极参与区域人才竞争、打造人才比较优势的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各地各部门要把人才优先发展的要求具体化、政策化、项目化,把人才优先发展部署落实到科学发展的全过程,加快形成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

(二)明确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战略布局。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人才优先原则,围绕落实“桥头堡”发展战略和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抓住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不断推进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

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效能显著,与我市城市定位、功能相称,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

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

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05•【字号】韶市联[2004]16号•【施行日期】2004.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韶市联〔2004〕16号2004年11月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适应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科技·教育·人才大会精神,结合韶关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定人才强市战略地位,明确人才工作目标和任务人才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人才作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在国家和区域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明显。

党中央、国务院把人才问题作为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摆到突出位置,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省委、省政府围绕人才强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人才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我市要实现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人才资本的优先积累,加快从人力资源输出大市向人才资源大市和人才资本强市转变,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面对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和实施“三大战略重点”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全面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战略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协调,以促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扩大人才总量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中来,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豫发〔2017〕1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树立大人才观,围绕打好“四张牌”和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企业做强做优现实需要、人才创新创业突出问题,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完善全链条育才、全视角引才、全方位用才的发展体系,加快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坚持市场导向和改革取向,借鉴先进经验,打破传统定势,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形成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聚焦问题、精准施策。

突出问题导向,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人才发展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握关键,分类施策,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精准性。

——开放灵活、以用为本。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5•【字号】烟政字〔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4〕4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强市、人才兴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建设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为目标,以培育战略科技力量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赋能产业为实施路径,以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全域创新布局和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将我市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创中心和面向东北亚的国际科创高地。

到2027年,全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创新型城市排名进入全国前20名。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投入强度达到2.8%。

“使命导向”的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加速形成,原始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稳定在65%左右。

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学家队伍持续壮大,具有烟台特色的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加速隆起。

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烟台路径基本形成。

强化人才引进培养 加快建设人才强市

强化人才引进培养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当前,随着人才日益成为一个城市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各地都在积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以期在人才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而要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就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留用工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加强人才引进人才的引进首先要搭建好引才平台,包括构建具有吸引力的城市营商环境、完善人才评价评选制度、设立人才引进、集聚和服务机构等,让人才有足够的信心和愿望留在这座城市。

其次,要加强海外人才引进,构建海内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

建立国际化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推进国际合作项目,为本地区的科技发展提供国际先进技术和人才支持。

此外,还要重视引才工作质量,加强对人才的综合评价,制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优惠政策,并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和住房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越的居住条件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培养本地人才本地人才的培养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非常重要,其重要性不亚于引进外来人才。

因此,要从产业层面和教育层面两个角度来加强本地人才培养。

在产业层面,要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推进高校与企业深度融合,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转型和技术创新人才,并优化技术人才的培养体系,提高培养质量。

在教育层面,要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学科交叉、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发展,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此外,还要提高职业教育对于产业的服务效能,推动为企业培养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提高在企业职业技能方面的竞争力。

三、留住优秀人才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更需要有一支稳定和成熟的人才队伍来支撑。

因此,要注重人才的留用工作,让优秀的人才始终保持在本地区内,为城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激励体系,让人才在工作中得到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和价值实现。

同时,还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让人才在不断成长的同时,更加精通所学所用,在各自领域内实现更高的目标。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8•【字号】苏办发[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苏办发〔2009〕1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市人才开发工作,构建社会化人才开发大格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加快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快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就是要按照党管人才原则,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大力深化人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整合全社会资源,加快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开发工作新机制,开创全市人才开发工作新局面。

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管人才”工作的创新实践。

21世纪是人才辈出、人才竞争的时代。

如何凝聚人才,引导人才积极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如何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加入党的队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是新时期党建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苏州开放型经济的不断发展,民营经济的迅速腾飞,传统的人事人才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人才队伍发展的要求。

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就是要以社会化的人才开发工作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党管人才”新的工作思路,打破体制界限,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党管人才”工作网络,拓宽“党管人才”工作覆盖面,服务全市人才发展需要,探索建立社会化人才开发和非公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的“党管人才”工作新机制。

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

体制创新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汕府〔2020〕139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5日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聚焦市委“1146”工程,坚持质量为王价值导向,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创新质量治理方式,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激发市场主体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质量有效供给,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质量支撑,为广东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行业组织规范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质量治理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庆城县委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2011年5月8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协调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智力支持,推动庆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1、理性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培养、使用和激励人才的政策措施,人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客观分析,全县人才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环境不优、素质偏低,特别是农林、水务、经济、财会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短缺。

现有各类人才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低于全国和省市平均水平。

从年龄结构上看,138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51岁以上的88人,占64%,1156名中级职称人员中41岁以上的820人,占71 %,年龄明显偏大;从行业结构上看,教育、卫生系统专业人员占92.5%,农林、水务等行业的技术骨干人才比较匮乏;从文化结构上看,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本科以上学历1258人,占两类人才总数的27.4 %。

人才引进偏少,外流现象突出,近五年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59人,调出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技术骨干55人。

2、提高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作支撑。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抓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支持庆城发展的“82号文件”政策机遇,借助我县富集的石油、煤炭资源和“三高一铁”快速交通建设,树立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的人才意识,把人才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创造人才优势,赢得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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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驱动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

为加快推进我市人才强市建设,努力打造全球有影响、国内有地位的先进制造业名城,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以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引领和支撑昆山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江苏省、苏州市有关人才发展决策部署,结合昆山实际,提出如下措施:一、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全面实施昆山优才计划,着力构建我市人才培育引进政策体系,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引进能够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30名左右、市级以上创新创业人才300名左右,以及一批支撑经济发展的紧缺人才和引领社会事业发展的领军型人才。

1.双创人才计划。

未来三年,力争培育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0名,省双创、姑苏高层次人才80名,经认定给予入选者最高600万元项目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0~100万元奖励。

引进国内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并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

提档升级昆山市级双创人才计划,未来三年重点培育引进创新创业人才200名左右,全市创新创业人才总量超600名,给予入选者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和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2. 双创团队计划。

未来三年,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需求,积极引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培育引进10个左右江苏省双创团队和姑苏重大创新团队,给予团队1000~5000万元项目资助。

培育引进不少于10个昆山市级双创团队,给予团队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

经认定给予上述团队核心成员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用人单位50~100万元奖励。

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予以滚动支持。

3. 紧缺人才计划。

未来三年,培育引进6000名左右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各类紧缺专业人才。

每年评定1200名左右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按层次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2000~5000元生活津贴。

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未来三年投入2000万元,每年重点支持200名左右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2000名左右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种研修培训。

支持各领域各行业人才参加国际或国家最高荣誉奖项评选,获得奖项的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昆山市级双创人才并享受相关待遇。

对有突出专长和行业影响且创造性成果得到社会认可并作出较大贡献的实用型紧缺人才,经认定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奖励。

向当年度新引进落户且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0.5万元、硕士每人1万元、博士每人1.5万元。

4. 高技能人才计划。

未来三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超过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5%。

大力培养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每年举办“昆山技能状元大赛”,遴选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团队予以奖励。

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力度,对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给予50%配套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和连续3年最高30万元/年的运营补贴。

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奖励,并根据培养绩效给予滚动支持。

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校企合作培训试点,建立对职业培训进行奖补的激励机制。

5. 社会事业人才计划。

未来三年,重点在金融、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体育、现代农业、社会服务等领域培育引进150名左右引领行业发展的高层次社会事业人才。

经认定给予入选者最高100万元奖励和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核心成员每人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

在事业单位中探索建立紧缺人才储备库。

6. 外专人才计划。

拓宽招才引智国际化视野,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多渠道引进外国专家,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鼓励跨国公司在昆山建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或与我市企业共建实验室和研究院等人才培养基地,吸引更多国际化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给予相应资助。

鼓励海外高校毕业生来昆就业创业,实习期按每人每月3000元、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标准给予实习补贴。

7. 柔性引才计划。

鼓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各类高层次人才,以上人才在我市工作时间一年内累计满一个月的,根据贡献程度,经认定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奖励。

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教授博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6万元/年/人的薪酬补贴。

8. 乡土人才计划。

积极发掘和培养各领域乡土人才,加强乡土人才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承。

重点选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标兵和种养殖能手、农技服务能手、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农业专技能手等农业农村实用人才,经评定给予以上相应人才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对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入选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

二、打造更具专业化的创业载体与功能平台未来三年,力争高水平建成一批创新要素集聚、创业生态良好、招引机制灵活的优质载体,着力打造一批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培养发展平台,形成一系列专业的聚才引智品牌。

9. 以重点园区为载体构建人才智力集聚平台。

依托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昆山高新区加大人才政策先行先试力度,广泛集聚创新创业要素,着力探索构建优质创业生态,为全市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围绕光显示、集成电路、智能终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支持昆山开发区重点加大产业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努力构建以产业集聚人才、人才引领产业的发展格局。

发挥花桥经济开发区紧邻上海的区位优势,围绕现代服务业高端领域及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加大服务业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力度,主动延揽承接上海人才智力资源的溢出效应。

支持阳澄湖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启迪科技园等,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引进力度,着力打造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成果孵化基地。

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光电、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小核酸及生物医药、新能源、软件等特色产业基地,加强与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构建功能布局合理、产业支撑有力的区域创新发展体系。

10. 深度推进两岸人才合作试验区建设。

以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两岸人才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大台籍人才服务创新力度,率先在两岸人才项目与资助计划、职业资格互评互认、职业培训机构引入、出入境居留便利、台胞证制作签发等方面求突破,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制度优势。

设立昆山优才计划台湾专项,构建两岸智力集聚互动平台,每年组织以青年人才为主体的两岸青年创业周系列活动,鼓励台籍人才来昆创新创业。

加大金融服务力度,设立两岸青年创业专项基金,着力推进昆山成为两岸资本、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地和导流区。

加快推动昆山两岸青年创业园建设,依托现有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组织构建产学研用平台,实现两岸智力资源互通共享。

鼓励台湾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实习、就业。

11.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未来三年,依托各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2~3个公共技术(实验)平台,整合我市现有高职院校资源与企业共建2~3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平台,发挥昆山创投等国有公司投融资优势,建设有影响的投融资服务平台,探索在北京、上海等紧缺人才资源密集城市和地区设立离岸孵化平台,促进人才、技术、金融、信息等创新要素互联互通互融。

12.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园区、企业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产业研究院、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实践基地,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做大做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昆山市级研发机构,按研发投入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资助上限分别为10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

同一企业所获研发机构建设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企业兼并收购国(境)外研发机构,或在国(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吸引使用当地优秀人才。

13. 推进科研工作站建设。

力争每年新增院士工作站1个,给予新设立的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资助。

每年新增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点5家,力争每年升级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2家。

新获批的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含分站),一次性给予60万元建站资助,新获批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新进站的博士后分两年给予每人12万元的生活补贴,出站留昆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

新建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给予 10 万元资助。

14.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

优先支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新型孵化机构,提升功能和运营效率,引导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和运营众创空间,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补助机制。

对新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分别按不超过设备及软件投入的50%、30%进行资助,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新认定的昆山市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优先支持众创空间内的人才申报市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客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奖励、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

15.举办重大招才引智活动。

重点围绕昆山优才计划的推进实施,突出产业发展导向,精心策划组织中国昆山创业周、中国昆山创新创业大赛等引智平台,着力打造昆山聚才引智系列品牌活动。

加大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昆山发起和组织学术论坛,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争取昆山成为一批高水平学术论坛的永久性会址。

对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组织和高层次专业人才组织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激励产业链资源整合及不同产业间的跨界合作,对促成合作的组织或个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三、构建更具创造力的人才使用与管理机制16. 实施人才分类评价。

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信用为主要标准的评价导向,强化用人单位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话语权,打破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的人才评价条件限制。

创业人才突出对技术能力、团队结构、商业潜力的综合评价;企业人才突出以薪酬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化评价;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同行认可,推广第三方评价;技能人才逐步实施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评价,支持各类机构举办技能大赛,建立以赛代评、以赛促评的评价模式。

人才认定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审核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评定方式。

加强评审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

17. 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

推进用人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站)所、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聘任、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管理权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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